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戒卡在无名指
作者: 宋公子
时间: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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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去他经常玩的地方,也找不到人。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只是说他最近忙着换女友,约会,已经很久没找过他们。 自从我接受了顾明朗的求婚,这样的
摘要:少女情怀啊,总是喜欢浪漫又惊天动地的爱情,希望有人能冲破重重磨难,来到自己身边。然后三年又三年过去,后来的她,应该更懂得平凡的幸福了吧。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想要给他们一个完满的结局,因为相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值得所有的成全。
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去他经常玩的地方,也找不到人。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只是说他最近忙着换女友,约会,已经很久没找过他们。
自从我接受了顾明朗的求婚,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三个月。
林柯亚,他好像忽然之间,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一样。
所以,再也不会有人在我因为前一晚熬夜打传奇而睡死在床上时,提着热牛奶和我最爱吃的小笼包,出现在我家门口。再也不会有人在我跟别人拼酒拼到不省人事时,接到我朋友的求救电话,把醉得一踏糊涂的我送回家。再也不会有人在我每次打完架以后,帮我收拾烂摊子,托人赔钱,保我平安。
林柯亚,这个白痴,他总算脑袋正常,神智清醒,从莫安可浑顿不堪的世界里逃离了。以后,他再也不用帮我处理各种没完没了的屁事,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他大少爷的生活了。
我真他妈替他高兴。
在他消失的第一百零七天,他终于主动约我见面。
当我推开店门,一眼就看到他,和他搂在怀里女孩。
他就是可以这样,何时何地,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其实自打我们认识以来,他的身边就没有缺过女朋友,但他从来没有把任何一个带到过我面前来。只要和我在一起,他就会把手机关掉。情人节,圣诞节,除夕夜,无一例外地陪我度过。
看到我,林柯亚牵着女孩的手走到我面前。
小莫,这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莫安可。
小莫,他是在对她说话。因为他从来都只叫我莫安可。
我微笑着伸出手。
你好,我是莫安可。林柯亚的好哥们。
我看到柯亚在听到“好哥们”三个字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悲伤。
于是,我把目光放到面前这个女孩的身上。
仔细看,她的眉眼竟和我有几分相似。只是她的眼睛里,装了满满湖水一样的柔软,让人忍不住地想要怜惜。不像我,目光都是小野兽般的倔强和疏离。
林柯亚曾不只一次的对我说,莫安可,你能不能像个普通的女孩一样,偶尔软弱,需要别人的保护。
而我总是把单车骑得飞快,头也不回地说,林柯亚,你祖母我还有几百份传单要发,没那么多狗屁时间在这听你教我怎么做个合格的女人!
你看,莫安可就是这么的不可爱。
而眼前的女孩,乌黑的长发,穿浅粉色的百褶裙,淡淡的彩妆,就像一颗糖果一样甜美可爱。
然后,我从旁边镜子的反光里看到那个一塌糊涂的自己: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酒红色短发。布满斑点的白衬衫。破了洞的牛仔裤。脏兮兮的帆布鞋。左边耳朵上,戴了七颗银白色的耳钉。
莫安可,你还真是个不合格的女生呢。
叫小莫的女孩伸出手来,对我甜甜地笑着,你好,莫姐姐。声音轻软。
其实,这场三个人的约会,本来就很奇怪,特别是林柯亚在介绍完我以后,就再没说过一句话。小莫一直在向我询问关于林柯亚以前的事情,而我则有一句没一句地答着。
所以,当我看到那群小混混把一个小男孩推进胡同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
我不知道,我是真的想去救他,还是只想快一点从这样让人窒息的境地里逃离。
在我成功放倒他们其中三个之后,突然感到肩膀一阵沉痛。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一股力量拽进一个熟悉的怀抱。
我抬起头,看到柯亚愤怒到冰冷的眼神。上一次他出现这样的表情,是我在酒吧里被一个喝醉的老男人搂着肩膀灌酒。结果那天,他把那个人打成了上身瘫痪。
我怕他又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想要阻止,他却已经把我靠在墙上,冲了过去。现在的他,就像一只被激怒的狮子,变得凶狠,残暴。所以,当小莫气喘吁吁地赶到时,满地都是斑斑的血迹,那几个混混,已经被打得无法起身。
从未踏出玻璃城堡的她,显然是被这样恐怖的场面和林柯亚吓坏了,脸色苍白地立在原地。
我走过去,想伸手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却因为手臂上突然袭来的疼痛,扯了扯嘴角,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但仅仅是这样细小的举动,还是被林柯亚马上发现了。他走过来,轻轻扶住我的手臂,仔细地检查哪里受了伤。
我看着被他挤开到一边的小莫,伸手推开了他放在我肩膀上的手,淡淡地说,我没事。
你的手臂都快废了,你TM还跟我说没事!
他冷着脸对我吼,然后,弯腰把我抱起来,不等我说话,就往胡同口走。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看一眼站在边上的,他的女朋友。
我偎在他的怀里,回过头去看仍然站在原地的小莫,她低着头,像一个被主人遗弃的布娃娃。肩膀轻轻地颤抖着,我想,她一定在哭吧。
就像此时阴郁的天空,准备迎接一场暴雨的来临。
林柯亚抱着我,去取他的车。他一直沉默着,不说话,也不看我。我知道,他在生气。他从来不会因为任何事生我的气,除非,我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他不说话的时候,就像一座千年不化的冰山,让任何人都不敢靠近。可就是这样一座冰山,却为我在山下,埋了一颗火种。
我看到他好看的侧脸,因为抱着我走了很远的路而渐渐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而他放在我肩膀的手,却始终那么温柔和小心翼翼。
我伸手,帮他把额头的汗擦掉。他感觉到我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神慢慢变得柔软。
林柯亚,你这个明明想耍狠却又做不到绝情的笨蛋!
我们靠得这样近,近到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沉稳缓慢的呼吸,还有他越来越快的心跳。然后,我听见他一字一句地在我耳边说,莫安可,你明明知道,我不能看你受一点点伤害。你明明知道,我可以对任何人残忍绝情,但对你,我永远都是输。你明明知道,我之所以会交女朋友,只是不想让你觉得对我有所亏欠,然后就可以安心地让我一直待在你身边。你也明明知道,我喜欢的人,始终只有……
柯亚,下个月,我就要和顾明朗结婚了。
我开口,将他即将脱口而出的话,狠狠打断。然后,看着他迅速暗下去的眼神,跳出他的怀里。
我背对着他,用一惯平静的口吻,我的手已经没事了,可以自己回去。
然后,不做停留地离开。
你看,莫安可就是这样决绝,决绝到,明知道林柯亚痛入骨梗的目光就在身后,也不回头。
我当然知道,他喜欢的人是谁。不但我知道,认识我们的每个人,都知道。
还记得我们初次相遇,他在我上班的酒吧里泡妞,而他的正牌女友突然出现,大吵大闹地抓了桌上点燃的酒精灯砸向那个狐狸精。那个女人,刚好是我正在服务的VIP客人,为了不再丢掉这份高薪的工作,我冲上去,用手挡开了那盏至少有一百度的高温灯。然后,我喊来保安,把那个闹事的疯女人赶了出去。而那个被吓坏的小三女,早就已经跑得不知去向。
电影散场,各位看客又重新坐回自己的座位,继续醉生梦死。酒吧很快恢复了拥挤和喧闹。所以,不会有人注意到,我被烫得起满红泡的左手。
就在我打算去洗手间把伤口处理一下的时候,那个一直坐在角落里欣赏这场闹剧的男主角,却突然走到我面前,轻轻抓起我的手。
不疼吗?
我抬起头,借着头顶昏暗明灭的灯光,看到他深黑色的瞳孔里,溢满了疼惜。
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从小就习惯被别人捧在手心里宠着,而因此变得有些花心薄情,玩世不恭的男人,他,动心了。
我没有想到,再来找我的人,会是她,那个叫小莫的女孩。
莫姐姐,你能不能去看看柯亚。他病了,可是却不肯吃药,而且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
我想起那天我绝然的离开,他一个人站在雨里,像一头受伤的野兽。
她是真的爱他。
可他却只有在面对我的时候,才会收起他的霸道和冷漠,变得温柔,甚至有一点孩子气。他跟所有的朋友提起我,却从不说一句缱绻缠绵。他给每个女朋友取自己喜欢的昵称,因为他不需要记得他们的名字,而唯有对我,却固执地连姓氏都不肯省去。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人如他一般爱我,倾其所有相待。
只是,每次看向林柯亚,我就会想起母亲当日离开时说的话。
她说,安可,永远不要踏进有钱人的世界,它会吞噬掉你所有的棱角和自由。
她的目光绝然而坚定,还有深深的担忧。仿佛她早已预料到,我会遇到林柯亚,遇到我此生的劫难。
就如同十三年前,她爱上异国的富商,于是追随他远走他乡,丢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年仅七岁的女儿。丢下了尊严和过去,丢下原本平静绵长的幸福,义无反顾。她不后悔,她只是不想自己的女儿也付出同样的代价。因为她深切地了解,那种割舍,太痛了。
所以我不断告诉自己,我需要的是一个按时回家的丈夫,一个普通的家庭,一份安定简单的生活。而这些都是林柯亚给不了我的。
我早就已经过了活在童话里做公主梦的年纪。现实就是现实,它告诉我,我们再也不能只是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在一起。
如果你是与我毫不相干的人,我就可以放任你一直待在我身边,理所当然地接受你对我的好。可你偏偏是这二十年来第一个走进我心里的人,所以,我再也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待在你身边。
林柯亚,你看,我们注定不适合在一起。从此,你的世界不属于我,而我的未来,再也没有你的位置。
我答应小莫去看他。我会把这一切都做个了断。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我把保姆刚刚热好的米粥和感冒药推到他面前。把这些都吃掉,或者,我现在就走。
他靠在床边,因为身体虚弱,声音变得有一些沙哑。
莫安可,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既然你可以嫁给一个人,为什么那个人不能是我。
他的眼神,脆弱而悲伤,甚至带着一点点乞求。
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家伙,居然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居然会这样束手无策地,面对着一个人。
我转过头去不再看他,我怕再多一秒,我就要缴械投降。
但现在,都不重要了。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怎样都会成全。安可,还记得那年你生日我们一起看星星吗?你总是说,人是最容易改变的,无论怎样的羁绊,怎样的承诺,到最后都还是会离开。但只有星星不会,它永远都在天上陪着你,只要抬头,就能看见。我当时的回答,你还记得吗?
嗯。你说,不止有星星。还有太阳和月亮,还有天空和云彩,还有树木和花。
今天我想把当时没有说出口的话告诉你。莫安可,还有我。我绝对不会离开你。我会像星星一样永远待在你身边,不管你喜欢谁,或者跟谁在一起,我都不会离开。我会在你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一直陪着你,看着你。莫安可,我不会离开。
指尖嵌进肉里是不会痛的,只要你有一个地方,比身体的感知更深刻。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会比得不到的爱更让人受折磨,为什么我们就非得做出这样的选择。莫安可,这真的就是你想要的吗?带着遗憾和对某人刻骨铭心的爱,和另一个人度过余生。
安可,明天你就要结婚了。以后你的手上就会戴着他给你的戒指,所以这个礼物,可能是我唯一可以给你的祝福。
他的手里,是一枚雕刻成星星形状的尾戒。
我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想着以后的生活,没有他的日子。
上帝啊,这也许是我一生中做的最错的一个决定,却也是最听从自己的心的一个。所以如果有什么惩罚,请由我一肩承担。
我接过戒指,喂,林柯亚,为了把自己塞进那条瘦的要死的婚纱,我最近拼命地减肥,所以你看,你送我的尾戒,好像有点大了。不过,戴在无名指的话,刚刚好。你说,怎么办呢。
在被那个家伙狠狠拥入怀里的那一刻,我好像又看到母亲离开时的样子,那是我们都无法参与的过去,而我,只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未来。
也许,这真的是一条不归路。但有这样一个人陪着我,爱着我。即使是地狱,我也愿意走这一趟。
【嘿,你知道了吗,爱从来没有适不适合,只有愿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