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有梧桐,南以生
作者: 王俊杰
时间: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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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元国年初,她出生时,是个桃花翩飞的季节。 她是一品大夫府大小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般疼爱,本也是无忧无虑的官家小姐,却不料这般温馨的祥
第一章
元国年初,她出生时,是个桃花翩飞的季节。
她是一品大夫府大小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般疼爱,本也是无忧无虑的官家小姐,却不料这般温馨的祥和,被她母亲的病逝而消失。。
那年她七岁。
而她的父亲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心力照顾她,便把她被过继给她的叔父。
她的叔父是个商人,家里妻妾成群不说,且个个彪悍,一个比一个靠山强硬。
她寄人篱下,时常遭遇“家人”的不公对待,却也因着年纪小,只能忍气吞声。
他是献王世子,今年刚好八岁。与他的相识,是在献王小妾的寿宴上。
由于她叔父常年与王府有金钱的来往,故,叔父也带着她来赴宴。
那时宾客均在前堂举杯推盏,舞乐升平,她被丫鬟领到后花园玩耍。
“哎呦,你这孩子,怎么又把裙摆给沾湿了,一会老爷又该骂我没有看管好你了,在这等着,我去拿件衣服来。”
丫鬟拧着她被露水沾湿的裙摆,一边埋怨着,一边把她放在凉亭里,便向马车行去。
凉亭里。她眨着一双如墨玉般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歪着胖嘟嘟的小脸,看向缓缓向她走来的小小的公子。
“你是谁?”
粉嘟嘟的小公子笑眼微弯,胖胖的小手指着身后。
“我是这里的主人,你又是谁?”
“我叫林南笙,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献烈。”
她的眼睛是那么漂亮,仿佛天上的星星那样的明亮,他有些害羞到不敢抬头看她。
两个肉嘟嘟的小孩竟一见如故,互相牵着手,跑向花园的秋千。
待丫鬟拿回衣服找到她时,已是两个时辰后。
“不要……涓姐姐不要,南笙以后再也不乱跑了,不要打我……哇……”
看着她弱弱小小的蜷缩在地上,而那个高出他们好多的女子,拧着丑陋的眉毛,狠狠的咬着牙,在她柔弱的胳膊上,用力的拧着,疼的小南笙哇哇大哭。
小献烈猛的撞在丫鬟的身上,由于措手不及,丫鬟被撞倒在地。
“好大的胆子,这是哪里来的毛小子,敢装姑奶奶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献烈用小小的身体挡在小南笙身上,不让丫鬟再伤害她。
“啊”
到底还是个孩子,怎么能经得起一个大人的摧残。
只见他粉嫩的小脸蛋上,一掌红红的巴掌印子。
瞬间,他眼角涌出泪水。
“涓姐姐,你打我可以,不要打我的朋友,不然我告诉叔父,说你欺负我……”
丫鬟气极,却也只能顺从,谁让她不大不小还是个主子。
她弯着腰,慢慢从地上把她扶起来,替他抹干脸上的泪痕。
“小哥哥,南笙会永远感激你的。”
说完,被丫鬟硬拉着向前堂而去。
她几次回头,见他立在风中,泪水未干。
元国十八年,她十一,他十二。
那是太后心血来潮举办的茶花会上。
御花园里,一片春季盎然,可今日这所有的艳丽都不是主角,园西的茶园,才叫热闹。
采下一朵白茶花,轻轻递于鼻下,清冷的幽香缕缕散出,皎洁的花瓣与他的衣衫混为一体。
他如今已经是一个白衣偏偏的小少年,眉眼间俱是英气与清贵。
他身侧围了一圈同龄的公子小姐,几人围在一棵光影普照的百年大银杏树下,互相切磋着诗词歌赋。
“烈,你弹一首《凤求凰》与我听可好?”
他身侧的碧衣女子轻言。
“《凤求凰》有些悲悯,与此时的景致不大符,不如弹一首《高山寻友》如何,清雅又不失大气。”
碧衣女子脸上有些失落,却微笑着点点头。
另一个少年打趣道“烈果真不懂风情,小敏喜欢听什么,你就弹什么好了,弹什么高山流水?你们可见过两口子天天听如此清心寡欲的曲子,岂不是太没趣了……”
“哈哈……”
一众人被他逗乐。
她羞红了脸,拿着帕子遮住脸面。
他面不改色的抚琴,仿佛刚才的玩笑话与自己无关,袅袅的琴音依旧是那般清冷。
“呦,快看,是小爷我的未婚妻来了。”
刚才开他玩笑的男子,见她缓缓向这边而来,快步走向她,牵着她的手返回来。
“来道友们,她就是我的未婚妻,林南笙……来南笙,向他们问安。”
林南笙微微一笑,向众人施以轻礼。
“呦,这就是我们邓小侯爷的媳妇?真真的美人啊,有如此的美娇娘,小侯爷不早点让我们见见,竟藏着掖着,太不够意思了。”
众人纷纷打趣于他。
“哈哈,我也是半个月前才得知的,我也没想到老头子瞒着我,竟给我找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哈哈……”
他得意忘形的大笑,她低着头,没有一丝因别人的玩笑而恼怒,似乎无关痛痒。
“邓岳!”
一直低头不语,低头弹琴的他,突然出声。
“如若我是你,定不会让外人随意指点自己的女人,亲兄弟也不可以!”
说完,他从她身侧经过。
“懦弱!”
他扬长而去。
第二章
他说她懦弱?
她哪里懦弱了?
他凭什么这么说自己?
他是谁?
茶花会散了,所有达官显贵们坐着各自的马车扬长而去。
她没有和婶娘们一个马车,而是乘在车尾后的旧轿子里,那轿子,装着叔父给太后的礼物。
如今轿子闲了,婶娘们再也不必和她挤在一起。
日暮,奢华又宽敞的马车已驶出一条街去,而她乘坐的两抬的轿子,仅仅刚出了宫门。
“停!”
她掀开轿帘,见是小侯爷伶着一鸟笼子,翠色复灰白条的鸟,羽翎呈祥云状,翎冠与图案上的凤凰极其相似,只是体长却只有拳头大小,甚是可爱。
她还是第一次见,暂且唤它稀鸟,这是一只极为罕见的珍贵品种,纵然在叔父家见惯了花草鸟兽的她,也被眼前的品种惊艳到。
“南笙,这是我从太子那里得来的,想着你铁定喜欢,于是向太子讨了来,送你可好?”
小侯爷见她眼里一片喜爱之色,顿觉此物得来很值得,于是借花献佛,想送于她。
“可以吗?可以送我吗?”
她本不想要,却见那只鸟说了人话。
南笙……南笙……
她的眉眼弯成了月牙,真是一只通人性的小东西。
小侯爷见她喜欢,便放于轿子里,憨憨一笑。
“岳哥哥!你怎么可以把太子哥哥养的小雀给别人!”
他身后走来一介少女,着装颇为华贵,头戴三尾金凤,想必不公主,也少不得是哪家郡主小姐之类。
“缠人精你怎么又跟来了?这是太子送我的,既然成了我的东西,我想送谁送谁,与你有什么干系?”
看来这小侯爷并不是很喜欢那少女。
“怎么就与我没有干系了?岳哥哥难道忘了这只鸟是我伯伯献王从南安带回来的?没成想送来送去竟最后落在这个土巴佬手里,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东西。”
“献南笙你说谁是土巴佬?她是我未婚妻,你说话留点意!”
小侯爷急了,少女也急了,跺跺脚咬着粉唇委又气愤道。
“未婚妻……到底谁是你未婚妻,那年是谁说要我当媳妇的?是谁说非南笙不娶的?”
“是啊,我今生非南笙不娶,不过是林南笙,而非你献南笙,你死心吧。”
“邓岳!很好,你等着,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求我嫁给你!你等着吧……”
一边说着,一边摸着眼泪,向宫里跑去。
“南笙,你不要听她胡说八道,那丫头从小就缠着我,厌烦死她了,如果不是她公主的位子摆在那里,我早甩她八条街去了……南笙我……”
“她好可爱呢……”
可爱?
那个缠人精哪里可爱了?可恶才是真的。
小侯爷默……
轿子走至林家门口,却见门台上立着一白衣少年,清俊的面容约微带着丝清冷之色,有种不食烟火,不容世人亲近的气息。
“你是?”
他就是今日替她解围,却说她懦弱的那人。
她认出了他,却还是不明白,他到底是谁?凭什么说她懦弱?
“嗯?”他嘴角微勾,气息扔不冷不热。
“我以为林小姐不会记一辈子,也总会记个十年八年,竟不曾想,才短短四年,你竟将我忘得一干二净,也罢,那日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只是,说来也讽刺,我却拿林小姐当了朋友。”
“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她诺诺的看着他。
“献烈。”
“献……烈。好名字,我记着了,以后定不会忘了这个朋友!”
她弯弯的杏眼微眯,报以真诚一笑。
“好。”
顿时无话。
她缓缓下轿,抬步迈入大门。
“你与邓岳……”
“是叔父定下的亲事,邓岳人很老实,还不错。”
老实?
他轻笑,你是没有见过他的德行。
元国十八年,她十二,他十三。
这是他俩第三次相遇。
献烈与魏敏的定亲宴上。“林南笙!你个土巴佬怎的也敢来王府?你可知自己是什么身份?”
少女把她堵在门口,趾高气昂的叉着腰,一副厌烦的表情。
“缠人精你让开。”
邓岳推开少女,牵着南笙的手上了王府的台阶。
“她是我未婚妻,以后不许喊她土巴佬,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邓岳你!……”
两人两眼相瞪,两看两生厌的时候,府门停下一辆宝蓝色的八角顶马车,颇为豪华气派。
“我们小侯爷真是艳福不浅,左一个南笙,右一个南笙,这左拥右抱的感觉,小侯爷真的好福气。”
邓岳见来人,嬉皮笑脸的回道“小敏还打趣我,烈难道是个正人君子不成?”
魏敏抿唇,再不言语。
“今日是烈儿与魏太傅家千金的定亲礼,各位既是本王请来的贵客,便不必为本王节省,该吃吃,该喝喝……”
难得献王今日高兴,语气也越发的亲近,众人也是放松一阵。
“岳哥哥,我要吃鱼翅……”
邓岳拿起筷子,小心翼翼的从自己面前的盘子里捡起一块鱼翅,缓缓的放在南笙的面前。
“南笙,来尝尝王府的厨艺,比皇宫的美味毫不逊色呢。”
少女嘟着腮帮子,气鼓鼓的瞪眼。
南笙无奈的苦苦一笑。
魏敏与献烈走来,与他们对饮一杯。
“烈哥哥,你看看他嘛,总是欺负我……”
“活该。”
献烈习以为常的开口。
“哼!敏姐姐,你看烈哥哥嘛……他们合伙欺负我。”
魏敏缓缓走向她身边,轻轻抚着她的手,向献烈笑言“你们莫要再拿她逗趣了,她一向脸皮薄,一会又要哭鼻子了。”
邓岳不屑“就她?脸皮薄?我笑死……”
“邓岳你……哼!我总好过一些不知自己身份高低的人,也不知道今日是什么日子,也不掂量掂量自己什么身份,”
南笙红着脸,低下头。
她在说自己吗。
一定是吧。
她知道自己的身份与在座的悬殊,她本不想来的。
邀请她的,除了邓岳,还有献烈。
作为朋友,她理性前来祝福。
却不想,竟这般惹人嫌。
“献南笙你在指桑骂槐谁?小爷我忍你很久了,不要没完没了的招惹我……”
少女躲在魏敏身后,不敢探头。
“小侯爷莫怪,你们自小一起长大,你还不知道她什么性子?向来是个嘴快的,可心不坏,想来是侯爷你有了新欢,错怪公主了。”
南笙抬头。
新欢?是说她吗?
“就是就是,岳哥哥自从有个她这个新欢,就再也不理我这个旧爱了……”
“喂你说清楚,你是谁旧爱……奶奶的,小爷竟说不清了。”
“小侯爷急什么?难道小公主说错了?以前是谁天天跟公主腻在一块的。”
“可不是?以前小侯爷可是天天与小公主腻在一块,我们都以为是注定的一对呢……”
“对对对,自从有个这个丫头,邓侯爷似乎变了……”
“真是狐狸……”
邓岳见她们越说越解释不清,急忙看向南笙,却见她茫然的眨着眼睛。
献烈叹息一声,她傻吗?
有时候他怀疑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委屈,才会变得如此好欺负。
他记得当年,她虽弱小,却比谁都强大。
那日,她替自己摸着眼泪,义愤填膺的与那恶姑婆对持,没有一丝畏惧之色。
“够了!南笙是我请来的客人,谁再对她攻击,休怪本世子不客气。”
“烈……”
“你也一样。”
又一次,他替自己解围。
“烈……你,你为了她……”
“我说了,她是我的客人,如果谁对我的客人不客气,休怪我对她不客气,魏敏,你也一样!”
这话说的铿锵,说的霸气。
周围一片死寂。
第三章
元国十九年,她十三,他十四。
天灾人祸,躲不得。
元月初,邓侯爷被剥夺爵位,发配荒芜的沙漠,邓岳府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树倒猢狲散,侯府三百零九口走的走,散的散,改嫁的改嫁,要饭的要饭。
曾经辉煌一世的侯府,竟落得如此凄惨的地,好不凄凉!
邓岳已有大半个月未见其身影,急坏了几个自小长大的玩伴。
即使想施以援手拉他一把,无奈寻不到他的踪迹。
见到他那日,已经是半年后……
曾经意气风发小侯爷,如今一身破旧肮脏的粗布衣,头发凌不堪,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指,也已不见以往的嫩白干净,粗糙的茧子布满了手掌,俊秀的脸颊,已不见往日的玩世不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