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春天拍过拖
作者: 水为佩
时间: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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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已经收拾好了,我坐在行李箱上想了好久,还是拨通了胡嘉良的电话。熟悉的温厚的声音很快响起:“喂,小雪?” “我们分手吧。”我努力地让自己脸带微笑说出这
行李已经收拾好了,我坐在行李箱上想了好久,还是拨通了胡嘉良的电话。熟悉的温厚的声音很快响起:“喂,小雪?”
“我们分手吧。”我努力地让自己脸带微笑说出这句话,尽管我知道他看不见我脸上的表情。
“别闹,我现在要工作。还有,我不喜欢你开这样的玩笑。”胡嘉良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我几乎可以想象他皱起的眉头。
“我没有开玩笑,我现在就要离开广州了,我……。”我环视了一圈被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屋子,心里无比怅然无比不舍。
“你现在在哪里?马上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胡嘉良的声音已经带上了怒气,其实我挺害怕他生气的,他似乎是第一次对我发怒。
“我……我还在小房子这边。”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内心不够坚定的女子,明明已经想要离开了,却又忍不住让他见到我,只是因为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挽留我。
二十分钟后,粗暴的敲门声响了起来:“莫寻雪,你给我开门!”
我拉开门,穿着一身西装的胡嘉良风一样进了屋里,满脸都是怒气:“你到底在闹什么?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要分手?”
对呀,我为什么要对他说分手呢?我不爱他了吗?不,我知道我无比爱他,我满心满眼都是他,我就想着要永远和他在一起。
“我……”看着他那张好看的脸,我实在说不出要分手的话了。我之所以忽然跟他提分手,是因为我疯了或者蛇精病发作吧。
“你最好快点说!”铁青着脸的胡嘉良看起来很吓人,但是想到他这都是因为紧张我,我心里竟然感到一些扭曲的欢喜。
“因为我无法忍受自己那么喜欢你,无法忍受自己每天一起床就会想到你,然后担心你没有那么喜欢我,担心你对我厌烦了。而且现在我要回家了,我不知道离开之后我们之间还能不能像之前那样相爱……”是的,说分手是因为我没有安全感,与其分开之后再说分手,不如在分开之前就说。
我是个多么没有安全感的人呀,那种害怕失去的感觉折磨得我快要疯了,所以我选择自己放弃,也许那样会比较好受。我常常觉得自己这样是病态的,但是我没有办法,我控制不住自己什么事都往坏处想的悲观心理。
“你是傻的吗?”一直像一根弦一样紧绷着的胡嘉良听我说完,终于放松下来了,在沙发上坐下,没好气地问我。
“对呀,我就是傻的,我还神经病!”他不再生气了,我却因为自己把心里最难以启齿的秘密说了出来而感到无比脆弱和委屈。往常的人是骄傲的,自尊心极强,绝不轻易承认我对他的感情。现在我承认我那么爱他,这也意味着我脱下了自己骄傲的外衣,任由他知晓我的死穴。只要他想伤我,任何时候都可以是致命的。
“过来!”他伸手拉我坐到他身边,认真跟我说道:“我不会对你感到厌烦,至少现在不会。是我先爱上你的,所以你对我的爱不会比我对你的爱更深。你不相信我们的感情,那是因为我做的还不够好,那么我保证我会改。”
“我错了……”我弱弱说道,知道他那么在乎我,我的蛇精病就恢复正常了。胡嘉良深情的话语让我感到无比煽情,我害怕这只是昙花一现,所以我赶紧承认错误,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我还是那个傲娇的小姑娘,明明那么喜欢听到甜言蜜语,嘴上却嫌弃他过于煽情。
“以后不许再说那样的话了。”他严肃地告诫我。
我重重地点头。
但是我真的要离开广州了,因为家里催我回家的电话一个接一个,老妈的追命连环call让我难以忍受。胡嘉良把我送到机场,他说:“如果你敢不回来,我就去沈阳找你。”
我紧紧地搂住他的腰,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我怎么舍得不回来呢?我的心还留在这里,我没有了心,要怎么活?风筝的一头没有了牵线的人,也会不知道该往哪飞吧?
遇到胡嘉良,纯属意外。13年毕业的我,在滚滚的就业大潮当中迷失了方向,忽然产生了要给自己一个间隔年的念头,于是先斩后奏,出发了之后才跟老爸老妈打招呼。想来老妈老爸也不等着我那份工资养老,半推半就也就答应了,省得我老在他们跟前转悠他们看着心烦。
第一站去的是阿坝草原,那个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在那里呆了三个月,一直在一间青年旅馆给年轻的老板和老板娘做义工换取住宿的地方和一日三餐。那三个月,我跟老板老板娘混得不能再熟了,附近的旅游景点他们陪着我玩了个遍,于是第四个月我开始转战甘肃。敦煌,嘉峪关玉门关张掖等等一路玩过去,我几乎陷在千层牛肉饼的温柔乡里出不来。后来搭了一个自助游的大叔的便车去了新疆和西藏,差点因为高原反应而死在无数年轻人梦想着要去一趟的地方。然后我又折腾着跑到西安呆了好一阵,爬了魂牵梦萦的华山,最后在14年春节我到了广州,并打算把广州当作我间隔年的最后一站。我计划着在这里呆到夏天就回家去,该干嘛干嘛去。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来广州,因为这个地方除了人多,我还真不知道它还有什么特色或者什么好玩的地方。也许,我是想见识一下春天的羊城木棉如火的情景?也许,我是想感受一下这个偏南的城市与北方完全不一样的风景和文化?
这是一个连雪都没有的城市,走在热闹的花街上,如果不是满目的鲜花和浓郁的春节氛围把我淹没,我很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在过春节。在我们沈阳,过年是一定要有雪的,不下雪就不算新年。
那时候我租住了黄埔古村的一间小房子,小小的一室一厅加上一个狭窄的小厨房,房租还算可以,重要的是房东太太人不错,房子也足够干净。我每日都会坚持早起去跑步,在古村的小路上跑着,不大的村子里每一条小巷,很快都被我熟悉了。
南方的房子跟我们北方的房子很不一样,我们北方的房子是大气爽朗的,有着厚厚的屋顶和墙壁,而南方的房子是雅致而单薄的,像江南水乡女子一样纤细而秀丽。黄埔村里面有很多用青砖建起的新房子,每条小巷都是微微有点不平的石板,走在上面颇有江南的古意盎然。
我喜欢这里的房子,大都建成小别墅的样式,有精致的大门,有小小的院子,有民国风的落地窗。我看到大部分人家的院子里都种了果树,杨桃是最多的,从墙头悠然地伸出枝叶来。还有桂花,桔子等等的树,有常青藤从墙内爬出来,把墙的外面也围绕起来。唯有其中一户人家,从那雕刻着镂空花纹的金色大门看进去,可以看得到整个院子都种了玫瑰,鲜艳的花朵在清晨的风中摇曳。
每天早上跑步,我都会经过这户人家的门前,但是我几乎没有见过住在里面的人,因为落地窗一直都是关着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玫瑰花开得越来越多了,有的稍微伸手进去就可以摘得到,我看着那片寂寞的玫瑰花独自在风中飞舞,心不禁痒了起来。
于是在一天清晨,我晨跑经过这户人家的时候,忍不住伸手摘下了第一朵玫瑰。那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上面还有露水的痕迹,冰凉冰凉的。“可怜寂寞无人问,从此当我是知音吧……”我念念叨叨地跑回家,用在房东太太那借来的玻璃瓶把玫瑰花养了起来。
自打摘了第一朵玫瑰花,我这采花大盗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几乎每隔一两天,跑步经过那栋房子,我都会伸手进去摘一朵玫瑰回家。逐渐枯萎的玫瑰花瓣被我收了起来,放在袋子里,我想着哪一天有空,就拿出来泡茶好了。
终于有一天,我伸手摘花的时候,被人抓到了。“嘿,那是我的玫瑰花!”一直紧紧关闭的落地窗被人从里面拉开,窗帘的背后一个男子的身影露了出来。“我留意你好多天了!”那个声音很好听,像山风吹过松林,但是说出的话却让我尴尬不已。
我的手马上缩了回去,被花的主人人当场抓到我偷采他的花,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脸上一热,我赶紧跑了。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哎,你别跑……”难道他知道了我常常偷摘他的玫瑰花,要我赔钱么?
“哼,南方的男人就是小气,不就一朵玫瑰花么,满院子都是,摘一朵怎么了……”我嘟囔着,更多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和羞惭吧。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形。哎,可惜了,以后就没有玫瑰花了……
第二天出去跑步,回来的路上竟然发现了自己有个同行者。这里的年轻人似乎都不爱锻炼,我晨跑那么久了,只遇到过老大爷和老奶奶,根据脚步声我断定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还真让我意外。
我听到他离我越来越近了的脚步声,忍不住扭头去看了他一眼,正好那男子也看了过来。他冲我笑笑:“嗨,你很喜欢玫瑰花么?”一听那声音我就反应过来了,他正是那座玫瑰花别墅的主人,那些玫瑰花的主人,前一天站在落地窗前的男人!
至于吗他?为了几朵花都追着我晨跑来了!我停了下来,充满戒备地看着他:“我知道偷偷摘你的玫瑰花是不对的了,你要是找我赔钱的话我现在就赔给你……”在人家的地盘上,我还能怎样呢……
听我那样一说,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露出了好看的牙齿。这我才注意到,他是个挺高的男子,是南方人少有的高,身材很好,可惜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我看不到他有没有让无数女孩子心跳不已的腹肌。他的皮肤比较白,唇上和下巴都留了一点小胡子,修理得很整齐,显得非常有男人味。眉毛很浓,眼睛是明亮的琥珀色,像夕阳的光照在湖面上,一闪一闪的。哼,长得倒是挺好看的,可惜人太小气!
“我不是找你赔钱的!我只是……觉得你蛮有意思的,想认识一下你。”他说道,“我叫胡嘉良,古月胡。”看起来成熟,但是说出那样的话来搭讪就显得幼稚了一点,我在心里暗暗地评价。
“看在你不是来追究我摘你的玫瑰花的份上……”我撇撇嘴,说道,“我叫莫寻雪。”
“很少见到有女孩子大清早的会起来跑步,你可是第一个。”我们又重新跑了起来,一层薄薄的汗湿了我们的额头。他扭头对我说道。
“我一直都在跑好不好?你们这里的年轻人都不爱锻炼!”我边跑边说。
“我们这里?哦,你是才搬来这里的吗?”他的眼里露出了一点好奇,“你是哪里人呀?”
“沈阳。”我简短地回答了他。“其实你家里种了那么多的玫瑰花……”
“你喜欢的话就摘呗,玫瑰花总是开,摘了还会有的。”我还没说完,他就答道。好吧,其实我也不是非常喜欢玫瑰花,我只是喜欢摘花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在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一样,有种莫名的快乐。
“那说好咯,我以后会经常去你那摘玫瑰花的!你别放狗咬我!”我高兴地盯着他,生怕他反悔。
“我家里不养狗。”他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想要吃糖的小女孩,我感觉脸有点发烫。一定是今天和他一起跑步,不知不觉跑得比往常久了的缘故!
接下来几乎每一天我出去晨跑都会遇到胡嘉良,我们一起在村里跑一圈,然后在他家门口分开。跑步的时候我们会聊天,聊这个相对来说还算安静的村子,聊我们各自走过的地方。感觉我们之间话题还是挺多的,很少会有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
胡嘉良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现在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总。我总是开他的玩笑说:“原来你是包工头来的,看你的样子我还以为你是小白脸呢!”他轻轻敲我的脑袋:“小样,你说谁包工头啊?没文化真可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喜欢叫我小样,大概是知道了我比他小五岁之后吧。
我以前一直觉得,三年一代沟,五年至少也有一又三分之二条代沟了,我是不可能跟年龄差距那么大的人有太多的共同话题的,胡嘉良却是个例外。如果是刚刚上大学那会儿遇见他,我一定会肆无忌惮地叫他大叔的,但是想到现在我自己都一把“年纪”了,也就不再好意思开那样的玩笑了。
我们渐渐地熟悉起来,周末的时候,他偶尔会带我去广州一些有名的店吃早餐,他说那叫“饮早茶”,我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说是喝茶,还会有那么多好吃的小吃。我很喜欢吃那些晶莹剔透的虾饺,他就每次都点上几笼,让我吃个够。
跟着他在广州四处走,我渐渐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广府文化”,什么叫做真正的“老广州”,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老广州”。他热爱广州这个地方,热爱这片土地上的文化,说起广州,他总是热情而自豪的。
很快,木棉花就开了,一树一树的火红明艳艳的,直晃人眼。我发现自己对火红色的偏爱,从玫瑰花到木棉花,我都爱极了那一身浓烈的颜色。村里也种有不少的木棉树,每天晨跑完,胡嘉良就陪我慢慢地散步到村子中央的木棉树下坐一坐,看一看那些热烈绽放的花朵。
我捡起掉在地上的花朵,觉得很可惜,胡嘉良却笑我:“你看你这性子,那么喜欢红色,本该是个热烈奔放的女孩,但你心思却又那么细腻,多矛盾呀!你要不要像林妹妹那样,扛一把锄头来把这些木棉都捡起来埋了?”我对他的玩笑充耳不闻,只看到眼前花朵的颜色都黯淡了,像一把火把,烧到了尽头,露出黑炭的颜色,真让人心疼。
“这些枯萎了的木棉花,感觉那很像爱情的尸骸。”我对胡嘉良说道,“我想起了之前在阿坝的时候遇到的一对情侣,本来是挺恩爱的,到了最后却每天吵闹,甚至对打起来,爱情本来美好的面目变得斑驳不堪,就像这些枯萎的木棉花。”
听完我说,胡嘉良拍拍我的头说:“你呀,是不是太文艺了,掉落的木棉花都能让你想到那么伤感的事情。其实呢,爱情本来就是有很多种面目的,你既要看得到它的好,也要承受得住它的不好。小样,你还没拍过拖,是不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