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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 ——她终于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作者: 周凯晴 时间: 2016-03-27 阅读: 995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那一年,女生之间盛行留一头厚重的齐刘海。即便是闷热的夏天,也不管汗水将头发黏在脸上的不适,始终坚持不肯露额头。远远看去,仿佛每人顶了一块巧克力

摘要:一个处于仰望姿态观察他人的小孩的故事
   一
   那一年,女生之间盛行留一头厚重的齐刘海。即便是闷热的夏天,也不管汗水将头发黏在脸上的不适,始终坚持不肯露额头。远远看去,仿佛每人顶了一块巧克力雪糕走在街上。发丝被汗水浸透,一缕缕搭在前额,像是多年未洗。以至于多年后我翻看从前的照片心内还暗自庆幸当时由于妈妈的禁令而没有跟风。
   在那个审美略有偏差的年纪,王明珠是我们的校花。
   我们发现了一个规律,每个班的宣传委员都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而王明珠又是这十二个女生中最最漂亮的,我们把她们叫做金陵十二钗,于是乎,王明珠当之无愧地成了“黛玉”。
   这年我们读初二,王明珠是四班的,我和她妹妹王露云坐同桌,是一班的,她留了个级所以在我们这群还没长开的丫头片子里,她的美丽早就开始显山露水了。这也是从我们班后面那群男生中旁敲侧击听来的,高挑清瘦的王明珠,声音柔和的王明珠,皮肤细嫩的王明珠,仿佛她的名字都带着丝丝缕缕的芳香。在其他人都因留着齐刘海而更显狼狈,脸大、塌鼻等缺陷一览无余且有放大倾向时,这种发型似乎是为她量身定制的,不能再合适了。
   彼时,我同王露云交情挺深,也许只是同桌之间不可避免的亲昵,手拉手一起去厕所的短短课间十分钟培养出来的感情积攒起来倒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同样的,我们也会手拉手地去对方家里写作业,一三五,她家,二四六,我家。星期天放假,便会一起出去玩。因此我同王明珠也颇有交集。
   她并不会特别安分地写作业,也不会特别不安分地与我和王露云嬉闹,她总是低头摆弄她那粉嫩秀气的指甲,或抬头对着数学题目两眼空洞。
   由于同学们的大肆渲染,我心中最初的美女形象就定格成了王明珠这个模样,有着厚厚的齐刘海,心不在焉爱发呆,笑起来像是对人的轻蔑与不屑。由于空间不大够,我和王露云便一人搬一小凳,再搬一条板凳,靠在上面写作业。而王明珠则坐在靠窗的书桌前,歪头咬笔,偶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有时我起身去厕所偷瞄了眼她的稿纸,只是黑黑的一团,像妈妈的毛线团,恐怕她的思绪也就如此般纷乱吧。
   一次,我抬头看到她居高临下地坐在那儿,小窗透出的光逆着打在她身上,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轮廓,她的碎发毛茸茸的似一层光晕,但她的脸却是朦胧的,嘴角的弧度勾勒出一个轻蔑的笑。一瞬间,我看呆了,坐在小板凳上仰望她的我,相形见绌,灰头土脸,低到尘埃里去了。
   二
   我竟想东施效颦,回家甩下书包就跟妈妈说要剪齐刘海,妈妈正翻炒着锅里的菜,不紧不慢地说道:“好好的干嘛要剪。”我急了,干脆地说:“剪了好看啊,你看人家王明珠齐刘海多好看啊。”妈妈则更为干脆地说:“不行,你怎么就知道爱漂亮,漂亮也是天生的,你剪了也不会漂亮的。”我涨红了脸:“你知道啥呀……”妈妈夹了一筷子牛肉到我嘴里硬生生将我堵住了,我只是闷着头扒饭不说一句话。
   晚上,在我的小房间里,对着那面大大的穿衣镜,我拿着剪刀犹豫不定。就算是丑女孩,也是会爱漂亮的吧,再说,可能剪了就会变漂亮吧,看王明珠,看“十二金钗”,哪个没有齐刘海?想到这儿,我心一横,抓起一把头发,一阵“咔嚓”。最终惨不忍睹,我慌忙地把剪下的头发塞进马桶冲掉,没留任何蛛丝马迹,再翻出发卡将那些短了一截的头发固定好,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还是这样好,我松了口气,爬上床睡觉。
   谁知第二天洗头的时候就被妈妈发现了端倪,她命令躲闪的我站住,然后对着我那“似犬牙呲互”的刘海啼笑皆非。她带我去理发店修了修头发,嘱咐我:“别自己剪了哈,等头发长长了再把它梳起来吧。”我看着镜子里顶着奇怪刘海的奇怪的我,别说好看了,简直是难看。于是我异常听话地用发卡,不等它长长,便小心翼翼把它夹了起来。
   此后虽略有惆怅,但还是不得不服妈妈的“漂亮天生说”。
   三
   不过,我实在有点想不通,为什么王明珠天生就那么漂亮。我常去她家——她家就在离校门口处的马路一侧,我想学校再没人比我更了解她家了。
   她家的厕所在哪,她家厨房在哪,常和王露云一起写作业的小房间在哪,我一清二楚,就像对自己家里一样熟悉。她有一个老实敦厚的出租车司机爸爸,样子谦和,个子不高,比王明珠矮了小半个头,是那种一旦被扔在人群就很难找出来的大叔,很少在家,我顶多也就见过他两次。至于她们的妈妈,学校里几乎人人都认识。
   她家是一栋两层小楼房,二楼是她们日常生活的地方,一楼后半部分是作厨房用的,还有一件狭小的卫生间,前半部分则被用来开了家烧烤店。每次放学哪里都会聚满贪吃的学生,低头数着自己手里的零钱,盘算着能吃什么烤串。马路上学生来来往往,每个人都知道这里有那么个矮小嘴角长着块大胎记的女人卖烤串。
   每次和王露云一起去她家时,她总会牵着我绕开这群人,皱着眉头飞快地穿过这儿。她似乎很讨厌妈妈开这个烧烤店,我也假装很讨厌,同她一样。
   ——不过说来羞愧,我倒是出于某种原因的。
   从前,那是初一我还不与王露云同桌也不熟识时,我也是这儿的忠实顾客,但因插队的功夫还不深厚,老被扔在人群外,于是我便耍起小聪明,隔着人肉围墙喊:“来俩大肉串!”里面应着:“好嘞!”既然烤好了,是我点的,那便谁也抢不了,于是里头的人只好乖乖帮我递出来,我再将钱递进去,屡试不爽,交易愉快。
   一天,我们班的语文老师不知哪根筋搭错,一改拖堂的毛病,提前两分钟放学,我心中雀跃,步伐轻快蹦跳着来到烧烤店要了两根烤肠。这里的空间从未这样宽松过,我终于可以凑近烤架看令我垂涎的烤肠是如何新鲜出炉的。
   忽然,我瞥见这个女人正在撒孜然的手,五指紧攥着调料罐,小指末端却莫名地翘出了一根手指极细。我没看错,这个女人,有六根手指!而那根手指,红嫩的,像初生婴儿的皮肤。它仿佛有着自己的生命一般,没像其它手指一样弯曲,而是直直地指着我,随着女人手的动作颤抖着,似乎是在嘲讽我,我连退了两步,头皮一阵发麻。女人抬头,朝我笑着说:“好了,给你。”我递给她钱,落荒而逃。
   走在路上,咬着烤肠,越发越觉得口中的烤肠好像那女人凭空多出来的手指,一样的红色,妈妈从市场买回来的瘦肉一样的颜色。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连着盒子把烤肠扔了,不由得又干呕了几下。
   在我同王露云熟识之后,每每去她家,我也惧怕看到那根仿佛活着的手指,连带着怕她妈妈。
   而正是这样一对夫妇,创造出了王明珠这样一个美人儿,真奇怪!
   吃饭时,我向妈妈说出了心中的疑惑,连带抱怨妈妈没把优质基因传给我,好让我生得漂亮些。妈妈叹了口气说:“人家漂亮也可怜啊,这个王明珠可跟她妈妈是一个模子立刻出来的,你们读二年级时她妈妈就过身了,那么小的小孩子,哭的真是可怜啊,在房外都听得到里面小孩子在‘妈妈,妈妈’地哭叫……”我心中一震,想到王露云,我可以想象小小的她哭泣的样子,她肩膀抖动得厉害,我想走过去安慰她,拍拍她,抱抱她,可我却触碰不到她,她突然不再只是抽泣,“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后来,我曾想要提起这件事,但又一想不过只会徒增她的伤感便作罢。
   四
   本来以为王露云哭泣的场景只会出现在我想象的画面里,现在的她,总的来说还是一个蛮开朗的人,但某一天她的哭泣真让我手足无措。
   我们正好搬到第一组,她坐里边。星期一,我心情大好地来到学校。角落里的她与盈满教室的阳光格格不入,我本以为她在睡觉,没有打算叫她。可当我坐了下来,却感觉到我们拼在一起的课桌在抖动,我凑近,听到她拼命忍住的哭声。
   “怎么了?”我轻轻的问她。而我这句小心翼翼的话却像根针直刺她某根神筋,她哭出了声,肩膀剧烈地抖动——这竟与我的想象如出一辙。
   后面开始有人小声地议论。“到底怎么了?”我再问。“她们说……她们说我偷钱。”王露云终于哭着叫了出来。
   一阵混乱后,我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昨天下午,同班的万文红上完补习班,顺道经过王露云家,找她借参考书,可当时她人不在。万文红急着上厕所,就先把书包扔她家桌上了,等她出来,王露云已经回来了,正坐在桌子边上,因为怕天黑,万文红借了书就急匆匆回家,回到家才发现,放在书包夹层里的120多块不翼而飞。
   “除了她还能有谁?”万文红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向来对这个人印象不好,她是我们班的首富。家里有钱,财大气粗,横行霸道,班里众多女生跟她一个鼻孔出气。还有如果没记错,她应该是那个卖烤串时挤的最凶的。
   “怎么,你有证据吗?肯定是你在外头掉了钱怕家里人骂才来诬陷王露云的!”我反驳,知道对她说理是不能讲清的,只有反咬她一口让她知道痛了才会让她退下。果真有效,她显然被我堵住了,涨红了脸,指着我,咬牙切齿地说:“我要告老师去。”说完便走开了。
   我送她一个白眼,坐回王露云身边,她挂着泪,扯着我的衣服:“你要相信我。”“嗯。”
   “不是我偷的。”
   “嗯。”
   “你还要来我家写作业。”
   “嗯。”
   “我们还是好朋友。”
   “嗯。”
   她破涕为笑。
   这天下午,我们仍像往常一样手牵手去她家写作业,照例绕开那拥挤嘈杂的人群。那里少了那个嚷得最凶,壮志豪情,挥金如土的万文红。在小房间里,我们心照不宣地安安静静地坐着,直到日落西山我才起身回家。不知为何,我心里满满的快乐。
   可这快乐在我整理书包时消散殆尽,我摸到夹层----里面的50块班费钱没了,我把所有书都倒出来仔细翻了一遍,仍没见到那张绿色的票子。我坐下,思绪飞快地转动。这应该是在王露云家没掉的,在学校这票子还在。首先,我排除了王露云的嫌疑,她一直和我待在一起,而且今天才出的那个事她就顶风作案,不是将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吗?更重要的是,她可是我最信任的人啊。这事一定不能张扬出去,否则不仅会刺激到王露云,还会被万文红那帮人拿来说事。是她妈妈吗?不对呀,这正是卖烤串的高峰期,她是走不开的,就更不用说她那一年见不着两次的爸爸了。而我的书包放在了她家二楼小客厅,一般陌生人是进不去的,而且谁又会掐得这么准,单要冒险拿我这区区50块钱呢?
   难道是她?我脑中闪过王明珠的倩影,美丽的王明珠,女神一样的王明珠,怎么会是一个蹑手蹑脚的猥琐小偷,我怎么也不能将这两种极端的事物联系到一起。我莫名的对她有一种尊重的情怀——如果真是她,我也不能说什么了。
   思来想去,我想最周全的办法还是自己担了这亏罢,我跑去妈妈那儿说掉钱了再要了50块,虽然挨了阵数落,但能避免一场轩然大波,值了。
   本以为事情会就这么过去,逐渐被所有人淡忘,最终随风而散。第二天,像是约好的,又被人接起了这个伤疤。
   五
   我一如既往地来到学校,气氛稍有不对,王露云背着书包低着头站在走廊,旁边是她妈妈正靠着栏杆。远远的,似乎是看到我来了,女人直起身子,女孩的头却更低了。
   我走近,听到女人正在催促王露云:“快去呀,她来了,你快去问她呀。”我停住脚步,疑惑地看着她们。女孩低头看着鞋,嘴唇翕动着,只是不说话。那女人在我印象中终日在烟雾缭绕的烤架前守着,见她突然出现在学校,倒有些不适应。
   她耐不住烦,撇下王露云,径直朝我走来,指着我说:“是不是你拿了我家的钱?”我愣住了:“不……”
   “昨天我关抽屉时里头200块还在,你昨天特别晚才走,你走了过后钱就没了,除了你,还有谁?”她咄咄逼人,用食指,还有那根六指对着我,那个小指仿佛苏醒了,抖动得厉害,它在疯狂地嘲笑我,我畏惧了。再看王露云,她满脸通红,开始啜泣,我竟一时无语。
   女人见我不回应,似乎更加认定我是小偷,愤怒地指责着:“你这个贼婆娘,我女儿跟你玩得那么好,对你又那么好,你就是这么来报答她的吗?你为什么要偷我家的钱?我赚点钱拉扯她们两个我容易吗我……”她哭开了,一副要将这事昭告天下的架势。班上好事的人纷纷探出头来看,我看到万文红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洋洋得意的神情,气极了,也委屈极了,一股血流涌上脑袋,那句憋着的话,我知道一下就可以击垮她的话冲口而出:“我昨天在你家掉了50块钱什么都没说,现在你还把帐算到我头上了!”
   一瞬间,世界安静了,那女人像是突然被刺破的气球,霎时瘪了下去,嚣张的气焰全无。王露云蹲了下去,抱着膝盖痛哭。女人尴尬,却又喋喋不休地走了,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当然我也无暇顾及了。此时的我,手足无措,不敢上前去安慰王露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直到上课。
   数学课,我们各怀心事,都无心听课。王露云凑过来:“对不起……”我说:“没事。”她说:“那个收找零钱的抽屉里只有两张一百的,没得特别明显,我妈问我我不知道,她就怀疑你了,她逼着我来学校问你,要我问你,可我知道不是你,对不起……”我拍拍她:“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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