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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记住一座城市

作者: 五月旧馆 时间: 2014-09-19 阅读: 2878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那一天,当秦风确认周南南已经带着孩子离开时,他陡然发现,这座城市彻底空了,他真正理解了古城的含义:一座荒芜了上千年的古城!空荡荡而又令人窒息,就像漂


   那一天,当秦风确认周南南已经带着孩子离开时,他陡然发现,这座城市彻底空了,他真正理解了古城的含义:一座荒芜了上千年的古城!空荡荡而又令人窒息,就像漂浮在太空里。破败的城墙,肮脏的护城河,曾经的大学校园;庄小舟带着吉他永远的走了,谢小文也走了,陆小蛮躺倒在法拉利车边……
   这个城市还剩下什么?
   秦风坐在火车上,手里拿着那个只有到了夜晚才会发光的水晶球,对着车窗,望着这个熟悉的地方。他回忆起刚来这里时,他对它的落后破败如此反感厌恶,以至于认为,等大学毕业后,他肯定记不起来原来自己还曾在这里生活了四年呢!可是经过了一切,他明白了,怎样才能记住一座城市,怎样才能记住一个人,怎样才能记住她……
   二
   秦风是外省人,大学念化学环境科学专业,和庄小舟一个班,他们和艺术学院的谢小文组了个乐队。和周南南认识,是在大二迎新晚会后的聚餐上,她是键盘手陆小蛮的同学。
   当她站在饭馆包间门口,秦风愣了,他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书上所说的勾魂摄魄是什么感觉。就好像铁钉碰到了磁石,就好像正电荷遇到了负电荷。可真要说她美,也并不是十打十的美。身材不算高不算苗条,一袭天蓝色白领裙子,两条长辫子垂在胸前,脸很白净,单眼皮眼睛总是一转一转的,好似在想着什么,心事重重的样子,上嘴唇有一点若有若无的小红痣。关于这颗小红痣,秦风到现在还是弄不明白,它是点缀了她姣好的面容,起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作用,还是破坏了她恬淡的气质,破坏了那种和谐的美?秦风刹那间被迷住了,与其说他相信是被她的美迷住,还不如说他更相信那是一种冥冥中的缘分,这样的缘分来自前世,来自荣格所说的集体潜意识。
   “周南南,我同学,新闻学院大美女!”陆小蛮自豪介绍站在门口局促扭捏的周南南。
   然而首先接触周南南的是人庄小舟。不过周南南一直想方设法避开和他单独相处,可以说避之犹恐不及。庄小舟无论穿着打扮,还是个性,在学校里是特立独行的,说他是一朵奇葩真不为过:一头长发披肩,夏天黑色体恤,短裤子,脚上却是一双高帮登山靴,走在学校大道上,会情不自禁大声吼“where did you sleep lastnight”!一般女生会都对他敬而远之,更不用说性格有些羞涩的周南南了。以此秦风想,周南南并不是一个重口味的女生。
   也许吧。
   庄小舟久攻无果,秦风就半开玩笑对他说,“你不行,我来”!庄小舟早看出来秦风对周南南有意思,这也是他没有火力全开对周南南死缠烂打的原因之一。兄弟情义在庄小舟心里占有很大的分量。他不能看着自己的兄弟伤心难过,为了一个女人以后形同陌路。在感情方面,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可秦风不一样。为了爱情,他可以牺牲友情,为了爱情,他江山可以不要,生命在爱情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更别说其他了。
   秦风看周南南的眼神很不对头,很亮很慌张。乐队聚会,如果周南南在,他就特别兴奋,极力表现自己各方面的优点和强项。比如除了嗓音好是主唱外,他还会写毛笔字,会写徐志摩那样恶心的情书散文,打篮球很牛,是院队铁打不动的主力,甚至连自己小学时候品学兼优都抖出来了。或者表现自己豁达,心胸广大,或者变现自己出手大方,或者通过嘲笑讥讽乐队其他人,来表现自己勇敢讲义气。他总是向庄小舟打听周南南的近况,问他们关系有何进展。他经常在睡前半开玩笑叫着周南南的小名:“南南!南南!”然后对庄小舟说,你们到底怎样了?你不行,我来!庄小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有一天晚上,庄小舟终于对秦风说,好吧,好吧!给你吧!秦风一下子在床上蹦起来:你说真的?庄小舟说:操,这个还能假!
   秦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和周南南约会了。大学里能做的事情:一起吃饭,看电影,参加大学各种演出,在校园里散步,一起自习,一起打水。周南南想学吉他,她说晚上坐在星光下的足球场上,轻轻拨弄一曲《中学时代》,那真是太美好了。午间休息时间,秦风在读书亭教她学吉他。周南南一般笑不露齿,笑不出声,你要是看着她的眼睛,才知道她是在笑:闪亮闪亮的,一转一转的,就像给闪亮滴眼液拍广告的女明星。他手把手教她,他们靠得是如此近,他能闻到她身上清新的洗发水味道。靠得近了,秦风也发现她的手指并不是很纤细,并不是书上说的春笋尖尖;手臂也有些粗,并不是书上所说的皓腕如玉。有一天,她满脸喜悦站在读书亭紫藤架子下,对秦风说:
   “看到我今天有什么不同了吗?”
   秦风认真审视了她一遍,并没有看出有什么与平常不同。
   周南南有些悻悻然,拍干净石凳坐上去说:“算了。既然你看不出来,我就不说了。”眼睛往花园里流转,那样子好像在寻觅什么似的。
   秦风央求她说:“你就说吧。我光专心致志教你弹吉他了,根本没有注意到别的。否则别人该说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我可不像那些尽想歪主意的博导、硕导,给女学生修改论文,实际是别有用心。”
   周南南噗嗤一笑:“专心致志才怪呢!一看到有美女经过,你眼睛都直了。——瞧,”她抬起一只脚晃荡着,脚上穿浅蓝色搭扣凉鞋,“刚买的,漂亮吧?”
   秦风看了说:“鞋子很好看,不过穿在你脚上显不出来。”
   “为什么?”
   秦风在喜欢的人面前不会撒谎,藏不住事情:“你脚脖子有点粗……”
   周南南假装抹眼泪说:“你非得说出来不可吗?”
   秦风慌了:“也不算粗了,穿着挺合适!”
   周南南转着那双总是不确定的眼睛,好像想起了什么,好像思考着什么,迟疑一会儿后说:“脚脖子粗就粗吧,没事儿。我妈说,脚脖子粗的人踏实有韧劲儿。”
   秦风和她靠得如此近,近乎耳鬓厮磨,只是没有告白的话语,好像所有的语言和行动都无异于隔着衣服挠痒。他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认为告白是致使他和周南南不能在一起的原因,等到最后他才知道,从一开始,她就注定不属于秦风。
   秋天,这是一切悲剧的原型,一切悲伤痛苦,总是从那里吹出来的。九月开学后,秦风一天晚上喝多了,趁着酒劲,来到女生楼后面,把暑假一个多月的思念化做一声声呐喊:
   “周南南——我喜欢你!”
   一遍又一遍,整个女生楼轰动了,纷纷从窗户钻出头看。周南南没有下楼来,她给秦风发了两条短信:“刚才是你在楼下喊吗?”“以后别喊了,我都没脸出去了。”
   那时候的年纪啊,从不会理性地去思考一段感情,从不会知道适可而止,心血来潮就勇往直前,不撞南墙不回头。没有得到周南南确切的回音,秦风以为,光呐喊还不足以感动她,他就把认识她一年来有关她的日记写给她的诗歌,他自己写的散文小说,编辑为一本书,自己设计封面,上面写着“献给格格”,因为周南南是满族。他高高兴兴等待周南南回信,但最后等来的却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周南南写给秦风的回信,只要有过被拒绝经历的男孩,都能想象到里面必定有几句习惯用语。“我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可是我们不合适”,“你是一个好男孩,一定会找到比我好千倍万倍的女孩子”。当有个女孩跟你说,“你是个好人,各方面都好”,那么就预示着你和她已经没戏了,用现在的网络词汇就是“十动然拒”。就跟申请参加共青团一样,里面必定有一句:“此致,敬礼。”
   收到周南南回信后,秦风约她出来谈过几次,她一次比一次话少,一次比一次冷漠。秦风宁愿她当面跟他说:“我讨厌你,以后我不想跟你见面了。”也不愿她冷冰冰面对他,好比一具千年干尸。
   冬天第一场雪到来后,他几乎就见不得周南南了。有一两次在校园大道上碰见,她也会掉头闪开。更让秦风感到痛心的,是周南南喜欢的人是谢小文。他们出去租房住,过着两人世界。周南南看见的次数虽然很少,但秦风却是经常和谢小文在一起:排练,演出,吃饭喝酒。秦风怎么也克服不了自己的心理,不能像从前那样和谢小文相处。他厌恶谢小文的骄横,好像谢小文的骄横是和周南南确定情侣关系后才表现出来似的。他不愿意正眼瞧谢小文,也不愿意和谢小文多说话,他回答谢小文的话就是简简单单的“嗯”,“好的”。他和谢小文在音乐上的默契度越来小,他们时常因为不合拍互相指责对方。乐队在坚持一年后,解散了。秦风反省自己和谢小文有什么不同。比来比去,他还是觉得自己比谢小文好多了。他脾气好,不像谢小文一副大少爷的脾性,成天开着一辆一万多的摩托车在学校里瞎溜达。外貌他也比谢小文要帅。他为人也还算是正派的,是老师眼中的乖乖仔,而谢小文经常旷课迟到,打麻将赌钱,去夜店,勾搭外国女留学生风流。为什么周南南不喜欢他,却喜欢谢小文?难道她就是喜欢谢小文的缺点?抑或喜欢谢小文是个富二代?其实人很多时候的痛苦,不是来自本身,而是来自别人,通过跟别人对比之后,痛苦才会产生;爱情的痛苦并不在女方抛弃了自己,而是在于她喜欢另一个男人才抛弃你。这大概就是萨特所说的“他人即地狱”的意思。
   爱之深痛之切。秦风琢磨着他也许一辈子也缓不过来了。他旷课睡懒觉,每天喝得醉醺醺的,期中有两门选修课考试,他也没有去参加。他一个人在老城根下走,在护城河边溜达,看老头下棋,看老婆婆搓麻将。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绕全城逛一遍。这样也不能缓解他内心深处的疼痛。他感觉城市的空气,漂浮着某些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那样的物质,使他窒息喘不过气来。
   期末考试前,他选择出走。一个人去逛北京故宫,颐和园,晚上就在北京西站的广场过夜。他在北京呆了五天,在这五天里,他好像把什么都忘记了,他甚至连自己在哪座城市读书都忘记了!人能忘记真是福气,一切又可以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就像刚从娘胎里出来一样,重新塑造自己的人生。
   秦风买回学校的车票。当他走下火车,站在站台上的那一刻,他又嗅到了忧伤的气味,就像雾霾天里的煤灰味儿一样可以闻出来。而等他从公交车上下来,站在校门口,他又开始喘不过气了。那时候他就想,他得离开这座城市多久,才能把痛苦彻底抹掉,而只记住欢乐的时光。
   三
   秦风与周南南另一次交集,是在大四上学期。她突然先是给秦风打了几个骚扰,一拨就挂,一拨就挂,落后才发来短信,约秦风在人民广场见面。秦风想,是不是她回心转意了?
   站在喷池边略显急躁的周南南,穿着比过去时髦了很多,可是头发很干很乱,面色憔悴,眼睛湿润不安定,就像大街上出售二手手机的小偷,警惕性很高;她嘴角下垂,勾画出忧伤,紧绷的下嘴唇,又让她的整张脸显得很坚定。
   秦风的心好像被扎了一针:为什么她选择的不是他,要是他们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让她受到任何委屈,像今天这样凄惶的场面,他也永远不会让它发生。
   周南南一看见秦风,就拧着眉头低头思索着什么,然后带着哭腔沙哑说:“能帮我个忙吗,秦风?”
   没有寒暄,没有温情的叙旧,秦风倍感失落。当周南南犹犹豫豫支支吾吾说出这次见面的目的,是要秦风帮她借五千块钱时,他更是全身抖动了一下,很难说得清是愤怒还是寒心了。
   周南南没有告诉他借钱的用途,秦风也不想强迫她说。
   “你是不是认为,我是个坏女孩?”周南南微微扬起下巴,眼睛出神望着什么,两手绞扭着斜挎包上的搭扣。
   “没有,从来没有!”秦风望着她的侧脸说,“你在我心里永远是单纯透明的玻璃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
   周南南望着别处的眼睛虽然悲伤湿润,但凛然不可侵犯,她的手不停绞扭斜挎包的搭扣。“要是你真那么认为,那……那还是别借钱给我了。”她摇摇头,“我实在没办法了!唯一能帮助我的,只有你了,如果你真那么认为……”
   “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秦风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借到钱的。”
   “谢谢!”周南南咬着嘴唇说,“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可你要真是那样想,那就算了……”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秦风说,“我一定能帮你借到钱。”
   离开时,周南南送给秦风一个水晶球,球有拳头大,能在黑暗里发出绿色的光。秦风将水晶球保留了很多年,直到他和陆小蛮在一起,才又把它送给陆小蛮。
   秦风家里算不得富裕,他不能跟家里拿钱;可第三天他还是弄到了两千块钱。恰好那几天,宿舍老二新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秦风趁大伙儿去上早课,把电脑装进书包,拿到二手店卖了。老二叫来民警,通过调取视频,民警确认了偷电脑的人就是秦风。事情没有声张,秦风是和老二私下解决的,秦风答应他,在毕业前按原价还清他钱,差不多有五千。秦风以为事情就这么了了,然而他渐渐发觉舍友看他的眼神不对劲。一天晚上,庄小舟请大家吃饭,才走进包间,他就狠狠给秦风面上来了一拳。
   秦风被打得满眼是星星。不过他没有后悔,因为是为周南南去做的。在包间吃完饭,庄小舟把秦风拉到运动场上,质问拿钱去干什么?秦风没有说,庄小舟又给了他一拳。他躺在草地上,满眼是星星在飞动,也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他想,虽则自己不后悔,可是为她真的值吗?
   很快到了毕业季。吃散伙饭回来,周南南给秦风打电话,说想见他。秦风问她在哪儿,她在电话里哭着说,在食堂门口。秦风赶过去,周南南在食堂门口的阶梯上抽泣,一面给谁打电话,对方却不接听。看见秦风站在面前,她哭号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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