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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宋

作者: 高阁阁 时间: 2015-07-16 阅读: 1889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人,有时会被惊喜给蒙蔽得昏了头,尤其是对正渴求着某事的人来说,可能更容易被喜给惊晕了头。  ——题记    自可以用公历制计算日子以来,与星期五接踵而

摘要:小宋是我的一个网友,本文中讲述的是她与我的一点交情。 人,有时会被惊喜给蒙蔽得昏了头,尤其是对正渴求着某事的人来说,可能更容易被喜给惊晕了头。
   ——题记
  
   自可以用公历制计算日子以来,与星期五接踵而至的,应该就是雷打不动的星期六。尽管古代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因为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纵使这个哲学前辈早已那样说了,不过,这也不会影响到我对六年之前那个星期五的回顾;尽管可能存在,于其中的某个记忆点或是印象片段会随着日月的轮换而变淡了那么一点或是几点,不过,这也基本上不会改变当时之情形的整体或是轮廓。为此,即便是在我的回忆中留有个别的不足也就无所谓了,这还不是因为瑕不掩瑜,或是一叶也障不了目是个很好的搪塞吗。
   今天是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明天照样是雷打不动的星期六。
   本文中所述之事也发生在一个星期五,紧挨着那个星期五之后,肯定也是雷打不动的星期六。
   那个星期五,肯定不是今年今月的今天这个星期五;那个星期六,肯定也不是今年今月的紧跟在前面这个星期五后面的星期六。不只是因为那个星期五是六年前的一个与此季节相仿月份的一个星期五,同时,还更因为那个星期五我是在上海市虹口区中健北路3690号住,而今天这个星期五我已回了河南周口,两者有着一千公里之隔的地理位距;因为那个星期六,是跟在那个星期五之后,所以它也就不会是即将到来的明天这个星期六,于此不再赘述的理由,正如最近的这个“;”之前所述。
   于此要说的事,就发生在了那天的下午。那是在六年之前的一个下午。
   那天下午,与今天下午几乎是一样的,都很百无聊赖,要不,今天下午也就难以再想起六年之前的那个星期五下午。要不,那个下午我也不会去安安心心地与今天下午一样玩起了QQ,因为那时我所兼职挣学费那家公司的老板还不怎么提倡使用QQ。因为那个极其令人讨厌的老板她认为,凡是上QQ多半都是玩的,基本是不务正业,而她从不用QQ。即使需要用QQ向人家传输文本时,她也不用,她是老板的,就把这些琐事都交待给了她所信任的小朋友。尽管后来,她的所谓小朋友嫡系也曾不少拆她的台,可她还是坚持不用QQ。其实那,她更不用其它的类似工具,她不想让员工看到她也在用着自己讨厌别人所使用的玩具,让她以后再去制止别人时就缺少了些怒气。尽管有些她曾喜欢过的小朋友不一直给她搂台,不过,在公司的员工中,她总能找到自己的亲密嫡系。尽管她不大喜欢自己的儿媳,可她儿媳一直都是公司的老员工,也是她内心的可依。即便是有着如此的断了骨还连着筋之关系,若不是很秘密的事,她是不会交给儿媳去做。因为她认为,自己的一些小活若是交给新人做,就肯定会增加人家对她的忠诚感。
   事情很少或没业务可做时,上QQ她虽不怎么高兴,但也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因为她也清楚,没活干时,不让侃大空气,不让打扑克,不让出去遛圈,还不允许提前撤退,再不让看看新闻,再不让上网浏览一下相关法规制度,顺便捎带着也玩上几眼QQ,那还能干什么呀?要不,就得,都大眼瞪小眼的吗?让相互白瞪眼,可真不是好事。若是一个劲地你瞪我来,我瞪你,相互间这瞪来瞪去的,还真不知能瞪出来多少个你是我非的!还不把平日里那些个睚眦似的鸡毛蒜皮,都瞪成是比足球还要大的仇气,你踢来他踢去的,若不争上个孰为高孰为低,恐怕就不算有结局,而这个结局往往会让另一方或他方黯然生恨的;甚至于,会让这足那球在你我他的足下不停地被踢得东南西北,万一在浓浓的兴头上,说不定还会把电脑踢坏把玻璃砸碎的。
   因为进公司稍晚一点,我的办公桌上基本还是光光板,既没摆放文件夹,也更没放置专用电脑,为此在公司时,我都要把有关资料很随便地塞入抽屉中就行了。每次去公司时,为了让自己的桌面不显得太过于寒碜了,我都带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即使是我自带了电脑,也不能上网的,因为那时公司没装无线发射器,而那个有线路由器的插孔也有限,那是根据早先的人员配置的。其他人也早已占完了可用的终端插口,这一限和占完终端不当紧,就把我限制得有电脑也上不了网。当时也曾想过自己搞个简便的路由器接上,但后来听说,我们那栋十层的办公楼上所有公司使用的网络都是统一配置,每家公司可用的网络资源都是事先分配好的,不能随便上,除非是获得了这里网管员的特许,否则,自己装了路由器也上不了网。而要想获得特许,公司就需要另行申请,并要追加使用费用。既然事情是如此复杂,我自备路由器的想法也只好作罢。每次想上网时,我都必须利用别人的空闲,或是借用别人的赏光。
   正巧,那天下午小徐请假没去公司,一吃过午饭,我就立马霸占了她的领地。说是小徐,其实,小徐并不比我小多少,这只不过是把她喊得显年轻些的称呼罢了。她的办公桌虽在门口,但正好是在门后,打开的门可以很好地为她那个位置挡身。在她那里即使有个诡秘的行动,也可以在危险(老板或是她媳妇过去)即将降临时,及时来个脱身或掩饰,所以全公司员工(老板及她媳妇除外)都认为她那里是块风水宝地,所以想要去那里借光,就必须抢先,同时,还得屁股要沉。不然,一旦中途随意站起来,那块宝地说不定立马会暂时移人的,因为那里不只是风水宝地,还更因为当时公司有近半数的员工没有办公桌,或是有办公桌也不能上网的,为此一旦有闲着不用的电脑,很快就会被其他人给抢占着。人家的屁股一旦落在了那里,你就不能肆意着把人家驱离,因为你占的是小徐的位置,小徐的风水宝地也没说非谁谁才可以借用,而其他人不能光顾。更何况那个屁股还有可能是人家小徐的,小徐占她自己的位子是理所当然的;其他人占,也未尝不可。有气了,你也没处可发的,除非是撒在老板的身上,不过,把气撒到老板身上的行为,你敢吗?我想,一般情况下,是员工,都会很理智的,若是这时还不想被炒鱿鱼的话。
   一开始上网,我就没下来。我也更没站起身过,尽管一出公司门向右拐不到五步远,就有个很整洁的公共厕所,可是有尿也只能自己憋着,因为还有好几个没能上电脑的人正在虎视眈眈地等着的。直到了下午近五点,我们快下班时才起的身。上网后,先是浏览了一下当日新闻,尤其是军事新闻,再上了上海财税网看看最近所发布的税收法规,于其间还顺便上了上QQ。不过,这一下午我差不多是被QQ这个喧宾夺了主,本来QQ在我上网的份量中一般是居于所有日常事项的第一二三之后,而这下午却是成为排在日常第一之前的事了。
   因为那个叫小宋的思思出现了。思思,是小宋的QQ名。我们是QQ好友,好像是我先加的她,至于起初为什么要加她?鬼才知道的,大约是在此前一年的某天漫无目的地在网上一找就遇着了。遇着就是缘吧,虽然是偶然,可若没有这个偶然,也就没有偶然以后的若干次坦诚相见。
   开始加她时,我刚去上海进行充电不久,课暇之际不少靠网游解乏。小宋被我遇着之时,就早已是一个很接近剩女年龄分水岭(30周岁)的大龄女孩,属羊的,生月还大些,已满二十九周岁。即使是在上海这个大龄待嫁女孩云集之地,这么大的闺中姑娘确也很让人揪心的。其实,我也是属羊的,一遇见她难免会有点同属相就相怜之感。不过,我这个羊在属相上要比她那个羊大一轮的,即使是这样,我还常常向她说,我们两个是一样大的。每听到这话,她都会说:你骗鬼的吗!
   小宋,是上海的外来妹,跟着到上海打工的父母在上海读了初高中,但按当时的规定,只能在外地参加高考。因其父母早几年在上海买房只能为其获取一份蓝印户口,而蓝印户口那时是不能在上海参加高考的。她是在山东参加高考后,又特地考入上海读的大学。小宋也不是山东人,她家是东北的,山东的高考录取分数整体上要比东北高很多,我真不明白,她爸爸为何那么偏执着非要把她弄到山东才参加高考,而不是打回来家去考大学的。我遇着小宋时,她在一家公司从事行政管理事务,工作虽不甚理想,可总觉得还过得去。不过,谈朋友一事,却不怎么通畅,在遇见我时还基本没个着落。
   有一次在QQ上,我跟她开玩笑,你去傍个大款,或是做个小三也不错。
   她说,老了。你没想吗,已到这个年龄,谁还要呀?说不定,白送,人家也不要的。更何况,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时刻都还在等着当飞蛾,一见到那些大款就想扑上去的,哪还会有什么机会留给我。不行了,不行了,我现在,已过岗了。
   总觉得,她说这话时,肯定是要黯然神伤的。我与她的聊天,从未用过视频,尽管我回到中健北路3690号后可以在寝室里舒舒服服地上网,也尽管曾安装过视频,但是她说她不习惯,其实,与陌生人聊天我也不喜欢视频。那视频,后来,就长久地借给了别人,直借到没了一点音信。
   她还不只一次地求过我,你同学多,朋友多,给帮忙瞅个合适的吧。其实,我在上海的时间比她要短上十来年多年的,不过,当时我在黄埔财大读在职会计硕士,并住校,能接触到的大龄哥们倒不少。自遇见她,知道她待嫁而不出的难题后,虽还没见过她,就一直都在帮她瞅着的,怎奈我的那些大龄剩哥们中,不是正在谈的,就是毕业后准备打道回府。偶有几个条件相仿的,人家不是想找个小点的女孩子做老婆,就是嫌她在民营单位的,也有嫌她只是个大专毕业,你想呀,在上海那一遭地方研究生几乎都是遍地就能抓了,一个大专的还怎么能拿到席面上,所以我只得落她一个:不为她操心。
   自从与她相遇后,每交一个男朋友她都会及时通报给我。她所认识的男朋友中有半数以上都是通过QQ来完成的,也与个别的见过面,交往过一段。这其中有一个,据我的感觉,对他,她肯定早已春心大动,几乎是已到了无论他说什么她都是行的地步。那个男的,三十五六岁,有车子,已按揭三室一厅一百三十余平方米的大房子快十年,按揭款早已还了大半多,还有约五十万的存款,家是上海崇明岛上的,并且家里还做着挺大的生意。一看她说,他是这么好的条件。就立马让我觉得,若是真的能找上他,对她来讲,还真是好福气的,她这个剩女还算真没白剩,因为若是嫁早得的话,她未必会嫁上个这么好条件的。
   那个星期五她一吃过午饭,就给我在QQ上留言,她的这个中意男朋友约她晚上见面。他已订好了宾馆,五点一下班,他就去接她,一接上她,他们就直接去那宾馆。今晚约会后,明天上午他陪她就去办理车子,还有房子的过户手续,把这两大件都过到她的名下,并准备把他所有的存单都交给她保管。下周,再抽时间去拜见她爸妈,一拜见过她爸妈,就去拜见他爸妈。无论家里人是否同意,——估计双方家里人都不会不同意,他们就抓紧时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看着,这位哥很是着急,也很是认真,不然,就不会这么急着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了。看来,小宋也是动真格了,不然,她也就难以答应他,让他下班就去接她,晚上无论是去哪里都听他的,也在想着明天去哪里办过户才最方便的。所以,我觉得,她早已被突然降临的幸福给冲晕了头,她急刻着要扑向那熊熊燃烧的爱欲之火。
   此时我的心早已飞到了长江入海口处的那个崇明岛。尽管,我还没去过崇明岛,也尽管连它的具体方位我都说不准确。此前,我只是在地图上看到过祖国的这个第三大岛屿,但是,我知道,在它的四周肯定是水势浩瀚,烟氲淼淼,要不然,它也就不能被称为是岛了,充其量,只能是个半岛。他家的生意大到何处?他的话说出口来,肯定会让她觉得很幸福。尽管,我会为她祝福,可也难免会让自己有些嫉妒,人家做起大生意为何会那么容易,说起来还是那么壮口。不过,曾有那么一瞬,我还像乌鸦嘴似地想过,既然他家有着那么大的家业,为何还要让他按揭十多年的房子?或许是,他家资金的使用收益要远高于按揭贷款的利息,人家是在应用财务杠杆获取更大的受益。仅是从这里面,我是没有必要去鸡蛋里面找骨刺,更何况还是难以挑出的。
   我只能就着她的话,来与她攀侃了。随后,我问她:你相信吗?他给你说的。
   她回复:我没有不相信的理由呀。
   我再问她:你们见过几次面,有深度吗?
   她再回:见过两三次,每次也就是吃吃饭,喝喝茶。
   我问:没有其它的啦?
   她不好意思地说,你看,你想哪去了?你们男人都这样吗?
   我似乎是开玩笑,道:没这样的事,也好。不过,有些事,是男人都会想的。你觉得,他怎么样?我说的是,人品上。
   她说,没觉得坏,不过,也没觉得怎么好。
   我直接切入关键性问题,你想闪婚?
   她说,那要看人了。现在也已不是想不想闪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了。
   对她说的这事,我觉得可笑,可也有点觉得这个女孩子像是吃了迷魂药,他一招手,她就要到。看来,真是女大不欲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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