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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嫚子

作者: 暖冬 时间: 2015-03-16 阅读: 3078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九三七年的深秋,大路两侧的树木已经褪去了芳华。落叶金灿灿地铺满了路面,被清晨的阳光映衬着明晃晃地耀眼。滴滴哒哒的唢呐声鸣锣声响彻了天宇,八人抬着一顶

摘要:一位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一场历经生死之恋的初恋并走进婚姻却以悲哀收场,另外一场真爱亦换得一场情殇,看上世纪的才女真实的故事能否拨痛你的心弦? 一九三七年的深秋,大路两侧的树木已经褪去了芳华。落叶金灿灿地铺满了路面,被清晨的阳光映衬着明晃晃地耀眼。滴滴哒哒的唢呐声鸣锣声响彻了天宇,八人抬着一顶豪华之极的大娇,里面坐着娇艳欲滴的新娘。轿门口一幅血红的薄纱垂着,朦朦胧胧地映衬着新娘美若天仙的脸。
   新郎脸色苍白,嘴唇发青,身着一件大红色的绣着鸳鸯的坎肩,一袭棉衣紧裹着他那瘦削的小身板儿,尽管高大的个儿却那般萎缩地坐在头顶大红花的红棕色的 马背上,却被人搀扶着。新郎儿是县里数一数二的美男子,家境阔绰,温文尔雅文采出众。
   新娘是县城也数一数二的富豪千金,良田百顷豪宅无数。两家真叫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你看人家女孩儿长得也似出水的芙蓉,高挑的个儿苗条的身段。白皙的脸被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映衬着,那叫一个精神。按比例量身定做的五官那分寸拿捏得让月宫里的嫦娥也羞于媲美。哎呦,这还了得,配了这样一大美男岂不羡慕死天下的红男绿女?
   可是看热闹的人,除了艳羡这对金童玉女之外,更多的却嗤之以鼻,这是为了那一锅啊哦?为何这段佳话如此不受世人看好?
   传说啊,原来新郎家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致命的短处---新郎有痨病,并且病入膏肓。他和新娘是娃娃亲,天定的亲事月老给牵的线。张家和刘家是鲁西北陵县最大的两大家族,人气顶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婚约是不能毁约的,要不会遭天谴的。这场婚礼被提前了一年,男孩如这深秋的庄稼早没了生机,被道士做了法也施了咒语这不还需要冲冲喜---用这场天定的姻缘来拯救帅哥的小命。男孩属木女孩属水,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更要命的是两小无猜,用不着海誓山盟的爱情早就水到渠成!
   毕竟刘家也是一大旺族,对这场冲喜的姻缘长辈们都有点意不平。女孩的母亲早就哭得死去活来,男家的病是纸里包不住火的。她就一对儿女---大的叫刘金驻女儿叫刘金嫚。因为家境好,女娃是县里少有的高等学府的才女,写了一手好字。她是刘家掌上明珠---放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头上怕摔着,宠溺的小姐啊---无法无天。在这三寸金莲的年代,刘家大小姐竟不裹脚。要不是张家有求她冲喜的念头,断然是不会娶一个大脚婆姨的。话又说回来了--男孩非金嫚不娶,女娃非男孩不嫁。就似一对飞蛾即使粉身碎骨也要扑入这堆熊熊烈火之中,了却一世的相思才达到圆满。
   这对金童玉女当真太幸福,幸福的新郎当真像脱胎换骨。婚后他当真病情大减,两家人对着佛祖虔诚叩拜,一度金嫚成了张家的福星,小两口如胶似漆地过了一个年。
   或许老天太狭隘容不得这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伴侣,在春天只走了一半的时候,男孩忽然再次一病不起,纵然心上人整日伺候于病榻,这个病秧子依旧被小鬼索取了性命。临了抓住爱侣的手死死不肯撒开,金嫚伤痛欲绝也没有挽留爱人成仙的步伐。
   “你这扫把星,你这大脚婆姨!不到半年你就方死了我的儿子,你他妈的给我滚!”胖得像水桶一样的婆婆指着媳妇恶毒得怒吼着,在他这里容不下大脚婆姨充当少奶奶的角色,她们算了挂的,这个大脚婆咋就没救活自己的儿子那?留着也是祸害!
   刘家唯唯诺诺地带走了金嫚,女娃儿再也没有了泪,那么骄傲的人儿一下子从天堂坠入地狱。张家的指桑骂槐张家的刁难都已经摧残不到她了,她的心和她的爱人一起去了天堂。从此她再也没有了阳光,更别说爱情。她的父亲也嫌她是扫把星,回到娘家有辱家风,并不吉利。唯恐避而不及,连同下人也避而远之免得沾染晦气。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她吟诵着,“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她喜欢李清照,或许她感觉和李清照一样命苦,不,比李清照更苦,这么快成了新寡。这老天爷瞎了眼了?咋就这么不解风情那?
   金嫚一袭黑衣,头上戴着一朵雪白的花儿,头发盘了起来俨然是位风韵不减的少妇。她穿着一双白布鞋,神色有点呆滞地跨出刘家大宅那道高高的门槛。那些下人忙为她打开门,毕恭毕敬地喊着:“小姐慢走”看她走出很远,那个贼眉鼠眼的高个儿奴才竟呸地一声吐了口痰:“真他娘的扫兴,一大早就看见这扫把星”。那个看门的家伙个头矮小貌相丑陋故而得名---武大郎,因为武大郎家穷---穷得连只耗子都养活不起,他便一度打起小姐的主意,怎奈人家懒得理会他。
   武大郎便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骂着:“这小婊子揽着睡一宿倒也消魂,可惜是个寡妇!”他也跟着呸了一口,唯恐动作慢人家一拍。
   十八岁的女娃,走上那座新坟。因为上有老人按照祖训,张家少爷是不可以入祖坟的。他孤零零地葬在寸草不生的荒地里,一片荒芜连朵野花儿都懒得为他点缀。他生来就孤零零的,除了爱他的金嫚始终对他不离不弃。父亲那小老婆所生的兄弟早就虎视眈眈地---盼着他早到阎王那报道,甚至守着他的面说尽了风凉话。他走倒无妨,他的女人倒成了他最大的牵挂。你看张家少爷坟尖上插着的那几道黄表纸,呼啦啦地迎风飘扬恰似他扯不断的牵挂,在世间频频留恋。
   “我的那个夫君啊,你咋这么狠心啊,留得我一人,天上人间你让我如何苟活于世啊?”金嫚嚎啕大哭,那些委屈与伤感此刻如泛滥的潮水。她把采集的野花儿编制成花环挂在坟顶,她那般温柔的抚摸那堆黄土,好似躺在爱人臂弯之中,只是感觉不到温度......或许此刻她才算是最开心的,守候着她的男人让她如此心安。
   “你他妈的嗷嚎啥啊?我儿子就被你害死的,你还有脸来!小婊子,滚!”那个膘肥体壮的婆婆不知何时又凶神恶煞地站在眼前,一把揪住她的发髻,死命的撕扯起来。失去儿子后她没有了立足于张家的地位,这个大脚婆姨还来增加晦气,岂不是在太岁爷头上动土?
   “你这泼妇,我已经不是你家的媳妇你为何还来欺辱于我,我跟你拼了!”金嫚像只被激怒的羔羊,用尽全身力气和那一身膘肉的娘们撕扯起来。毕竟嫚儿年轻身大力不亏,再加上那娘们小脚扭捏哪是她的对手?一会儿那位地主婆如斗败的公鸡偃旗息鼓。“你这死孩子,你这小娼妇,疯了你?”地主婆惊诧的吼着,随即撒开她的三寸金莲一溜烟地逃窜了。此时金嫚才悟出---做人必须要像刺猬,要懂得用尖锐的刺捍卫自己隐匿的那份柔弱。她一回首看见那座孤坟,又引得无端的难过:“全儿,对不起!”那黄表纸呼啦啦地叫嚣着,仿佛张家少爷对她说:“嫚儿,不怕,你给我好好地活着”......
  
   从此金嫚变了,不再是那只待宰的羔羊。连同她爹的话都敢忤逆,他爹别说也没有个“爹气”【方言:爹的样子】----吃、喝、嫖、赌、抽大烟,五毒俱全。老太爷分给他的那份家产没几年就祸害地所剩无几,他这个家就似属驴粪蛋子的---外头光。嫚她爹一旦大醉就骂:“你这丧门星,都是你害的!”他的婆姨只知道哭不敢反驳。“哼,你活该,你自己作践得还诬赖别人?”嫚儿甩手出去。看着刘家大院那高高地围墙,一声慨叹。好似自己生在囚笼里永远不得解脱。
   慢慢家道中落,那些当面是人背后是狗的下人也抹着眼泪走了,临了金嫚还是偷偷塞给他们一些铜钱。此时他们才良心发现,原来在这高墙大院内,只有他们眼里的“傻嫚子”常常接济他们,而他们却背后嚼尽了舌根子。“啪!”那位武大郎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小姐,我对不起你!不该纠缠你这些年”。“放啥屁啊,滚吧!记得再有个坎啊什么的,来找我!”嫚儿的话,却让他们泪流满面。
   其实金嫚也不是没有三好的俩厚的【方言朋友】,她和闺蜜凤儿依旧很要好。只是凤儿没她命好,娘家穷得过冬身上连床搭被都没有--一床薄薄的小被子冻得瑟瑟发抖。更别说上学了,女孩就是赔钱货,她的爹娘可 不失这主意。因此金嫚除了偷三背两地救济凤儿,还时不时地教凤儿认识几个字。凤儿他爹一看见丫头学字,就会黑着脸暗地里嘟囔着:“凤儿,你是家雀怎能和凤凰比?女子无才才是德,认识字能当饭吃?”凤儿十八岁那年也嫁了,嫁给一位落寞的地主做填房。但她还没有金嫚命好,进了门才知道人家竟是个瘫子。这还不算这瘫子竟比全儿还短命,进门时看见凤儿就给她一对镯子,说:“媳妇,这镯子留给你吧”。第二天这瘫子就去给阎王爷那儿办差事去了。凤儿竟为他的这句热乎话:“媳妇,这镯子留给你”----可怜的凤儿守了一辈子的寡,在她的概念里不懂得“爱情”是何物?没想到这种“忠贞”却被世人津津乐道,人们老拿凤儿比起金嫚---你看人家,哎呦呦这傻嫚子活得真差劲!
   金嫚儿毕竟读过大学堂,总像一位时髦的弄潮儿走在时代最前沿。她忤逆了所有的人的心,她敢反驳那些权威的老者,她敢说:“恋爱自由!”她敢穿旗袍这类的奇装异服,敢把头发烫得像绵羊毛,她当起了女教员养活着自己捍卫了尊严,她甚至穿着高跟皮鞋骑着那个世纪极为罕见的女士坤车,带着她的学生围着学堂一圈圈地转.......
   “傻嫚子,哎呦,疯了!”人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嫚儿的爹也一口气气得没上来也升了天。此时的社会已经不再太平,日本鬼子已经侵占了中华大地,当然我们的小县城也未能幸免于难。国军一枪未放,竟拱手相让了整座城池。在那些二鬼子中,有一人与众不同---他很儒雅像位教员但腰上却挎着枪。他叫国浩,是二鬼子的文秘。他一到陵县城就盯上了与众不同的金嫚儿,像只发情的猎狗老围着嫚儿转,无疑又给嫚儿戴上一顶---不安分守己的恶名。
   “嫚儿,看看我的这篇稿子写得咋样?”国浩没事耷拉三句得缠着嫚儿,嫚儿为他修改了一些,他千恩万谢。国浩并不像其他狗腿子那样世俗,他的举止从不轻佻。他一直很敬重嫚儿,因为在他眼里金嫚儿虽说时髦了些,但气质像位公主。窑子里那些风尘女子他从不沾染,他具有全儿的才华,只是相貌和普通男人无二,却多了一层男子汉的气概。尽管金嫚讨厌和当兵的有任何瓜葛,但对国浩却谈不上反感。
   有次国浩喝醉了酒,来缠着金嫚:“嫚儿,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他勾起嫚儿美丽的下巴,醉醺醺的嘴唇想靠近那张红红的樱桃小口。“啪!”他挨了一个嘴巴“你看好了,我不是你的窑姐,我不是那些婊子!”金嫚哭了,她容不下国浩的亵渎。国浩醉眼朦胧,他道了一声歉,踉踉跄跄的走了。
   此时一个挨千刀的日本兵看见美若天仙的金嫚,像一只苍蝇一样盯了过来。国浩走了很远,忽然听到金嫚的哭骂声,他的酒劲全无下意识地预感到金嫚遇到麻烦了。
   等到他跑到的时候,金嫚已经被那畜生搂在怀里,她已经哭得梨花带雨。
   “操你妈的,日本鬼子”。国浩一拳打去狗日的一个门牙,那家伙撒腿就跑。金嫚扑到他的怀里,在这里她找到了安全感。恰似一艘漂泊的孤舟终于停泊靠岸。
   从此金嫚和国浩开始了旷世之恋,他们开始无话不谈。嫚儿讲述她与全儿的两小无猜,而国浩却讲述着家里有只母老虎,百般发屌,懒得多瞅她一眼.......他们一起看花开花落观云卷云舒,在夕阳西下那抹灿烂里定格了他们的青春见证了他们的誓言。
   国浩毕竟是军人,也时常随军南征北战,“嫚儿,好想你。两情若是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国浩的誓言让嫚儿想起了全,想起来他们青涩的爱情。再次看全儿时,嫚儿依旧泪流满面。她自己和自己作战,感觉自己当真背叛了他们最初的誓言,可是身在现实里的嫚儿无可奈何啊!她厌倦凤儿苟延残喘般的生活方式,她厌倦周围男人饿狼般的眼神。她厌倦那些婆姨们那鄙夷的嘴脸,甚至她厌倦整个世界的浑浊。可她又能如何?想到此处,她泪水涟涟。她感觉自己是只迷途的归雁不知何去何从,只少国浩能给她一片无雨的天空。他许诺给她一世的温暖,或许这就足矣!
   国浩回来了,他在这小县城里买下一座小院落,给了嫚儿一个名分。
   在洞房花烛的浪漫里,烛光照的小屋一片温暖与祥和。在拉下的窗帘里,一对剪影重叠起来合二为一。窗外虫儿鸣唱,像支祝福的歌谣。国浩惊喜地发现雪白的床铺那点桃花红---原来他们眼中那位新寡的嫚儿竟依旧是雏儿,他如获珍宝将他心爱的女人搂入怀中,一世都不舍得撒开。而嫚儿羞涩地看着国浩,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让她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跨越.......
   如果一直这样幸福下去也是一种造化,可苦命的金嫚儿能维持多久那?
   在一个漆黑的夜,周围一片寂静。国浩还没回来,嫚儿莫名地感觉一丝恐惧,骤然枪声从不远处响起....... “姐姐救救我!鬼子在追我!”一个浑身是血的青年忽然窜进嫚儿的院落。嫚儿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位抗日分子,她犹豫一下立即把他藏在自己的床下。她利落的擦拭掉所有的血迹,然后故作镇定地坐在床边。
   “太太,你看到一个八路没有?”一队二鬼子闯了进来,探头探脑,并劈头盖脸地问。“没有,你往别处找找?”金嫚的话很冷,内心却掀起了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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