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杂文 >“卖‘公’买‘公’”与“公买公卖”

“卖‘公’买‘公’”与“公买公卖”

作者: 纪岩 时间: 2016-12-20 阅读: 818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从前几日央视新闻联播中,看到了古田会议旧址的展厅内,挂有当年的一条口号标语的横幅,上面书写着四个十分醒目的大字:公买公卖。我的理解是,卖得公平,买得也公平;

摘要:某些上访现象的产生,其原因在于“卖‘公’买‘公’”中的“不‘公买公卖’”。 从前几日央视新闻联播中,看到了古田会议旧址的展厅内,挂有当年的一条口号标语的横幅,上面书写着四个十分醒目的大字:公买公卖。我的理解是,卖得公平,买得也公平;卖得公正,买得也公正。因不掺特权元素,顿觉心境坦然,特欣慰。横幅是按“从右至左”的顺序写的,不料,另一位正在看电视的人,却按着现在的书写顺序“从左至右”念出了声,且一本正经。一下子,我的好心情立马坏了不少,以至于影响了再看节目。
   这样一念,便成了“卖公买公”。但细一琢磨,倒也没啥。这“卖公买公”,与原条幅上的“公买公卖”倒也相差无几,似乎也可以解释为“卖得公平”与“买得公平”、“卖得公正”与“买得公正”的吧?然而,不知怎的,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跳出了别样的“卖‘公’买‘公’”,且总也挥之不去。两套引号的“不请自到”,意思就变了。这里的“公”,显然是“公家”的“公”,“公共”的“公”。
   “公家”的东西、“公共”的东西,不是不能卖,也不是不能买,尤其在大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服务型社会的今天。问题是,须“公买公卖”才行。即:买得公平,卖得也公平;买得公正、卖得也公正。换一句话说,“卖‘公’买‘公’”虽是政策允许的,但倘不去“公买公卖”,或做不到“公买公卖”的话,那就是政策所不许的了。
   如今来说,所谓“公买公卖”,就是在涉钱涉物的重大事项上,必须走法定程序,以避免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歪砍邪砬”。“公开”啦,“职代会表决”啦,“竞标”啦,“公证”啦,等等,现虽都已被证明是治理“歪砍邪砬”的有效手段,但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对某些企业的处理上,不但没有严格执行,却有意回避,颇有“偷着整”的味道。据我所知,有家企业停产后,几个说了算的人物,合计合计就给卖掉了。两年一过,职工们找上头来寻问究竟时,得到的答复是“被破产”了。被哪儿“破产”的呢,说是“被上级”。就算是“破产”了,可作为本单位职工,也是有知情权的吧?起码得知道为啥“而破”,卖给谁了,怎么卖的,卖了多少?钱哪去了,用于干啥,都完成了哪些事项吧?然而,遗憾得很,职工们一概不知。说来也怪,尽管不知,可在企业报给有关部门的材料上,却有着众多不知情者的签名画押。更怪、更有意思的是,有的人当时已死去好几年了,可那上面也有其签名呢。假的就是假的,一查便露。
   “卖‘公’买‘公’”的具体行为,一旦失去“公买公卖”的前提制约,前提控制,有人就会萌生歹念,心存“侥幸”,想搞搞“副产品”,钻一钻“空子”。
   “卖‘公’买‘公’”的具体行为,一旦失去“公买公卖”的前提制约,前提控制,占便宜的无疑是“买方”,得实惠的肯定是“中间方”,而吃亏的只有“卖方”——公方!
   “卖‘公’买‘公’”的具体行为,一旦失去“公买公卖”的前提制约,前提控制,不仅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会产生严重的不良政治影响。“举报”“上访”“告状”“投诉”等,就会多有发生,使得当地难得安宁。不久前,北方某县政府的大门口“门庭若市”,群众曾给编过一段顺口溜:“坐车的,拄拐的,抱着小孩喂奶的……干啥?——上访的!为啥?——设备没,厂房扒,厂址大院‘咋卖’的呀……”
   “卖‘公’买‘公’”的具体行为,一旦失去“公买公卖”的前提制约,前提控制,就会埋下后患,恶果无穷。对当事人而言,当时发现不了的事情,不等于过一时期发现不了;当时没得到处治的问题,不等于以后不处治或处治不了。“侥幸”是“不幸”的开始,“喝凉水、花脏钱,早晚是病”。
   事实上,许多贪官倒就倒在了“卖‘公’买‘公’”上。不怨别人,就怨自己。他们凭着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胆大妄为,图利乱为。有的靠“卖得蹊跷”,猛捞“回扣”;有的靠“买得便宜”,直接获利;有的靠“连卖带买”,搞起“一肩挑”,来了个“赔”“赚”都是赢。然而,悲惨的例子太多,不必列举。
   强化“公买公卖”,对“卖‘公’买‘公’”的制约力度,控制力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必然所在。但愿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监管部门能够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确保法定程序、法定内容落到实处。再说啦,倘若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失职渎职,是要受到牵连,被追究责任的哩。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卖‘公’买‘公’”与“公买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