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 >萤火虫

萤火虫

作者: 马卫巍 时间: 2016-04-02 阅读: 1504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这是一个全新的感觉,这个感觉来源于一个梦。  陆晓金梦见任可可的那个晚上是星期五,他像惯例一样和郑斐做爱。结婚五年之后,时间已经逐渐淡化了男女欢爱的激情,

这是一个全新的感觉,这个感觉来源于一个梦。
   陆晓金梦见任可可的那个晚上是星期五,他像惯例一样和郑斐做爱。结婚五年之后,时间已经逐渐淡化了男女欢爱的激情,由神圣的激情变成了固定的仪式,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抚摸,甚至没有至高点的冲动,在迎来送往中草草结束各自睡去。在睡梦中,陆晓金梦见自己独自旅游,有山,有云,有水,还有匆匆的人群。陆晓金沉浸在梦境中的山水里,迈着轻松欢快的脚步,恬然地观赏着每一处风景。这些风景陆晓金有的熟悉,有的却不很了解。他甚至看见一株高耸入云的大松树,盘亘交错虬札粗壮。陆晓金轻轻一跃,竟到了树冠之上,若隐若现的山头之上像是传来诵经之声,烟雾缭绕,一抹红瓦在云彩里闪现而过。
   陆晓金就这么走啊走,尽管路途遥远却依然体态矫健,没有丝毫倦态。他终于来到山顶的寺庙里,燃一炷香跪在佛像之下。抬头见,他看见任可可在他的身边求佛。任可可穿的很随意,一身简约宽硕的韩版服装,浑身散发着淡红色的光芒,映的整个人都红润起来。两个人求完佛,任可可突然抓住陆晓金的手往大山深处而去。
   任可可的手是温润的,带有如玉般的质感。她在抚摸他,轻轻地缓缓地,好像陆晓金的手也是一对温玉。任可可把陆晓金的双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让他感受她的心跳。那是一种跳跃,铿锵有力,像山涧中激流直下的泉水,叮咚作响。陆晓金在不经意之间摸到任可可的乳房,极富弹性。而此时,任可可似乎呻吟一声突然闭上眼睛,依偎在他的怀里……
   本来这个梦还可以继续下去,因为陆晓金突然有了一股冲动,他觉得有些兴奋,浑身的血液加速了,甚至隐约之间褪去任可可淡红色的韩版服装,露出一抹耀眼的白光。就在陆晓金正要攻陷城池的关键一刻,郑斐毫不留情地叫醒了他。郑斐说:“今天星期六,该你做饭了!”
   陆晓金有些不情愿,他懒洋洋地打哈欠慢腾腾下床,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梦境里。陆晓金不明白:为什么梦见任可可?
   陆晓金这几天老是沉浸在这个梦里,尽管这些天来他从没看见过任可可。任可可的馄饨店好几天都没有开张,斑驳陆离的铁门紧闭,不再雾气缭绕,不再人声鼎沸。这家小小的馄饨店,里里外外只有任可可一个人在忙活,剁馅、擀皮、烧水、端碗,一整天忙的不亦乐乎。任可可有点胖却皮肤白皙,像刚刚成熟的馒头,一身碎布花衫干净得体,衬得她像山谷里的花蝴蝶。她的馄饨店地处几个单位交叉的一个路口,店面虽小客流量却不少。每天早上四点钟左右,任可可会准时拉开卷帘门,然后自己一个人往外搬桌子、搬椅子,把这些桌椅板凳再清扫一遍。任可可还是很干净的,每次都把桌椅擦得一尘不染。她的馄饨皮是现成的,馅也是现成的。馄饨皮是一家面食馆专门送的,随叫随到,十分方便。
   馄炖好吃,皮儿薄是一方面因素,最重要的是任可可拌陷好吃。她的馄饨只有三种馅,分别是猪肉大葱、韭菜三鲜和木耳肉丝。这三种馅儿,任可可费了一番功夫。她从不买太过肥腻或太过精瘦的肉,而是买那种肥瘦适中的五花肉。买回之后也不用绞肉机,而是在一个大且厚的柳木墩子上自己剁。在剁肉的过程中,任可可不时加入姜丝、葱末、花椒大料水、酱油、香油、味精,把肉剁的黏而不碎。一大块肉弄好了,任可可的额头上也沁出了一层汗珠,身上裹着一层雾气,衬得她像一朵雨打的月季,有些清香醉人。
   陆晓金除了周六、周日在家做饭之外,上班期间的早餐几乎都在外面吃。任可可的馄饨店周围,还有馅饼店、包子铺等门面,还会提供免费的玉米粥。但陆晓金最喜欢吃、且最经常吃的还是任可可的馄饨。他觉得,任可可做的馄饨不咸不淡、清爽可口,很有一番滋味。深秋之后的小城天气渐冷,一碗滚烫的馄饨使人毛孔顿开,血液流速加快,脑细胞异常活跃,一股暖流激荡全身,能让人体会到说不出的舒服。陆晓金只要喝一碗馄饨,一个上午都是清爽的、活跃的。
   陆晓金大学毕业后,已经在单位上班十年了。这十年来他不像别的同学一样轮番跳槽,这山望着那山高,好像别人都对不起自己似的。有些人跳来跳去,时常弄得鸡飞狗跳,全家不得安宁。跳出去的人当然一飞冲天,好车好房好老婆,一下子跳进蜜罐子里。跳不出去的人还在做井底之蛙,不是抱着书本要考什么研究生、博士后,就是原地踏步,还在寻找努力的方向。世界之大,这些人存身很难。陆晓金算是一个很本分的人,毕业之后无所事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考了公务员,没想到阴差阳错考上了。
   陆晓金是贫苦孩子出身。陆家顺着族谱往上数,祖传八代都是老百姓。陆晓金考上了公务员,等于祖坟上冷不丁冒了青烟,一家人自然欣喜万分。说实话,陆晓金为人还算老实本分,对待工作蛮认真的。这一点像他的老父亲,做什么事情都按部就班、慢慢腾腾,从来没有着急的时候。比如庄稼地里收了麦子种玉米,收了玉米又种麦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来不觉得重复,且有滋有味很是享受。陆晓金就是这样的人,考上公务员之后从小科员干起,搞点文字材料,写篇领导讲话,不算很累也不算轻松。他所处的部门在单位不大不小,是一个清水衙门,平时没有什么实权,但年底评先创优也有一定话语权,所以在整个单位倒也颇受尊敬。对外来讲,他吃黄粮领国税,是堂堂的国家人员,协调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倒也顺风顺水,颇让一般人羡慕。当年,他第一天上班的时候,父亲放了一串爆仗,激动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儿子,好好干,别学你爹一辈子窝窝囊囊的,啥事也没做成。以后你提了干升了官,我还要放个响头多的!”可是,一晃十来年过去了,陆晓金还在办公室里没日没夜的写稿子,职务原地踏步,不见起色。要说有变化,也是肚子大了些、皱纹多了些,整个人沧桑了些。
   这十多年,陆晓金认识了郑斐,恋爱结婚,东借西凑付了房子的首付,在城里安了家。郑斐在报社上班,白天采访晚上写稿子,工作十分辛苦。每天,两个人吃罢晚饭,各自对着电脑吧嗒吧嗒敲打键盘写稿子。陆晓金吸烟喝茶,郑斐却喜欢咖啡。有时候,两个人写到兴奋点,便来点特殊活动。头两年,夫妻之间的事情做得多、做的勤,做的也有激情,有滋有味,可是十年过来,这些事情也就成了家常便饭,慢慢地品尝不出咸淡来了。亲热成了一种固定的仪式,全凭两个人的兴致。所以这个时候往往陆晓金来了兴趣,郑斐正在那抓头发想词,一脸委屈相。而郑斐来了兴致之时,陆晓金却呲牙咧嘴大口吸烟,脸上愁得像霜打的茄子。单方的兴致像刚刚点起来的火苗,被另一方用一瓢水无情地浇灭了。
   两个人没有兴致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孩子。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只要有单独时间都会努力造人,盼望着惊喜到来。可这么多年过去,郑斐却从来没有怀孕。两个人分别作了检查,都没有问题,卵子精子像水里灵敏的游鱼,很活跃。活跃归活跃,但它们是仇人,就是凑不到一块去。为此,两个人还跑到庙里拜过送子观音,烧了香许了愿,期望奇迹发生,肚子却还是平如马路。曾经一位老和尚对两人神秘地说:“两位施主不要着急,这也是机缘。机缘到时,自然心想事成。”
   陆晓金不以为然,郑斐同样不以为然。机缘未到可以理解,慢慢等着就是,可问题是机缘什么时候到呢?三年以后还是三十年以后?
   “若三十年以后机缘到来,我们都他妈的土埋半截了!”陆晓金在郑斐身体里横冲直撞的时候,曾恶狠狠地说道。“骗鬼去吧!”
   想要孩子的念头是一粒星星之火,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把草原烧尽之后,火苗的势头越来越小就会熄灭。两个人从不相信机缘却也没有放弃机缘,日子如流水般过去,该怎么活还得怎么活,不能因为没有孩子而放弃。郑斐甚至说:“老天爷让我怀一次孕吧,哪怕两个月之后流产,也不枉做一回女人。”郑斐说这话的时候颇为感慨。陆晓金则说:“怀孕就是怀孕,干嘛要流呢?若真能怀孕,也是我让你怀孕,而不是老天爷让你怀孕。话又说回来,你真的怀孕了,我就把你当成活菩萨,每天烧高香供着你!”
   尽管没有孩子,陆晓金依旧爱着郑斐。这种爱源自内心深处,从来没有改变。陆晓金觉得爱一个人很容易的,就是在无所事事的时候第一时间能想起某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最爱。最多的时候,陆晓金想到的就是郑斐。但陆晓金不是柳下惠,不一定能够做到坐怀不乱。在几个铁哥们聚会时,偶尔也到那种地方放纵一下。男人嘛,聚会喝酒、唱歌洗澡,一步一步走到门口边上,这种事情若再不敢做,不仅仅成了是不是男人的问题,倒成了以后怎么在圈子里混的问题了。陆晓金起初不适应这种事情,第一次做的时候,他浑身滚烫,整个身体像刚烧开的热水般沸腾颤抖。当草草地进入一位女孩的身体之后,却突然像遇到了暴风雪一般,身体从沸点刹那间降到了冰点,冷汗唰的流了下来。女孩拿了卫生巾替他擦拭,一边笑一边摇头,且颤巍巍的说:“哥,你的东西真像一条小蚯蚓。”女孩说的时候,特意夸张地用手作了比喻。陆晓金被这话刺激了,他脸色涨红,呼吸开始粗重。没等女孩反应过来,便粗暴地把她裹了起来。女孩又咯咯笑着说:“哥哥,你的东西又变成龙了!”有了这次经历,陆晓金仿佛成了这种事情的老手,轻车熟路起来。但放纵归放纵,爱情归爱情,家庭归家庭,这三者之间,丝毫不能混淆,甚至不能够联系在一起,好比良方和毒药。
   没有梦见任可可的时候,陆晓金并没有关注过她。任可可不算漂亮,身材也不算出众,置身于人群中丝毫看不出她的过人之处。陆晓金知道她的馄饨好吃,但不知道她的为人怎么样。但有了这个梦之后,并且在梦里两个人差点办成“好事”,很浪漫,很美好,很让人流连忘返,陆晓金也就开始关注起任可可来。
   周一上班的时候,陆晓金刻意起得早了些,洗漱完毕之后来到了任可可的馄饨店。但是,任可可还是没有开张,大门紧闭,没有零星烟火起。
   “莫非任可可出了什么事情?”陆晓金站在门前一阵胡思乱想。旁边卖包子的大姐打了个哈哈,叫他:“兄弟,刚出锅的包子,刚熬好的小米粥!”
   陆晓金慢慢跑过来,点了两个包子。他边吃边问:“这家馄饨店怎么好几天没开门了?”说着,装作漫不经心地喝了一口粥。粥很热有些发烫,但陆晓金硬咽了下去。
   卖包子的大姐十分健谈,哈哈笑着说:“小姑娘回家相亲去了,听说是她邻村的小伙子。”大姐给陆晓金端了一小碟小菜,继续说道:“小任这姑娘挺好的,人也很勤快,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听说他老父亲身体不好,常年有病,家里的开销全凭她卖馄饨挣钱,也不容易。”
   陆晓金说:“一个女孩子家来到城里卖馄饨,养家糊口是不容易,现在这种女孩子少见了,不简单啊。”
   上了班之后,陆晓金脑子里全是任可可的身影。单位不是很忙,处理了几个事情报完几个报表之后,他泡了杯绿茶,看茶叶在水中翻滚,看茶气氤氲。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有些缠绵,柔柔的很温暖。他看见阳光里任可可有些单纯的身影一晃而过,仿佛闻见她轻盈的体香。陆晓金脸色有些发烧,他苦笑了一下,心里有些瞧不起自己。不就是一个梦吗,怎么魂不守舍了?他拿起一张报纸,看着上面硕大的标题,看着上面暴露女星凸凹有致的身材。但报纸上的文字与照片浮动,变成了任可可的影子。以前陆晓金看任可可是雾里看花,没大注意,也根本没有心思注意。两个人不在一条线上,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什么关联。现在任可可在报纸上浮现出来了,陆晓金看她就成了水中望月,有一种朦胧的美,让人浮想联翩。尽管这就是一种浮想,但却给人很真实的感觉。陆晓金觉得任可可突然漂亮起来,像一朵盛开的喇叭花。喇叭花不如牡丹花柔媚,不如玫瑰花妖冶,但含有原野的气息,同样令人陶醉。
   陆晓金真正和任可可见面是在三天以后。半个多月未开门,店中有些萧条。任可可给客人端了碗之后,坐在一张桌子旁翻弄手机。她的刘海顺着额头溜下来遮挡住了小半边脸,像极了水墨画中婉约的女子。陆晓金来到店门口的时候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心中有些莫名的兴奋,就像当年第一次见到郑斐一样,觉得自己变得木讷起来。他怔怔地看着任可可出神,他觉得,她和梦中一样。
   陆晓金在任可可旁边的一张桌子旁坐下来点了一碗馄饨。待任可可端上来之后,他笑着说:“好些天不见,可好?”
   这话问得任可可有些莫名其妙,因为从语气里听,好像两个人很熟似得。任可可知道陆晓金在不远处一栋大楼里上班,经常来吃馄饨,从不挑肥拣瘦,比较稳重。她有些慌乱地说:“哦,回了一趟老家。家里有些事情,好些天没开张,让老顾客惦念了,真不好意思。”
   任可可的话语像百灵鸟,听着让人舒服。陆晓金笑呵呵地说:“几天不吃你做的馄饨,还真有些嘴馋了,呵呵。”
   “这好办,哥常来就是。”任可可同样笑着说。
   陆晓金吃完之后付了钱,走出几步,又装作找什么似的回过头看了看。她低着头,正拿着勺子在锅子中晃动,并没有注意到陆晓金的眼神。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萤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