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迎春之死说家庭暴力
作者: 纪萍手记
时间: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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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反家暴法》确定,家暴不仅仅指家庭成员及夫妻或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即同居、抚养照料、雇佣关系人之间实施的暴力。种种家暴中丈
摘要:3月1日,千呼万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终于正式实施。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不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依据《反家暴法》确定,家暴不仅仅指家庭成员及夫妻或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即同居、抚养照料、雇佣关系人之间实施的暴力。种种家暴中丈夫殴打妻子的占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离婚的占离异家庭的25%。
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迎春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死于家暴的大家闺秀。曹雪芹笔下的迎春代表着一种女性类型,这种类型的女性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时至今日,迎春的悲剧还在一些姐妹身上重现。
一、性格懦弱是长期遭遇家庭暴力女性的通病
迎春是贾府二小姐,大老爷贾赦与小妾所生,庶出,且生母早死,因身世卑微在贾府没有地位,她“温柔沉默,望之可亲”,但天性懦弱,更乏才情,对周围的一切木然处之,这就有“二木头”的诨名,用小厮兴儿的话来解释就是:“戳一针也不知嗳吆一声”。处世为人上迎春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贵重首饰被奶妈拿去赌钱她不追究;下人当她面大吵大闹她无法劝止;父亲贾赦欠了孙家赌债五千两银子,硬把她嫁给孙家抵债,她没丝毫反抗,如此懦弱无能,误嫁中山狼孙绍祖的命运也就无可扭转了。迎春命薄,遭丈夫百般蹂躏受尽折磨时仅一载即悲惨死去,如若她命硬,以她的个性能忍10年甚至20年,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
懦弱隐忍是长期遭遇家庭暴力女性的通病,承办跟踪数十起因长期遭遇家庭暴力而奋起杀夫的案件,几乎所有被告人(妻子)都强忍了十年以上家暴摧残,由先前家暴的被害人转变为被告人的现象我们称之为“恶逆变”犯罪。
伍媛媛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国有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她端庄贤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各方面优秀的她并没得到丈夫沈儒的尊重爱护,女儿8个月时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雨点般的拳头劈头盖脑砸来……中国人的面子很重要,小知识分子更爱面子,伍媛媛不愿外界知晓她不堪的婚姻,忍了。第一次施暴行为轻易得逞,事后又没严肃对待,施暴行为会逐渐升级,丈夫的暴行愈演愈烈……忍到最后都白搭,悲苦、怨恨、复仇并没消弭,叠加起来,犹如一颗毒瘤,越长越大,最终裂变了,她们像一头发疯的母狮,歇斯底里地扑了过去……
刑夫人说迎春“心活面软,窝囊无能,不及探春一半”。迎春是处处消极顺从,不与人争,循规蹈矩,贱视自己,悲悲切切花落去。而同样庶出、贾政小妾所生的三姑娘探春则积极应对繁杂的人际关系,争得了一些尊严、地位和自由。如若被关在下房的迎春姑娘咬咬牙一跺脚破窗而出,说服老家丁打开后花园那扇小门,飞奔而去,遁入妙玉的栊翠庵,与出家在此的妹妹惜春相依为命,那该多好!
联合国去年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超过九成的遭受家暴的女性对自己的经历难以启齿,这种集体性的沉默既可以归结于中国社会文化的压制,社会性别角色的倒错,也源于法律的缺失。调查还表明,相对于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在美国的中国女性遭遇家暴时很少求助,或忍耐多年后才寻求帮助。“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反家暴法》出台撑起了一把保护伞,然法律是不会主动扑将过来保护你的,权益要靠自己争取,你反抗了争取了,人生就是另一番天地。
二、男权意识倒错助长暴力真凶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或多或少都掺杂着性暴力的成分,性暴力历史久远。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女性的地位每况愈下,女人就是个会说话的物件,供男人玩赏,遭男人虐待欺凌,性暴力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家庭暴力。
《红楼梦》第5回这么形容迎春的丈夫孙绍祖“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孙绍祖是世袭军官,孔武有力,熟悉弓马,于诗书上则并不通达,无非有几斤蛮力气罢了。出身名门望族的迎春腼腆羞涩,岂能迎合变态的兽欲,忍无可忍时会拒绝,这就遭来拳脚,还不许妻子干预他的滥淫行为,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妻子略劝几句,他开口便骂出手就打,迎春被关禁闭锁在下房,得了重病孙绍祖不给请大夫,甚至不给饭吃,大冷天只给穿几件旧单衣……迎春死前回娘家两次,但并没叙说遭遇性虐待,所谓:“中媾之言,不可逆也,言之羞也。”封建社会的大家闺秀难以启齿是情理之中,可悲的是现代女性遭遇性虐待后大多也不对外述说,默默忍受,以致长期遭遇蹂躏。
《反家暴法》规定:家暴行为是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的性暴力客观存在,“等侵害行为”的表述给予司法认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可把性暴力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
白领女性伍媛媛忍了丈夫沈儒十几年的性暴力,她说每次性生活就是一次被奴役的过程,被丈夫强迫做令她作呕的异常性动作;被捆绑在靠背椅上,皮带抽,烟头烫,每一处女性特征部位都留下累累伤痕,她不敢喊叫,直至案发,没对任何人说起。
过度忍耐无疑姑息养奸,沈儒无数次将情人带至家中,当着妻子的面发泄兽性,更恶劣的是嫖娼得了性病传染给妻子,伍媛媛痛斥丈夫恶行,被强行扒光衣服跪着挨打,耳底穿孔,浑身伤痕累累,沈儒气焰嚣张:“敢管老子,老子让你看看我是怎么玩女人的!”沈儒眼里,妻子是没有性权利而言的工具。
性权利是人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性平等权,性保护权,性拒绝权,性隐私权等,婚内夫妻同样享有这些权利。一百年前,易卜生的《娜拉出走》犹如一颗炸弹,投向男性沙文社会,打开全世界讨论女性人身权利的话题,易卜生的结论是:女人是人,而不是玩偶!一百年后的今天,夫妻性方面的不平等现象还在延续,性暴力的根源是男权意识的倒错,社会对男性滥情的宽容度无限放宽,助长了一些男性毫无底线地纵欲,合法配偶的尊严被一次次践踏。
伍媛媛提出离婚,沈儒持刀威胁:“活腻味啦,再要离婚,就捅了你家十几口!”并对老丈人大打出手。家无宁日,苦不堪言的伍媛媛与胞弟商量:整死他!胞弟亲眼目睹姐姐十多年备受欺辱,搞科研高智商的他脑子灌水,雇佣朋友将姐夫给“做”了。拿了重金的朋友被判处死刑,伍媛媛姐弟俩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因长期遭遇家暴后奋起杀害丈夫的案件每年都有,春节前给这些服刑的姐妹书写一张贺年卡,其中服刑最长的就是伍媛媛,已服刑11年,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被扣押在大墙深处,案头是一叠她发自女子监狱的长信,每次拿出这些信件,心情沉重啊……以暴制暴,用非法手段惩罚施暴者,只会让自己愈加悲惨。(涉案人物为化名)
三、娘家人婆家人该出手时得出手
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迎春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死于家庭暴力的大家闺秀,迎春般的懦弱隐忍是长期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的通病,而中国家庭家族成员对家暴的较高容忍度也是家暴频发的原因之一。
迎春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即向王夫人哭诉遭遇,虽说王夫人也潸潸落泪,可迎春稍有不想回婆家的意思,王夫人即刻规劝其认命:“不过年轻的夫妻们,闲牙斗齿,亦是万万人之常事,何必说这丧话。”孙家派人来接迎春,娘家人没一个人理直气壮地传个话给那厮,令他收敛淫威,也没谁出面挽留可怜的迎春再住几日,迎春“只得勉强忍情做辞了”。迎春第二次回娘家是参加宝钗生日派对,她再次向长辈姐妹哭诉不堪家暴,还是没人出面调停挽留,当天即被孙家接回,不几日即传来她的死讯,“可怜一位如花似月之女,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致身亡。”又正撞上贾母病重,不宜惊扰娘家,迎春即被孙家草草埋了。
令人不解的是,“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豪门望族老贾家对于自家女儿在婆家的悲惨遭遇为何如此逆来顺受,不为自家女儿出头,迎春死了贾府也没一个毛人敢去讲理,就算是小老百姓家,自家闺女惨死在婆家,娘家一大群人直接就打上门去了,而贾府却安分得出奇,宝玉虽提出过“接回家来住”,却被视为“呆子主意”不了了之,迎春直至惨死都没见得娘家一丁点救助,老贾家为什么如此窝囊呢?
其实不难理解,古代女性本来地位就低下,且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是别人家的人了,和娘家仅仅维持形式上的血缘关系而已,况且彼时贾家被抄后家道中落,哪还顾得上出阁的闺女呢。设想,如果有娘家人撑腰,帮助迎春摆脱不幸婚姻,她肯定不会死得那么急促那么悲惨。
从古至今,中国家庭家族成员对家暴的容忍度相对较高,有调查显示:遭受家暴的女性只有35%告诉过亲属,其中仅有25%得到全力保护支持,就是说,只有一成不到的能得到亲属的全力保护救助。性格懦弱的迎春她们,自我保护能力、处置复杂纠葛的能力几乎为零,没有外界的救助,靠自身断断难以摆脱不堪的婚姻。
当长期忍受家暴的妻子向亲属求救时,亲属们出奇一致的充当“王夫人”——劝和不劝离,结果是,一桩桩悲剧发生了。被告人孙兰新婚不久就发现身为高级工程师的丈夫在外包了二奶,孙兰忍着,伤心的时候就抱着院子里的那棵香樟树痛哭一场,忍了30年的精神家暴,泪水浇灌的小树长成了参天大树,一双儿女长大成人,有了第三代,丈夫依然如故地不断公开更换情人,还与她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重婚罪,很遗憾,孙兰并没求助于法律。
精神的摧残万箭穿心,孙兰终于忍不住了,抡起拖把将酒后酣睡的丈夫活活打死。笔者询问孙兰的兄弟姐妹:为何不帮助孙兰摆脱痛苦的婚姻?他们这样回答: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这种事亲属不好多管,再说离婚对女人来说是没脸面的事……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离婚不等于丢人,一个性格懦弱的弱女子,作出离婚的选择比做出结婚的选择要难得多,娘家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不是消极旁观或劝和,娘家人都不能主持公道,还能指望谁?!
说了娘家人,不得不说说婆家人。被告人李惠琴遭遇丈夫赵益明13年家暴,耳膜被打穿,脚筋被打断,还有惨无人道的性虐待,李惠琴要离婚,婆婆及赵益明的兄弟姐妹威胁她:“离婚你没脸面不说,赵益明也不会放过你和你娘家人!”齐心协力把李惠琴捆绑在家庭暴力的战车上,置女性合法权益而不顾,亲属的庇护助长了赵益明的暴虐凶残,李惠琴拒绝性暴力,丈夫扬言如不满足他就要对13岁的女儿下手,李惠琴扑了过去,将丈夫活活砍死。开庭时我作为公诉人要求法庭从轻减轻判处被告人,当婆婆的高举儿子遗像携全家大闹法庭,一干人拽住我的双腿不让挪步,破口大骂,强烈要求判处李惠琴死刑,为她儿子偿命。虽能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但还是得说说她:“如果当初你们能站在公正立场出面阻止暴力,协助离婚,或许你的儿子能痛改前非,或许他们还能破镜重圆,结果肯定不会这么悲惨!”严重施暴者一般具有性虐待等心理疾病或赌博、酗酒等恶习,并且很难自我修正,双方亲属就该积极协助被害一方办理离婚。
那么,如果娘家人婆家人就是不给力,怎么办,别急,《反家暴法》出手了,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四、家庭暴力非家务各司其职必须管
古至今,中国社会对家暴行为的容忍度相对较高,所谓“官不究,民不举”,《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迎春遭丈夫虐待后不知何处申冤,至始至终处在孤立无援的状态。可叹当今社会,“迎春”们同样也遭遇着告状无门、孤立无援的境地。
26岁的北京姑娘张慧慧,新婚9个月,遭丈夫惨无人道的摧残致死,此案引发全国妇联等部门紧急呼吁设立《反家庭暴力法》。
张慧慧遭遇家暴期间曾4次报警,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家暴离婚事宜,向法院申请离婚,可始终没能获得实质性的及时的救助。
张慧慧丈夫体重95公斤的王某交代:“她非常瘦小,我一巴掌就能把她打得起不来,一个多月里,在屋里打了七八回,用拳头打,用脚踢,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儿都打哪儿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踢了她多少脚。”
王某逼着妻子去法院撤了离婚诉状,说不许再提离婚,张慧慧没答应,王某上去就是一脚,这时张慧慧已怀孕了。张慧慧躲回娘家,王某带着小兄弟把遍体鳞伤的张慧慧拽上车,关到无人知晓之地非法拘禁半个月……
张慧慧再度站在母亲面前时,母亲完全认不出女儿了:头部脸部肿得面目全非,眼睛只有一条缝……外科医生说收过这么多病人,从来没见过打得这么惨的。母亲向记者描述,“肚子里都是血,快涨破了,最后在脖子这开个洞,放出的血一桶一桶往外拎啊。”张慧慧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多发伤、腹膜后巨大血肿、多脏器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