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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标

作者: 刘学铭 时间: 2015-04-06 阅读: 1781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陆辉先生拄着一根二米多长的竹竿,从沿着茅草封地的山间小径,边走边拂去挂在脸上的蛛丝,说明这片野岭荒山,当天没人来过。  走下山岭,他傻眼了。眼前是一片杂草

摘要: 陆辉先生拄着一根二米多长的竹竿,从沿着茅草封地的山间小径,边走边拂去挂在脸上的蛛丝,说明这片野岭荒山,当天没人来过。 陆辉先生拄着一根二米多长的竹竿,从沿着茅草封地的山间小径,边走边拂去挂在脸上的蛛丝,说明这片野岭荒山,当天没人来过。
   走下山岭,他傻眼了。眼前是一片杂草丛生湿地,说杂草并不确切,那简直就是一片莽草的“森林”。那草不仅茎粗叶大,而且身高过人,密密麻麻的,严严实实地阻挡去路。这块湿地到他探险的凤凰山麓,虽然距离不到百米,确实一道不可绕过的屏障。
   他一咬牙,决心闯过这片草地。但是,过草地比他想象的难多了,从头上、腰部到腿脚,全身都受到茅草地侵扰:草叶子刮脸,草茎缠腰,草根绊腿,最糟糕的是,他看不清脚下的地面,一脚下去是泥潭,一脚踩上是沙地,一脚走上高冈,一脚步入深坑,脚下的地形茫无所知,他走完前一步,不知下一步,等待他的是什么,几乎每一步走向未知。临了,他只好怀着听天由命的心情,在“草海”里游泳。他刚趟过三十几米草丛,早已满脸伤痕,浑身无力。
   起初,他每走一步,都有返回的念头;但是,他的生性,注定他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儿。虽然他受过正经八本的高等教育,又是一所正经八本高等学校的教授,从习性上讲,他是一头终生不改野蛮习性的犟驴。
   这个死不回头的家伙,走半路也产生了悔不该当初的退缩情绪,这种情绪是由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感引起的。他眼前忽然闪现一部探险影片中一个镜头:一位探险者无意中踩在蟠曲的巨蟒身上……这种恐惧感使他不寒而栗:他会不会无意中踩到蟠曲在草丛沙坑里的巨蟒呢?那可是巨蟒最佳的栖身处哇!
   他双脚停落在一个地面坚实的土岗上,深深地呼吸一口气,略微定定神,忽然发现眼前的草叶上有一个亮晶晶的闪光点,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耳钉!他“啊”地一声惊叫,惊讶的程度,不啻于脚踩巨蟒:有人来过?而且是个女人!
   他发现耳钉上有血迹,血还没有凝固,说明这个女人刚刚过去。至于这个女人为什么到这里来,为什么会掉下耳钉,是偶然的奇迹,还是造化的神启?这些,他并没有多加考虑,只是一鼓作气往前闯,虽然最后一半路程,难度丝毫没减,但是,他似乎通过得很顺利。
   过了湿地草丛,就到了凤凰古道的起点。那是一条盘山小路,开始阶段,与一半山路差不多,忽高忽低,蜿蜒曲折,走着走着,便险象繁生,一会儿,登高攀崖,一会儿,下谷越壑。再走着走着,先行者的踪迹不见了,前面完全没路了,稍有差池,就走上绝路:不是悬崖峭壁,就是深沟险壑。
   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凤凰古道,长期以来,只是地图上的一条虚线,原来多数登山者就此止步,知难而返。不过,他,倔强的陆先生,却绝不轻易知难而返的!
   这其中,除了他那死不改悔的“驴性”外,还附加一个更为重要的外因——他想找到那个失落耳钉的女人!而且,他有预感,那个女人是独自一人探险的,她一定是个比他更“驴性”的冒险家!
   他在山间一处迷惑了,那是一块较平的开阔地,往前走有几个方向可选择。他按一般走路的习惯,选择了中间方向,想走近道儿。刚走几步,发现前面松树枝上摇荡一个书签,
   上面写着:此路不通,请走右侧!陆先生原本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儿,他想探明究竟这么个不通法儿。走了几步,发现一条丈余深沟挡住去路,沟边泥土有蹬落的新痕,沟底的有杂沓的脚印,说明有人刚掉进沟底。
   陆先生这才转回头,按书签上的路标,重走右侧。走了几分钟,发现在一棵松树下,坐着一位皮头散发的女人,正低头揉着一只赤脚,发出低低的痛楚呻吟……
   他戛然止步,不知如何是好。
   “吓着您了!先生?”她的声音很平静,或者故意装出的平静,“怎么不走了?像活见鬼似的!”
   一提“鬼”字,陆先生不由心头一颤,她那长长的披肩发,白色的沾满泥土的运动服,如果在深夜,飘然出现在这人迹罕至的野岭荒山,真会把人吓个好歹的。
   她猛然抬起头来,哈哈大笑,那笑声怪吓人的!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呀!咱们几年没见了?你一点也不见老哇!陆哥!”她要站起身来,穿鞋的左脚踩地,赤着的右脚刚拄地,痛苦地“啊”了一声,又坐下了。“看来,你活过来了,而且还活得不错!”
   “晓红,是你呀!”这场面把陆老先生弄蒙了,简直就是做梦:“我问你——”
   叫晓红的女人,打个制止的手势,说声:“打住!今天你什么也不要问!你只能听我说,不要打岔,别打断我的思路,别影响我袒露心扉的勇气!今天,特殊,你就让我霸道一回,好吗?”
   “好的!”他口头答应,心里却感到莫名其妙,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像中邪似的,神叨叨的,有点儿吓人。
   “傻站着干嘛?过来呀!”她指着红肿的脚脖子说,“你手重,给我揉揉吧!”
   陆教授一听,让他给女人揉脚,迟疑了一下。
   “怎么?凭咱们以往的关系,不可以吗?”她接着说,“你可得做点思想准备,我下边要说的话,一定会吓得你昏天黑地的,因为你们男人一辈子,都读不懂女人的心思,包括自己去世的妻子在内!”
   “可以,当然可以!”他顺从地回答。
   “这还差不多!”把脚他跟前一伸,说:“刚用西凤酒擦过,不脏。”
   他们以往是什么关系呢?详细说,能写成一部二十集连续剧;简单说,就一句话,姐夫和小姨子的关系。
   按正常的姐夫和小姨子的关系,姐夫也不能毫无顾忌地给小姨子揉脚。何况又不是亲小姨呢?晓红只是陆教授亡妻英华的干妹妹。所以,这其中一定还有别的说道。
   张晓红和孙英华是东北人大(吉林大学前身)化学系的同班同学,而且住上下床。英华出生在书香门第,爸爸和妈妈都是重点中学的语文教师,她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教,文静静的,人文化的程度比较彻底。此外,她又是四姐弟中的老大,所以,从小就养成了关心别人的“大姐习性”,加以她在中学和大学期间,又连续当团支部书记,这样一来,又把“大姐习性”带到学校,无微不至地关心同学。首当其惠受关注的对象,就是她上下床的室友晓红。
   英华在同寝室四位同龄室友中最大,晓红生日最小,前者被称为老大,后者被东北话叫做“老疙瘩”。按理说,老大关照老疙瘩天经地义,可是,这位大姐对幺妹的关照太严格了,远远超过了大姐的限度,简直就成为不厌其烦的妈!
   晓红自幼父母双亡,被舅舅收养,舅妈没有生育,把她视为己出,娇生惯养,再加上她天性活泼,从小就像个男孩子,下河沟摸鱼,上树掏雀窝,野得不像个样子。刚离家上大学,她连自己的生活都不会料理,这时,作为大姐的英华周济一切。分床铺时,怕她睡觉不老实,住上床不安全,主动把下铺让给她。
   不久,晓红哭着喊着,把床位换到上铺,原因是实在受不了英华的严格的监督。然而,她躲到上铺,也没有逃脱老大的监督,她脚踩着上床的梯子,给她重新叠被、整理床铺。
   最让晓红受不了的是,对她卫生状况的严要求,起初,在冬天晓红并没有天天洗脚是习惯,但是,老大要求她必须天天洗,否则,不许她登梯子上床,说嫌恶她脚臭;两天不洗头,英华就说,晓红头发要擀毡了,该洗了!晓红稍有反抗言论,英华便“恶语”相对:“臭丫头,还敢顶嘴,这样邋遢下去,我看将来谁敢娶你!”
   严师出高徒。入学一年后,放暑假回家后,舅父舅母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这是他们对外甥女的爱称)长大了:变得漂亮了、懂事了、文静了、干净了、爱美了……对此,晓红对自己的导师大姐,虽有时言不由衷地口出怨言,但却实实在在的心存感激啊!
   凡是真正贴心朋友之间,双方地位总是不平等的,总有一方服从另一方,当然这不是尊卑性质的服从,而是亲情上的情感方面的服从,就像亲妹妹对亲姐姐的服从。同窗友谊外加格外关照,就把英华和晓红定位为姐妹关系。
   一年暑假,晓红央求,去英华家度暑假。说来也是有缘,英华父母一见晓红,打心眼里疼爱。在谈话中得知,她自幼无父无母,更激起这对中年夫妇的怜爱,在饭桌上,英华母亲的一句让菜话,把他们的关系上升到伦理层面。
   她说:“孩子吃菜,别客气!以后,你就把这当自己的家,我这辈子只有你大姐一个女儿,还嫌不够,真的是这样……”
   英华见母亲有些语塞,忙给她打圆场:“行啊,晓红!你考试通过了,正式入取为我们家庭成员了!”
   英华本想用轻松的语言,缓解一下饭桌的气氛,不料一语道破了主题,使气氛顿时变得庄严。
   晓红放下筷子,趴地给英华母亲磕头,随即,叫了一声“妈!”,一头扑到英华娘怀里,呜呜滔滔地哭起来。
   一时间,英华激动得手足无措、热泪盈眶……晓红与她正式确定姐妹关系后,在她心头又加上了一份责任感。从今以后,她不仅一如既往地改善妹妹的生活习俗关心,而且还要对她的谈婚论嫁倾注心血,作为大姐她应该全程地关注妹妹的人生幸福。
   不料,恰恰在她们的婚恋问题上,发生了观念和判断的失误。
   在一次理化两系学生舞会上,有一位物理系的大四学兄,引起了英华和晓红的注意。
   那个男孩儿中等身材,四方脸,大眼睛,坐在舞场第三排,样子十分腼腆,一直没有下场。
   物理和化学是这所大学的人数对等的两个大系,但是,两系的男女生比例很不平衡,化学系女生多,物理系男生多。两系学生会联合组织这次联欢会,就有为两系男女生交往架鹊桥的含义。
   那天的舞会,女同学多男同学少,一时间,男性公民成了香饽饽,出现了女请男的反常局面。
   最先发现那位男士的是晓红,她对英华说:“姐,你看那位:文文静静的,小模样也不赖,你去请他吧!”
   “你看好,你去请吧!”英华脸红了,说道:“我不好意思!”
   晓红见姐姐的一脸娇羞,不由得心头一动,依稀觉得回报姐姐的机会到了,伸手拉起英华:“嗨呦喂,这不是扭捏的地方,跳场舞算个啥!跟我走,我帮你去请他!”
   当晓红把英华把到那位学兄身边时,他眼睛一亮,很礼貌地站起身来,晓红爽快地说:“谢谢你,带我姐姐跳一场吧!”
   说罢扬长而去。英华与那位男孩步入舞池后,发现晓红正在与一位瘦高男生跳快四拉花呢。
   万万没有想到,这就是这双异姓姐妹的恋爱开始。两位男孩儿很主动,也许是快毕业的缘故,都有抓住旋风就是鬼的急切心理,何况那又是两个品、貌、学三绝的艳魂呢!
   求真务实的英华,很快就接受了与她跳舞的男孩儿。他叫陆辉,出生在农村,人很聪明、质朴,文理兼优,才气横溢,是个事业型的成才的坯子,但不是居家过日子的好手,绝不会成为模范丈夫。这一点,英华心知肚明,将来一旦成家,经营好小家庭,她免不了要多受累;不过,居家过日子,是她的强项,她乐于做个相夫教子好妻子。
   轮到晓红呢,事情就麻烦了。与他跳舞的男孩儿,苦苦地追到毕业,但是,她始终找不到感觉。英华结婚了,怀孕了;而晓红与那位男士依旧若即若离的。那位男孩儿对她一片真心,本来家住江南,为了晓红他毕业后放弃回乡就职的机会,甘愿留在冰天雪地的东北。问题的症结在晓红,她不喜欢当今走俏的紮起围裙能下厨温柔体贴软男人;而苦苦追求她的恰恰就是这路号的软男人。他叫黎平,江苏昆山人氏,相貌清秀,性情温和,为人精细,酷爱整洁,近于洁癖。哪个女人找到这种男人,在家庭中绝不会受累,也算前世修来的。可晓红硬是想不来这份福,始终不肯就范。
   万般无奈,黎平只好求助于英华,因为他从晓红口中,早就得知她在晓红心目中的至高无上的的权威地位。
   黎平去找英华那天,正赶上她身体不舒服。他进屋换拖鞋的瞬间,英华敏锐地发现,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爱整洁男人。他的鞋垫和袜子,不仅一尘不染,而且洁白无瑕。如果晓红换成是她,就凭这副鞋垫和袜子,立即会接受他,于是暗自骂那个没正事的鬼丫头,有眼无珠。黎平接下来的表现,把英华完全征服了:给她倒一杯温水,伺候她吃两粒感冒药;又下到厨房,刀勺不响的,做了一碗可口的热汤面……
   黎平公关的成功,使姐妹之间关于婚姻的论战,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咋这么没正事呢?黎平哪点不好?这样好男人,到哪儿去找?看把你美的,我知道你找啥样的,那样男人你想都不要想,两天半新鲜的,时间一长,肠子都会悔青啦……”
   “姐,你是有所指吧?”晓红嬉皮笑脸地说,“我说姐呀,你可别得便宜卖乖呦!”
   “别打岔,我说的是你!”英华发火了,“你要是还想过几天人的日子,不想生活在狗窝里,就跟黎平结婚!我可告诉你,你要是把这桩婚事给搅黄了,以后,咱们谁也不认识谁,我说道做到!”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晓红再也无话可说了,她捂着哭脸从屋里跑出来时,与陆辉撞个满怀。
   “这是怎么的啦!”他惊讶地问。
   “滚一边去,没你的事儿!”晓红一把推开他。
   不久,晓红与黎平结婚了,婚后生活并不十分如意,在家务事中口角时常发生,那是一个有洁癖男人与一个不勤快女人生活在一起的必然结果。这个事例说明,婚姻中男女性格互补说,有时并不可靠,甚至是扯淡,还是狗与狗生活在狗窝里比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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