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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

作者: 暮霜飞雪 时间: 2016-12-07 阅读: 1175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20世纪90年代末。  “贱货、臭婆娘,死不要脸的,你怎么不去死,像你这样的人活着浪费粮食,呼吸浪费空气,你居然还有脸活着……”不堪入耳的谩骂不断

摘要:珍儿,请允许我许你个来世好吗?朋友也好,兄妹也罢,请让我用来世一辈子的柔情换你一生的幸福,可好? 一
   20世纪90年代末。
   “贱货、臭婆娘,死不要脸的,你怎么不去死,像你这样的人活着浪费粮食,呼吸浪费空气,你居然还有脸活着……”不堪入耳的谩骂不断从大伟那喘着粗气的嘴里吐出,手上紧攥一双旧布鞋,不断地朝玉珍身上打去,这是一双深蓝色的充满泥污的布鞋,是结婚时玉珍一针一线帮他缝制的,可如今却成了他手中的“利器”。
   他疯狂地舞动着手中的旧布鞋,赤裸的双脚不断向玉珍身体各处踢去,无比的愤怒充斥着他的神经,他的血液,如雨的汗水从他苍白的脸颊滴落,猩红的双目在愤怒中凸出眼眶,扭曲的五官,在跳动的烛光中像来自地狱中索魂的恶鬼!
   玉珍消瘦的身躯蜷缩在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任由大伟恶毒的诅咒、谩骂和殴打,她都不言不语,不叫不喊,不是她不能言语,而是她嘴唇被上了禁制,捆了枷锁,除了喉咙深处痛苦的呻吟外,其它都无能为力。
   她怨!怨上帝为何会对她如此不公,赐她这么一副残破的身体?更恨,恨这个曾经视她如生命,爱她、宠她的男人,如今却像对待畜生般对她!尤其恨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的懦弱,无能?总是在他一次又一次的毒打,一次又一次的忏悔中,轻易地原谅了他。
   可恨之痛,源于爱太深啊!
   她记得张爱玲说过:“遇见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开出了花”,她想她比张爱玲爱得更卑微,连他不顾尊严一次次将她的爱践踏得一文不值,她居然还能这么深深地深深地爱着他。
   许是因为这廉价又卑微的爱才助长了这个男人的气焰,使他变本加厉地一次比一次更残忍地对待自己!已干涸的眼泪顺着眼角的褶皱处流下,不过浑浊的眼泪,只不过是添加了这个男人对她的厌恶罢了。
   她全身无意识地抽搐着,颤抖着,嘴里向外吐着白色的泡沫,肮脏、污秽,她想控制自己,不想自己变得这么无能,可是她早已失去了掌控自己全身的资格,这种无力、这种无奈让她好想就这样死去,可每当她感觉生命已到尽头时又会重新回体到这种生不如死的无力!
   不知过了多久,大伟终于打累了,他喘着粗气,颤抖着身躯,拿起手中的“凶器”,随意地套在脚上,看到窝在地上不断痉挛着,哼叫着,浑身上下都充满脏污和恶臭的女人,他恶心得吐了一口口水,转身使尽力气关上门,摇摇欲坠的木门因着大伟的动作,晃晃悠悠地在门框内前后摇摆着,在这宁静的夏夜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裂缝的土墙也因这一动作从墙缝里发出“呜咽”的叫声。
   大伟踉踉跄跄地走到院子里,狠狠吐出一口浊气,心里才稍稍舒服些,自己当初肯定是被鬼迷了心窍,才会娶这个患了羊癫疯的女人?动不动就犯病,口吐白沫,不分场合不分地点像只狗一样在地上抽搐着,作为一个男人的脸面早给这女人丢的干干净净,时常犯病丢脸就算了,居然还水性杨花,勾三搭四,啊呸!想想都觉得恶心!
   不知从何时起,大伟开始魔疯般地恨着这个女人,似乎只有这么讨厌着、恨着才能让他忘记曾经那个给过他美好的女人,那个端庄秀丽、温柔娴熟的女人,不是眼前这看一眼就让人恶心几天的女人。那个将这女人捧在掌心的男人;那个想与这女人相伴终生的男人;那个曾经与她耳鬓厮磨男人;那个总是再她发病时收拾她的烂摊子的男人一定不是自己;那个在亲戚朋友面前被同情的人,那个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的男人,那个头顶上绿的发亮男人不是自己……
   啊!他跌跌撞撞地摸黑回到自己的房间,随手一摸,一瓶不知名也不知什么时候的酒瓶随意被它握在手中朝口中倒去,醉吧!醉吧!醉了就不疼了,醉了所有的一切都无所谓了。
   听着大伟越来越远的脚步,玉珍浑浑噩噩的脑袋终于有了片刻的清明,她艰难的抬了抬沉重的眼皮,朝着四周望了一望,她还在期待什么呢?呵呵,真傻。
   这是她们的婚房,是见证她们相爱的地方,也是她一切甜蜜的源泉,可如今这房间早已失去了它的温暖,如同她一般,褪却了它的年轻和美丽,变的锈迹斑斑冰冰凉凉。曾经高大明亮的土坯房,如今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剥落它美丽外衣,只剩下孤零零的血肉之躯展在她的面前。
   她摸索着爬到梳妆台边按着桌沿艰难的站了起来,啊!映着摇曳的珠光她看到了镜子中的女人,那苍老的女人是谁?满头银丝乱蓬蓬的顶在脑袋上,充满脏污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干瘪的眼角无神的耷拉着,她张嘴一喊露出无一颗牙齿的红色牙槽,这么苍老丑陋的老人怎么会是三十五岁的她呢?
   难以置信的玉珍用力拿起桌子上的烛台一把打碎了镜子,“哗啦”镜子破碎,她也瘫倒在地上,不顾满是伤痕的身躯,也不顾破碎的玻璃碴弄破了她的手掌,她的额头。她不断喃喃自语道:“不会的,不会的,我怎么会变成这样?”难怪大伟会嫌弃她,不爱她,这个鬼样子她自己都嫌弃她自己呀!
   玉珍静静地躺在地上,任由身上的血液流逝,任由身上的温度渐逝,她知道自己的生命亦如这颤颤巍巍的老房子般走到了尽头,所以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喊叫,享受着属于她自己最后片刻的宁静,慢慢的用着最后的时光回味着自己短短的三十五年的人生。
  
   二
   25年前,那个时候他才十岁,虽说缺少爹娘的爱,而时不时的犯病还会让她被同学和邻居嘲笑,可她还是非常幸福,因为她有对宠她若亲生女儿般的哥嫂。
   她记得那天是她的生日,碧空如洗,空气中飘荡着桂花丝丝甜美的香味。哥嫂轮流背着她走了一个多小时崎岖的山路来到镇上,给她买了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衣,一条蓝色的裤子,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这是她眼馋了好久的东西,懂事的她知道条件艰苦的哥嫂根本买不起这种衣服,可每次看到隔壁小红穿这衣服时艳羡的样子,还是被细心的嫂子发现,疼爱她的哥嫂吃了半年的黑窝窝头就白开水,终于在生日这天给她节省出了这套衣服的钱来。
   年幼的她也知衣服得来不易,所以格外地珍惜,轻轻地迈着小碎步一点点移动,嫂嫂笑道:“哟!珍儿今天买个新衣服路都不会走路,哈哈哈!”珍儿怯怯的道:“人家不是怕弄脏吗?”嫂嫂道:“珍儿,衣服是拿来穿的,不是衣服来穿你的,懂吗?”珍儿似懂非懂的点点点头,蹦蹦跳跳的跑开了,望着珍儿欢快的背影嫂嫂温柔的和哥哥道:“看到这么高兴的小珍儿饿了半年的肚子真值。”哥哥哽咽着将善良大度的嫂嫂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对不起,我让你吃苦了。”嫂嫂道:“这辈子能跟着你不苦……”
   她一直以为自己和哥嫂会一辈子这么幸福下去,然后等自己长大了就用余生去孝顺和陪伴哥嫂,可是理想始终被现实打败,她坳不过命运的齿轮。悔吗?悔!恨吗?非常的恨!可是再深的悔与恨都战胜不了她心中的爱呀!
   热闹的集市比刚才拥挤了好几倍,哥哥小心翼翼地背着她顺着人流缓缓移动着,终于在戏台前人群慢慢停下,戏台上捆绑着一个中年男人和妇女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胸口都挂着一个二尺见方的牌子,身后各有一个彪型大汉按住他们的肩膀不断朝他们腿上踢去,男人和女人受不了疼痛“砰”地一声跪在地上,而少年则冷冷的望着踢他的汉子,脊梁骨挺得直直地,“砰砰砰”一声声大头皮鞋踢在骨头上的声音回荡在人群中,喧闹的人群变得雅雀无生,大家纷纷向这位不服输的少年投去赞许的目光。
   胆小的孩子甚至都吓得哭了起来,小玉珍也“呜呜”地哭了,年幼的她不懂大人们的世界,更不懂这些大人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一个年幼的少年?
   终于有人不忍心看下去了,说:“算了吧!他始终是个孩子,不论他父母做错了什么都与他无关”,“是啊!是啊!都是为人父母的,为自己的孩子积点德吧!”……一人带头,人群中的争论开始大声起来,台上的男人也怵了少年轻蔑高傲的眼神,听到议论纷纷的众人,“兔崽子真是块硬骨头”骂骂咧咧地泱泱退去,接着不断有人站出来诉说他父母的罪状,玉珍也不懂他们所谓的罪状是什么意思,只是怔怔地望着少年,他孤寂地站在那里,仿佛灵魂出窍般一动不动,可是泛红的眼眶却泄露了他的内心。
   人群中不知是谁拿烂菜叶和臭鸡蛋朝他们身上丢去,紧接着有更多的人也加入,少年一步上去将父母护在自己的胸口,任那些污秽和疼痛打在自己的身上。
   不一会儿,本来蓬头垢面的一家三口更是狼狈的或站或跪在那里,玉珍静静地看着那位紧紧护住自己父母眼神充满疼痛的少年,一丝酸楚从她胸口冒出,酸酸的涩涩的,或许也可以叫心疼吧!
   不知何时喧闹的众人渐渐的散去,少年急忙去搀扶他母亲,母亲的身上早已经衣不蔽体,脸上都是脏污和血珠,他脱掉自己的外套将母亲遮住,颤抖着双手扶了几次都没有将他的母亲扶起,这时一向胆小懦弱的玉珍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哥哥的怀抱,跑到少年面前道:“哥哥,我帮你吧!”少年抬起头望着这个小女孩,她扎着两个羊角辫,雪白的衬衣,蓝色的裤子,小兔子般红红的眼睛出神地望着自己,这是多么清澈、美好的小女孩啊!他低头看自己衣衫不整挂满烂菜叶和臭鸡蛋的身躯,高傲如他第一次低下了头颅,小玉珍看他不回应,以为他痛得说不出话了,匆忙上去帮他搀扶母亲,又朝呆呆站着的哥嫂招呼道:“哥哥、嫂子快来帮忙啊!你们不是经常教育我要乐于助人吗?”“这个,这个……”哥哥搓着手支支吾吾地望着嫂子,嫂子朝哥哥耳语道:“难得珍儿喜欢想和人接触,不要让她失望,你不是总是教导她不要活在他人的眼光中吗?”接着,不顾继续傻站着的哥哥道:“来了,来了。”,几人小心翼翼的将夫妻二人扶起,又问了住址将他们送回了家。
   一路上少年不发一语,而玉珍的哥嫂也知趣的不多问,直到将他们送入家门,男人朝他们感激的抱拳作揖道:“诸位,谢谢你们,今日相助之恩我老张记下了,他日有机会定当回报,伟儿帮我招呼一下客人”说完就搀扶着低着头的妇人进了房间。
   嫂嫂不满的要上前理论,哥哥拉着她,朝她摇了摇头,嫂嫂不满的拉着哥哥和呆呆的玉珍道:“我们走,这里好像没有人欢迎我们,”玉珍不舍的望了望少年,和哥嫂朝外面走去,当快走出门口时,少年他叫住了玉珍道:“喂,小朋友,你为什么帮我?你没看到所有的人,包括我的亲朋好友都恨不得和我离得远远的吗?”玉珍脱口就道:“因为我觉得大哥哥是个好人,哥哥经常教育我,看到好人有困难都要帮助的,”“好人”?一句简单的话语让他热泪盈眶,是的,他和父母并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和大多数人的理念不同而已,凭什么就说他们是坏人?人人避若蛇蝎!
   可是这么简单的问题只能被这个小女孩看破,真是个天真的傻孩子,从这刻起他决定一辈子好好守着这个傻女孩。
   自那以后,大伟就经常去玉珍家里帮哥哥嫂嫂干些农活和家务,并且每次去都不忘给她带礼物,得知她有羊癫疯时不时会犯病时,大伟更加心疼她,时常跑几十甚至几百里的路去给她求偏方,上帝还是眷顾她的,她犯病的时间越来越少,旁边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时间不断流逝,曾经的少年不断长大,那个冷漠高傲的少年长成了一个让她仰望的成功男人,他考上了大学,有了自己的事业,玉珍知道他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像她这样一个普通又平凡的农村女人怎么配得上事业有成并且帅气的他?
   不过,就算事业再成功,皮囊再完美,大伟也没有忘记这么多年奋斗的目标,那曾经在心底的承诺,守护这个傻女孩一辈子,给她一万分的幸福。
   玉珍20岁生日那天大伟上门提亲,她不知道这是大伟在自己的爹娘面前跪了三天三夜才得来的,哥嫂开始本是不同意的,因为俩人差距实在太大,可是执拗的大伟怎么会是轻易放弃的人,他在哥嫂面前又跪了三天三夜,看到这么有诚意的大伟,哥嫂最终勉强同意,因为哥哥说,这男人太过霸道,太过自我,太过偏执,而玉珍太过柔弱,他们根本不合适,可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玉珍只会厌恶哥哥的阻挠。
   玉珍也实实在在幸福了5年,这五年大伟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将她宠成了一个小公主,即便生下儿子,大伟还是将她捧在手心,也经常教育儿子要和自己一起保护母亲。可是,这偷来的幸福怎么会能长久?
   婚后大伟还是和婚前一样,只要农忙时都会帮哥嫂去做农活,而她就在家里帮他们做饭,送饭。秋老虎热的厉害,她做好了午饭准备给他们送去,谁知不只是走得太急还是太阳太大,许久不犯的羊癫疯毫无征兆地降临,她强撑着身体走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放下饭菜不断地抽搐着,这时同村的一个男人慌乱地走了过来道:“玉珍,珍儿你怎么了,你没事吧?”他没有丝毫犹豫将自己的手塞在玉珍嘴里,防止她咬断自己舌头的。
   大概过了几分钟,玉珍感觉像过了几个世纪般漫长,抽搐才渐渐平静下了,思绪回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瘦弱的男人趴在她的身上,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庞,关切地望着她,这个男人好像是他们村里的一个单身汉吧,三十几岁了脾气太古怪一直未婚,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为什么这么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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