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的花朵 暗的流年
作者: 侯焕晨
时间: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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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灯很亮,我站在一排高楼大厦的前面,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流,我找啊找,我在找一个名叫刘春花的女人。七年前,我们分手,而七年后我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就开始寻找她,
摘要:青春是一场无法重演的戏剧……
夜,灯很亮,我站在一排高楼大厦的前面,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流,我找啊找,我在找一个名叫刘春花的女人。七年前,我们分手,而七年后我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就开始寻找她,我一定要找到她,她说她要嫁给我的。
起初,我是看不上刘春花的。她小小的个子,穿着也很土气,而且脸上有明显的雀斑,一笑起来牙齿有些黄,学习成绩总是在中下游徘徊。刘春花似乎看上了我,一看见我,脸上便堆满了笑。刘春花给我写过一封情书,情书的大致内容是我长得很清秀学习比她好,她很喜欢我。情书我只随便看了两眼便附之一炬。我嘲笑她的不自量力,我怎么会喜欢她,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刘春花上了几天高中就不念了,她子承母业收起了破烂。她母亲被一辆轿车撞断了腿,父亲常年咳嗽久治不好,她扛起了生活的重担。
那天清晨,刘春花直奔我而来,我有些诧异。她面对我的冷漠早就知难而退了,今天还想卷土重来?脚下的响声提醒了我,是一只空的易拉罐。刘春花的目的不是我,是它!我飞起一脚将易拉罐射上天空。刘春花看了我一眼,想要说什么,终于什么也没说,奔易拉罐掉落的地方跑去。望着她矮小的背影,我心里又多了一份对她的鄙夷。
我心里一直暗暗喜欢的是苏苗苗,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孩。在我心里,她是年轻时候的邓丽君。初中时,我不敢表白,我没有表达爱的勇气。可是到了高中,苏苗苗又和我一班,这不是上天在告诉我我们有与生俱来的缘份吗?于是,有一天放学,我大着胆子在街口拦住了苏苗苗,我很好地表达了我的意思。结果,大失所望,苏苗苗竟狠狠地打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事情远没有结束,第二天在放学路上,我遇到了林大可,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带着一群叼着烟卷的小弟,拦住了我的去路。林大可是苏苗苗的表哥,这件事众所周知。
林大可不由分说命小弟们架起了我,把我抬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林大可命小弟们脱掉了我的衣服,我一丝不挂,瑟缩在他们中间。
我个性懦弱,每次看见林大可一伙招摇过市,我总是事先躲得远远的。向苏苗苗表白的那几句话,是我酝酿了好几个晚上,最终才下定决心的。
林大可明晃晃的匕首在我的腰下明目张胆,似乎有东西堵住了我的嗓子,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林大可十分平静,语调平缓:“只要你管我叫一声爹,我就放了你。”
我爹是个沉默的鞋匠,每天早出晚归。母亲死后,我们爷俩相依为命,虽然我们之间很少交流,可是我也能感受到爹对我那深深的关心和爱。我咬了咬嘴唇:“对不起,你不是我爹,我不能叫。”林大可抓起了我的命根子,匕首贴近了它。我泪如雨下,我叫了,大声的叫了,当我叫的时刻,有一只鸟儿从空楼里飞出来,飞向高远的天空。爹那满是皱纹的脸闪过我的眼前,有一种宝贵的东西真实地从我生命里飞走。
林大可满意地退到一旁,其他几个人像听到命令一样,把我放倒在地,他们不是用脚,是用手掌,有节奏地拍打我骨瘦如柴的身体。然后再在我身上每一个角落拧上一个紫花儿,据说,这样能更让我有记性。钻心的剧痛弥漫全身,我都无力呼吸了。
“你们在干什么!”一声不太有力的怒喝让林大可一伙暂时停止了对我的蹂躏。我微微地睁开眼睛,哦,居然是刘春花!
刘春花杏眼圆睁,双手叉着腰,那凌乱的头发在风中轻轻的飘。“你们,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小同学,不感到可耻吗!”刘春花用手指着林大可。
我心里涌起一股感动的潮水,我没想到,在我落难之际,一向被我忽略的刘春花会突然出现仗义执言。
林大可一伙放开了我,欺到刘春花身边。“你,真有趣,你是不是喜欢他啊,竟然管这种闲事!”是林大可的声音。“管,我就管!”刘春花的声音透着倔强。我心很疼,我真的替刘春花担心。和他们相比,她就像一只可怜的蚂蚁随时都有被踩死的可能。
我不想看到的场景发生了,刘春花被推倒在地,似乎还挨了几脚。那辆她常年推着的平板车被掀翻了,刘春花辛苦收来的杂物散了一地。那伙人扬长而去,刘春花望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依然不依不饶地咒骂。片刻,刘春花跑到我身边,接着又急忙转过头,我还赤身裸体,我的衣服在很远的地方。
我麻木地跟在刘春花身后,刘春花不时回头看着我,那目光里满是对我的怜惜。我泪如泉涌,今天我蒙受了生命历程中最深的一次羞辱,我还能有勇气面对这个世界吗?
刘春花叹息道:“不行,你告诉老师。”那一刻,我发现刘春花皱眉的样子其实很美。我摇了摇头,我告诉老师我被人家脱光狠狠地羞辱?这可能吗?
苏苗苗趾高气扬经过我的身旁,我无力地垂下头,我的自尊在她那份高贵面前一败涂地。我们属于两个世界,我的皮肤刚碰到了那个世界的墙壁,便立刻鲜血淋漓。
在上学的途中我总是能碰到林大可,每次林大可都让我管他叫爹,我叫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的自尊心已经消失殆尽。后来,有很多同学知道了这件事。我的一些朋友纷纷离开了我,他们离开我的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不想和一个没有骨气的男孩做朋友。
我害怕,我恐惧,我害怕林大可之流又故伎重演,再次玩弄我的身体。所以,我屈服,只有屈服了才能让苍白的生活安静。
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和刘春花的距离拉近了。每天,下午放学,刘春花会定时出现在街边的拐角,她,是在等我。
她的平板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半新的人力三轮车,刘春花说这样收货更方便。刘春花一脸灿烂的笑,她的牙齿变白了,头发也梳理得很整齐,衣服很干净得体。刘春花不是不好看,相反,她的美丽别有韵味,只不过在以前的日子不太关注外表不太打扮自己而已。可是,自从我和她走近之后,刘春花明显地变了,什么会让一个女孩突然改变呢?看见我走过来,刘春花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面包或者一根伊利巧乐滋塞到我手里,那一刻,我倍觉温暖。我的旅程阴暗无光,而刘春花就是路旁唯一盛开的花朵,为我脆弱的生命带来了一丝快乐。
星期天,我和刘春花去另一个区收纸壳。当天我们就赚了五十元。刘春花真能干,而且还很会说话,我亲眼看见刘春花微笑着把价值十元的一大堆废报纸用五元钱买下了然后卖了三十元!我对刘春花佩服得五体投地,在我眼里她不再是那朵荒野之外不起眼的花,她是玫瑰,只不过藏在黑暗中,不容易被人看见。
刘春花请我吃了烧烤,我们喝了四瓶啤酒。回家时,我让刘春花坐在三轮车上而我当起了车夫。刘春花面色通红醉眼朦胧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有一条春意荡漾的小河在我们之间快乐的流淌,那是青春的萌动,那是无声的语言,那是爱,我们都想伸手轻轻握住的爱。
经过一排正在建筑当中的门市房,再转个弯,穿过那条小街就是刘春花的家了。月亮升起来了,我停下车,刘春花极不情愿地跳下来。
街上没有人,我以为刘春花会骑上车回家,我心里有些恋恋不舍。可是她没有,而是走到我跟前毫无征兆扑进了我的怀里。我早已按捺不住心里正熊熊燃烧的火,胡乱捧起了刘春花的脸,献上了年轻的初吻。最初是毫无目地的摸索,然后是全情投入的沉醉。刘春花舌头好滑软,有一股淡淡的香气从口入腑,迷失了一颗雀跃的心。
开始便没有结束,我的手侵入到了刘春花的胸,那小小的乳房在我毫不客气的揉搓中逐渐胀大。我的呼吸越来越急,我忘了天上的月亮,忘了身处的世界。我使出浑身力气抱起刘春花闪进了建筑房内。高高的墙隔开了一个世界,黑夜把这一切掩饰得完美无缺。刘春花含情脉脉的眼睛和滚烫的身体让我激情勃发,我急切寻找着宣泄激情的出口。刘春花努力配合着我安慰着我,她紧紧地抓着缰绳,让我这匹瘦小的马可以安稳匀速地在美丽的草原上奔跑。
末了,刘春花眼角滑落一滴泪。她把头靠在我的胸口问我将来会娶她吗,我毫不犹豫斩钉截铁,会的,一定会的!刘春花已是我的女人了,这辈子她只能跟着我的了。
我很快乐,这是刘春花给我的快乐,我暂时忘记了林大可带给我的不快,尽情徜徉在刘春花带给我的快乐中。
摸底考试我的学习成绩全线崩溃。父亲依然不发一言,只是在晚上把修鞋箱弄得叮当响。老师点名批评了我,说我糟糕的表现对不起每天早出晚归的老爹。我不管这些,我依然快乐,因为我有女人了,我的女人是那个最懂疼惜我的刘春花。
学校院墙后面有一座不起眼的山,山下面是一片树林。我经过多方考虑,认为那里又隐蔽又安全,是我和刘春花欢会的理想场所。
每周一次,不多,我把自己全身心的交给刘春花。那一天刘春花会早早收了工,换一件最漂亮的衣服。我们在小树林游戏追逐,然后忘情地彼此亲吻,随心所欲探索对方的身体,两颗年轻的心慢慢地在彼此的怀里融化。然而我忘了一个人,忘了林大可,他并没有消失,像是一只狡猾的野兽,在不远的角落偷偷看着我,伺机进攻。
那天日头刚偏西,我久久地贪恋着刘春花绵软的身体,不肯在一个潮湿的梦中醒来。身后却传来一阵梦魇般的笑声。“哈哈,哈哈……”我惊慌地跳起来,回过头,原来是林大可一伙!
林大可用手指着我,眼神邪恶,“我说你小子这段时间死哪去了,原来偷会情人啊!你俩做得好忘情啊,现场版的一级片,真爽!”刘春花脸色煞白目光绝望无助地看着我。
一个随从递给林大可一样东西。林大可摇晃那个东西对我说:“刚才你们激烈的表演已经被我拍下来了,如果不想让我把它公布于众,明天准备好三千元钱来交换!”林大可手里拿的是相机,其实刚才我隐隐约约听见了几声咔嚓的声响,我没在意。我知道那对我意味着什么,对刘春花意味着什么。天没有黑,可是我的世界一片漆黑。
刘春花泪落如雨,我的脚步踉跄。林大可得意的背影越来越远,望着灰色的天我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哀嚎。
走到刘春花家门前,刘春花吩咐我等她一下,不一会儿她跑出来手里多了一沓钱。刘春花表情很麻木语气也是淡淡的:“这是我一年下来积攒下来的钱,你拿去交给林大可吧。”我没有接,我的心里好痛。刘春花是我的女人了,可是作为她的男人我却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伤害,我配作她的男人吗?我是个懦夫,我只懂得站在她的背后迷恋她给的温暖,却不能给她支起一把摭风挡雨的伞。
如果我把钱交给林大可,他真能信守诺言吗?这是不可能的!我可以肯定我的生活将永无宁日。林大可一直干扰着我的生活,他改变了我本来正常的人生,他是我心里的死结。摆脱他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永远地消失。
这个大胆的想法刚一冒头时我很恐慌,接着是莫名的兴奋。是的,我所受的屈辱只能用血洗干净!
我轻轻推开刘春花颤抖的手,然后猛地抱住她,狠狠地吻着她,我的牙齿把她的嘴唇咬出了血。
然后,我转过身第一次象个男人一样把脚步走得方方正正。
月光清冷,林大可摇晃着从一家小酒馆走出来,那几个死党送了他一程便散去了。林大可走得很慢,手里拎着那个可以给他带来意外之财的相机。
小巷很深,无人。我悄悄地贴了上去。我曾经是一只老实听话的绵羊,而那夜,我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象狼一样勇敢。
汗,突然流了下来,我攥紧铁棒的手有些松了,我有点动摇害怕,我想放弃。可是一想起林大可对我的无休无止的屈辱和刘春花泪光闪闪的眼睛,我负仇的心决绝了。
林大可的高大的身体越来越清晰,我看准了,抡起铁棍,准确无误地击中了林大可的后脑。林大可转过头,我的第二棒又击中了他的前额头处。血,我能够看见慢慢淌出来的血。林大可眼睛瞪得好大,好象觉得这个世界有多么不可思议。他似乎说了什么,但是我没听清,然后他就倒下了。
我挥起棒子又狠狠地打了他身体几下,他不动了。然后,我又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刀胡乱地一扎了林大可几下,我怕他不死,而我的目地是让他死!相机被我踹碎了扔进了垃圾桶,我扔掉了衣服,又踹了林大可几脚。我走了,我还唱起了歌,齐秦的《北方的狼》。
等待我的是什么,我了解,可是我解脱了,在这世界上许多正常的人做出了超乎寻常疯狂的行为,归根结底不都是为了寻求心灵的解脱吗?
刘春花又来送钱了,爹很惊讶。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向她打出了胜利的手势。我胜利了,无论这种胜利是用什么换来的。
苏苗苗没来上课,她好几天都不会来的,其中的原因只有我清楚。
我的手腕被带上了冰凉的手铐,我离开了学校,很多同学眼里有泪水,这我能感觉到。
可是林大可命大并没有死,他昏迷了两天两夜,醒来就不停喊我的名字。可是他只会喊我的名字,他的脑子不清楚了,以后也不会清楚了。
他毁了我的前程,而我毁掉了他的人生。
在踏上警车的刹那,我注意到了刘春花,她孤单地靠在墙边上,她的脸上一定淌着泪。那些泪从她的脸上一直流到我的心里。
午夜,我徘徊在街口,我依然在寻找刘春花。有人说刘春花嫁给了一个瘸子,听说那个男人长得很帅,曾经也是个收破烂的,现在已经是一家废品公司的老板了。我不信,我不信,刘春花是我的女人,她说将来要嫁给我的,我压抑的泪水在这变得流光溢彩的大街上突然奔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