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杂文
作者: 老娄
时间: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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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所谓的杂文就是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文章。说杂文是匕首,是投枪,把杂文武器化、硝烟化、凶恶化,把杂文写成大字报、批判稿,都是有失偏颇的。杂文是从散文这
摘要:杂文所伸张的正义就好比是一把锁,它只能锁君子,却不能锁小人。
我认为,所谓的杂文就是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文章。说杂文是匕首,是投枪,把杂文武器化、硝烟化、凶恶化,把杂文写成大字报、批判稿,都是有失偏颇的。杂文是从散文这个文学体裁中分离出来的写作样式,它从以抒发感情为主的散文中分离出来并逐渐独立,主要原因是比较偏重于理性的思考,偏重于以事说理。至于说批判性,那是任何文学体裁都具有的功能和属性,杂文不过是更加鲜明一些罢了。文学艺术对人的教化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日积月累的熏陶,是滴水穿石的渗透,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是整体的效应,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亦非单个之力。
杂文与其他文学体裁样式的区别,首先在“杂”。从报刊上摘抄一个话题,搞点老一套的时评,只是杂文的一个非常窄的路子,不是杂文的样板。古往今来,天地时空,历史变革,生活琐事,大江东去,小桥流水,风花雪月,人文地理,妖狐鬼怪,梦呓幻想,街谈巷议等等,皆能入文,都有说头,只要作者有独特的感悟,深刻的见地,新颖的思考,别致的角度就行。
把杂文的功能扩大化,从忧国忧民变为救国救民,那就是自不量力了。有些写手,颇得意于把杂文搞成凶煞恶神、青面獠牙,或搞成刺猬,或作狼嚎虎啸状,以唬人为目的,让读者退避三舍。还有的写手,以发泄私愤为目的,颇似泼妇骂街,有失文学创作者应有的君子风度。把杂文庸俗化固然是不对的,但把杂文刻意推到“救世主”的位置,也非常可笑。
过激的言论,锋芒毕露,充满了火药味,不是杂文的品格。绵里藏针,以理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杂文的上招。杂文更不是“红卫兵”,大字报漫天飞,高帽子逢人就扣,钢丝鞭见人就抽,先声夺人,居高临下,霸气、王气、匪气十足,一贯正确,永远正确!杂文的“文革遗风”,早该休止了。
有些文学网站把杂文设置在“凭栏论世”或“乱弹八卦”栏目内,是对杂文的比较正确的认识。“乱弹”是杂文的形式,“论世”是杂文的内容,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是写好杂文的关键。骂人的水平无论多么高超,都不是好杂文。还有的人,把杂文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划等号,看似抬高杂文的地位,实际上却把杂文工具化、神圣化了。杂文作为文学创作的体裁样式之一,也同一切文学艺术门类品种一样,它不应为功利而服务,不应受世俗所左右。
我不贬低杂文的教育感化作用,但也不随意抬高它的功能,它能不能醒世、警世、济世,已经被自杂文产生以来的历史实践所检验,并将长期被实践所检验。而实际上,文字的力量是苍白的,杂文的作用极其有限,社会不会因杂文而改变,世事不会因杂文而清朗,恶行不会因杂文而匿迹。世乱则杂文遭封杀,世清而杂文无话说。——杂文的处境就是如此尴尬,这是杂文与生俱来的悲哀。
杂文所伸张的正义就好比是一把锁,它只能锁君子,却不能锁小人。现实的真相是,阅读杂文的人往往是遵纪守法而又有道德者;而那些被杂文所抨击的社会不良现象的制造者们,却从来不阅读杂文,杂文对于他们没有丝毫的教育感化作用。杂文所放的“矢”,离它所要命中的那个“的”相差十万八千里,根本无关“的”们的痛痒,“的”们甚至从来都不知道有“矢”的存在或感到有“矢”来袭。——呜呼!
鲁迅可谓是杂文泰斗,他老人家在其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写的那些杂文里,所抨击的许多丑恶的社会现象,不死也不僵,我们今天不依然时有所见、时有所闻吗?因而,杂文,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它的地位和作用,的确可以用当今最流行的一句话来评论,那就是:“哥,只是一个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