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世界之间 ——中篇小说
作者: 许桂林
时间: 2014-10-29
阅读: 2965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往事并不遥远, 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那是个新旧交替的时代; 那是个刚刚从过去的阵痛中摆脱出来,身上还留着刀刻般伤痕的时代; 那是个寻求解脱
往事并不遥远,
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那是个新旧交替的时代;
那是个刚刚从过去的阵痛中摆脱出来,身上还留着刀刻般伤痕的时代;
那是个寻求解脱的时代;
那是个各种思潮和流派混杂纷呈的时代;
因而,
那是个眼泪饱和着幸福的时代!
——题记
第一章
这是一条被叫作三里湾的小街。当城里所有的大小街道都被铺上石子,浇上沥青,变得平坦宽阔起来的时候,只有这条小街还保留着它自己的风貌:三千七百条大青石参差不齐地从三里湾的这一头铺到那一头,似乎顽固地要给这座日新月异的小城留一点古朴的遗迹。
三里湾的青石路究竟始于哪一朝哪一代?小城里的人们谁也说不清了。有的说还是前清时小城里第一个举入老爷为赴京城会试,义捐布德而修的;也有的说是当年义和团败了以后,法国人在这里办了个教会学校,为了使教会的学生下雨天能在泥泞中安然通过这三里路,从而体现上帝的仁慈和无所不在才铺起来的。究竟哪一种说法可靠,至今也没有谁去考证过。但有一点似乎是确凿的,那就是这条青石路在所有人的儿时记忆里都是一个古老而神奇的梦。
从教会学校门口的第一条青石开始,到圣母河的青石桥头为止,曾几何时,这里是历代刽子手处决囚犯的必经之路。那每一块青石条都似乎残留着当年囚车滚动的印痕,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印痕又都被车轮和脚步蹭磨得铮光闪亮,平乎的能照出入的影子来。倘若是极好的月夜,月光和石条的青光溶合在一起,远远望去,实在有一种朦朦胧胧的不可思议的美。这青幽幽的光和过去那种种神秘的传说连在一起,又往往使人会从心里突兀地生出一种麻怵怵的感觉。
现在,三里湾尽头的教会学校早巳不复存在了,门口的白木牌子被改换成“中华基督教会”和“中华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字样。教会学校成了基督教堂,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事。这几年,随着宗教信仰自由的发展,似乎善男信女更多了起来。市统战部和政协部门又联合拨了一笔专门款子,把教堂重新修缮了一番,这里也就逐渐地热闹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不早不晚的集市。每到傍晚,当教堂尖顶的金十字架在夕阳中熠熠闪光的时候,晚祷的钟声就响了。与此同时,教堂门口卖瓜子的、卖糖葫芦的、卖大碗茶的各式各样的嗓子也就一叠声地响了起来:
“糖葫芦……糖葫芦……一毛一串……不甜不要钱……!”
“炒得格儿崩脆喷喷香的瓜子喽……一毛一包……!”
这是老福顺的大嗓门。他是个单身汉,总喜欢搬条短凳,斜靠在教堂边的砖墙上,稀疏的山羊胡子随着他喉结的滚动,在夕阳的照射下颤颤地发光。每每喊得得意起来,便会一手拍着凳子当板,哼起有韵无辙的京戏《空城计》来: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
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老福顺!”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叱喝。原来是卖糖葫芦的桂子妈不高兴了。桂子妈四十岁左右,生得粗眉大眼,直喉咙粗嗓门的:“我说福顺哎,是听你唱还是听你卖哪?你也不嫌
鸹得慌!”
说来也怪,无牵无挂的老福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桂子妈瞪眼吵他。也许是因为桂子妈的命太苦了吧。她结婚不到三年,丈夫另有了新欢,撇给她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和她离了婚。她是个要强的女人,咬着牙拉扯着两个孩子,在这教堂门口卖开了糖葫芦,偶尔也帮人家洗洗衣服什么的。艰辛的生活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然而。岁月的流逝并不使她嫌老,确切地说,女性的风流魅力还没有从她身上完全消退。这就使打了一辈子光棍的老福顺往往陷进一种微妙的感情里去了。现在桂子妈一抢白他,他便不由地把脖子一缩,眼一挤,自嘲道:“唱卖唱卖,又唱又卖嘛!”
“你歇口气,咽咽唾沫,不唱也不能卖你个哑巴!”桂子妈又白了老福顺一眼,就这一眼便足以使老福顺噤声半天。
老福顺有点扫兴,调儿憋在嗓子里总有点不甘心,便四处张望,终于又找到了知音,来了劲:“嘿嘿,嘴唱渴了,有咱方姑娘的大碗茶嘛。对不,方姑娘?”
被叫作方姑娘的女孩正在收拾大碗茶摊子,听老福顺这么一说,立即停止了收拾,顺手就把桌案上还没卖出的大碗茶捧给了老福顺:
“福顺伯,您就喝碗茶。歇歇气罢。等会呀,桂子妈把糖葫芦卖完了,你老再唱!”
老福顺哈哈大笑。捧过茶,且不喝。自从方姑娘和他作邻卖大碗茶,他着实喝不了少免费的茶水。现在他又感慨起来了:
“唉,方姑娘,你的心眼太好啦。二十二岁的丫头啦,这大碗茶实在不该是你卖的。你应该去读书,考试,也中一个举!”
方姑娘摇摇头,笑道:“您别寒碜我了。我呀,只能卖个大碗茶。再说,爹还要我照应呢!”
听到这,桂子妈忿忿不平地插嘴了:“真的,自从你妈过世后,你那个死鬼爹动不动就知道灌黄汤,什么家事也不操心。幸亏是咱们的方姑娘。要是换了别的丫头,成天和他闹着穿鸡腿裤,登高脚鞋,还不把他磨难死!嗨,有了方姑娘,也算他上辈子烧了高香啦!”
一听别人议论爹,方姑娘便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认真地收拾碗和茶桶。她个子不高,也不过一米五六。胖胖的,显得黑。现在城市的姑娘几乎没有不去烫发的,唯有她还是绾着那么两根细细的短辫,显得和她粗壮的身材极不谐调。要说这丫头也够怪的,衣服裁剪得很可体,但居然是老式的对襟褂子,上面洒着素洁的白花点,绷在身上,倒反而衬出丰满的身段来。她的眼睛长得极美,大大的,双眼皮,黑白分明,清澈得似乎能滴出水来。就是这么一双眼睛,弥补了她身材的不足,使她整个人突然显得光彩起来。
方姑娘收摊子了。她的心情极好。二十二岁的姑娘正是多梦和幻想的年龄。晚风轻轻地吹拂着,教堂的钟声还残留着最后的一丝余音。风琴声从教堂里传出来了,那是弹奏的一支圣歌:
“主的光辉
照耀我们
天上人间
无比荣耀
主的恩慈
给了我们
天长地久
福音永恒
……”
这熟悉的用风琴演奏出来的圣诗使方姑娘的心一刹那间充满了神圣的感觉。她没有上过什么学,很小便从母亲那儿接触到了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十年动乱中,她失去了母亲,只是在母亲的好朋友陈秀芬阿姨家里接受了一点简单的《圣经》知识。象任何没有什么文化知识的女孩子一样,她的心纯洁得象一张白纸,任何人在上面第一次,哪怕是马马虎虎的涂写,都会使她视为永恒的信念,并且毫不犹豫地去坚守它。她的心里从来都认为,世界本来就是如此,人生的一切,上帝都安排好了。你只要去从善,去信仰,整个人类和世界就会变得美好起来。十年动乱,使她该受教育而未受教育,等到她能够接受人类文明最基本的教育的时候,岁月早已流逝过去,把她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青春少女了。
“方姑娘,这么早就收啊?老福顺的声音好象从遥远的空谷传来,把她从圣诗的幻觉里唤回了人生之中。她有点不好意思,胡乱地点点头。
桂子妈也探过头来。关切地问:“又去他家呀?”
方姑娘笑笑,脸更红了。
月亮过早地升起来,照着三里湾那青幽幽的石条路。方姑娘趿着拖鞋,挎着碗篮子,拎着茶桶,“叭哒叭哒”地走进这小街的深处去了。
“明天早来!”桂子妈盯着方姑娘的背影,大声地喊。
“唉,这姑娘!”老福顺不知是称赞还是叹息。
风吹云涌。三里湾的夜晚就这么开始了。
第二章
方姑娘的父亲方大大是重型机械厂的一个八级老钳工。一脸络腮胡子,喜欢叼个烟斗。他五短身材,青筋暴露的拳头却显得沉重而有力。成天披着衣服,即使冬天也不扣上扣子,好象梢瘦的躯干上时时都在向外喷着热气。他曾经是个漂漂亮亮,安分温和的老工人。自从方姑娘的妈死后,他突然变得脾气暴唳了。他由抽烟斗改为抽劣质的纸烟,由从不喝酒变得爱酒如命。这苦难的变迁别人从外观上无法理解,只有方姑娘能体会到爹内心的痛苦。爹每次喝酒后,方姑娘如果不在家,他还安静些,方姑娘只要一回来,他往往就会莫名其妙地对方姑娘发一通脾气。总之,酒精在他的胸腔里燃烧时,他觉得什么都不顺心。
“又回来这么早!”他嚷道:“拉板车的那小于勾你的魂呀?天天回来往那跑!二十多岁的大闺女,也不怕街坊邻居笑话!”
方姑娘并不怕爹,她知道爹的脾气。她温存地对大嚷大叫的爹说:“爹呀,你又喝多了。没有菜,你喝个啥味呢?”
“你别管,老子想喝!”方大大挥舞着拳头。
方姑娘在那细瓷壶里泡上茶:“您喝茶吧,明儿还得上班呢,我去照看一下陈姨,她瘫痪这么多年,我不去谁去?我又不是去干坏事!”
方大大不吭声了。他一口喝干了杯中的残酒,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又开始嚷。然而声音低得多了:“好呀,你还敢和你爹犟嘴呀!你眼里就有你那个陈姨,没有爹啦!”
“爹!”方姑娘委屈地叫道:“你说的什么话呀,陈姨是好人,是妈的好姐妹。妈死了,谁去照顾陈姨?妈说过,上帝要我们爱每一个人。主在天上看着我们,我不能不听妈的。爹,你不也听妈的么?”
提起那个一生笃信上帝基督的善良的老伴,方大大的眼睛湿润了。但他仍然不屈不挠,精瘦的拳头一下子捶在桌上:
“上帝,上帝,没有上帝,你妈也不会死那么惨!我日上帝它八辈子祖宗!”
“爹呀!”方姑娘惊慌失措:“别这么说,别这么说,主要怪罪的。”
“我偏说!”已经被酒搞得神智不清的方大大的声音突然一下子变响了:“我问你,你妈信上帝,上帝保佑过她吗?你妈为了那可怜的十字架,被造反派踢得口里吐血,那一会上帝跑哪去了?你妈一辈子善良,上帝却把她的生命从我身边夺走,使咱们爷俩成了孤苦伶仃的狗!”
“爹!”方姑娘无奈的喊了声。
方大大越说越有劲,他被自己的滔滔雄辩陶醉了:“你陈姨,不错,她是有学问的人。她在法国人的教会学校里教了一辈子的书。可上帝给了她什么?上帝要她的丈夫永远跑到法国不回来!上帝要她到头来瘫痪在床上!上帝要她那唯一的儿子到农村去插队落户,最后回城却找不到工作,去干临时工!去拉板车!你呢,上帝要你去卖大碗茶!你说,上帝在哪里?!”
“爹呀,”方姑娘哽哽咽咽地抽泣起来:“快别说了。这是罪呀!”
“罪!罪!”方大大喃喃自语。他又哆哆嗦嗦地去摸酒瓶子。方姑娘把他的手抓住了:“爹,你不能再喝了!”
“喝,喝,我没醉!”方大大扶住桌角,一个趔起,“哗啦”一声栽倒了。方姑娘忍住眼泪,使劲把爹扶到床上。看着苍老的,瘦削的爹,方姑娘忍不住哭出声来。
爹原来不是这样的。过去的爹是多么和蔼可亲呵。在工厂里,他拼命地干活,总是被评上劳动模范,拿最多的奖金。下了班后,也总是干干净净的,抱着她去看教堂顶上的尖十字架。爹说,那是个铁玩意,可惜竖在了那上面。要是给了他,他能用锤子砸一个七层的小宝塔给她。爹的手艺和为人都是顶呱呱的。但自从妈死后,他就变了。
妈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方姑娘从懂事的时候起便跟着妈出入于三里湾尽头的教堂里。教堂里庄严的气氛,圣歌中神圣的感情,耶稣基督蒙难那神秘恐怖的故事,使她幼小的心灵从小便打上了宗教的烙印。她跟着妈,认真地做祷告。她还记得,当她第一次从嘴里喊出“阿门”的时候,妈是那么高兴地吻她,称她为“我的可爱的小天使。”妈教给她做人的道理。这些道理从头至尾贯穿着爱和善。妈给她讲《旧约全书》里的神话故事,给她讲《创世纪》中上帝怎样创造世界和生命。妈给她念希伯莱民间歌谣《哀歌》。那基调深沉忧伤的《哀歌》沉痛地表达了“巴比伦之囚”后犹太人对自己民族沦亡的悲怆感情。特别是耶路撒冷陷落后犹太人的悲惨情景,至今还深深地印在她的心中。她现在还记得那第二歌的几句歌词:
“少年人和老年人
都在街上躺卧
我的处女和壮丁
都倒在刀下
……”
还有第五歌的歌词:
“我们的产业
归于外邦人
我们的房子
归于外路人
我们是无父的孤儿
我们的母亲好象寡妇
每当她念到这里,眼泪便会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爹在妈的感召下,也曾经去过教堂,那时候,爹虽然明显地表示不相信上帝,但爹是相信妈的。她还记得爹和妈开玩笑说:“如
果上帝真的象你一样,那么,我就相信他!”妈当时只是叹气说:“别这样讲。主要怪罪的。”
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妈妈,竟死在那样一个动乱的年代里了。其实,妈完全可以避开的。当造反派冲进教堂,要砸碎那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象时,妈惊叫一声,不顾一切地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了十字架。造反派踢她,拉她,始终没能把她从十字架上拉开。妈口中的血流在十字架上,涂抹在受难的耶稣身上,至今还仿佛滴在方姑娘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