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应是个诗人
作者: 陆天翔
时间: 20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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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建兴,跟我是穿开裆裤起的朋友。他以前喜欢写诗,为什么是以前呢,因为他现在不写了,就像现在不穿开裆裤了。 他总喜欢在人前诵读他的“拙作”——这是他对自
摘要:就这样,我的朋友,他即将走了,电视里的他没有流泪,我想他的确应该是个诗人,只是这个社会不允许他做一个诗人,而我们曾经,也都是诗人。
他叫建兴,跟我是穿开裆裤起的朋友。他以前喜欢写诗,为什么是以前呢,因为他现在不写了,就像现在不穿开裆裤了。
他总喜欢在人前诵读他的“拙作”——这是他对自己作品的用词,但他的态度一点也不拙,尤其是面对我这种在他眼里不懂诗的凡夫俗子时,他的神气就好像是耶稣降临人世来拯救我这类心灵身处黑暗深渊的苦难众生。可能是我并不觉着自己苦难,所以我也不懂他的诗。
但不能否认,他的某些用词还是很精妙的,我能感受到他的才情,能感受到他诗意的境界,同样地,也能感受他不为人所理解的孤独与苦闷。
孤独苦闷中,他开始追求班花——古往今来,爱情总是最有效的解药。他写了大把大把的情诗,将他的感情恨不能从字里行间喷涌出来——其实我很怀疑他的感情有这么热烈吗。但他还觉得文字的表现力不够,于信笺中附上风干的花瓣,这等事,我敢说全校只有他这位大诗人干得出。
可惜我们的班花不爱风干的花,也不爱诗人,她爱的是强人——学校的足球队长——那个点球永远也踢不进的家伙。这方面我觉得足球队长与建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建兴人生中第一次失恋,伤心欲绝,想学人家抽烟消愁,却发现自己未满十八岁。
高考后,建兴考上了浙大的药剂学专业,他其实本想考诗歌系的,一来本就没有诗歌系,二来他父母也不会让他填,写诗?能填饱肚子吗,不能填饱肚子你写个鸟蛋啊。这是建兴上课写诗被老师发现后,他爸被叫去学校骂他时的原话。建兴本想反驳说能填饱我的精神,你们的精神都是空虚的,但他即刻想到不能再连累自己的另一瓣屁股了。
大学是一块好地方,可以这么说,是这个社会的最后一片净土了。建兴的才华从没这么自由驰骋过,就像是一只在笼子里关了太久的鸟儿终于飞向了蓝天,而这只鸟儿的羽毛的确是漂亮的。他加入了诗歌社团,发表了作品,成了团长,遇到了赏识他的女孩,且赚到了人生中第一笔稿费。这家伙太过兴奋,竟一激动打电话回家说他想退学做个全职诗人。他爸爸只恨路途遥远,又不能从电话线里钻过来,好再照顾照顾他的屁股。
但天高皇帝远,建兴打消了退学的念头,依然热爱他的诗歌,可因为人也太过诗意了,学习成绩也就越发随意了。直到身为老农的父亲查出了胃癌,电话那头老父亲苍凉的声音一把将他从诗的仙境中拉回了现实。
“儿子,爸爸辛苦了一辈子不求别的,就求你能有个出息,爸爸是农民,没有关系给你找工作,以后得全靠你自己,你现在都不及格了以后怎么找工作呢,要是爸爸走了,你妈还得要你养呢。”
“用死威胁”永远是最有效用的,我们浪漫的大诗人被打屁股时都从来不哭,但这一刻,老父亲的话却敲在了他的心坎上,一捶一捶,捶进他的心窝里。
已经大三的建兴辞去了诗歌社团团长的职务,开始认真准备考研,从此,浙大清晨校园带着露水的花园里,多了一个背诵单词的声音。
到了大四毕业,建兴考上了研究生,但他没去上,因为他在南京一家医院找到了工作,他明白,自己越早能赚钱越好。
他做的是医院西药房的一位分拣员,还只是合同工,对于自己的前途,他也不知道,累了一天回到合租房里,在影影绰绰的灯光下重温自己当年的诗作,他唯一能做的是把他们锁进抽屉里,这一刻,他锁起的是自己年少的理想。
建兴依然秉承了他诗人理想家般的行事风格,为人正派,不阿谀谄媚,做好自己该做的,做一个正直清爽的人,这是他的人生底线,多少也遗传自父亲吧。所以他很瞧不起药房里另外一个人,他只是专科生,与自己还差一个级别,是凭关系进来的,但此人每天都像个狗腿子似的跟在药房主任身后。在一年后的转正机遇中,他败给了狗腿子,药房主任在院长面前连他的名字提都没提。后来他知道,狗腿子在中秋节还去了院长家里。
建兴不甘心,很不甘心,可他却无人诉说,他还记得自己是个诗人,但现在,他必须得连这仅剩的尊严也锁进抽屉里去了。半年后,狗腿子因为私自联系药商越过了药房主任的职权,被开了,建兴的机会终于来了。
但转正后他所做的工作与转正前并无太大区别,不论如何,都有一个主任高高在上压着所有人,药商们的好处也均轮不到任何人,几乎都是主任一人独吞的。这让建兴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这会他已谈了一个南京本地的女朋友,他想结婚,但结婚的前提是得有套房子,但这个费用是不可能叫家里的老父老母承担的。
他也开始私下里联系药商,但他比以前那个狗腿子更高明。原本药商的回扣是由医院的药房主任与财务科长两人分的,现在他主动少拿一份,将那一份让给院长。并且他承诺给药商一份长期的合作合同,这样双方的利益都有了保障。这下子,建兴,财务科长,药商,三方联合将原来的药房主任给拱了。院长本着公事公办的原则,说不好照顾啊,我也不向上级通报,你自己离职吧。建兴的这一着最关键之处就在于院长,也可以说是最高明的地方。
那药房主任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灰溜溜地离职了,建兴在全体医务职工会议上,以难以推卸的责任当上了药房主任,院长拍着这个后起之秀的肩膀,用任重道远的口吻说:“建兴啊,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不要忘记肩头的责任,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啊。”
建兴当然不会辜负院长的期望,光第一年,在他的安排下,院长夫人和孩子就外出旅游了三次,而建兴,正在不紧不慢地从院长手中夺回自己的那一杯羹。建兴爸的“以死相逼”屡试不爽,逼迫他把女朋友带回了老家,老两口高兴地泪眼汪汪,母亲赶了十里地去集市上买肉菜,电话里不久于人世的老父亲更像打了鸡血,已半年不能下地的他竟然能下床跟大伙一起吃饭了。
老父亲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建兴啊,爸爸一辈子是个农民,没什么本事,但我也一辈子无愧于心,从没干过对不起这个社会的事,做人要正直,清明,你现在是主任了,更不能忘了本啊。”
建兴握着女朋友的手,微笑的点点头,母亲在一旁说:“吃你的饭吧,吃饭还讲大道理,你那些大道理讲了一辈子也不见顶什么用。”确实,从某种程度上说,建兴家之所以这么穷,就是因为建兴爸是一个太执拗的人,现在家家户户都巴结大队书记,大队书记来了必是卑躬屈膝相迎,唯独这个老顽固,从来认为他大队书记有什么了不起,他就应该对全村人负责,凭什么我要巴结他。
这次回去后,建兴也第一次被女朋友带回去见丈人丈母娘。建兴的嘴从没这么甜,像嘴上粘了蜜,舌尖抹了油,“爸妈”那么顺溜地从嘴里滑出来,挡也挡不住,但身为南京海关关长的老丈人却并不买他的账,哼,一个农村小子还想娶我女儿,也不称称自己的分量。
第一次登门拜访,以完败告终,女孩也不想跟父亲争吵,委婉地表示以后还是别来往了吧。如果说当年写情诗的失恋让他初尝爱情滋味的话,那么这一次失恋让他懂得,这世间根本没有情比金坚的所谓爱情,“爱情”只是一杆称,称上的砝码便是金钱,地位与权势。
建兴用接下来五年的时间,为自己这颗砝码加重。他在南京买了房,购了车,刚刚过三十的他就像是一个钻石王老五,身份,地位,金钱,什么都不缺,只等着那些排队来说亲的媒人,从中挑一个合适的便可——他一个也没要,追了南京第一军医院院长的女儿——建兴深知,送上门来的永远是比自己低一等的。
这是这个女孩第一次恋爱,她是真的爱上了建兴,不管男人女人,第一次总是最真的。以至于父亲反对建兴毫不犹豫想放弃时,她独自跑来哭着求建兴再去争取。这时候的建兴早对爱情没了兴趣,娶哪一个女人都无所谓,但看到她这般真诚,也不忍心伤害,就去了。
女孩的父亲其实并不反感建兴,只想试探一试,没想到建兴转头就走,这可把他急坏了,女孩的母亲正在家大骂他作态,赶走了这么好一金龟婿,我家女儿都二十九了,你要她当剩女啊。不想建兴回头了,这门亲事一拍即合,建兴结婚了。
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这话一点没错。紧接而来的一系列家庭琐事没有尽头地扑来,把他原来单身赛神仙的自由生活全部打乱,碧海蓝天的黄金沙滩被生活的潮水湮没。
先是建兴爸这回真的死了,这老头屡试不爽终于把自己爽死了,建兴悲痛过度,连丈人的60大寿都没赶回去参加,夫妇两个为此闹了不小的矛盾;然后是妻子要参加“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的考试,暂时不想生孩子,而建兴妈这边还在眼巴巴盼孙子呢,夫妇俩又是一场吵闹;而后终于生了孩子,是请保姆还是让建兴妈来带又是一场战争,老婆死活不肯让婆婆来,而建兴妈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来。
总之,爱情就在一次次的大小家庭矛盾中被逐渐消减,建兴开始感到烦,因为烦了,下了班就不回家,不回家就跟朋友们去唱歌,唱了歌就叫了坐台女,有了女人就到后半夜回家。面对身材已经变形的老婆,他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激情,连搂一下都嫌胳膊累。
这时期,建兴不仅包揽了自家医院的药品采购,甚至已经为南京全城的医院牵线搭桥,他俨然成了一个药品经销商,每年的中秋和春节,他的手机一天要换三块电池,他的家里客人总是来了一拨又是一拨,门槛都要踩烂了,他家的储藏室里礼品堆成了小山,当然,永远不会满的是银行账号。
建兴刚买的房子是郊区一套80多平米的屋子,现在住的是市中心一高层住宅小区,130多平米,开的车也从一开始的宝来换成了现在的君越。搬家的时候妻子在老房子角落里发现了他以前写的诗,他望着那些年轻时期写的诗歌仿佛已经不认得它们,随口说了一句:“没用的东西,扔了吧。”妻子哪里舍得扔,背着他原封不动地带到了新房子里。
又是一年春节过后,建兴带全家欧洲旅游回来,费用当然不用自己掏。可就在他回来的第二天,出事了,十几位病人挂吊瓶集体中毒。南京总卫生署经中央指示连夜组成调查小组,调查的结果是这一批次的吊瓶根本不合格,属地下工厂生产。
建兴想凭着自己的能力瞒天过海,但他的手遮得了南京城,遮不住中央,更遮不了铺天盖地的媒体责问,建兴,这个去年的市十佳医务工作者,进去了,受贿,行贿,包养情妇,所有的真相都被抖了出来。这一刻,上级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庇护,因为在这紧急关头,谁都想着自保,而有牵连的同行们,也各个自告奋勇揭露他,以求将功赎罪。而最后将他置于死地的一条罪证,建兴也许永远不会想到就是当年被他撵走的狗腿子提供的。
经历了一审,二审,终审,建兴被判死刑,是年他40岁。妻子来探望他,带着他写的诗歌,他几乎已经忘了这些世界上最美妙的文字,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曾是这么地才华横溢,他忽然意识到,这些诗歌才是他的生命,而他早已脱离了生命:“我本应是个诗人,你会愿意嫁给一个诗人吗?”
妻子泪眼婆娑地看着他,尽管这个男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但她依然爱他,这是她的丈夫:“我愿意。”
就这样,我的朋友,他即将走了,电视里的他没有流泪,我想他的确应该是个诗人,只是这个社会不允许他做一个诗人,而我们曾经,也都是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