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杂文 >读《宋史》

读《宋史》

作者: 陆军中士 时间: 2016-07-29 阅读: 1436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中国古代史上,北南两宋大概是最屈辱的一段历史了,先有辽金,再有西夏,最后是蒙古人马踏中原,灭了南宋,三百余年的宋朝就此完结。就国家主权而言,宋朝连晚清都不如

中国古代史上,北南两宋大概是最屈辱的一段历史了,先有辽金,再有西夏,最后是蒙古人马踏中原,灭了南宋,三百余年的宋朝就此完结。就国家主权而言,宋朝连晚清都不如,晚清只是割地赔款,宋是亡国。懦弱的宋人未能承继汉唐雄风,反而在开国伊始就受制于外族强敌。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一直想从契丹人手里收回燕云十六州,完成统一大业,但致死未能了却心愿,太宗即位后也曾想收复燕云十六州,此时,契丹已建国,号大辽。太宗曾几次北伐,但在与辽人的征战中连遭败绩,至此,北伐一事就此搁浅。“杨家将”驻守边疆,抗击辽兵的故事也由此而来。
   中国历史从秦朝开始,就与外族不断发生战争,始皇帝为抵御匈奴族入侵而修建万里长城,同时主动出击匈奴,迫使匈奴人北迁。汉朝自汉武帝开始,对匈奴族实施大规模反击。卫青、霍去病率领将士纵横驰骋,汉家儿郎的战刀在大漠风沙里铮铮作响,经过腥风血雨几十年征战,曾经悍勇的匈奴族竟然在中国的大地上消亡了。汉唐时代的磅礴之势,国不可辱的雄威至今在人们心中荡气回肠。就是现在,国人也每每以汉人和唐人自居。
   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驿兵变,代周建宋,制定了重文轻武的国策,到宋太宗时因对辽战争连吃败仗,宋军元气大伤,于是实行“守内虚外”,被动防御。这种“尚文轻武”和“守内虚外”政策竟然延续近三百年,文人被推崇备至,武人却受到冷遇,不被重用。文盛武衰的结果,导致汉民族尚武之风衰落。宋朝自太宗之后,国势便日渐衰微,奸人弄权,后宫主政,皇帝声色犬马,宿娼嫖妓,不理国事。从宋真宗到亡国皇帝赵显,一个比一个胆小怯懦,几百年来一直向外族纳贡求和,卑躬屈漆。
   然而,宋代有许多地方令人不解,一方面,武备松弛,兵弱将软,靠花钱买和平,另一方面,宋代又是一个政治宽松、言论高度自由的社会。宋代科技文化继承了汉唐成果并发扬光大,无论在经济还是科技,宋代都达到了一个高峰,各种学科都领先于世界水平。宋词更是两宋文学的辉煌代表,被称为一代文学之最,有“诗盛于唐,词盛于宋”之说。虽然宋代文人中也有不乏关注国家命运、呼吁抵御外患,杀敌报国之人。陆游、辛弃疾等人词风雄奇豪放,词中贯穿爱国主义豪情。然而宋词中更多的还是“乱花深径,画楫环溪,屡陪欢醉”之类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作。宋代的开放、自由程度是历代王朝都无法与之比拟,酒肆茶坊,章台青楼,词社、诗社、文社随处可见。宋代的妓女业异常发达,划分也十分细致,有官妓、市妓、私妓,还有艺妓、色妓之分。繁荣的经济为宋朝带来无穷魅力,浪漫华丽的文风影响了几个时代,真可谓日日弦管,夜夜欢歌。宋词的妩媚艳丽,文字的婉约悱恻,描写的深入细腻都是前无古人。经济的繁荣又刺激了奢靡之风盛行,而奢靡之风又加速了宋朝的灭亡。外有强敌入侵,内有文人误国,南宋小朝廷偏隅临安却不思收复中原,依旧莺歌燕舞,金迷纸醉。“身有沉疴常卧榻,心无城府却缠绵”就是当时文人的真实写照。宋朝就如同貌美的女人,虽花枝招展,软玉温香,却没脑子,屡被外族强暴、蹂躏而不思反抗。金人围攻京城,朝廷一味求和,大量金银送与金人,京城被搜刮一空,无数百姓被逼自尽,如此亦无法满足金人要求。残暴的金人竟将徽宗、钦宗掠走,一路上,嫔妃、宫女被金兵奸淫侮辱,许多宫女为免受其害而自尽。若干年后徽宗、钦宗二帝死于边陲小镇五国城,而写出《满江红》,坚决主张抗金,收复失地的岳飞,竟被南宋小朝廷主和派冤杀,“靖康之耻”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屈辱的一页。
   宋朝亡国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文治武备。无论什么时候,没有强大的国防,经济再繁荣也只是昙花一现。
  
   书话
  
   闲暇之人如我等,每天除了工作,剩下的就是吃,吃了睡,睡起来再吃。业余时间也多,时间一多,就容易胡思乱想,想旅游出行,想来个快捷的、过眼云烟般的风流韵事,可因为懒惰。什么也做不了,想想还是睡觉,抱一书本或杂志,倒在沙发里翻看,不过三两页就昏昏欲睡,随手一扔,又去做南柯太守了。不知是我愚钝还是书写得无趣,总感觉缺少冲击力的文字,少一些荡人心魄的激情。一觉醒来还是等吃,如那“黑面郎”一般无二。
   虽然看书不多,毛病却不少。夏日炎热,家人出去散步纳凉,只我在家,抽烟看书,屋里烟雾缭绕,身上也油腻不堪,于是手指在身上来回搓泥丸。一页看完,用搓泥丸的手指头在舌头上蘸点唾液,翻过去,继续看,继续搓泥丸。待时间差不多了,合上书,起身一看,泥丸也搓了一堆,团成一块也有药丸大小。心想:天天洗澡,何来如此多的灰尘泥巴?想起《太平御览》里,女娲在渭河边团泥造人的传说,方始相信人都是泥捏的。
   贾平凹在《好读书》一文说,他读书时最好抠脚丫子,还说这样不易得脚气。看到此,不禁暗暗称奇:难道大人物也有此好?我等卑劣,自然不敢望其项背,但抠脚丫子却有共鸣,脱去鞋袜,一边看书,一边顺着脚趾缝一个一个抠去,惬意无比,完全进入一种忘我状态,眼中只有书中情节,全然忘记身外世界,就是厨房着火,油瓶倒地,也不管不问了。比之吃鲍鱼燕窝,海参鱼翅也无此种心境。而吃只是满足口腹之欲,读书却能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
   男人一生有两件事不可或缺,那就是女人和书,女人养心,读书养性,二者缺一不可。女人和读书,情欲和创作应该融会贯通。有文章曾说,做爱分为三种,情人、夫妻、嫖妓。创作如同与情人做爱,激情所致,山崩于前,势所必然。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千百年来,读书做官成了金科玉律,不过做官毕竟是少数,那些读过书没有做官的寒士,两袖清风,一身酸腐,何来黄金屋、颜如玉、千钟粟?不过是朝廷让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罢了,因为朝廷也知道“刀笔无锋,杀人无形”的道理。
   早年读巴金的《家》,感觉文字有些酸酸的,内容记不得许多,就记住了《激流》总序里一句“几年以前,我流着泪读完《复活》”,以及后记、再版后记提到的许多“眼泪”,就觉得巴老爷子泪腺比常人发达,泪腺发达,眼泪自然就多。现在再看《家》,是一个字也读不进去了,牙却要酸倒一片。
   印象最深的当数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一行一行读下去,沉浸在气氛的渲染和情节的描述中,眼前的文字幻化出战争场面,就见拿破仑骑着战马立在书页上,那匹阿拉伯战马曾跟随他出征意大利。他身披蓝色斗篷,在风中猎猎招展,如同一面旗帜,一群将军环绕左右。马蹄下,黑色的方块字演化成向前线开进的步兵方阵,他们手持步枪,步伐整齐划一,书页里隐约响起士兵们嘹亮的军歌。前方不时传来稀落的枪声,大炮发出震耳的轰鸣,天空硝烟弥漫。俄军开始阻击进犯的法军,后续部队源源不断进入阵地。这时,步兵方阵迅速变化成作战队形,攻击前进,字里行间不时冒出一股白烟,那是法军在向前方的俄军射击。山岗下,法军骑兵部队正从侧翼向俄军阵地迂回……
   那时候读书只是单纯的一种乐趣,享受一种悠然和自在,毫无功利之心。记得一个初夏的午后,天气暖洋洋的,我把书柜里的书搬出来晾晒,然后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拉小提琴,粉红的月季花开满院子。突然,两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小院门前。我一看,是新搬来的邻居姐妹。“是琴声把我们吸引来的。”姐姐的年龄和我相仿,“这么多花,好香啊!”她背起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不时弯下腰嗅月季的花香。一种少女特有的奶香直扑鼻孔,令我迷醉。“有琴声月季相伴,思想随书籍飞翔,真的很惬意啊!”姐姐说道。那一刻,我把她当做了女神,几乎爱上她了。
   后来姐妹俩随父母工作调动,去了南方一个城市。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在我写这篇“书话”时,自然地就想起了她们。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读《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