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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信

作者: 红袖留香 时间: 2015-06-07 阅读: 6022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席慕容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地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

席慕容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地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题记
  
   冰冷的冬夜,寒风萧瑟,窗外,已是万家灯火。借着微弱的台灯光,陈风找出行李箱放在一边,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明天,他又要出差了。
   “唉!”陈风轻叹一声,对现在要去的城市依然耿耿于怀,一年了,他还没有走出那份伤痛。
   一年前,就是因为去了那个城市,才导致陈风今日结下了心结。他很排斥再去那里,可这是工作,又怎么可能依着自己的性子呢?好在这次只去三天,而不是如当初般需要三年。
   陈风拉开行李箱的拉链,先把换洗的衣服放在最上面,又拿起洗漱用品,打算放进下一层。轻轻撩起夹层,眼神触及的地方,赫然躺着一封信!信封的上端和最下面写着接收和寄出的地址,中间是一行字形略大的秀气小楷:陈风(亲启)。
   陈风拿起那封信,坐在窗前,回忆着过往的点点滴滴,心里蓦然想起席慕容的句子:假如爱情可以解释,誓言可以修改,假如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
   此时,曾经熟悉的那种痛,再次袭上他的心头。他在心底叹息着,似乎是为了缓解这份疼痛一般,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在火机点燃的瞬间,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行清泪,正决绝地从他的眼中坠落,一如当初决绝的许晚晴。
   一年了,陈风几乎每晚都要在窗前坐些时候,也总是不愿意打开屋里的灯,觉得在灯光下,自己的孤独与落寞更加无可遁形。他不愿意看到这样的自己,也不敢看到。唯有在黑暗中,他才稍感安心。
   夜的黑,掩藏着真实的陈风,这个时候,他才能够卸去白天那累人的伪装,让自己在虚幻与现实中来回游弋。他任凭自己把一个个假设来回设计、推翻,再设计再推翻。总是把问题想到绝望,才明白这些假设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认为,而事实,正像外面被寒冷围困击打着的暗夜一样,任谁都无力更改。
   早在一年前,陈风就囚禁了自己的心。他不允许自己走出那间无形的牢房。也许禁锢自己,对于他来说反倒更安宁,更舒服。
   此刻,陈风盯着面前这封信,动作缓慢地拆开,事情过去一年,他想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不记得听谁说过,因为一个人,会爱上一座城。我已经深刻体会到,这是真的。从今往后,你居住的那个城市,定会如你的名字一样令我魂牵梦萦。在每一个相思的日子里,我会将自己的心事,写在天边飘来的朵朵白云上,静静地看它们来了又去;或者托那阵阵风儿,让它捎去我对你的牵挂,捎来关于你的一些消息……
   这封信陈风刚看了一个开头,就不敢再看,他低下头,任纷乱的思绪翻涌。对于谎言,尤其是许晚晴的谎言,他相当抵触。陈风是那么爱她,在他心中,许晚晴几乎是完美的,他不忍心她的完美被无情的真实打破,所以宁愿选择不去面对。
   坐在那里,陈风又想起一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下班的他刚一打开屋门,就忍不住对新婚不久的妻子说:“晚晴,我要调到别的城市去了,这一去,就是三年。我们该怎么办呢?我是那么舍不得离开你。”
   当时许晚晴正站在玄关处,看样子是听到了陈风的脚步声,刚为他放好了拖鞋。
   “为什么,要去三年?”晚晴像蛇一样用胳膊缠住陈风的脖子,把身体紧贴住他的,贪婪地感受着来自对方的温度,心里顿时一阵空虚与失落。
   “工作需要呗。晚晴,要不,你随我一起走,暂时不要上班了,反正,我们说好的,只要你怀孕,我们就要这个孩子。”陈风捧着晚晴的脸,难舍之情在心底泛滥。
   “可我没有怀孕,总不能就这样放弃好好的工作说走就走啊,何况,我上礼拜刚被任命为部门经理,就算真的要辞职也没有那么快!”晚晴放开跟陈风纠缠的手臂,转身落寞地坐在茶几前的沙发里。
   “那,我们只好过一段牛郎织女的日子了。”陈风这才有机会换好拖鞋,扭头见晚晴脸色不太好,赶紧又补了一句:“大不了,我每个月回来看你就是了。”他有点不忍心,过去把晚晴搂在胸前,用自己的唇探索着她的,最终,两片火热的唇痴缠在一起,暂时忘掉了即将到来的别离。
   再怎么不舍,人终归还是走了。送走陈风的那一夜,晚晴整夜失眠。自结婚到现在,她已经习惯了每晚被陈风拥在怀里入睡。如今身边突然空出来,一下子,晚晴还真有点不适应。
   怎么就选他了呢?当初追自己的人那么多。晚晴想着,内心里就忍不住漾起丝丝甜蜜。这个傻子,大三的时候,为了攒钱去看场电影,宁愿一个礼拜都不吃早点;为了给自己过生日的时候能买一个蛋糕,宁愿晚上去帮人偷偷贴小广告;还有一次为了采到一串开得正热闹的槐树花,晕高的他竟爬上十来米的大树,下来后很久,腿肚子还在不停地打颤。其实,晚晴只是随口说了一句,那串花开得真好看,他二话不说就往上爬。陈风跟所有处在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喜欢表现,看在别人眼里傻傻的,但是晚晴却很享受。
   晚晴记得,当时追自己追得最卖力的,除了陈风,还有杨帆。只不过杨帆追得比较张扬,而陈风表达得比较含蓄。
   杨帆高大帅气,成绩优异,善于揣摩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变着花样逗晚晴开心。而陈风总是悄悄站在晚晴身边,话也不算多,若不是那次他彻底感动了她,晚晴几乎就决定跟杨帆在一起了。
   陈风文才出众,歌也还唱得不错,是一个比较有风度的男子,除此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他个子不算太高,也不像杨帆那么浓眉大眼,而是小眼睛单眼皮。他肤色健康,有些沉默,有点小忧郁,很少笑,偶尔笑起来,倒是蛮有味道。单从外表看,他实在没有办法与杨帆相比,可同样深爱文学的晚晴却无由地喜欢他那种气质。在晚晴眼里,陈风像山一样沉默,海一样深邃,而活泼开朗的杨帆亦不容她忽视,所以,她一直在两个人之间犹豫不决。
   那是大三夏季的一个晚上,杨帆约了陈风和晚晴去吃路边摊的烧烤,回来的路上,突然就电闪雷鸣。几个人正喊着笑着往学校跑,却猛地被人拦住去路,手里握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变声变调地大叫:“站住,抢劫的!”
   毫无防备的三个人当时都吓懵了,先是杨帆转身就跑,而稍晚反应过来的陈风一下子把晚晴护在自己身后,对那人喊道:“有什么事冲我来,别跟一个女孩子过不去!”
   “哈哈哈哈,还真挺爷们儿的……”
   在晚晴吓得浑身发抖,陈风准备拼死血战一场的时候,喊着要抢劫的人居然哈哈大笑起来。陈风借着一道闪电才看清,原来竟是死党刘冰。
   “你小子是不是疯了,竟然开这种玩笑?这是能吓死人的!”陈风气得上去一拳捣在刘冰肩头。刘冰一闪,力道减了大半,并不算疼。
   “好了哥们儿,我这还不是在帮你?第一,给你们送把伞,免得因为谈情说爱被浇成落汤鸡;第二,我假装抢劫,谁最紧张晚晴,她心里自然有数。”刘冰边说,边偷偷对陈风挤了挤眼。
   “是你自己一直在觊觎人家,想趁火打劫吧?”陈风没好气地说。他自己都害怕了,估计晚晴一定也吓得不轻。
   “快打住吧,就算贼心我都不敢有过,还更别提那贼胆儿了。我这人除了严重穷光蛋,最让人绝望的是无才也无貌,在晚晴面前除了自卑,我什么都没有。”刘冰嘴里嘀咕着,把伞递过去。
   “你,你手里那把刀是哪儿来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晚晴心有余悸,声音依然有点抖。
   “这哪里是刀啊?只是一把汤勺而已,被闪电一照才显得明晃晃的。”刘冰把手摊开,让晚晴和陈风看那把汤勺,为自己这一杰作洋洋得意。
   陈风知道刘冰没有恶意,这次,说不定他真的无意间帮了自己,也就不再责怪,小心翼翼地牵着晚晴回了学校。
   事后,杨帆自知自己做得不够漂亮,觉得很没面子,暗暗抱怨刘冰多事之余,虽然也做了解释,怎奈晚晴心意已决,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了朋友。
   时光飞逝,几个人转眼毕业,晚晴和杨帆都留在当地工作,家就在本地的陈风,也毫无悬念地娶晚晴做了新娘。作为伴郎,杨帆见证了那场温馨浪漫的婚礼,郁郁寡欢的同时,为错失与晚晴牵手一生深感遗憾。
   两个人正沉浸在新婚的甜蜜之中,陈风却突然要调到别的城市,晚晴因此一直郁郁寡欢。虽说两个人相距也只不过三四百里地,要说也不是特别远,怎奈陈风工作忙碌,很少能抽出时间回来。在禁不住思念的日子里,晚晴就在方便的时候赶过去小聚。偶尔,她也会写信给陈风,即使他们随时都可以拨通彼此的电话,但晚晴却一直深爱这种传统的联络方式。
   晚晴写给他第一封信的时候,陈风曾经一读再读,几度想任性地辞职回去,却又怕给不了晚晴安定的生活,何况,他们正在打算要一个孩子。现在回头想想,陈风觉得很后悔,为什么当初就没做出那个决定呢?那份工作难道比晚晴,比这个家更重要吗?假如真的回来,后面的一切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外面的夜越来越黑,已经没有几家亮着灯了。此刻,陈风已经抽完那根烟,他站起身,在烟灰缸里慢慢将烟蒂按熄,踌躇着拿过那封被自己冷落在一边的信,决定看看接下来晚晴还写了些什么。这是晚晴给他的最后一封信,一年来,他早就忘记了这封信的存在。
   陈风,我把思念,梳进我的发丝,在这样安静的夜,与你共缠绵。外面的夜,风吹得飒飒地响,这种时候,我会认为里面也许夹杂着你的脚步声。街上的灯光看上去令人迷乱,一圈一圈的光晕漾开,像是在风中发抖。偶尔响起的几声虫鸣,使我觉得更加孤独,它们似乎在嘲笑我,嘲笑我的落寞和对你的思念。有时候我竟然傻傻地想,我们要么在一起,要么彻底分开,我几乎忍受不了这种分离的疼痛了。三年,是那么的漫长,我该如何等到眼前呢?此刻,我的眼泪不断地落下来,洇湿了眼前的信纸。
   以上那些话,是我在你走后写在日记里的,现在摘抄下来让你看,是想让你知道,我就是这么傻傻地在思念中煎熬着,一分一秒数着一个个日子。每次在黑暗中辗转,我都那么深刻地想你。好在,我的相思不停,时间也没有停滞不前,在上千个孤独的日子后,我终于盼到你快调回来的消息!
   “唉!”陈风再次深深地叹息。回来做什么呢?早知这样,还不如不回,至少那样,心里还会干净些,那些曾经的美好或许也会留住。陈风蹙了蹙眉头,继续看信。
   陈风,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兴奋地告诉我,说还有三天你就会回来,然后就不走了。你不知道,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当时的感受,我顷刻间觉得这个临近冬天的深秋是那么美好,夜色是那么美好,身边的一切突然变得都是那么美好,就连窗外的虫鸣,也显得那么有趣儿!我的心像初恋的少女般突突乱跳,怎么都稳不住,整个人几乎在梦幻里一般。一夜无眠,转天我神使鬼差的,就请了假坐上了去你那里的火车,我迫不及待地要见你,然后陪着你一起回家。
   啊,原来她去了我那里,可她并没有告诉我,去了,也没见我,这又是为什么呢?陈风琢磨着信里的话,觉得很意外,千头万绪让人难以理清,他开始后悔没有及时打开这封信。
   我去找你的时候,你不在,当时我失望极了,准备好的一肚子话,也没办法跟你讲。
   是了,按照那个时间段推算,陈风应该是出去为晚晴买雪小禅的书了,那是她最喜欢的。往外走的时候,同事顾月还问他怎么那么开心,他随口回答,要调回老家了,去街对面书店给晚晴买几本书。陈风记起来,当时自己竟忘记那是书店,居然拿出烟来点燃。看起来喜悦,也会冲昏一个人的头脑。陈风苦笑着摇摇头,继续看信。
   陈风,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就是你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才永远不会欺骗和背叛自己。从你那里回来,我才深知,不是所有的誓言都能兑现,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更改或挽回,来不及对你说的话,也无需再说,而你我,注定无法相伴着走完这一生了。一想到这个,我就想哭,为什么突然间,一切都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那么使人难以承受?纵使我再怎么想不开,也必须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必须将我的尊严保留到最后。我的骄傲不容许我向你低头示弱,不容许我对你抱任何幻想,更不容许我去追问什么。
   陈风吃了一惊,晚晴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使她对自己有如此深的成见,居然写下了这样一封绝情的信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只有继续看后面她又写了什么。
   三年的时间,要改变一个人,应该也足够了。陈风,即便你记不住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记不住你对我许下的每一个诺言,可你不该这样侮辱我欺骗我!
   天呐,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使晚晴如此恨我?!陈风的手开始发抖,他猜不出晚晴当时到底遭遇了什么,而在他心中一直认为,该恨的人其实应该是她才对!一年来,陈风没有一天不为此而忍受着折磨。
   那天上午,陈风为晚晴买了两本雪小禅的书,然后去火车站买回家的票。他故意买了稍晚的那趟,打算在晚晴最想不到的时候现身。为了这个决定,陈风悔了一年,也恨了自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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