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 >千里之遥

千里之遥

作者: 商颜子 时间: 2014-12-11 阅读: 1474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早上,我送好女儿上学,跑好步,大汗淋漓,全身轻松。我在一条小马路上晃荡着,想找个地方吃早饭。  吃早饭不是什么大事,对我来说只是一道程序,我没

摘要:我吃好早饭,出了店门,一阵冷风迎头,让我打了个冷颤。天气预报说今天开始降温。这股寒流据说从遥远的大西北而来,昨晚经过我的家乡时,你有没有被冻醒,醒来的时候,会不会想你千里之外的兄弟。想或者不想,我们都是千里之遥的兄弟。 (一)
   早上,我送好女儿上学,跑好步,大汗淋漓,全身轻松。我在一条小马路上晃荡着,想找个地方吃早饭。
   吃早饭不是什么大事,对我来说只是一道程序,我没有固定的偏好,可以在装潢考究、环境舒适的早餐店里,享用营养丰富、价格惊人的精美早点,这多半是和老婆女儿一起去的,也可以在小弄堂的摊点前瞎凑合,这多半是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干的事情。现在,我正准备去街对面这样的一家小店看看。
   店主是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有着这个年龄最常有的特征,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已经让他脸上的皮肤变得粗糙松弛,而且相当不客气地在他的额头上刻画出了深深的沟壑,而在他那张枯黄消瘦的长脸的下半部分,看起来至少三天没刮的胡子茂密而凌乱,沿着两腮努力向上蔓延,消失在一顶灰头土脸的厨师帽里。帽子和身上的衣服都好像很久没洗过,又好像本来就这么脏,怎么洗也不会干净。他表情木讷漠然,和顾客的每句话都很简短,他一边忙着收钱找钱,一边不停地在工作台前忙碌着,一口黝黑的铁锅里,油条在滋滋作响,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轻而易举地勾起了我的食欲。
   对,我决定今天的早饭就是它。
   我点了这个城市里人们最喜欢吃的早点——大饼油条豆浆,坐在低矮局促的店堂里,一只破旧的小圆凳,在我屁股下面吱吱作响,靠墙的桌子上旧的污垢,新的油渍,一应俱全,所有的一切,都让我觉得生活真实又亲切。我小心地一手举着我的大饼油条,一手用轻薄的塑料勺在热气腾腾的豆浆里不紧不慢地搅动着,准备舒服地享受我的早点。
   一口豆浆入口,温暖,醇香,再一口大饼油条下肚,香上更香。不知道哪个名人说过,欲望能满足就是一种幸福。他说的很对,我现在正满足着想吃东西的欲望,人生如此美好,没有什么是比吃到大饼油条豆浆更幸福的事情了。
   我幸福地吃着早饭,心满意足地看着外面。天气难得的好,湛蓝的天空纯净,透明,让你的心情可以随着它延伸到无限的远方,一幢破旧的房子,在金色的阳光下挺拔地矗立着,既沧桑又年轻,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好像一幅用色大胆鲜艳,令人炫目的油画,似曾相识却想不起出处。我总是这样,想要对事情进行评价却不得要领,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欣赏外面风景的心情,因为从我眼前不时走过的人们,才是风景中的风景。
   虽然已是深秋初冬的交替时节,上海的天气却像个顽皮的孩童,喜怒无常,忽冷忽热,经常让人无所适从,马路上大部分人已经穿起了各式各样的外套,一个漫长的夏季之后,人们对已裸露为主的穿衣风格开始审美疲劳,“二八月乱穿衣”,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衣着品味,长靴、大衣、披肩、围巾、口罩等等,这些元素在不同的身体上任意组合,风情各异,呈现出我们这座城市自豪的海派之美,也让我这个观众目不暇接。当然,还有的人留恋着夏天,依然是丝袜短裙,高跟鞋骄傲地踩在金黄的落叶上,在我心里升起了感叹号。
   你可能会奇怪,我怎么看到的都是女人。对,因为我是个男人“男人喜欢看女人,天经地义”。有人还说过,一种欲望满足之后,另一种欲望就会接踵而来。
   “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我的朋友阿金说的。在没有女朋友之前,阿金把这句话常挂在嘴边。阿金想有女朋友却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跑到徐家汇或者淮海路去看美女,经常看到半夜才痴痴呆呆地回来,回来后还得感叹半晚上“真养眼啊!”。我那个时候和阿金住在一起。
   每当他眼睛发直,流着口水一遍又一遍赞美女人时,我就想找精神病院的电话号码。
   我没有专门跑到那些地方去看美女,鄙视阿金对女人的狂热,不过不知道是近墨者黑,还是体内的荷尔蒙作祟,我遇到美女的时候,也会多看几眼的,我相信他的话,貌似无耻却很真实,接受真实的自己,是人们最不愿意做的一件事情。
   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老人,在我之前他就已经在那里了,看样子在我走之后他还会在那里。他颤颤巍巍、慢慢吞吞地吃着他的早饭,似乎准备把一上午的时间都花在这顿早饭上,外面世界跟他毫无关系。
   这时,一个美女来到了早点摊前。这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美女,她脸上的皮肤比桌上的豆浆还要白,比碗中的豆腐还要嫩,飘逸的长发让人浮想联翩,说话嗲嗲的声音,让店主都红着脸收钱。她就像块磁铁,看到她的男人心跳都会加快。
   自然,我说的男人也包括身边的这位老人,在美女光临的几分钟里,我看到这位已经入定在他早餐里的老人浑浊暗淡的眼神里有了一丝光亮,腰也挺了起来。
   他眼睛一亮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阿金的话。
   美女时有时无,来去无踪,就像今天的好天气一样可遇不可求。我和店里的老人用眼睛依依不舍地送走了美女,一个不是美女的人,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回是个男人。男人不高不低,不胖不熟,其貌不扬,年纪不详,可能四十多,也可能五十多,总之应该比店主年轻,我看看男人,又看看店主,看看店主,又看看男人,我觉得他们有可能是兄弟。当然,他们好像并不认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即使他们不认识,我还是觉得他们像兄弟。
   两个陌生的男人打交道时,一句“兄弟”比一句“朋友”听着更顺耳。兄弟,让我们意识到有可能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有着相同的经历,这样的想法让人觉得踏实,放心,亲切,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店主,和马路对面的那个男人都有可能是兄弟。这个像我们兄弟的男人,穿身建筑工人常穿的那种橘红色的工装服,戴顶比衣服颜色更红的安全帽,正推着一辆铁质的斗式小车。小车上是堆成小山一样的石子,车厢外侧锈迹斑斑,车上装载过的东西,都在它的身上留下了重重的印记,黄沙、水泥、砖块的粉末,层层紧裹成一层坚固的痂,让小车看起来愈加沉重。
   这个男人现在把车子停下来,点了一根烟,他一手扶着车把,一手举着香烟,若有所思地看着马路上经过的车子和人们看着这座城市。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又看了看店主,他们多像“兄弟”啊!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你。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你了。
  
   (二)
   “我出门一看,整个人傻了,营门口黑压压一片,都是人,谁也不说话,个个站得像树桩一样,有人手里还拿着家伙,天黑灯暗,也看不清是啥东西?再说我也不敢凑上去细看,我没说话,慢慢靠到我们的人堆里去。所有在场的人都不说话,眼睛死死盯着对方,就等着谁先动手了。我们这边人不多,几个知青,还有我们村上的二彪,小山,总共七八个人,其他人都出去看电影了。我记得那天晚上放的是《地道战》,我看了十来遍了,不想去,想在灶房蹭点东西吃。没办法,那个时候白天干活累,小伙子饭量大,天天就想着多吃点。我在伙房和一帮忙着蒸馒头的妇女们聊天,有个女的我记得长得还行,我记不起来她叫什么名了,就记得她皮肤白得像过年吃的白馍,她人好看心肠也不错,偷偷给了我一个馍,中间还夹了两片大肥肉。我转过身才吃了两口,听到外面嘈嘈杂杂的,觉得不对劲,跑出来一看,就碰到这事了”
   说话的人是德娃。我们关中人习惯把小孩子叫娃,男娃女娃,德娃强娃丽娃玲娃,父母叫邻居叫亲戚叫,叫着叫着大家都忘了这个人的本名。后来这些娃们长大,变老,大家还是一样叫,最多小辈们在娃后面加上尊称,德娃叔,丽娃姑,等等。
   德娃叔已经快60岁了,身型还像个小伙子,个高,肩宽,细腰。他说话语速快,嗓门也大(嗓门不大不是关中男人)。德娃叔这会蹲在门口,嘴里唾沫乱飞,两手比比划划,说书般地讲着一桩往事。
   德娃叔说他正在发愣的时候,对方不知谁喊了声“打”,棍棒,铁锹,拳头,就一起砸了过来,他一急,把手里的馍也向对方扔了过去,一场混战就此展开,辉煌经历至今难忘。毕竟,打群架的经历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德娃叔讲得得意洋洋,语气中透着自豪,在场的听众,有人紧盯着他的嘴巴,紧张得等着故事的发展,就连一只苍蝇好像也被故事吸引,围着德娃叔嗡嗡乱飞。
   更多的苍蝇,显然对人类打打杀杀的事情没有兴趣,只要人类不惊扰它们,夺取它们的性命,它们就慵懒随意地在这里那里飞飞停停,好像它们是这个破旧房子的主人。盛夏时节,中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关中人一般都在家里午睡,这些苍蝇们也一个个无精打采。
   你坐在两块砖头上,手里的折扇不时摇两下,即使这样,裸露的皮肤上仍微微冒汗,你看着旁边的德娃叔,脸上一直有着笑容,笑容里也有着自豪。
   因为你也是当年事件的亲历者。
   1974年冬天,你十九岁,火红的年代,火红的青春奉献给革命大熔炉,国家一声令下,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千人会战金水沟。你们一帮年轻人,干劲十足,牢骚满天,工地上干得热火朝天,休息的时候就围着工地上的姑娘转,没有姑娘的时候,你们就向从工地上走过的女孩吹口哨。
   从工地上走过的姑娘是当地人,当地的姑娘含羞带臊,掩面跑开,丢下一句:“流氓”,你们哈哈大笑。当地的姑娘回去告诉了当地的小伙子。小伙子不答应了,找你们理论。没说几句就打了起来,你们人多,小伙子挨了几拳,含恨败北。含恨败北的小伙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回去又告诉了更多的当地小伙子。这些小伙子们个个义愤填膺,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们就以给女孩子讨回公道的名义,晚上卷土重来,虽然他们平日里也没少对姑娘吹口哨。
   战斗在天黑后打响,莫名其妙,稀里糊涂,你当时正在床上看书,听到外面响起了骂声,惨叫声,东西击打在人身体上的声音,“砰砰砰”声音沉闷,听得人心惊胆颤。你心想又打架了,打架在那个年代是常有的事,年轻人精力充沛,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你虽然对打架没兴趣,但还是出门察看,你看到有人倒在地上呻吟,有人逃窜,有人躲在暗处打冷拳,飞脚踹人,铁锹横飞,和平日里看到的打架场面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规模。昏暗的路灯下几十人混战在一起,远处还有手电筒在乱晃,看电影的人正源源不断地跑了过来,整个民兵营有好几百喜欢打架的小伙子呢,你意识到再这样打下去非要出大事。十八岁的你,对事情已经有了和别人明显不同的判断力,你没有加入到战斗中去,而是反身跑向另外一个方向,那里是民兵营长住的屋子。那个年代,处处军事化管理,民兵营长就是工地上的头。
   你打扰了民兵营长的美梦,又高又壮的民兵营长很不高兴,等明白了你的来意后,更是火冒三丈,破口大骂:“狗日的想造反了!”抓起枕头边的手枪套子就跑了出去。
   “都给我停下来!”民兵营长大喝一声,随即朝天放了一枪,“砰”声音不大,但是让每个人心里都惊了一下。大家不由自主地停止了手里的工作,向枪响的地方望去,站在一个废油桶上的民兵营长,像个威严的小山。
   等到事件平息,众人散去,民兵营长掏出手绢擦了擦额头的汗,他拍了拍你的肩膀,没说一句话走了。
   那年,我五岁。
  
   (三)
   “UNCLE”
   “UNCLE”
   我在教三岁的女儿英语。我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上海,并没有打算去美国英国定居,因为没这个实力,也没准备去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因为还没攒够钱。我们没想去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国家,但是这些年里,这些国家的语言——英语,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来到了上海。英语在这里落地生根,疯狂生长,生命力极强,和我们的汉语处处PK,攻城略地,战绩惊人,不仅如此,英语还有一只强大的同盟军,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现在,二十六个简单的字母,已经以令人敬畏的形式出现在南京西路的商店里,出现在外滩两岸的广告牌上,它们当仁不让地成了虹桥五星级宾馆,陆家嘴高档写字楼里的通用语言。在这座城市里,说英语,不但意味着你有令人羡慕的生活状态,代表着你人生的成功,而且越来越成为一种生存技能。阿金的一个同事因为会用英语拍外国人的马屁,得到的小费总是比阿金多,阿金对此愤愤不平又无可奈何,没办法,现在阿金下班后正在上一个英语速成班,他的希望是多赚小费,早日还清房贷。阿金现在在一家外航代理公司上班,经常开车接送外籍飞行员,他结婚多年,刚买了房。
   每个人都有希望,每个人都想成功,当希望在自己身上不断变成失望,当我们年龄渐长,明白自己大势已去,已经没有实现某些希望的可能性之后,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杀手锏,就是把那些绚丽虚幻有如肥皂泡般的希望又语重心长地移交给孩子。我们都是进化论的拥护者,年轻的爸爸妈妈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会成功,都希望他们比自己强,男成龙女成风,个个都是超级英雄,却没想过自己如今正过着狗熊般窝囊的生活。狗熊般的爸爸妈,妈每天带着孩子去有外教的补习班学英语,你学牛津我学剑桥,爸爸妈妈们对孩子学英语的兴趣比他们自己还要大。我们吃不惯西餐,却热爱着英语。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千里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