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 >划心

划心

作者: 司越祈 时间: 2016-02-13 阅读: 1709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收到千里之外的EMS特快包裹,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拆开最外边的防水层,故国秋天的气味和窗外26摄氏度的海腥味,调和成名为“思乡病”的香水

摘要:||黑先生收。 ||穿插记忆向。 ||总有人为你变成了超人。 一.
  
   收到千里之外的EMS特快包裹,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拆开最外边的防水层,故国秋天的气味和窗外26摄氏度的海腥味,调和成名为“思乡病”的香水。我曾经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的许多陌生人身上,闻到过许多次这样的气味——它美如武侠小说里,苗疆人的华丽弯刀,有致命的吸引力,一寸寸地逼近旅人脆弱的心脏。
   透过派件单的最后一联,仍能感受到第一联书写时的力度。寄件人的位置赫然写着“DorisLiuSimian”。是她的风格,写完英文名和姓之后,还要强调自己棉花糖一样的名字,以防某个健忘的家伙只记住了汉语拼音。“DavidDaitoEdithL.”几个单词在收件人的横线上拥挤地排列,似乎想要把L后面的几个字母全部写进去,却因为位置太小而不得不省略。
  
   “Edith!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房东萨太太在楼下,用不甚标准的中文喊着,“今天老三回来,我煮了好吃的啦,我家老头也下厨哦。”
   萨太太的娘家,在50年前举家搬到这个南纬2度、终年恒温,与故乡没有时差的海岛。而胖胖的萨先生则是土生土长当地人,小时候想当个混混的理想气坏了全家长辈。可是自中学时在隔壁班看见当年的萨太太之后,不到半年,他便从年级里人人惧怕的“校霸”变成了一个待人彬彬有礼,唯独对萨太太扭扭捏捏的“暗恋中人”。当我从萨太太处得知,当年的萨先生竟是深受洗剪吹文化影响的穿小脚裤、染绿头发少年,不觉跟她一起感叹非主流果然是无处不在。
   而且啊,爱情真是能让人变得不一样的东西。
  
   如今的萨先生,做着一手好菜,最擅长黄咖喱虾胜过任何一家餐厅,每次一上桌就被我和他们的二儿子Eric一起扫荡一空。今天却有些不同,走下楼时,发现通常已经在Eric碗里的黄咖喱,此时正被菜罩封在桌子的中间,萨太太坐在桌边,360度无死角防御着Eric的狼爪子乱挠菜罩。
   “老三要回来,还得麻烦你一起等一下,我家老头出去接了。”萨太太一边打掉Eric的叉子,一边对我解释。Eric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曼姐!”他的中文发音很好玩,升调落在“姐”字上,每次都让我忍不住笑。
   “没问题的,我帮你一起看着Eric,省得Flora等下没得吃这道人间美味。”
   “曼姐,看在我帮你拿了EMS的份上,你就不要跟妈妈一起不让我吃了,”说实话,如果不是萨太太亲口告诉我,加上Flora偷拿出他的身份证,我一定不会认为眼前这个叫我“姐”的美少年是一个将近25的老不正经,“对了,曼姐,那个DavidDai是谁啊?你男朋友?跟大哥有很一样的名字呢。”
   “傻子,是‘很像’不是‘很一样’,还有我不是‘曼姐’,我比你小2岁!”
   “那就曼妹。”又把升调放在后音的Eric再次打消了我纠正他中文发音的欲望。
   “……还是曼姐吧。”
  
   “对哦,是跟我们家Dave的名字有点像,”一向有点慢半拍的萨太太这时候才开口,“我们Dave去中国,Flora去韩国,就剩这个Eric陪着我了,结果他还要去申请英国研究生。”
   “大哥不是应该留下来陪你们的嘛,结果去了两年还不想回来。所以曼姐,那个David到底是谁啊?你不说我就等下问Flora了。”
  
   Flora是这个家的三女儿,初到萨太太家时她高中毕业,跟我一起在岛上撒欢了一个暑假。她从小跟着外婆学中文,加上都会英语,于是我们俩便成为语言共通的异国好友。
   她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一家人对她的宠爱,可以从高中毕业时她公布自己恋爱之后的反应看出些蛛丝马迹——不同于一般父亲的阻挠反对,萨先生问她那个男生的名字,然后洋洋洒洒写了四张纸的长信,用类似502强力胶的玩意儿把信封四边重新粘牢,要求女儿原封不动地拿给那个男生。
   但是,作为女儿怎么可能不私拆亲爹的战书?那时我俩刚结成“狼狈为奸组合”,拆开萨先生的信之后,她还逐字给我翻译了一遍,大意是“我家女儿这么好的年纪跟你成为恋人,我不反对,但是你要关心她,要是辜负她我就打断你的腿!”信里又写了一些对那个男孩子的“鼓励”,“像个男人”、“不要抽烟我女儿讨厌烟”之类的句子反反复复地出现了几次,跟“打断你的腿”一起成为Flora嘲笑亲爹的三大利器。
  
   读完信,她问我,“Edith,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啦?”
   “有的。”
   “那他知不知道?”
   “不知道。”
  
   那是离开路城的第90天,故国在我的心里划出一个清晰的轮廓。掏出左口袋的手机,打开微信,一条未读。
   【小朋友:戴先生,你那边会不会变冷?我们这里有点降温诶,如果你那边也是,记得加衣服哈~】
   【添加字段:我这里很好。晚安。】
   路城大桥的灯光还在亮吗?
   你是不是在路城微凉的秋夜,等待这那条回复?
   【大儿童:我这里很好。晚安。】
  
   二.
  
   Flora在我们讲话的时候,跟提着一大袋行李的萨先生进入了餐厅。即使有海风的咸腥,却仍能闻到她身上仆仆风尘。
   “妈咪!Edith!”很荣幸超越了Eric,成为她第二个叫的亲友,“啊,还有Eric。”
   “是二哥。”Eric把下唇贴到上唇的外面,用气流吹着自己的头发,“我那么帅,你居然没看到我。”他永远把帅念成“岁”,就跟戴良骏那个傻子一样——跟戴良骏一样。
   我想当时的表情一定是凝固了,而Flora跟萨太太都以为我是因为Eric的自夸而故意表演出僵掉的表情,纷纷嘲笑Eric这个爱演的大男孩。“喂,曼姐,你不至于吧!”他无辜地对我喊,“我只是说说实事。”
   回过神的时候正好听见“实事”二字,心想自己是该说点啥以融入这么和谐欢乐的气氛。“你看吧,虽然你很‘岁’啊,但是你也不能老是把事实说成‘实事’呢。”
   “Edith,你别理他了啦,”Flora跑到我身边坐下,“我这次飞回来,正好经过路城哦,本来想去看看哥哥,但是飞机不能等我,只好回来咯。但是路城好美啊,你住在那里真幸福。”
   “好啦,”萨太太笑着打断自己的女儿接下来的话,“知道你话多,大家都等你等到饿了,你看怎么办?”
   “那我宣布——大家吃吧!耶,终于不用吃泡菜啦!”
  
   萨太太一家总能给我身在故乡,与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的错觉。我突然想起楼上那个来自思绵的包裹,不知里面的盼归之情占了多少重量。
   饭后的小憩,带着Flora上楼,第一次对她讲了属于我的路城故事。
  
   那年初到路城,迎接我的是路城大桥上温柔的灯火,还有思绵带着纸帽子清扫宿舍的小傻样。她穿着略有些紧身的T恤,上头海绵宝宝的表情随着她的动作而不断变换着。我站在门口看着她“上蹿下跳”了一阵子,不知道从哪个节点打断她的清洁工作。
   事实上最后也是她先发现我的。“嘿!进来吧,你也住这间呀?”如此亲切的开场白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对……呀,有没有打搅到你?”还不习惯在说话的时候加上各种语气词,“我是这间的新生,我叫罗舒曼。”
   “我也是呀,我叫柳思绵,柳树的柳,思念的思,绵绵绵绵的绵,”她的语气像极了偶尔在电视中听到的台湾主播,带着粘粘的甜味,“快进来啦,其他人都出去买东西了,现在就咱们俩。”她脱下纸帽子,“你是路城人吗?我是鲤城人。”问话之后加上自己的情况,是她一直的风格,单纯到可爱的样子,让拘束的气氛消减了不少。
   “不是的,第一次到这里,”不知不觉话多起来了,可是仍不太习惯加语气词,“明年要去外国读书。”
   “哇,超棒诶!你要去哪个国家咧?”
   不得不佩服她的创造能力,各类语气词被她熟练地加入各个句子后面,配上她的声音,真是让听的人太过享受。而女生的话题似乎永远没有end这种桥段,于是我们聊了一个晚上,直到宿舍其他六个妹子提着大包小包回来——加入我们的话题。
   给所有人起叠字名的时候,思绵成功在“思思”和“绵绵”之间犯了选择困难症,“柳思思比较好听诶,但是绵绵比较像我——正好我的肉也绵绵的哦。”她自顾自地说着,接着转过来问我,“舒舒桑,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要叫我叔叔就可以其他随你便。”
   “那就叫我侄女好了,叔叔。”
   唧唧喳喳的八人宿舍,藤蔓缠绕的“电话窗台”,可以望见路城橙红色夕阳的窗户,永远拥挤的晾衣杆,“叔叔”这个二缺的昵称,是我一年生活的速写。在那之后,我再也找不到比那里更好的地方了,心里的理想居所竟然是一个长条形的女生宿舍,让听了我的故事的Flora深感惊异。
   “Edith,你说的那个人就是那个Doris?你们为什么喜欢小房间?在我们这里,大房子住着舒服。”Flora跟我挤在被子里,看天窗外的星星,“这样可以有心爱的人,有朋友经常来,有孩子们乱跑。”
   “不是乱跑啦,是跑来跑去,不一样的诶。”
   “好啦好啦,我知道,我又不是学中文的,我大哥才说中文比较好。”
   “是‘我大哥的中文说得比较好’啦,Flora,你这样说中文我可是会一直纠正你的错误的哦。”“你真的是好夸张,为什么一直矫正我的发音和语法呢?”
   “因为Doris以前经常做这种事啊。”
   讲故事的那个晚上,微信特别的聒噪。左口袋的手机一直发出震动,不得不跟抱歉地跟陪我乘凉的Flora说“我回个信息”,而后点开未读。
  
   4条未读。
   【小朋友:晚安,好梦。】
   【小朋友:对了,好梦就是wishyouhaveagooddream啦,你要好好睡觉呢。】
   【小朋友:大学好累,想你想你。】
   【小朋友:最后晚安啦,虽然我还是不太想睡】
   【添加字段:晚安,好梦,我也想你。绵绵。】
   按下发送键的时候,我在想自己是否太过残忍。
   手指不小心点到了自己的头像,摸到高压电一样的可怕感觉侵袭全身,回头看了一眼自顾自跟男友甜蜜的Flora,并没有注意到我的举动,这才把视线转回手机。
   头像里,戴良骏的微笑像一把激光剑,切断了我所有的思绪。
   【姓名:DavidDai良骏】
   【签名:再见,路城等我再来。】
  
   三.
  
   我曾经不喜欢恋爱中的女孩子,觉得她们情绪大起大落,男生的话仿佛各类化学试剂和催化剂,专门合成从泪腺里分泌出的盐水。她们可以为了旁人看起来毫无意义的事情哭上半个小时,怎么安慰都无济于事,可当那个“亲爱的”跑到她身边说一句“别哭啦我不是那个意思”之后,她们又立刻恢复了元气。相比于看情侣在路上卿卿我我,我更奇葩地偏爱一群姑娘在校门广场上,因为一个好笑的话题肆无忌惮地笑出声。
   当我告诉Flora,我其实不太喜欢谈恋爱的女生时,她用看外星人的表情表达了心中的震惊之情。
   这跟思绵不太一样。
   当我告诉她我的这个奇怪癖好时,她突然抓住我的手,一边用力地点头。她的眼睛、鼻子和嘴巴挤成一个奇怪的形状,就像……嗯,就像一个倡导保护蚊子的不杀生主义者在布达拉宫前,找到一个同样不愿杀生的人一样——这个比喻似乎有点说不通,但总之,我们在这个观点上真是有着难得的默契。不同的是,思绵不喜欢恋爱中的女生,是因为她19年的生命里,并没有出现过那个“对的人”,用她的话说,就是“我连错的人都没有遇见过。”
   女孩的友情,总是在发现彼此对某件事情上有着共同奇葩的想法时,迅速地、如爬山虎般彼此紧紧缠绕起来。我跟思绵,在第一个学期的末尾,成了路城大桥脚下那个小学院里,那对在校门口叽叽喳喳、肆无忌惮大笑的姑娘。
   我们是别人眼中的风景。
   我一直觉得,思绵身上有令人羡的向心力,算不上出众的她总能用微笑和共同话题融化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的想法,自我们深入了解之后便没有停止过。可以看到各种肤色的人和她打招呼,用中文或者英文聊上两句不痛不痒的家常,然后带上介绍一句“这是舒曼,你们可以叫她Edith”,接着一群人便很开心地说“Edith你好”,有时还会留下我的微信号,以供联系。那段时间,生活里充斥着各种各样腔调的“hey,Doris,吃了吗”,“嗨,Doris,去哪里呀”,“Doris,你能帮我看看中文作业的答案吗”等语句。而思绵呢,无论当时多困多累都会帮忙。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往死穴”,或是讨厌的人,或是看不惯的人,总之,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让你没办法对他保持耐心和微笑。
   而那么好人缘好说活的思绵,死穴居然是她的外国搭档——戴良骏。
   每次说起外国搭档这档子事,都能感受到她“真是万分头疼”的语气与日俱增,倒不是因为这个戴良骏是个爱好酒精营养过剩浑身肥肉的可怕存在,相反地,他可以算得上好看,特别是眼睛。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