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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妇女缠足说起

作者: 思绪飞扬淡墨痕 时间: 2016-04-19 阅读: 1740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三个畸形的历史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缠足。其中,娼妓与太监,在西方社会也曾出现过,唯有缠足,却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社会

摘要:为政者的个人好恶成为一个历史时期的风向标时,或直接、或间接,都会导致某一社会风尚的产生与繁荣。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三个畸形的历史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缠足。其中,娼妓与太监,在西方社会也曾出现过,唯有缠足,却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社会现象。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其起源有多种说法。较富有代表性的说法有四种:第一种认为,妇女缠足最早起源于夏商时期,传说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及商时的妲己就是小脚;第二个说法认为,缠足源于隋炀帝时期的侠女刺客吴月娘;第三种与第四种说法较为接近,基本认定缠足之风,起源于五代或北宋时期。
   从近现代考古发掘来看,唐、五代前的妇女,遗骨多为“天足”。譬如,湖南马王堆古墓出土的汉代妇女遗骸皆为天足。即便书画作品,五代时期,韩熙载的《夜宴图》中,众多的侍女也都是天足。
   据此,可大体推断,缠足的习俗,应该起源于五代末、兴盛于北宋时期。
   据《道山新闻》记载:“后主宫嫔窅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此处的窅娘,原为官宦之女,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南唐后主李煜,爱窅娘天生苗条,能歌善舞,故将窅娘收入宫中为嫔妃,且宠爱有加。此后,窅娘为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绝技,以稳固其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窅娘的脚变成了“新月型”,其体态更加轻盈,如弱柳扶风;其舞姿亦愈发摇曳妩媚,甚得李煜专宠。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仿之。”宫人见窅娘因脚小而得宠,于是竞相效仿,缠足之风,渐渐流行于宫中。
   皇宫内流行缠足,一开始,只是由宫中传至京城,为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家眷所模仿。此后,这种风气再由京城传至民间,进而蔓延到普通阶层,逐步形成风气,乃至风靡于整个社会。
   到北宋,缠足,已成为官宦与百姓所共同认可并追求的一种时尚。就好比汉魏“以瘦为美”、唐代“以肥为美”一样,缠足后的“三寸金莲”,是以“美”的标准而存在的。苏东坡就曾经专门做过一首《菩萨蛮》,以咏叹缠足。词曰: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首词,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当时,缠足之风已在社会上迅速蔓延,并为苏轼这样的士大夫和读书人所称道。故而,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在《辍耕录》中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
   史载,北宋时,缠足的风尚仅在北方盛行,而后来,随着靖康之难、宋室南渡,缠足之风又由北方传到南方,终成全国范围内广为流传的一种风俗。
   以往的历史学家,当评价这一社会现象时,往往简单粗暴地认为,缠足,乃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残酷迫害,是封建社会男权政治的集中体现。但,事实上,古代妇女并不这么想。就好比今天,女孩子们化妆、减肥,纹眉纹眼,以至不惜重金隆胸、隆鼻、割双眼皮等等,早已成为社会时尚,谁又能说,这些都是当今社会对女性的无情戕害呢?
   缠足的发展史,说白了,就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审美发展史。倘若,我们坚持说,缠足是古代社会的病态审美观,乃至于说成是一种“变态”的社会现象,那么,该如何理解千余年间,一个民族的集体“病态”?又如何理解“缠足”与“放足”之间曲折的发展史呢?
   据史料记载,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态度,致使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甚至,到元朝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后,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禁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也正因如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与此同时,女子的小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男性娶妻,必以女子小脚为荣,而以大脚为耻。脚的形状、大小,都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都将会直接影响到女孩子的终身大事。
   后来,太平天国时期、清道光年间、光绪年间,都曾推行过“放足”令,但皆是不了了之。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孙中山将缠足上升到“国体”高度加以批判,缠足之风才渐渐收敛,并销声匿迹。由此可见,千余年间,缠足之风实在根深蒂固。
   也许,正因为这样,明代朱元璋的皇后马秀英,时为“天足”,故,人送绰号“马大脚”。显然,这并不是在赞美马秀英,而是带着一种强烈的嘲讽意味。
   从整个“缠足风”的起源与发展来看,李煜和官宦之家是始作俑者;而万千百姓的从众之风,则是其中的另一只推手。某一偶然事件,一旦有许多人卷入其中,并且,当效仿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时,那么,它就必然会转化为日常惯例或者生活习俗,牢固地盘踞在人们的意识观念中,甚而,流淌到人们的血液中,深入到人们的骨髓里。
   中国历史上,与缠足之风相类似的,还有一则历史故事——“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这个故事,最初见于《墨子?兼爱》:“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
   后来,“楚王好细腰”的典故,在其演变定型过程中,出现了独特的性取向异化现象。到东汉初期,名将马援之子马廖,上疏《上长乐宫以劝成德政疏》,以劝诫亲妹妹马太后。其中,就有“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人”之句,以此比喻当权者的爱好,完全能够引导时尚潮流。至此,“细腰”也成为一个典故,用以指代女子。
   很有趣的是,历史,就好比是一场生死轮回。在中国,先是在汉代推崇赵飞燕“能作掌上舞”的“瘦美”,到唐代又以“环肥”为代表,崇尚“以肥为美”。而到近现代,峰回路转,人们的审美观,又再次回到了“好细腰”的起点。
   无独有偶,在欧洲,人们对细腰的癖好,已经反复折磨了妇女们几千年。从克里特岛出土的壁画上,蛇女祭司束得很紧的腰围尺寸,到十五、六世纪期间,欧洲女性盛行束腰,都可为这种审美观的演变提供佐证。
   无论“缠足风”,还是“细腰风”,某一个社会风尚的形成,往往是一个时代当政者个人喜好之滥觞。而这一时尚一旦形成,便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以至于历代相传,经久不衰。
   其实,在中国古代社会,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唐太宗李世民信佛,促成玄奘法师西天取经,并导致佛教在唐代得以大规模盛行;玄宗信奉道教,自称“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那时达到发展巅峰;清代乾隆皇帝酷爱书法,直接推动书法艺术的飞速发展;还有,因乾隆与慈禧太后喜欢听戏,常招徽班进京演出,最终,衍生出国粹“京剧”的繁荣……
   诸如此类,林林总总,其根源,无非是当为政者的个人好恶,成为一个历史时期的风向标时,或直接、或间接,都会导致某一社会风尚的产生与繁荣。
   由此扩展开来,为政者的治国理念,也必然会影响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走向。倘若,当政者崇尚“义”,并以“义”治国,那么,这个国家的百姓,必定会把“舍生取义”作为全民遵守的共同价值观。反之,若当政者重“利”,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治国,那么,这个国家,从官宦到大众,也一定会“唯利是图”而罔顾公理道德。既如此,文官贪财,武将畏死,黎民百姓坑蒙拐骗集体沉沦,也就再自然不过了。从这一点来说,为政者切不可不察!
   一个时代、一个国家和民族是这样,一个单位、一个团队,同样如此。
   作为某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笔者喜欢爬格子,天长日久,无形之中,在本部门内部,或多或少,爬格子之风竟也初露端倪。
   写到此处,不由感觉身上有一点冷。
   基于以上考虑,笔者是否也该有所收敛,以防滥觞成灾?这,的确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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