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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疑案

作者: 乔山吕松柏 时间: 2016-12-30 阅读: 1213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捞尸发案  张家村有个老汉,排行为三,人都叫他张三老汉。这张三老汉早年丧妻,再未续娶,膝下无儿无女。有一年,从甘肃来了个讨饭的,带着一个三岁大的孩子,

摘要:经过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张继香虽平素与其父不睦,却与其父之死并无直接关系;但被告抛尸投井,丧失人伦,属违法行为。故判被告张继香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伏判,这起历经了三审三判的“杀父”疑案,终于合上了案卷 一、捞尸发案
   张家村有个老汉,排行为三,人都叫他张三老汉。这张三老汉早年丧妻,再未续娶,膝下无儿无女。有一年,从甘肃来了个讨饭的,带着一个三岁大的孩子,为逃活命想把孩子送人,经村里人说合,张三便收养了这个孩子,取名张继香,意思是继承张家的香火。
   白驹过隙,光阴似箭,当年3岁的张继香,一晃就长成了大小伙子,眼看已到了谈婚娶亲的年龄上,张三老汉喜不待言,张罗着为儿子提亲办婚事,吹吹打打娶了个漂亮媳妇,名字叫腊梅。新媳妇腊梅一进门,光棍家就有了女主人,日子过得更加有滋有味了。
   不过,人常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一点不假,张三老汉性情开朗、心直口敞、爱说爱笑,更逗人的是他一说起话来,还一串一溜的顺口溜,常惹得大家前仰后合的。早在村上成立合作社时,上任头一天的社主任和几个人在饲养室打扑克牌,一不留神打破了饲养室里的罩子灯,张三编歌唱道:“主任打牌不操心,打了社里的罩子灯,渣渣称了二三斤,卖钱卖了四五分,可惜主任才上任,头一把火没烧成”,气得主任脸黑了好几天,终于找了个茬儿狠狠地训了张三一顿才算出了口气。可是,这个张三就是记吃不记打,依旧有啥说啥,到后来竟连儿媳妇也给编排开了:“十冬腊月一枝梅,被霜杀得脸发黑,出门见人开口笑,进门咬牙咯咯咯。”
   原来,这腊梅过门后还喜喜欢欢,可过了不久脸色就变了,她觉得张三老汉碍手碍脚不自在,看着都觉得不顺眼,哼,要是没有这老害货,就我们小两口的小日子,多舒坦,多美气!加上后来又听说丈夫是收养的儿子,并不是张三老汉亲生的,就越发的嫌弃张三老汉了,从身边走过时,风能把老汉刮倒。偏偏这张三老汉钢嘴铁牙口不饶人,见了人风一股雨一股地说亏欠,为这,张三老汉的本家侄儿兴旺还曾握着拳头找过继香,恶狠狠地向他摊牌:“我给你两口子打个招呼,如果不孝顺我三伯,你可要当心点儿!”
   不过,话说回来,一家一起过日子,牙和舌头也顶碰哩,就连老天爷也阴一阵晴一阵哩,谁家能没个磕磕碰碰的事儿,也值不得大惊小怪吧。
   可是,这一向好多天了,村里人都没有见到过爱说爱笑的张三老汉,村里少了他,就像少了引人发笑的酵母。有人问继香:“你爹到哪里去了?”只见继香一脸愁容,“我爹说他去姑家看看,两三天就回来。我都等他四五天了,还不见他回来,我又去姑家叫他,可我姑说爹根本就没有来过她家,我也不知道这阵儿他去哪里了。”
   张三老汉失踪的事,风一般在村里传开了,人们私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人说大概是张三老汉受不了家里的窝肚气,出远门散心去了;又有人开玩笑说,大概是张三老汉眼红儿子媳妇双双对对,不想再打光棍了,在外面找了对象当上门女婿去了。不过还有人说,这些天总见继香一个人在村北的井边转悠,还不时的俯下身子朝井里看,模样奇奇怪怪的,不知道是干啥呢。兴旺听到这话,心里暗暗犯疑,就去井上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大吃一惊:怎么?这井口不知啥时被人棚住了,棚井口的土还没有干,兴旺暗中一打听,有人说是老远看见继香在井上忙活过,兴旺觉得不妙,立时叫了几个人扒开井口下井查看,并用铁钩在水中打捞,一捞,竟捞上来了一具尸体,正是张三老汉。
  
   二、逆子杀父
   众人看时,一个个目瞪口呆,张三老汉死的惨呀,一条麻绳缠绕一圈,紧紧地勒住死者的脖子。因死亡多日,尸体经水浸泡,已经肿胀得可怕,麻绳深深陷入皮肉。这惨景,让人一看就知道,死者是被人勒死后抛尸枯井,再盖住井口掩盖罪行。大家明白了,怪不得继香提起他爹就支支吾吾,怪不得继香近来有事没事就去井上转悠,怪不得继香背着人偷偷棚住了井口,不是这坏家伙把他爹害了,还能是谁?
   众人又气愤又感叹,兴旺眼里喷着火,大喊一声:“走,找狗娘的算账去!”哗啦一下,人们蜂拥着冲进继香屋里,不由分说围住继香就挥拳踢脚一阵乱打,兴旺边打边骂:“你亏待三伯还不够,怎么狠心下毒手将他勒死了?!”继香被打得在地上滚蛋蛋,抱头辩解道:“不是我勒死的,是他自己上吊死了的。”人们哪里肻信,“哄鬼去,上吊挂下巴,怎么会勒脖子?”、“你说是上吊死的,尸体咋就跑到井里去了?”、“这些天你去井上转悠啥?井口是谁棚住的?”大家七嘴八舌问一声,又七手八脚打了一通,继香被打得实在招架不住了,终于承认是他勒死了父亲,又连夜将尸体用独轮板车推出去投入井里。这当儿,早有人去公安局报了案,公安人员很快就赶来了,察看了尸体,了解了情况,当即将张继香拘捕。
   张继香被押进公安局就大喊冤枉,说他是被村里人围住乱打实在招架不住才屈打成招的,他爹确实是上吊死的,不是他勒死的。公安人员当然不会轻信他一面之词,便提出一连串问题要他回答:“你说你父亲是上吊死的,那你为什么要谎称你爸去了你姑家?既然不是你勒死的,那你为什么要将尸体抛入井中?为什么要偷偷棚住井口?既然不是勒死的,为什么麻绳紧缠脖子?你说你父亲是上吊死的,他为什么要上吊自杀?”
   这一连串的问题,张继香既抵赖不掉,又回答不出,尽管审讯人员不温不火不紧不慢,可张继香却觉得句句话像炸雷震耳,他的头越垂越低,脸上更是红一阵白一阵,额头上冒着黄豆大的汗珠,仿佛被挨村里人乱打还难受,看得出,他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是招认了呢,还是想法子继续抵赖狡辩?思索良久,他终于长叹一声:“一个萝卜两头切,是我自己把自己两头给切死了。事到如今,我就承认了吧,是我勒死的。”“你是怎样勒死你父亲的?”“我趁他熟睡之时撞开门把他勒死了。媳妇去了娘家,外人也不知道,我就连夜把尸体扔下井,对村里人说我爸去了我姑家。”公安机关根据他的交代,又去查看了现场,发现门闩确实是被撞裂开的,遂将此案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复审后,即以杀人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罪证确凿事实清楚,被告也供认不讳,便以杀人罪一审判决被告张继香死刑,立即执行。审判后,被告服判,也不要求上诉,县法院遂将审理结果上报地区中院,中院复核后认为判决正确,上报省高院。一俟省高院审核批准,杀父的忤逆子张继香就要被验明正身执行枪决了。
  
   三、案情有变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审理此案后,对案情提出三点质疑:1、被告杀人动机尚不明显,理由不足;2、勒死过程不合情理;3、勒死的证据不足。据此,省高院批示:撤销原判,发还再审!
   省高院的三点质疑,如投石击水,荡开了案情的涟漪。县法院在对案情复审时,针对所列三点疑问,对案情进行了重新分析梳理。就杀人动机而言,是养子不亲,还是家庭不和?果真如此,那为什么不分家另过呢?为什么要采取极端手段杀人呢?就“勒死”的过程来看,死者睡前关门,门被撞开时,门闩都被撞裂了,死者怎么没有被惊醒?在实施勒死过程中,死者为什么没有发出呼救?也未有反抗争扎的痕迹呢?另外,死者住宅不宽,院子窄长,住房与邻居仅一墙之隔,怎么邻居未听到半点动静?至于第三点“勒死的证据不足”,死者在被从死亡现场到投入水井的过程中,几经移动翻腾,尸体发现后已经肿胀变形,所以仅凭绳索缠绕脖子这一现象就认定是勒死的,确有证据不足之嫌。
   再说张继香被判处死刑后万念俱灰只等一死,不料竟等来了转机,撤销原判复审。这一来,使他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严明,连自己都觉得浑身是跳进黄河洗也洗不净的事,上级法院还能从中发现问题,使他有生还的希望?因而,他在复审时打消了压在心底的顾虑,原原本本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张三老汉出事的前一天,继香陪妻子腊梅去了娘家,娘家嫂子的孩子满月,腊梅想早些赶去帮忙。晚上,腊梅留在娘家,继香一人独自回家,到家时夜已深了,见父亲屋里还亮着灯,顿时心里就来气:睡觉不灭灯,就知道浪费。正要隔窗吆喝父亲熄灯,可他趴在窗口上一看,只见父亲双脚悬空吊在屋楼的檩木上,继香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爬了几次才爬起来,赶紧进屋去救,房门关着,他情急之下撞开了门,抱住父亲想把他放下来,可他心里害怕,浑身发抖,手上无力,抱了几次也放不下来,他急了,跑进厨房取来了菜刀,砍断了绳子,才将父亲放了下来。一看,人早就死了。看着父亲直挺挺的死体,继香双手如同筛糠一般颤抖,不知如何是好。忽听得传来一声鸡叫,继香心里更加慌乱了,他担心一到天明,村里人就会知道父亲上吊身亡,他该如何交待?自己是收养的儿子,平日又和媳妇不孝顺老人,堂兄兴旺为此几次警告过他,现在老人走了绝路,要是等到天明,他不是被兴旺和村里人打死,就是和媳妇一起被公安局抓去坐牢。怎么办?继香想来想去,猛然想起村里的二木匠十多年前外出走亲戚,一去不见回来,儿子四处找寻,没有找到下落,前不久,二木匠的儿子趁安葬母亲之机,从二木匠当年出门时的方向十里远处捡了块石头回来代替二木匠的灵骨,算是把父母合葬了。想到这里,继香心里有谱儿了:事已至此,我干脆也弄个“失踪”,等过上几年,也就没事儿了。对,就这么办,一了百了,省得引火烧身。于是,继香连夜将尸体用独轮车推到井边,抛入井中,心慌意乱中连上吊的绳子也未抽去。村里人打问时,继香就说他爹去了姑家。隔了些天,继香又假装去姑家寻找,回来后便对人说父亲走亲戚走迷失了,失踪了。可他到底是做贼心虚,每次别人一提问到父亲,他就害怕得不行,鬼使神差般不由得要去井上转悠,仿佛担心父亲会从井里爬上来似的。有天晚上,继香刚合眼,就见父亲刮风般来到面前,责骂继香没有将他埋严实,井口儿还开着,死了做鬼也不安然。继香吓得冒了一头冷汗,一个毛驴打滚从炕上爬起来,这才知道是做了个梦。第二天,继香趁无人之机,用木料柴草棚住了井口,覆盖上土,心想这一来就相安无事了。不料这反而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光事情败露,还把自己拴了个结结实实,谁一看都说是勒死的,再怎么辩白也难以自圆其说。
   法官根据被告张继香的供词,又一次勘察现场。不错,门是被撞开的,门栓也被撞裂。再看上吊的地方,檩子上有拴绳子时拂去尘土的痕迹,砍绳时留在檩子上的刀痕也清晰可见,上吊用的那条绳子,砍断处的刀口也两相吻合。虽是这样,为什么绳子会缠绕脖子一圈?继香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他砍绳落尸时不敢面对面去抱尸体,而是从背后抱着尸体落下来的,放到炕上后尸体脸朝下,绳子仍然搭在脖子上,他再把尸体翻转过来仰面躺下,这么一翻转,可能就让绳子缠绕住了脖子。经过模拟实验,结果正是这样。
   既然如此,那么,张继香在一审时为什么不如实交待?判了死刑也不要求上诉,甘愿认罪服法呢?张继香解释说,案子发生后,谁都说是我把父亲勒死的,想辩解也辨不清,后来一思量,说是我勒死的也行,即便不是勒死的,人家也会说我和媳妇不孝顺,把爹逼死了,要是那样,一个人的罪就成了两个人的罪,媳妇也要和我一样伏法丢命,她还怀着孩子呢,如果连累上了她,不光我们两口死了,连娃都没有了。所以我掂量再三,天大的罪我一个人担承,保住媳妇给我生孩子,我就干脆承认是我勒死的。
  
   四、是否逼死
   复审后案情大变,法院遂以虐待逼死人命罪,判处被告张继香有期徒刑12年。按说,死罪改判活罪,死刑改判有期,张继香获得了生机,应满意了吧,偏偏张继香这时却不服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若判我杀人罪,那怪我自作聪明作茧自缚,我无话可说,可要是判我虐待逼死人命罪,我觉得冤枉,定罪12年也太重了。张继香说,我和腊梅平日也就是对父亲态度冷淡些罢了,并无殴打、断水绝食的劣行,够不上虐待。再说,父亲年纪并不算太老,生活尚能自理,我们就是想虐待也虐待不到哪儿去,所以我不服判决,请求上诉。
   地区中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虐待逼死人命罪的确证据不足,提出4点质疑:1、虐待到何种程度?是否到了逼死的地步?事实不清;2、被告夫妇均对死者不好,而其妻更甚。但死者上吊时,为什么选在儿媳去娘家不在家之时?3、被告一审判处死刑也未提出上诉,为何这次改判有期徒刑却要上诉?4、既受虐待,为什么死者不采取其他办法(如分家),而要采取极端方式上吊自杀?鉴于此,中院批示:撤销原判,发还更审。案子又一次卡住了。
   于是,县法院又组成新的合议庭,第三次审理这桩疑案。法庭围绕中院的4点质疑,扩大审查范围,审查死者上吊的原因,并列出4点审查内容:1、死者临死前是否与除被告夫妇以外的人发生过矛盾争端?2、死者临死前是否与人流露过自杀的念头?3、死者临死前有无反常表现?4、死者临死前是否遭受过什么人的威逼、胁迫或者与什么人有积怨、仇恨等?
   很显然,这次审查摆脱了被告供词的牵引,从案情的合理性上入手。经过详查细审,果然发现了重要线索:村里一位剃头匠反映,张三老汉临死前的当日,曾邀剃头匠去家里给他剃头。当时张三家里再无别人,他自己烧洗头水,剃头匠坐在炕头上等候,剃头匠见炕上放着一身新衣服,张三说是剃完头换穿的。剃头匠开玩笑说:“又剃头又换新衣服,怕是瞅下了老婆准备相亲去么?”张三咧咧嘴说:“这样的美事,留到下一辈再说吧。”本地习俗,人死前,其家人要在死者咽气前为其剃头,据说不剃头阎王爷不收留。张三死前让人剃头,证明他是在为上吊自杀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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