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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轨迹

作者: 慕珍 时间: 2015-05-29 阅读: 2595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阿坤其实叫付珅,他父母希望娃子长大后向宰相和珅一样富裕,甚至官至京城,光宗耀祖。但是等到这娃子长大上学后,学习一般,只是很乖,很懂事。到了初中,发现这


   阿坤其实叫付珅,他父母希望娃子长大后向宰相和珅一样富裕,甚至官至京城,光宗耀祖。但是等到这娃子长大上学后,学习一般,只是很乖,很懂事。到了初中,发现这娃子喜欢画画,并且画得似乎只是比教画画的老师差一点点,才放弃了让孩子做官的梦,改叫娃子阿坤了。
   十年前,阿坤到了该恋爱结婚的年龄。阿坤是个好厨师。月收入三千元。拿现钱,长的也不错,如果个子高一点点,很像电影里的香港影星。阿坤的父亲个头就不高,大概只有1米65。阿坤比父亲略高,但是也不足1米70。阿坤从19岁就开始在城里的大饭店学徒,能吃苦,人憨厚,那双大大的双眼皮,单看真的很像成龙的那双眼睛。
   在城里学徒的他很少回家,一心学成手艺,当时他的父母都在镇里火车站前开买卖,生意异常红火。父亲开了个美发店,是祖传的手艺,几乎站前一带半个城镇的男人都在他家理发。他父亲是中等个,大伙都喊他五哥(现在老了改叫五叔)。五叔剃头、刮脸,一套的绝活儿。他妈妈是个大美人,性格开朗。手也巧,能在一两天之内给孩子、大人织成各种时新样式的毛衣。大伙儿都叫她淑娟。淑娟娘是个苦命的人,淑娟七八岁就死了丈夫,改嫁村里一个老实人,后头又生了三个儿子,只有淑娟这一个闺女。淑娟嫁过门儿后管家。丈夫五哥疼她爱她,钱财她说了算,只要有口热饭,晚上有口酒喝,就依足。她娘家有三个弟弟,三弟弟从小被娘惯坏了,不懂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时做些偷鸡摸狗的事被镇里派出所扣着,等淑娟拿钱去接。淑娟几乎每年都要花上一大笔钱才能保佑这个不着调的三弟过好一年。一来二去,淑娟在镇里的食堂上班了,先是擦桌扫地,赚个饭钱。后来偷偷从食堂大厨这里学会了煎炒烹炸,最后竟然自己开了家小饭馆,镇里的大大小小干部、火车站四周的买卖人,来去匆匆的路人都来这里吃饭。只要在这里吃过饭的人没有不来第二回的。寒来暑往,当年的淑娟也随着阿坤的成长大家改叫淑娟婶了。
   阿坤就是在这样富裕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他在城里的大饭店开了眼界,以前不知道什么是鸡尾酒,见也没见过,喝也没喝过,可是去了大饭店学手艺后,不仅见了,尝了,而且也逐渐学会了调制各种颜色缤纷的酒。听说如果去省城,仅凭这门手艺,都可以一年挣上一万元呢。
   阿坤在酒吧里认识了一个大眼睛,白皮肤的可爱的城里女孩儿。两个人在一起工作,阿坤学调酒、学厨师,女孩儿在这里给客人弹钢琴,相互间有了感情。阿坤把女孩子领回镇里美滋滋地给大伙儿看。心里的甜全显在了脸上。这是一个多么俊俏可爱的女孩子啊,上帝看了也会喜欢!可是阿坤的母亲、大娘们都怀着嫉妒、挑剔、排斥的态度无情地把冷冰冰的脸子甩给这么小的少不经事的城市女孩儿。用她们的话说:“城里的女孩儿无论是头发、衣着还是打扮,看起来都不顺眼!”她们无法接受这个好女孩儿。她们按理说在镇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上等人”,却无端地守旧,仇视这个和她们成长年代不同,生活不同,教育也不同的年轻人。的确,尽管阿坤家的生意在当地红红火火,日子不错,可在城里女孩儿------见过大“世面”的城市女孩儿眼里,这里只是乡下,如果没有她爱的男孩儿,她也的确不会轻易来到这里。女孩儿心里还坚持着初恋的甜蜜与向往:自己漂亮、会弹钢琴养活自己过想要的生活;男孩儿俊朗、心地善良、手艺又好,将来两个人结婚在一起过日子,相信男孩子会一辈子对自己好,我们两个一定会过上好日子-------
   可是单纯的城市女孩儿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尽管两个年轻的,二十二三岁的单身男女已坠入爱河,海誓山盟,花前月下,并且新的小生命已经孕育,男孩子保证说服父母给他们办一场浪漫豪华隆重轰动的婚礼,可是男孩子阿坤的母亲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母亲的回答很干脆:打掉孩子,给女孩儿补偿,我们家要找的女孩子多得得排队报名,还有临镇大酒店的独生女等着要和我儿子攀亲呢。你个小黄毛丫头这么轻易地怀孕,我们怎么会接受?
   阿坤在外打拼已有四五年了,尽管他挣现钱,工资甚至比镇里的干部还多,可是在富裕家庭长大的他并没有积蓄,大笔的钱都花在买时髦衣服请朋友喝酒上面了。他以为自家的酒馆、发廊一百五十平米的大房子至少能有一间自己的婚房,他以为爱他的父母会为他喜欢的姑娘买来成套的金戒指和金项链----但事实的残酷,让他感受到自己是多么地无力,在挣扎了几夜后,他只得陪着城市女孩儿妮妮去医院做了引产。他的爱情以伤心到底告终。女孩儿妮妮经过这次折磨,原本红润的白皙脸庞转为肿肿胀胀,泪水让眼睛呈现浮肿,妮妮的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与伤害。也许是父母飞溺爱、也许是父母早已离异?没有人知道这个上帝见了也会开心的女孩子妮妮到底生长在一个怎样的家庭,只知道她是个白皮肤、大眼睛的城市女孩儿。女孩妮妮养好身体后离开了阿坤,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这个让她受到如此伤害的地方。
   阿坤和妮妮的孩子是个男胎,妮妮走了,孩子没了,阿坤觉得自己虽然活了下来,可他的一颗心已经死了!如果可能,他真愿意随着他的未出生就被扼杀的孩子一道儿死去、离开这个不能容纳他爱情的人间。他自己喝酒喝到吐,没人安慰得了他。他一下子长大了,离开了“家”,回到城里继续打工,当厨师,杀生、炒菜、有时在西瓜皮上雕龙画凤,用勤奋的工作为自己的心灵疗伤。他母亲淑娟婶曾来找他商量和临镇豪门独生女的婚事,他以喝醉呵呵傻笑回报他母亲对他的“美意”。也许在此之前,他还是个美男子,阔少,浪子,他很随便地就会和身边学徒的女店员调情、上床,然后很大方地给女友买鲜花、衣服、名表、项链,挥金如土------现在他不想再谈女朋友,他忘不掉那个大眼睛白皮肤,笑声像银铃一般可爱的会弹钢琴的妮妮,他不想再次揭开留在他心灵上的伤疤。
   二、结婚
   一转眼阿坤已经是奔三十的男人了。除了喝酒,他没有别的不良爱好。他的厨师手艺已经可以单独吵一大桌好酒菜,面活凉拼也是游刃有余;他甚至会把炖鸭子做成自己的招牌菜,不仅如此,他自己独创的香肠日销售量能达到几大盆。回头客很多,夸他做的香肠没有防腐剂,又香又不腻。有的小孩子甚至知道王大厨哥哥、舅舅,怕他转店再也没有这么好吃的香肠了,有人甚至到外地窜亲戚都要订几十元的香肠作为土特产送人。这些年阿坤攒了一些钱,打算以后用。他不知道他将来的幸福会在哪里。他的家境却每况愈下,父母的生意都败落了,不是因为别的,火车站逐渐人稀,现在人们进城或到省会都坐客车了。火车站的衰败直接影响着小镇人的生活方式,买卖都迁到公路口了。就在生意一天不如一天的夏天,有人给阿坤介绍了城里的姑娘可可。这姑娘长得倒很精神,是职专刚毕业的学生。可可很活泼,穿的衣服简单朴素,只是指甲染得七蓝八紫,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小姑娘的娘是个爱打扮的城里人,会吸烟,头发烫得新潮,嘴唇上抹着厚厚的唇膏。他们住在城里的土楼,听亲属说阿坤的家在镇上生意很火,阿坤自己又有厨师的手艺,就同意来镇里相亲。
   盛夏,小姑娘可可和打扮得土洋结合的娘亲、媒人一起来到了阿坤的家,规整的水泥门市,前面的发廊、饭店布置得明亮宽敞整洁。家具也很讲究,就连后院的花草也开得鲜艳繁盛,还有一只小姑娘可可特别喜欢的吃得滚圆的沙皮狗。进入眼帘的东西都让可可娘俩儿感到满意。阿坤的父母在献上香茶、水果盘之后,请一行人到附近有名的狗肉馆吃饭。可可并没有相中阿坤,嫌他个子矮,几乎和她穿高跟鞋一样高,看见他只会呵呵傻笑,没别的问话。可可娘是个精明人,她对着桌上的狗肉喜笑颜开,侃侃而谈,说自己的汉子在村里矿上上班,每个月的收入也有两千多,男人高,脾气好,家里的女儿妻子都宠着护着,每天下了班就进厨房,自己不会做饭食。她也开过饭店,可是城里的“白吃党”她惹不起,后来关门大吉,又开了家小麻将馆,生意够户口,就是累人。她自己边说家事,边称赞阿坤的父母是“搂钱”的能人,这小日子过的不比咱城市差。还夸这里的狗肉真香,味道一点也不逊色于城里她尝过的大饭馆。吃过饭后,可可娘带可可坐着小客车回了家。
   相亲过后,阿坤那颗伤透了的心竟然被这个没说过几句话,只是见了自己家那只养了几年的宠物沙皮狗才感兴趣摸了又摸,笑了又笑的那孩子可可感动了,甚至融化了。可是这个让他动心的可可再也没有音讯。这是因为可可的心里不知啥时候已经装进了一个农村娃。这农村娃的家太穷了,可可的娘死活不同意。她对可可说:别再想那个穷小子,我可不想让你跟他在乡下讨饭过日子。别的事情我顺着你,结婚的事我可不依。可可难过了一个夏天,一个秋天,一个冬天,直到那个心上人到南方打工,再也没了音讯。她屈服了,可自己毕业了没有工作,除了从小到大陪着自己长大的几件玩具还完好地陪着自己外,就没有好朋友,没有闺蜜。也是,自己之所以没有朋友,是因为那个他一直陪着自己笑,陪着自己玩儿,没时间和别人来往啊!没有好朋友,又不愿意孤单着,于是可可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给乡下的阿坤打了一个电话。
   阿坤不在家。是阿坤的娘淑娟婶接的电话。精明的淑娟婶马上把阿坤找了回来。让他给可可回个电话。阿坤得到神助救兵一样马上买了酒、水果等等上好礼物打车就去城里找可可了。他的腰包里揣着几千元。带可可看电影、打游戏、上大酒楼,仿佛土豪一般,一下子让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在随后的两个月里,他的大方、幽默一下子让可可忘记了那个乡下的男朋友,两个人在房间里拥抱、亲吻,完成了最亲密的活动。
   接下来阿坤的妈妈在城里找了套离可可家很近的小区买了套七十平的房子,把婚房装修得漂亮、妥当。家电、电脑一样不少,两个人急匆匆喜洋洋地闪婚。当两个人的婚纱照挂在新房的墙上时,阿坤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梦里,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对新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婚后,他的小娇妻只需要上网玩游戏,等着吃他变着法子给他做的各种美食,他要给妻子最多的幸福。他下班,会看见新媳妇在电脑前玩游戏,他会凑上去,摸摸她的脸颊,给她端上水果,给她讲一天里最有缺的事情,让新婚的她咯咯地笑。
   日子一天天过去,新的生命在妻子可可的腹中孕育。他给她做各种营养餐,在雪花飘飘的冬季,新房里迎来了他们的女儿,一个异常漂亮的女儿。他感谢老天赐福,虽然是冬季,可婚纱照里白纱裙的新娘幸福地依偎在他的身旁。而今,女儿的哭声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曲。窗台上的几盆君子兰长得郁郁葱葱。幸福的日子没有忧愁。
   三、转变
   在女儿五岁的时候,妻子可可已经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大超市里打工,阿坤某天回到家里显得心神不宁。他是装不住事的男人,憋了几天后,终于向可可摊了牌:有个亲戚在某市一所大学里盘下了个食堂摊位,据说生意火,他手艺好,人实在,人家相中他,想带他一起去,只是要先交五万元的定金,说好挣钱两人平分。亲戚说如果生意好,一年就挣个七、八万,现在城乡的孩子都考大学,住校,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里吃,伙食标准也很高。人家相中他科学配餐,手艺第一。这些的的确确是他的强项,他动心了。可可不喜欢丈夫出门挣钱,现在的日子她打心里高兴,目前的日子她是很满足的。她很快就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她娘。她娘是个善良的人,对姑爷说:到外地打工,这夫妻分开,总觉得不妥啊。可阿坤的心里被亲戚说的早活泛了,他想要更好的生活,看到自己老板每天结账几百元的纯收入,一年下来十几万,滋滋润润的,比他的多多了。他不想一辈子给别人打工,自己本事不赖,他觉得对他来说,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他一心想去那所大学的食堂那个摊位当回二当家的,将来挣了钱自己开个小酒馆,让可可当老板娘,每天收几千元揣在腰包里------嘿,想到这些,他都美出鼻涕泡了。把婚后的家底取出五万,告诉可可他一定交给她几倍的钱回来。急匆匆地,他把妻子可可宝贝金金交给了岳母,自己买了车票就奔向了某市。
   在大学食堂里,他每天起早贪晚,买菜,炒菜,熬粥、焖饭,在亲戚手下打点。生意是不错,可是卫生局的人经常来查,不能用二手油,省不了几个钱,他被亲戚指使得团团转,挣的钱也都放在亲戚手里。而且他根本没机会体会到二掌柜的权威,因为在这里亲戚几乎不动手,他几乎过着不如以前打工的生活-------上班有准点,下班没准点儿。他当初的梦想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他开始想念可可和金金了。他的可可每天除了上班,还要带女儿,他有空就打电话,生怕冷落了自己的妻子。可可感到十分的委屈,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希望丈夫能马上回到自己身边,她不知道自己会撑多久。好在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她父母搬到自己家里来住。七十平的房刚好两个卧室,父母住一间,可可和宝贝住一间,每天他父亲负责做饭,娘儿俩带宝宝。父母以前住土楼,现在和女儿一起住暖气楼,老两口倒是蛮高兴的。阿坤的岳母把孩子照看的很好。日子很快过了一年有余,阿坤的父亲生病了,是脑血栓,住院了,阿坤借着这个由头辞职,先去医院照顾父亲,接着回家又回到了从前打工的饭店继续当那里的厨师。他的回归,妻子感到欣慰,岳父岳母又搬回了自家的老房子。女儿长得更加伶俐了,阿坤很感激岳父岳母及妻子可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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