轻喘一口气
作者: 大路白杨
时间: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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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别人的少年有多么快乐,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己少年时代,不快乐的感觉一直存在着。这一堆不快乐的东西,就像家里用过用久的旧物,杂乱地贮藏在脑子的
摘要: 世界能被人擦亮,也容易被人抹黑。自然界的气象很容易受到季节的支配,人类的心情也一样,始终受着季节的影响。我不太喜欢过冬天,能跑的路,难走;能吃的东西,没了,很让人兴奋的单调,会让人倍觉扫兴。人生太过短促的事实,是一件会让心情不愉快的事情。像花花草草没长多少时间,就要枯萎一样,面对着一地黄叶,寥寥的天空下,谁的心情能好?
1
别人的少年有多么快乐,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己少年时代,不快乐的感觉一直存在着。这一堆不快乐的东西,就像家里用过用久的旧物,杂乱地贮藏在脑子的阁楼里,满满当当,拥挤不堪。那些让我不喜欢的东西,再怎么努力去驱赶,却总也赶不走扫不净。尽管回忆这些事情时,有愉快的那一刻,更多的时候,它们并不让人愉快,充满一副忒不喜欢,情有不愿的表情;甚至每每想到,就会让人心中顿生厌烦,不愿意去想。
可是,我赶不走它们。事到临头,或远或近,或模糊或清晰,或扎根或伸枝,它们就生生不已地杵在那里。一副昂着小小的脑袋,四爪抓地,再怎么用力去推,都推不动,透着赖上不走的颓废劲。几十年都已经过去,再回去时看看时,它们还是老样子,寡言少语地站着。原来曾经新鲜过的围墙,已倒地一片,或成农民的菜园,或圈成猪圈,烂成一堵陈旧古老的墙坯。只有泥土的砂粒,仍能用手摸得出来,它们心中那副深藏不露的犟筋和硬劲。
从小学到中学期间,有大约四、五年的求学时光,我一直都在跑路上学。毫无理由,就无端地将自己的时间,还有少年的宝贵力气,以断垣残壁的画面,消耗在几乎看不见多少人烟的泥路上。那时,很想有人能陪着我,陪我的人却不多。即使有人要出门办事陪着我,陪着走上一半路,就会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处,连声招呼不打就走掉了,这样的人有很多,我根本记不住他们的名字;能陪着我走到学校的,只有一条叫四眼的小公狗,尾巴还在路上,被我的自行车轮子磨秃掉。只有四眼,能完整地陪着我从头到尾的走完,然后,它再转过头去,无精打采自己回家。
那是一条大约5公里的土路。
不知为什么,当时走那一个来回,怎么显得特别漫长。无人伴着的时候走路,就特别地熬人。我少年时的傲慢,心中的那点火气,甚至所谓的远大理想,大约就是在那时被这条路磨薄磨光了。
2
那条小路,既不笔直,也不太弯曲,置身在荒野或田野的包围中,用广袤的目光从远处看去,它瘦得像一根细长的草绳,随时都有从中间断掉的可能,这是乡村荒野地里才有的路。虽然是正式的路,路面的泥土特别多,沟洼又深又多,常常崴着人或牲畜的腿脚。遇到雨水和冰雪融化的天气,就更折磨人啦。稍不留神,就会连人带车滚在泥水里,再翻一个跟头,总是弄成一只落汤鸡或丧家犬的狼狈相。两个自行车的轮子和两只套着布鞋珠脚上,沾满了甩都甩不掉的泥巴浆糊,粘粘乎乎,黄不拉叽,我命名它们是狗屎泥。遇到这样的天气,我不像别的孩子那样笨蛋,而是脱掉外衣,穿着裤衩,光着两只脚蹬车。快到学校时,找个没人处换上,然后面貌一新的上课。
从连队出发到学校,走这条路是一种程序,先路过田野、渠道,再穿一片野生的灌木丛,还要冲过一片芦苇荡,最后才能上铺出的沙土路。杂生的灌林丛有很多我不知道的小禽兽,密得看不透的芦苇荡里,时常会有单独的野狼出现,有时就站在路边看人。这种狼的体格矮小瘦弱,像一只长不大的小狗。我遇到过很多次它们,开始时有点畏惧,后来,见得多了,渐渐就不怎么害怕啦。
路上,我用力用得最狠、跑得最快的一段路,就是快速穿过哈萨克人的墓地。哈萨克人的墓地与汉人的堆土方式不同。四四方方地圈着整个家族死去者的墓地院落,呈现出圆滑穹状的弓形墓顶高高低低,用白松木板刻满哈萨克文字的碑铭,麻绳或皮绳系着的蓝色小木门一律朝着一个方向倾斜着,时不时它们就会在风中说话,发出吱吱呀呀的乱响;还有一根根高高的指向蓝天的月牙标志,被精致地绑在笔直的木杆上,让人觉得此时的你,根本不像是身在汉族人遍地的中国,而像是突然间被扔进了风情迥然的中东异域之国。
其实,穿过这片坟地时,我并不害怕,更不相信,能从院墙上冒出一颗陌生的人头来,无故地冲着我乱笑。我只是发泄发泄一个人时养成的一种孤单习惯。跑过坟地之后,我才会轻喘一口气,让车子速度慢下来,支着腿看一眼四周熟悉的荒野和油绿绿的庄稼地,缓一缓蹬得发酸发胀的小腿。然后,再用吼叫的喉咙五音不齐地唱歌。
路上有很多能让人喜欢的事情可做。比如,架好车子,跑到路下的地里,掐上几棵才灌上浆水的麦穗,用力搓着,鼓着腮帮子吹几口,手掌心就有了一小把鲜嫩诱人的麦粒,吞咽在嘴里轻轻地嚼,喉管处马上就溢出一股阳光晒透的清香味道。比如,钻进比我高出一头的青纱帐,撕扯着掰下几根玉米的秸杆,抱进怀里坐在路边,张开大嘴专咬秸干的下半部位,像吸吮南方的甘蔗,把一口一口淡淡的甜味细嚼出来,满意地过一把吃糖的嘴瘾。比如,路边的野地上,找到一种叫羊奶角的绿色野果,用指皮剥掉皮后,白嫩的果芯上顿时沁出一缕牛奶般的甜汁,既可当饭吃,也可当水果吃。
庄稼地更像大地,显得极其慷慨大方,为人们奉献着很多能吃的东西。有些能生吃的东西好办,摘下来擦擦上面的尘土就可入口;不能生吃的东西,点火烧熟后就变得很好吃。有时,放学回来早些,我会点着一堆小火,将饱满的玉米棒子劈下来,用木棒穿上架在火堆上来回转着烧。春天的一切,夏天的一切,甚至秋天的一切,特别让人觉得万物美丽,充满着层叠无限的欢喜。我喜欢看铺到天边的滚滚麦浪,喜欢看尘土里飞扬跋扈的阳光,喜欢追着那些跟着我却让我看不见身影的风,它们飞快地跑着,飞快地停下,然后在某个路口上打着旋转,等我过来一起玩。
这些必须烧熟才能吃的东西,让我在最寂寞的时光,通过时间的延迟,享受着从未有过的快乐。
每到这时,我都会把自己的气息喘平坦了。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
3
我家住在准噶尔盆地的北边缘。戈壁深处有了连队,才有了人的出现,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人与大地之间的事情,连队才有了充满着喧哗的生活。
父亲才和别人打过架,这一次的对手很厉害,是邻居家我同学的父亲。他们之间不知什么原因,一言不合就发生了战争。俩个大男人都伸着长脖子,斗鸡一样互不相让;一个瞪着牛眼操着扁担,一个咬着牙板抡着铁锹,一个不让一个,个个都成了武林高手。我当然知道,他们从未真正下过狠手,更不会弄出一些人命官司来,惊动官家。
回到家里,虽经如此天大的事变,我仍然觉得一切如故,和以前的家没什么两样,更看不出发生了什么变故。父亲一脸伤痕,头上有些血迹,新鲜的疤迹下盖着陈旧的疤迹。他总认为自己是胜利者,粗糙的左手端着一大瓷碗的白开水,仰着下巴咕嘟咕嘟地喝着。然后,旁若无人地和看望他的老朋友吹牛皮,喝完了,吹完了,就拎着打架用过的铁锹准备下田劳动。每一次发生战争,母亲以贤妻良母的姿态,跟着父亲的意思说话,顺着父亲的想法说话,就像刚才帮着父亲一起打架那样。最后,才去责备父亲。这里有很多人家男女都是这样,一家人又有什么办法?
放学回来路上,我才和我同学一路,有说有笑,一点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就是知道了,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又能怎么样去参合?况且,这种事情以前也曾经发生过很多次,却永远也不会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友谊。而且,孩子们的这条载满友谊的小船,只会在时光的拍打下,在大人们争吵和打架中,变得更加牢固稳定,从未覆翻过。
每天一大早,太阳照上窗口前,我就起床准备去上学。此时,家人都在呼呼地大睡,没有人起来理睬我,在他们眼里,我好像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外星人。每天只为了自己上学,所有人的辛苦、所有人的杂事,我均与旁人无关。
晚上回家时,远远地,就能听到连队里的声音,别人家也在吵架。我想,人生活在困难时,吵架和打架,不仅会成一份丰盛的晚餐,也同样会演化成一种具有情调的文艺娱乐。父亲照常吼着醉酒的声调和母亲吵架,声音大得让整整一排房子人家,不用开门都能听见,他们习惯了,况且,他们自己也是如此,并不觉得有什么丢人显眼。
连队的很多男人就是这样,从不讲文明礼貌,从不知道息事宁人,见好就收,而是南腔北调弄出很多的声音来;一点小事就吵得不可开交,打成一锅粥,仿佛彼此是不共戴天的仇人;结果一瓶子白酒灌下肚子,勾肩搭背,脸红耳赤后,又恢复成了好朋友的关系。女人也不例外,除了帮着男人打架,而且,会单打独斗上门骂阵,坐在别人家门前想什么骂什么,那份泼辣劲头,勇往直前的胆量,丝毫不亚于自己的男人。
也许荒野太深远,天空太辽阔,在天空和大地之间显得太过渺小,人才会变得无聊,心中寂寞无比,才会弄出一些自命不凡的响声来。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做了就做了,这是他们的哲学。我却知道,他们就是因为寂寞的原因,从而变得从不认输,然后火冒三千丈。
有时,我心里很难受,为父亲,也为母亲,更因为陪着他们这些大人,为一起过这样的日子感到丢脸。当别人议论这些事情时,我会拼命地躲在一边,轻易不去插嘴说话,刻意地不让别人注意到我的存在,生怕别人翻出一个充满血丝的白眼球看我,好像我是父亲的另一种翻版。
此时,我只能无奈地喘一口气。
4
轻轻地喘过一口气,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苦难的日子,包括对苦难的态度,都是这样过出来的。谁要是被这种日子弄得生不如死,当成一回事认真去对待,他才是世界上真正的傻瓜。
骑车跑路上学的日子,让我有时间去想很多的事情,包括自己的事情,家里的事,连队的事,甚至是广播中天下的大事情。我觉得自己虽然平庸,却能健康地长在淡淡的日子上,就是一种懂得幸福的苗头。很多人和我都一样,无非是选择了街道和田野这两种不同的地域生活。让我变得成熟的路,从一开始就把我局限在非走不可的5公里路上,从而构成了我生命的起点和归宿。另外一类人,却走在水泥铺出的生硬街巷上,面对无法选择的生活,使用着充满世故的眼光,过早地看到这个世界的苍老。他们要比我不幸得多。
世界能被人擦亮,也容易被人抹黑。自然界的气象很容易受到季节的支配,人类的心情也一样,始终受着季节的影响。我不太喜欢过冬天,能跑的路,难走;能吃的东西,没了,很让人兴奋的单调,会让人倍觉扫兴。人生太过短促的事实,是一件会让心情不愉快的事情。像花花草草没长多少时间,就要枯萎一样,面对着一地黄叶,寥寥的天空下,谁的心情能好?
年轻就是一种欲望,欲望总是在内心忧伤的时候,偷偷站在诗意的背后,露出一脸淡淡的目光。
只是,我敢于把自己的想法,用文字的方式真实地说出来。更多的人他们不说,只能埋在心里,成为自己为自己挖出的古墓。人在安闲的时候,容易说真话,黄昏和黑夜一样,也能让人说出真话来,我去会在路上,把自己的真实说出来。况且,在这种地方活着,谁又会让你去说真话,要知道很多真话很难听,刀一样很容易伤人。
在5公里的路两边,常能看到戈壁自己长出的花草,能种花种草就有生命的活力。我课本里读到的赤道和北极,也都一样能长出鲜嫩的花蕊。唯一的区别,是一朵花尽了全力完整地开放着,另一朵花才开放就随即败落,像一个早夭的孩子。
你和一个孩子谈世界,能谈出什么道理来。法国作家加缪说:如果你一直在找人生的意义,你就永远不会生活。
特立独行,不说话,其实就意味着自己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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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走在5公里长的路上,还是站在18岁才有的窗口前,学着去说80岁的话,自以为看到了青春的边缘,看到了衰老了洞天,然后说看透了人生,假装把一切看得透明,这才是不会生活的真相。
当有一天,终于活到80岁,我努力地说着18岁的话,这种现象让会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不在18岁时,活着自己的快乐,而偏要去用80岁的心境,无端地折磨自己?
在我写出这一篇有着心疼感觉的文字时,霎时间,我变成了已经80多岁的父亲。此时,他以老年痴呆症的状态,活着自己年轻的心态里,活在他30岁的日子里。此时,我真羡慕,他活得该有多么快活,多么真实。
我无法做到这些。
我只能在剧疼的赤道上,承受着灼热的阳光,喘出一份滚烫的气息。梦想着,亲手种下一片百合花,看着它灿烂、耀眼,跟着它清香、姣艳。然后,带着它们,开放在我人生走过的5公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