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蔷薇
作者: 霍飞鸿
时间: 20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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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太阳西落,余辉透过梧桐树肥大的叶片,筛落在城市的街面上,树上紫色的花朵闪着碎金般的光。微风轻拂,让人有一种清爽得说不出的感觉。林梓打开院门
摘要:中篇小说《红蔷薇》描写了物欲对人性的摧残,是对人物命运错位的揭示和批判,具有很强的立体感。体现出一股浓郁的女性气质,应该说是她创作高度的一个突破。林梓和秦勤的偶然相识,发生了触电般的爱情,可是残酷的现实生活却没有让这对有情人走到一起。林梓用一生的等待和等待的孤独寂寞,催人泪下。而秦勤却在物欲的海潮中,挣扎,沉浮,毁灭。在如诉如泣的述说中,揭示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不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下,沉湎于物欲、权欲、情欲中,无力自拔而遍体鳞伤和由此而造成的种种悲剧,致使美好的爱情在物欲中被毁灭的必然。林梓的痴情。秦勤的无奈,马新远的刻骨铭心的纯洁的爱情,足以震撼人们的心灵,给人以悲剧的美感,告诫人们在灯红酒绿腐败奢靡的现实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尤其是结尾情节感人至深,林梓满怀期待地去见秦勤,却看到两个警察押着她的心上人秦勤和一个身着薄如蝉翼衣裙的娇小姑娘走出来,她顿时被一阵黑浪劈头盖脸的淹没,她手中的那束红蔷薇也一片一片地落到海水中,随着海浪飘去。她在病中得知,那是秦勤为了让她重新开始生活而自导的荒唐闹剧,她毫不犹豫地奔到重病的秦勤的身边,执着他的手,哽咽着唱了那首代表他们爱情的歌:红蔷薇/你开在/我的眼眸里/轻轻地吻/我不再是我/是簇拥你的绿色叶纹。秦勤听着她的歌声,死在她的怀里。从墓地走出来,等了她五年的马新远手捧红蔷薇来接她回去,在那片洇红中,林梓又一次看见秦勤的形象。故事曲折凄婉,顺畅精彩,语言精美。尤其是马新远的纯洁爱情,给在欲海中挣扎的现实和那被摧残了的人性,留下了一抹亮色和新鲜的意境。这是这篇小说成功的一笔,是震撼人心灵的美丽悲剧。
【一】
太阳西落,余辉透过梧桐树肥大的叶片,筛落在城市的街面上,树上紫色的花朵闪着碎金般的光。微风轻拂,让人有一种清爽得说不出的感觉。林梓打开院门走了进去,直接走到花坛边,俯身看那一丛丛翠绿的蔷薇花,惊喜地发现,那株她最喜欢的蔷薇长出了许多的红色的花骨朵,有的已含苞待放,慢慢地伸展开花瓣。明天,也许就会开出花朵来。她轻抚花骨朵,望着簇簇灌木新绿,一不小心,触到了茎上的刺,疼痛立刻浸漫全身。她缩回手,还好,没刺破手指。她用嘴吸吮了一下手指,甩甩手,满心欢喜地再去看花苞,心里突然一惊,又是夏初了。
真的是夏初了,蔷薇花就开在这个季节。我怎么连季节的变化都感觉不到了?林梓在心里说。
临下班时,林梓的上司,德新公司的总裁马新远,推开了林梓办公室的门,告诉她,后天去D市开会,你要把材料准备好。他说。
好,一定。林梓答应道。
去D市吗?那个已在记忆中模糊的城市,不可能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吧?
20年了,多么遥远的岁月,多么孤独的守侯!她突然感到难过,泪水涌出了眼眶的感觉,让她感到难堪。她下意识地抬起手,去揉眼睛。目光闪烁地望了望马总,费力地吞咽着快要喷薄而出的泪水。
怎么了?马新远关切地问。
没什么,只是眼睛不太舒服。林梓掩饰道。
噢。晚上,我请你吃饭吧。马新远不错眼珠地看着林梓,这个娇美的女人,一直是他的梦中情人,虽然,她不再年轻。
马新远身材俊伟,风流倜傥,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他身边女人环绕,多得数不清,都是年轻美貌、玲珑秀雅的白领。他却正眼不瞧,偏偏喜欢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林梓。是喜欢她极强的工作能力,还是喜欢她独往独来,孤言少语,耿直率真的性格?都不是。那是喜欢她的美貌和与年龄不符的年轻?也不是。
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也许是吧。马新远摇了摇头,默默地注视着林梓渐渐变得红灿灿的脸,真像一株出水的芙蓉花呢。
你把与DAP公司谈判的方案再修改一下,尽量把咱公司的优势写得详尽些。他补充说。
马新远走出林梓的办公室。对了,林梓那与世俗格格不入的清高,有如出水莲花的高洁,在吸引着他。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中,他们就像一对怪物,洁身自好,淡泊宁静,对!这是心灵的沟通,世上还有比心灵的相通,更吸引人的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爱情也是一样。
马新远的心,突然亮了。
林梓望着马新远的背影,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她有种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依在他的怀里,诉说她的委屈她的压抑她的孤独的冲动。她真的像一只离群的孤燕。在外表的冷漠和坚强的包裹中的那颗心,真的很柔弱很需要爱抚。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她的矜持和理智还是制止住了这冲动。
林梓独居一幢小楼,雪白的墙体,红黄瓦的楼顶,掩映在一大片梧桐树和槐树下,别致典雅。屋内的摆设雍容大方,楼下是客厅和厨房,楼上是她的卧室和书房。此刻,她形孤影只地走进卫生间洗了洗手后,就上二楼进了卧室,打开床头的小柜子,拿出一个大本子,翻开来看。这是本红蔷薇花的标本集,每页都夹着十朵红蔷薇花,这些花都是盛开时摘下来的,红红的一片,让人想到她们在枝上时的清丽娇媚。林梓在每一页上,都配上一首精致的小诗。这些诗代表着林梓不同时期的思想感情。一本集子足足有几百朵,干枯的红色花朵被挤压得扁扁的,静静地卧在页纸上,颜色却还鲜艳,不比她们盛开时差。她一页页地翻看着,红蔷薇花标本的形状不一,大小不一,仍是那么的雍容华贵,玲珑可爱。
她们来自哪里?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红蔷薇?
你这院里就不能种点别的?怎么都是蔷薇啊?女友李晶说。她风风火火的跑到花市,买来玫瑰和月季、牡丹花,帮林梓植入园内。下次来,她发现,这些花不是枯死,就是无精打采。再来时,已不见踪影。
林梓永远是满院子的红蔷薇。
你不能一花独放啊,真让人受不了。李晶情绪不高地嘟囔着。
林梓反复地翻看红蔷薇标本集。不知是几遍了,她顺手翻到最后一页,一行小诗跳入眼帘。这是两首词牌为长相思的题为《思念》的古诗词:
见君难,思无言。梦幽魂牵,独自眠。月如盘,更添烦。玉脂渐粹衣带宽,念君望月圆。
风云秋,愁更愁。锦书难托,别已久。不或忧,对谁说?说到夕阳留梦头,一生为君守。
林梓默默吟诵着自己作的诗,这是写自七年前的诗吧。她突然一阵心酸,眼泪不由自主地扑簌簌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七年了,音信全无。你在哪里?
唉。她叹了一口气,放下标本集,去收拾出差带的衣物,一件件地装进皮箱。最后,把标本集,也装进箱子,又拿了出来。想了一想,又放了进去。沉思了一会儿,又拿了出来,朝书柜走去。放进去后,伫立在书柜前沉思。而后,打开书柜的玻璃门,又将标本集拿出来,坚定地放进皮箱里。
一切准备妥了,她走进书房,伏在办公桌上,开始修改与DAP公司的谈判方案。
马新远意味深长的眼神,又浮现在眼前。林梓什么都懂,她明白马新远的心思。说句真心话,她也真的敬佩爱慕马新远。他的为人、人品、性格、魄力及广博的知识面,都是她喜欢的。在当今社会,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能找到马新远这样有思想有地位、品格高尚的男人做伴侣,真的是很幸运的。
林梓的朋友李晶,是一个不错的记者。要摸样有模样,要水平有水平,文章写得呱呱叫,是市里的名记者。离婚后独居,42岁那年,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位丧偶的56岁的银行副行长。对方传过话来说,李晶的年龄太大,他想找30岁左右的。
李晶的脸色由红变白,眼泪簌簌下落:就我,连年长14岁的老头子都不要我。悲伤地伏在林梓的床上,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梓在龙飞大酒店里,见到了这位银行的副行长,五短身材,大嘴巴厚嘴唇,小小的眼睛不停地眨着。光秃秃的额顶,几根稀疏的头发紧贴在脑后,像一颗过于饱满的紫色葱头。那脑满肠肥的样子,简直就是猪头小队长。她对李晶说,真是恶心极了,你不必伤心。
真的吗?李晶惶惑地望着林梓,自信心一点一点地回到她的身上。
难得马新远这样的爱她。可她却不能接受他。林梓的心里涌起一股歉意。
玎玲……,电话响起来。林梓从谈判方案中惊起:喂,找那位?
是我。李晶的话音弥漫了她的耳际。还没吃饭吧,我买了套餐,到你家去吧,还有新鲜的西红柿和顶花带刺的嫩黄瓜。
好吧。放下电话,林梓走到窗前,向院中的蔷薇望去,那丛丛灌木已逐渐隐进暮色之中。
我的红蔷薇。她在心里默念。一个模摸糊糊的影子,在她的脑海里徘徊。他还在这个行业里吗?这次开会能再见到他吗?见到他又会怎样?又能说些什么呢?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没有开灯的房间。清冷的月光像轻柔的白沙,洒在林梓的身上,白雾如丝一样若有若无地浮动。林梓被这丝一般的白光包裹着,好像那落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拂也拂不去。这月色,让她的眼眶发酸。她突然发现,A市与D市的月光是完全不一样的。D市的月光是清晰明丽,婉约飘逸的。而A市的月光是那样的宽阔和苍凉,又是那样的温柔慈祥。不管是哪里的月亮,都有寂寞的嫦娥和玉兔居住。现在,她也融进在这片月光里了。
墙上树的残影拂动,夏虫的低鸣声唧唧哝哝。在这样的夜晚,一阵孤独袭来,林梓的身子晃了两晃。
这孤独,像虫在撕咬着她吞噬着她。值吗?用这一生去守侯那个人?
开门。黑暗里传来李晶兴致很高的喊声。
【二】
明媚的阳光,照耀在D市那座座建筑的绿色玻璃窗上,晃得刚从出租车里钻出来的林梓,眯了眯眼睛。好美的环境啊。一座褐灰色的四层小楼的门楣上书写着“蓝天宾馆”四个大字,矗立在她的眼前,楼的背面,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前面是一个开阔的院子。走进院子,一大片葱郁的灌木,花红叶绿,浮动着一股浓郁的芬芳的氤氲气息。香香的,醉人的,吸引了林梓的视线。
这是什么花?开得这么漂亮。林梓问同行的主管局副局长张建华。
不认识吗?这是蔷薇花。张建华说。
哎呀,这么漂亮。你看这红色的花朵,还有这花骨朵,数不清有多少枚呢。她放下旅行袋,走进灌木丛,一株株地欣赏起来,像蜜蜂在采蜜。过去,我还真没留意过这么美丽的花丛。
真是少见多怪。瞧,那边还有月季、牡丹、杜鹃,不是更好看吗?张建华有点不耐烦地说。
那些花以前见多了,美也不美了。这花,人家没看过嘛。林梓着迷地说。
走吧,走吧。报完到,好休息。张建华拎起林梓放在甬道上的旅行包,往前走去。
好吧。林梓留恋地边回头边跟着张建华走进蓝天宾馆。
欢迎光临。门口挂着黄色值日带的迎宾小姐朝他们深施一礼。
林梓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走了进去。
宾馆大厅豪华气派,铁树、棕榈树、滴水观音等盆景,摆在门边。两侧是两组褐黄色羊皮大沙发,分别转圈围坐,中间是红木茶几。正厅的中央有个巴台,台上有块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化工会议报到处。两位青年男女正坐在桌前,等待报到的客人。看见他们走过来,就问:是开会的吗?
是。张建华说。
登个记吧。说着,把笔递给张建华。
张建华拿过笔,用正宗小楷一丝不苟地写上,A市化工局张建华、宏发公司林梓。
他们登完报到名录,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房间钥匙,刚一转身,差点和一位身材魁梧的男人撞个满怀。
对不起。那男人儒雅地弯腰点下头。
没什么。林梓说。刹那间,她看清了他,他也看清了她。俩人不由得楞了楞神。
林梓眼前的他,30多岁的年龄。体形颀长,衣着整洁。拿着笔的手指修长柔韧,显得敏感而多情。头型为刀削发,长短修剪的恰倒好处,发梢微微卷曲,黑得自然而油润,低头或仰天的时候,滑顺柔软得跟着他的动作无声地流动,时而披散时而聚拢,让林梓有一种黑色玉米须般地从指缝间簌簌流淌下来那样的感觉。他的眼睛温柔漂亮,深含着湿润和不好意思的笑意,瞳仁的颜色特别的亮,眼波的四周是一圈温润的光晕,这就使他的目光温暖而朦胧。整个人儒雅飘逸,带着冬夜的炉火的诱惑。林梓感到了身子发软和战栗,像钢水进入高温炉里融化掉了,她迷乱地慌忙从张建华手中,拽过旅行包,向电梯间走去。
他站在大厅里,望着远去的林梓,轻声叹息。她那黑色高领衣裙,顺着她曲线分明的腰肢,飘垂下来,淡妆素抹。矜持,优雅,叫人惊叹。她脑后扎成一束马尾似的长发,每走一步,都在她笔挺的后背和深凹的腰窝里,左右飘荡,好象海上碧波,飘出一片风光无限的迷离之景。她那两条裹在裙内的长腿,以及蹬下黑色高筒皮鞋,有力地前行而发出了喀喀声。他回想着她如花的眉眼,心里忽忽地颤悠着,像是心脏的某个部位有条小绳,栓在她的脚踝上一样。他的心无声地低吟着。
林梓走进房间,背靠房门,闭了闭眼睛,想起刚才遇上的他,这不就是理想中的爱人吗?对,她这么多年挑来选去,不就是要符合自己这样的择偶标准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是,他是谁?有没有家室?但愿他还没有成家。
她摇了摇头,荒唐,你真荒唐。萍水相逢,只见一眼,凭什么会有这样的奇思异想,她自嘲地拍拍脑袋。
林梓懊恼地扔掉旅行袋,一头扑到床上。爱情,你真是个怪东西。
林梓26岁了,凭她清纯的美貌和较高的学历,优越的工作环境,追她的人的确不少。在A市的大街上,林梓目不斜视,高傲得公主般地走着。她知道不断地有人回头看她,她知道自己的回头率。托人相亲的男人络绎不绝,林梓都以各种借口回绝了,惹得母亲整日在她面前唠唠叨叨。
林梓还没有男朋友吗?隔壁的李婶问母亲。
介绍了那么多位,她一个也看不上。母亲叹了口气。
听说,过年时,让她搬下荤油坛子,就能动婚了。李婶对母亲说。
那年三十的中午家宴前,母亲在厨房做菜,就命令正给她打下手的林梓,把刚凉下来的装满荤油的大坛子,从锅边搬到碗橱柜里去。看着一无所知的女儿,吃力地搬起坛子,走向碗橱柜,母亲用手捂住嘴,偷偷地吃吃笑。这回可好了。她想。
林梓搬过荤油坛子后,一转眼,三年过去了。她还是不去相亲,还是冷漠地拒绝所有的追求她的人。
孩子呀,你还想找个啥样的呀。望着一天天一年年增长岁数的林梓,母亲痛心疾首地说。
我都不急,你急啥呀。林梓调皮地对母亲做了个鬼脸。她理想的爱人,是一块还没有开垦的处女地,还是一片幽密昏暗的不可知的世界。
哎吆,世上这么多的人,怎么就没有一个你喜欢的人呢?再不找,就真的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母亲拍着桌子说。
妈,我不想委屈自己。林梓幽幽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