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道德法治,塑造阳光人格
作者: 月到天心
时间: 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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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阳光灿烂。在淳化县马家中学教学楼前,由中小学联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进校园”报告会,特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淳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
今天中午,阳光灿烂。在淳化县马家中学教学楼前,由中小学联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进校园”报告会,特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淳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郭志良老师,对马家中小学师生进行了一次道德法制教育。这场报告会主要针对目前中小学学生道德法律意识淡漠,法制教育缺失,犯罪率高的问题着手进行。它如三月的甘霖,来的及时且深入人心,不仅让全体师生提高了道德和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规范了行为,打扫了心房,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洗涤。
提到道德和法制,使我不由得想起二十多年以前观看的法制教育片《少年犯》,从那时候开始,社会已经逐步关注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和道德法制教育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儿童是被社会和家庭宠坏的一代,他们视校园为囚笼,不读《弟子规》和《千字文》,在网游和电玩里学会了暴力反抗。尤其是近两年,物欲横流,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一部分学生成了留守儿童,他们在心理上孤寂,缺少关爱,加之年龄小自制力差,尤其是手机与网络媒体的普及和受不良信息的诱导,学生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在行为上以自我为中心,漠视道德和法律的存在,产生了一系列的犯罪心理和动机。近段时间,网上频频传出的校外抢劫案、弑师血案,校园暴力事件……这些都在给人们敲响警钟,提醒人们对学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据《服务导报》报道:一南京少年陶小强(化名),上到初二时因成绩不好而自动退学,后因追求享乐而与不良人员互相纠集,走上了犯罪道路。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小强于去年12月21日,今年3月10日、11日,分别在本市南湖第一中学门口、水西门外大街莫愁湖公因附近,采取搜身、用语言威胁、用燃烧的烟头烫人身体等恶劣手段,实施抢劫犯罪3次,先后劫得年幼学生张某等三人的人民币共18元。今年1月4日晚,被告人陶小强伙同李某、扬某、余某某(均另案处理)在南京圣特大酒店休闲中心,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方法,劫得被害人张某的人民币590元,陶小强从中分得80元。被告人陶小强还于今年的1月20日晚、2月5日,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搜身、殴打的方式,抢劫学生宋某的人民币104元。在上述多起抢劫犯罪中,少年学生宋某受害最深,仅他一人被暴力抢劫3次,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不知大家还是否记得去年湖南的弑师案中,杀害乡村女教师李桂云的几个学生,就曾对着镜头叫嚣:“我们还没有十四岁,不用坐牢!”难道就因为你还没有十四岁就可以无视生命的存在,就可以亵渎几千年以来人们尊师重教的风尚,就可以因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肆意妄为吗?
种种案例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道德及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坚持、任重道远的任务。一个学生可以没有理想见识,可以缺少知识能力,但绝不可以面对自己人格、心理的扭曲而熟视无睹,更不可以淡漠和缺少道德和法律意识。当然对学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除了学校,还要求“家校合一”去监管和执行。学生是一朵花,只有提供给适合其健康生长的环境和土壤,他们才能茁壮成长。另外教师也应对学生适时地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多沟通、常引导,将一切不利于成长的因素抹杀在萌芽状态中。
为了我们的社会更稳定和谐,我们的家庭更幸福安宁,为了我们的孩子更能健康茁壮的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将道德法制教育进行到底,塑造学生健康阳光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