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歌
作者: 那里
时间: 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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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歌 【一】 一眨眼功夫,三月的窗外竟飘起了雪花。 探身一看,楼下的小街已是薄施粉黛。没有风,雪静静地落下,鸽灰色的天空中,几只飞
摘要:他仍然在等,等待未来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重新发出自己的声音。在2004年的元旦,他写了一首歌,歌名叫《四季歌》。
四季歌
【一】
一眨眼功夫,三月的窗外竟飘起了雪花。
探身一看,楼下的小街已是薄施粉黛。没有风,雪静静地落下,鸽灰色的天空中,几只飞鸟像一串省略号似的,悄悄地横穿而过。他忽然想到雪地里去走走,顺便体会一下三月的雪花扑到脸上那种濡湿的感觉。他想,这可能会让今天有一点意义?五分钟后,街上多了一个身穿风衣的男子,他的围巾和天色有些相近,脚印是温暖的,身后是一串淋漓的水渍。
平常的街道,因为雪的光临有了一些情致。红墙像一面苍老的镜子照见雪花的身影。这样的天气使季节显得有些含糊不清。都应该是春天了,可还在恋着冬雪,他觉得自己像是走在秋白茫茫之中。
出了小街,脚下是一条土路。方圆一公里之内正在大兴土木。据说,两年之后这里将建成这个城市里最高档的居住小区。别看现在尽是破砖烂瓦,往后可是寸土寸金的宝地呢。建筑工地彻夜的噪音,使他在市郊的家里无法安睡,但对独身男子来讲,有点动静也不是什么坏事儿。在忍耐的允许范围之内,他并不是很恼怒。相反,他想到将来可以在别人的花园中散步,在万家灯火中路过,还似乎有点心怀感激呢!
他只是可惜那些茂密的老树。当年,他和这些树是彼此看着长大的。
33年的树龄可以当之无愧的倚老卖老了,可是人呢?路上只有几道车辙,弯弯绕绕地通向树林深处,白雪即将覆盖这些印痕,那些走过的人即将、来路不明。
想起人们经常说的再见、再见,很可能这一别再也不见。男人点了一支烟。雪中的烟变得很迟钝,一团团地缠在他的周身。他的步伐比刚才略快些,看上去就像是从烟雾中逃出来似的。说是寻找吧,他的眼睛却是迷茫的。说是逃避,他的身体却很坚定。
湿润的长发散漫地垂在眼前,他没有去管,双手插在牛仔裤里,大步流星。一个33岁的男人,除了烟和咖啡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他没有朋友,没有梦想,没有所谓的事业,一个失败者的光辉造型就要诞生了。任何时候他都不是既得利益者,所以没法做高瞻远瞩状。唉。都把日子过成这样了,是不是有那么点惨淡经营的意思?当然说这话为时稍早,早那么一点吧。看看周边没有的太多,一提起来不免让人泄气,还是别想了吧。这样的天气挺奇特,可这样的人太多了。
过去的、过去的一切,再见,再见,可是当真说过再见了么?至少他不信。
听老人讲,三月的雪应该叫“桃花雪”,多好听的名字啊。他想起南面不远,就有几株桃树。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去看看桃花倒也很有些诗意。
近来,他经常在深夜读诗,从前他是爱看小说的。似乎看倦了别人或别人编造的故事,从开头能猜到结尾,真没啥意思。于是,他迷上了那些参差不齐的长短句。诗集往往如印象中的诗人那样,瘦弱而贫瘠,窄窄的开本上是一行行白雪留下的足痕。
他不会写诗,但他觉得自己比诗人还爱诗,至少现在是这样。一个33岁才开始迷恋诗的人,很可能是真的爱了。凭空而来的浪漫让他有些兴奋。踏雪寻梅的人不少,可是能够踏雪寻桃花的人又有几个呢?男人的脸上有了些笑意。
他伸出手,掠了一下额前的长发,露出一张英挺的脸,眉毛很浓很宽,正宗的单眼皮,眼神仍然清澈,鼻子挺挺的,嘴也好看。可是这张嘴只是用来看的,他——不会说话。他可以听见世间所有的声音,却无法用语言来表述。他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现在他不再为这个痛苦了。听听吧,周围有多少废话,虚伪的、残忍的、冷酷的、淡漠的、言不由衷的……好吧,他珍惜自己的耳朵,他有选择地去听。
将近十年无言的生命教会他可以控制自己的感官。有时候,你会认为他真的听不见,因为他的眼里平静似水,波澜不惊。他记得在一张报纸上看过,有几位科学家在冬雪中爬到屋顶,将巨大的麦克风伸向天空,他们想收录下雪的声音,他们认为那一定是琐碎的,细微的,甚至沉默的声音。
从前,他们录过林间的鸟语,溪水,录过田间风过麦地的声音,都和他们想象的差不多,然而这次大家却都想错了。他们播放录音时惊异地听到——雪花在尖叫——竟是类似于火车的鸣叫。直到现在,他想起这个结果都感觉恐怖。如果在现实世界,万千雪花都尖叫着扑向大地,任谁也会颤抖的。
男人竖起了风衣的领口。再过一个路口就能看到那几株孤单的桃树了,两边的树木虽没花没朵儿,但更加壮硕。估摸着三月的雪自己先不耐烦了,反正到了地上也会变成水,不如直接下点雨得了。桃花雪径自成了落花雪,像一个锦绣难安的梦。纸上的泥金在清澈的茶里,碎舞,看得久了,眼里就有了一些星星点点的东西。男人不禁有些败兴,好容易积攒起来的那点子顿时浪漫烟消云散。他一转身就往回走了。
路,更加泥泞不堪,苍蓝色的牛仔裤上黄泥斑斑。
【二】
他姓陈,单名一个“寺”。这是他一生向佛的父亲给他起的,他很不喜欢。一直想自己改了名字,可是一想由于改名所带来的种种麻烦,比如户口,身份证等烦琐的程序,想想就发怵。他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十二年前,他的父亲去世了。陈寺反而喜欢上自己的名字了。他把这个“寺”当成父亲留给他的——可以持续终生的纪念。
七年前,他忽然失声了。在那一段突如其来的无声时间里,陈寺竟然有所觉悟——莫非一个人的姓名真的可以暗示某种宿命?冥冥地、隐隐地、不声不响地安排好一个人的来路和去处,至于现在,只是过场戏。沉默——寺庙——终究一场黑白的默片。繁华之后的散场。陈寺回归本源,才发现这里竟是一个恍然无声的世界,也有繁花,也有沉钟,只是无声开放,只在内心轰然作响。
没有什么是值得深思的。陷入沉思状态的男人是一块河边的石头,河流静静地经过岁月的河道,等到他站起来时,才发现双手握住的只有青苔,一种代表生命的苍翠。他拒绝思考。
然而,大多的时候他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那个声情并茂的世界离他越来越远了,他可以把握的只是一片长满青苔的时空。
他刚从雪地里回来,坐到阳台上的木椅上。玻璃窗上水雾迷离,他有一种想哭的欲望,可是为谁呢?如果只为了自己,显然有些矫情而自恋。他讨厌自恋。
很多时候,他简直在自虐。比如一天只吃一顿馒头咸菜,十分钟就可以离开饭桌,却需要用几个小时来安慰自己的胃。一个生活极为贫苦的男子,胃病应当是首当其冲的。这些年来,他的胃时好时坏,然而,他懒得搭理它了。
有时,他竟会和自己的身体搞个恶作剧什么的。胃病正在发威时,他会到家门外近千米的冷饮店去喝上一杯可口可乐,心里还暗暗地叫板,看你能疼到什么程度?喝了,又怎样?
结果不外乎有两种:顺理成章的加重了疼痛,还有反而相安无事。反正,在他咕咚咕咚地痛饮可乐时,他有快感。
有一本小说叫《有了快感你就喊》,陈寺喊出来的声音却嘶哑,难听,索性他连喊的冲动都没有了。谁想得到,陈寺原来在国内竟是一位小有名气的歌手呢?
【三】
陈寺从上小学起,就特别喜爱唱歌,他是班上的音乐课代表,经常参加学校和市里举办的歌唱比赛。他和同学王伟的男声二重唱《大海啊,故乡》,感情真挚,合声优美。那是他们的保留曲目。
王伟的家庭比较富裕,但是家长对他的学习抓得很紧。王伟买来了各种流行歌曲的原声磁带,不敢拿回家听,所以常常放学后在陈寺的家里一起学唱。在一台“燕舞”牌录音机前,两个剃着平头的男孩子跟着磁带一句一句地练习着。那时,他们唱日本电视连续剧《排球女将》的主题歌,用拼音和汉字把日语都标注了出来,竟然很有味道。还有台湾电影《搭错车》的主题歌《酒干倘卖无》,他们配合得几乎无懈可击。
王伟经常问陈寺:你长大了抽烟不?
陈寺摇摇头说:我爸不让。
王伟又问:那你敢穿喇叭裤不?
陈寺仍说:我爸不让。
于是,王伟闭上眼睛,无限憧憬着:我长大了一定要穿喇叭裤,抽外国烟。
喇叭裤和外国烟,是当时许多少年的理想。
长大干嘛?为了做想做的事啊。
别看陈寺表面上很是乖巧,好像对父亲的话言听计从,但他的骨子里还是有一些反叛的东西逐渐露出锋芒。
初二那年,他们的城市来了一个歌舞团,贴出海报要在当地招一批演员,报名地点就设在离陈寺家很近的东风剧场。
眼看着报名的时间快过了,陈寺终于决定去试试运气。
那天他穿了一身海军蓝的运动装,白球鞋上抹了很厚的鞋粉,在阳光下有些耀眼。这是陈寺可以展示的最好的行头了。
大清早,陈寺就来到东风剧场的门口。6月的小街生机盎然。他一边悄悄地练习考试的曲目,一边想,要是能天天唱歌该有多好啊!
那天,14岁的少年唱了一首《恰似你的温柔》,和录音机里的歌手徐小明学的。剧场里光线很暗,但陈寺一出场,歌舞团的领导们感觉眼前一亮。
天窗中的一束阳光打在陈寺的肩头,无数灰尘在飞舞,陈寺虽然才有1.50米的身高,但是身材均称,挺拔。光洁的面容上,双眼晶亮,透彻,丝毫没有怯意。他脚步稳健,站在舞台中央像一棵小白杨,只有鼻尖上闪光的汗珠可以告诉评委,他也有点紧张呢。
评委席中一位俏丽的女人问陈寺:你多大了?
陈寺撒了个小谎:16了。
你为什么要报考我们春光歌舞团呢?
因为,我爱唱歌。停了一会儿,又说:我还在市里的歌咏比赛上得过奖呢!
那个女人想,16岁是小了点,可是跟着歌舞团全国各地跑上两年,十八岁登台正是好时候,说不定他就是日后当红的台柱子呢。
陈寺还没有开口演唱时,其实已经被人家认可了。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让他淡淡地来,让他好好地去。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但愿那海风载情,只为那浪花的首,恰似你的温柔。
一曲唱罢,陈寺感觉轻松自如多了,这首歌他练了不下百遍,虽然还有些童音,但是别有韵味,台下的几位评委交换了一下目光,似乎都在说:行,留下这孩子吧。
喇叭裤,外国烟似乎在向陈寺招手了。
【四】
爸爸知道陈寺考上歌舞团后,几乎未置可否。妈妈倒很是兴奋,跑前跑后地给陈寺办了休学手续,还拿出私房钱给陈寺买了一身咖啡色的猎装。
一个月后,陈寺带着七月的热情,随着春光歌舞团出发了。
那一年,歌舞团在本地一共才招了七位演员,陈寺最年轻了。因为陈寺报考歌舞团时没有和王伟说,王伟和他几乎绝交。但少年的友谊远比想象中的牢固,持久。只是到陈寺失声后才恍然大悟,没有朋友的伴随,他的前路该是多么孤独。
在剧团,陈寺很会来事儿,不时给谁倒杯水,拿条毛巾擦擦汗,而且,陈寺长得就有人缘儿,面对如此清亮的眼睛,谁好意思给他使坏啊。
陈寺比那位领导预计的登台时间还要早。他的童音开始变得雄厚时,团长专门给他请了音乐老师,从五线谱学起,聪慧的陈寺领会得很快,那时流行的齐秦、谭咏麟,还有李克勤等等,他学谁像谁,连舞台上的台风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一年中,他们转战了十几个城市,从冰雪连天的哈尔滨到人间天堂的苏杭,再到风光秀美的云南,陈寺真是开阔了眼界。他几乎没有想过家,但是有一次在冒雨转场时,他发了高烧,他才想起小时候他生病时,父母总用酒精棉球擦他的脚心和腋下,而且还能吃上冰凉甘甜的桔子罐头。
陈寺正式登台是在广州的一家剧场。好像是叫“白天鹅”吧。那些年像他们这样的流动剧团是很受欢迎的,他们的发型、服装和举止都是小青年们的模范榜样。那天,陈寺一套白色西装,胸前插了一朵盛开的玫瑰,头发吹得高高的,喷了发胶,显得陈寺更加清瘦。
他唱了一曲齐秦的《火车快开》,掌声响起那一刻,陈寺似乎还被吓了一跳,脸上飞红,清秀的眼睛都不敢看台下黑压压的观众。
那一年,陈寺十七岁。
【五】
陈寺十八岁的成人仪式是在那个招收他的女人怀里度过的。
女人叫张小丽,虽然三十二、三岁了,但打扮入时,显得很年轻,比少女更有风韵。张小丽没有结过婚,但石榴裙下的男子几乎没有间断过。她挑花了眼,想想都还不错,可是又不敢依靠谁。她信奉“兔子不吃窝边草”。张小丽的男人都不是剧团里的,他们来自祖国各地,五湖四海。有一位军人天天给她写信,弄得邮递员很是纳闷,这张小丽到底是啥人物呢?不久,他一睹芳容之后,也迅速地加入了追求大军。
张小丽只是喜欢陈寺的干净。
陈寺生日那天,张小丽特地把他约出来,还给他买了生日蛋糕,陈寺第一次喝了啤酒。
酒足饭饱之后,张小丽把陈寺领到楼上的客房,陈寺还傻乎乎地问这问那:“张姐,你说我唱谁的歌儿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