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相拥
作者: 午夜梦回
时间: 201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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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恋 人的一生,都会珍藏一些美好的回忆,初恋,便是其中的一种。 初恋的日子,有幸福,有稚嫩,有苦涩。初恋的感觉总是飘渺而真切地深藏于内心最敏感
(一)初恋
人的一生,都会珍藏一些美好的回忆,初恋,便是其中的一种。
初恋的日子,有幸福,有稚嫩,有苦涩。初恋的感觉总是飘渺而真切地深藏于内心最敏感的角落。初恋如朝露般的清新纯真,如闪电般热情洋溢,又如阴晴不定的夏日天空。也许,它只是一场没有同行的苦恋,但是,一样给人留下难忘的瞬间。
八十年代中期,经过自己的努力,我考进南方一所财会学校。新的环境给我的是陌生的感觉。耳边充斥的是来自祖国各地的南腔北调。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新奇中带着惴惴的感觉。
有着与电影、电视剧中男女主人公相似的开头。那一日,由于贪看楼下花园中盛开的玫瑰,无意中与人撞了个满怀。手足无措的我看清对面是个姑娘,连声说:“对不起。”姑娘微微的脸红,说了声:“没关系。”那语言在我听来,不啻于佛语纶音。因为,她竟然与我有着相同的口音。
姑娘显然也察觉到这一点,兴奋地问:“你是徐州地区人?”我答应一声。乡音,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犹如在人迹罕到的大沙漠里遇到自己的同类。攀谈之下,让我更加雀跃的,我们来自同一个市,而且现在同在一个班。没想到这不经意的一撞,竟然在陌生的人海中撞出一个如假包换的老乡。
我们没有老乡相见的两眼泪汪汪。我重新打量一下姑娘。她大约一米六几的高挑个头。皮肤白净,留着一头黑油油的长发。身穿一件鹅黄的半袖衫,白色的裤子,整个人显得那么清新而朝气。
也许我的目光过于专注,姑娘面上泛起了一抹红晕,说了声:“再见,老乡。”急急忙忙地离开了。定定地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那一刻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好像有着一大堆的疑问,又好似什么也没想。
我开始在教室里搜寻这位小老乡的身影。得知她的名字叫涵秋。涵秋,好美的名字,正如她朴素、阳光、明净。明净的象不带一丝云彩的秋空。
我相信一见钟情,因为,从那一撞开始,我便将她牢牢刻在心里。总是偷偷地捕捉她的身影。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我由衷地心动。感觉我已经喜欢上了她。然而,她也许早已忘了我。眼光轮回的视线中始终扫描不到带着几分土气的傻傻的我。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也许是命中注定的,两个陌生的人进入状态,有时契机竟只是一句话,一餐饭。
一天中午,下课后与同学说了阵话,耽搁了时间,等到踏进学校食堂,几个窗口已经都排起了长长的队。我只得规规矩矩地朝队尾走去。这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回过头,看到队伍中站着涵秋,在向我招手。她的面前只有两个人就可以轮到。
那顿饭,我们面对面的边吃边聊。聊我们家乡的山,家乡的河;聊我们都熟悉的人和事。距离再一次被拉近。最后相约放假一起回家。
从那以后,我们的接触多了起来,黄昏,我们在鸟语花香的校园漫步;周日,我们一起去逛街。相互之间有着一种吸引,一种默契。这种吸引和默契与日俱增。我们成了同学们心知肚明的一对恋人。
在我们感情升温的同时,我们互相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知道她的母亲是个中学教师,父亲是个军官。而我,只是个市郊农民的儿子。面对她优越的家庭背景,我真的自惭形秽。然而,她丝毫没有那种目空一切的优越感。她在班级里总是热心地帮助其他同学,从学习到生活。她的成绩很好,有着很高的文学天赋。那时候,正如许多青春男女一样,痴迷于琼瑶小说,痴迷于那些浪漫感人的传说故事和优美的诗词。至今我还珍藏着她曾写给我的一个个纸条。“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我们恋了三年,我们爱了三年。花前月下的缱锩缠绵,也曾热血沸腾,体内有着呼之欲出的冲动。但我们相约:绝不跨越雷池,要把最珍贵的留给我们的新婚之夜。有的只是牵手,是拥吻,是深情的叮咛和关爱。我们多次描绘着未来的蓝图,寄托了无数美好的憧憬与希望。
然而,相识、相恋的我们却无缘走上红地毯。
在毕业前夕,她的父母得知我们的恋情。他们认为,我们的相爱门不当户不对,一个农民的儿子想当他们的女婿,简直是天方夜谭。在他们软硬兼施的威胁利诱,甚至以死相逼下,涵秋屈服了。她象曾经紧紧握在我手心的细沙一样,悄然无情地从指缝间流失。
那个我曾经的情感归宿,那个被我第一次爱上的人,已经消失在茫茫的人海。
那时候的我,一度消沉到极点,终日如醉汉一般。然而,喝醉了只是难受一阵子,一觉醒来又会神清气爽,而我伤了的心却会铭记一辈子。
有人说,爱情本来并不复杂,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我爱吗?是的,曾经那么的爱,刻骨铭心的爱。
我恨吗?不,虽然形同陌路,我恨不起来。因为,谁都没有负心,却被世俗的鸿沟阻隔了今生。
一切算了,没有对不起。只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想轻轻地问一句:“你好吗?”
我们曾经相约同上一辆车,起点是今生,终点是来世。
我们相约遵守天长地久的规则,无论是人,还是心,都不可随意伸出车外。但是,还是有人中途下了车,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
初恋,已经成了我心中的一座荒冢,注定让我用后半生的回忆来祭奠它,它会成为我记忆中最宝贵的一页。
心灰意冷的我,还是逐渐把曾经在我的天空划过得那颗流星藏在心底,决定走世俗的路,娶妻生子。没有浪漫的爱情,但我们注定要相伴到一生。妻与我没有初恋的缠绵,但会与孤独的我心朝夕相伴。妻没有我梦里的虚幻,但她已经全身心地将自己融合在我的生命中。
(二)再见
三月的苏北,乍暖还寒。城市的上空灰蒙蒙的,说不清是雾还是霾,让人心里有一种压抑感。
接到客户的订单,不敢懈怠,电话打过招呼后,动身前往成衣社。
成衣社在小城的另一端,途径最繁华的五一广场。
长期经营服装生意,不知不觉的养成一种习惯,那就是喜欢浏览沿途的商店,尤其是展示服装的橱窗。我放慢了车速,一只脚在地上点着,缓缓地向前。眼睛不时地瞟着路边的商店,却没在意如此的行路于人于己带来麻烦。
“哟,怎么骑车?带眼了没有?”一个高八度的女声响起。
我赶紧刹住车,来往的行人被她那一嗓子号令得齐刷刷向我行注目礼。我不由地涨红了脸,连说“对不起!”
车头前面,一位大嫂边掸着裤子上的一道车轱辘印痕,边朝我瞪着双眼。我知道车子碰到人是我的不是,便陪着笑脸,任由她唠叨。
我的笑脸在下一刻僵住了,因为,越过她的肩膀,我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个二十多年来一直魂牵梦绕的面孔。
我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我相信,在那一刻,对面的那个人儿一定也像我一样惊喜交加。我的眼里,已经没有了周围的行人,耳朵里,那絮絮的唠叨也仿佛成了天籁之音。两只脚机械地朝前迈动,拉近我与她的距离。
二十多年了,我们虽同在一座城市,却恍如相隔千里万里。如今,在这车水马龙的繁华闹市,却不期而遇。难道,这是冥冥中上苍安排的又一次巧遇?
当年,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那撞落一地书本的戏剧性开场,让我们相识、相知、相恋。三年,我们花前月下憧憬未来,海誓山盟,度过许多美好的时光。
如果,不是她父母的门第观念将我们拆散,我相信,我们会是世上最恩爱美满的夫妻之一。世俗的鸿沟,让她成了我手心里的一把沙,一点点无奈地流失,只剩下苍白的手掌。
忘不了,那个痴迷于琼瑶小说的她,为着书中主人公命运沉浮悲喜。我为她拭去腮边的泪水,笑着说:“傻妞,听书掉泪,替古人担忧。那是琼瑶阿姨逗你玩呢。”
忘不了,第一次拥她在怀,那少女的芬芳让我意乱情迷,不能自已。她轻轻地推开我:“军,到此为止,我要把完整的自己留给咱们的花烛之夜。”
忘不了,在她父亲的严命与母亲以死相胁之下,我们最后的诀别。她说:“军,要了我吧,今生今世,我的心里只有你。”我替她整好衣衫,心酸地说:“不,涵秋,我不能毁了你。”
那一刻,面前的她,梨花带雨楚楚动人,仿佛一阕凄美的绝唱,将我的心撕成碎片。
……
我们在一个僻静的小巷茶室里坐下,要了两杯我和她都喜爱的茉莉花茶。品啜着略带苦涩的清香,叙起了二十多年的别离。
二十多年,我们都老了,涵秋仍是那样清瘦,不加雕饰的素面朝天,头发用一只褐色的发卡绾在脑后。虽然眼角额头有了细细的皱纹,却不失当年的清纯美丽。这张脸,在我心底始终占着重要的位置。
涵秋说,当年她迫于父母之命,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一年后生了个女儿。虽然那时衣食无忧,但她与丈夫始终是貌合神离,不冷不热。再后来,丈夫的公司破产,一夜之间,车子、房子,所有的资产全部被债主给清算了去。如今,他们栖身于简陋的租赁房。
涵秋苦笑着说:“这就是父母为我找的好人家,以前,身边走马灯似的拍马逢迎的人,现在是唯恐躲之不及,世态炎凉,人情比纸薄,我是尝到这滋味了。唉,命里八升,凑不够一斗。如果一开始就是清贫度日,也许没有这些烦恼。”说着,深深地望了我一眼。
我的心被刺痛了,我看懂了,那双眸子里,仍是当初得深情,仍有不舍得眷恋。我坐到她的身旁,轻轻地握住她的手,那只手冷冰冰的,微微地颤抖。我心疼地拥住她的肩头,任她伏在我的怀里低低地抽泣。
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得知她的近况,丈夫的公司破产,令那个从未受过挫折的公子哥儿一蹶不振,终日以酒浇愁。前些日,又查出身患癌症,不啻于雪上加霜。
如今,患病的丈夫治病要钱,上大学的女儿要钱。担子落在这个娇弱的女人身上,真够她受的。
我想了想,这几年经营服装,虽不曾腰缠万贯,也还赚了些钱。
我要帮她,无论是情,是义,我都责无旁贷。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涵秋,别难过了,你能告诉我这些,是还当我是老朋友。你的力量有限,那就加上我的,我们一起来面对困难。”
涵秋抬起头:“不,我不能连累你,虽然这些年我克制自己不与你联系,但我知道你的情况,你也下了岗,要养活一家四口的。”涵秋连连摇头,不愿让我为她分担。
“傻妞,不要拒绝我的帮忙,男人的肩膀总是比女人坚实有力的,相信我,不会坐视不管的。”
那一天,我都忘了自己要去哪里。在那个小茶室,与涵秋坐到灯火阑珊。在那幽暗的灯光下,我们相拥在一起。她的身躯仍是那么的柔软,唇,仍是那样的芬芳甘甜。我们好像要补上二十多年缺失的热吻。在那一串串吻里,饱含着我们不曾忘却的爱恋,写满了“我爱你!”
别后,我动用自己所有的人脉关系,联系了市里一位资深的主任医师,也是专门主攻癌症的医学泰斗,亲自为涵秋的丈夫制定医疗方案。我在市立医院交了一大笔住院费,让他入院接受治疗。
我还打算,在涵秋的女儿读大学的几年里,为她筹措短缺的书学费和生活费,让孩子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早日为母亲分忧。
做这一切,也许我还心存杂念,但绝不是乘人之危,我相信自己是为了与涵秋二十多年前刻骨铭心的爱,为了与涵秋二十多年来不能忘怀的爱,为了第二次相拥难以放下的爱。
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