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嫩草”
作者: 冯无知
时间: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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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不只老牛喜欢吃嫩草,人,也喜欢“吃嫩草”。这里的人,主要是指男人,女人则没有这个份儿的。 不是吗?古今以来,三十岁的男人,可以娶十八岁的
自古以来,不只老牛喜欢吃嫩草,人,也喜欢“吃嫩草”。这里的人,主要是指男人,女人则没有这个份儿的。
不是吗?古今以来,三十岁的男人,可以娶十八岁的姑娘。四十岁的男人,可以娶十八岁的姑娘。五十岁的男人,可以娶十八岁的姑娘……八十岁的男人,也可以娶十八岁的姑娘,甚至九十岁的男人,也还可以娶十八岁的姑娘,前提是,只要男人有足够的势力和资本,男人就可以“购买”到女人的青春。
但是,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的女人,可以嫁到十八岁的小伙子吗?那是凤毛麟角的事情。
可以看出,年轻的姑娘,适合任何年龄段的男人,男人的青春,可以无限期延长。
而女人恰恰相反。女人的青春,只有十八二十二,短到只有昙花一现的时间。
在这个男权社会模式里,男人爱“吃嫩草”,女人要“啃老骨头”。男人爱娶年轻的女人,女人只适合嫁给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比自己大的哥哥,比自己的老爸大,甚至比自己大很多的爷爷。翁帆嫁给大她五十四岁的杨振宁,邓文迪嫁给大她三十七岁的默多克。奶茶妹妹嫁大她二十岁的刘强东。台湾“爷孙恋”六十岁的音乐人李坤城和十九岁的林靖恩。还有香港的富豪,个个妻妾成群,妻妾子孙长幼分不清……
老夫少妻,被视为名正言顺,理所当然的事情,周遭上下,街头巷尾,俯首皆拾;反之,女人想嫁给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则被视为大逆不道或禁忌的事情。女人恋上比自己小的男人,那是很冤枉的事情,即使有,也小不了多少岁,小三两岁已是不得了了,如果超过五六岁,十多岁,则被视为不道德,有失体面有失伦理有失尊严的事情。妻子比丈夫大,这会要了男人的小命。老妻少夫,会遭人唾弃,被人视为神经病。
老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女人;老女人都不敢喜欢年轻的男人。
女人被有资本的男人大越多越骄傲越自豪;男人被有资历的女人大越多越自卑越窝囊。
男人看到年轻的妙龄女子,无论这个男人有多老,都可以心花怒放,热血沸腾,想入非非,都可以肆无忌惮展开无边的想象——吹弹可破的肌肤,水嫩娇美性感的胴体,青春逼人的气息,男人可以在心理上恣意意淫甚至占有她,或者,最后把这种想法付诸于行动,实现梦想;女人呢,看到比自己年轻的男子,健硕的身材,紧致光滑的肌肤,雄健的体魄和魅力,阳刚活力四射的气息,一样会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和无限的向往,只是,这种念想的火苗还没生起,就早早被潜藏深处的意识掐灭掉了,更甭说付诸行动了。因为,“吃嫩草”是男人的特权,也是男人的专利。女人则没有这个福利,因为女人是弱者。
在两性话题里,男人永远占了便宜;女人则吃了亏。因为男人有天生既得的特权和优越感;女人则没有。
古代里,男人可以三宫六院,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女人呢,一旦被发现红杏出墙,则会遭到浸猪笼,被割胸肢解五马分尸,死于惨不忍睹。古时候,男人死了妻子可以娶更多更年轻的妻子;而如果女人死了丈夫,即使是童养室没有见过的丈夫,也要从一而终守贞洁,守活寡,直到老死。从此看来,男人是王,女人则是奴。
在意识形态里,中国女人骨子里潜意识有一种“低微”的姿态,女人爱慕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爱用“弱小”来赢得爱的施舍,来赢得安全感。因为女人被男权社会奴性化,“女人无才便是德”“缠足三金莲”“女人要懂得示弱”就是例证。
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如果在同时出现,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因此,社会流行老夫少妻搭配。老夫少妻里,如果男女年龄悬殊太大,当事男主角往往会用“真爱是不分年龄,不分区域,不分国界”来粉饰这段感情;但,“老妻少夫”这样的搭配,就会被唾沫淹死,也要遭人笑话怪胎。
有位女顾客,她说后悔嫁给了老公,因为老公比自己只大三岁,她觉得丈夫太年轻太幼稚了,没有成熟安全感。我说,那你希望老公大你多少岁?她说,最好大自己十多二十岁,她说喜欢成熟有男人味的男人。我说,那你何不直接找个爷爷级的男人才更老道更有男人味?我又说,男人都想找嫩的,女人都想找老的,那女婿见到比自己还小的丈母娘,情何以堪?这样公平吗?她恍然。
群里有个网友,最近母亲总是催婚,说趁年轻找个条件好一点的男人,还说最好找个年龄大的男人。因为年龄大的男人有资历,稳定有事业,经济条件好,嫁给这样的人有安全感,将来少吃一点苦。
但是,你有听过家长催婚叫儿子找年龄大一点的女人吗?这样的家长肯定会被人骂变态。
都说小萝莉都爱“大叔控”,“小鲜肉”都爱“老腊肉”。与其说女人喜欢成熟的“老腊肉”,毋如说,女人的骨子里缺钙有依赖综合征,女人想走捷径,不想吃苦就可以获得安定的想要的生活。
同是四十三岁的一对夫妻离婚,最近都重组了家庭。一个被人称“吃嫩草”;一个被人称“啃老骨头”。男人再婚娶了个二十多岁的新妻,比自己的儿子少两岁。新妻生的儿子比孙子也小两岁。儿子叫新妻姐姐不是,叫阿姨也不是;新妻生的小儿子叫孙子哥哥不是,叫弟弟也不是,就是尴尬;而女人再婚,则嫁了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女人的年龄比老头女儿的年龄还小。老头的年龄比丈母娘还大几岁。这个老女婿见到丈母娘就脸红。男女离婚再婚娶嫁,一个娶了二十岁,一个嫁了六十岁。好有讽刺意味的一组数字。
“吃嫩草”也好,“啃老骨头”也好,只要没有尊卑,没有歧视,没有压迫,没有分别心,就无可厚非。
问题是,这个社会,没有平等,只有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