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择一村守老,遇一人白首
作者: 第二琪
时间: 2014-06-24
阅读: 2328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岁月已成完事】 牵着一个人的手,便以为可以到永远。可是那种爱情毕竟是属于少数人,大多人的爱情,总是要经过伤痛心碎的磨练才能修得正果。 毕竟爱
摘要:牵着一个人的手,便以为可以到永远。可是那种爱情毕竟是属于少数人,大多人的爱情,总是要经过伤痛心碎的磨练才能修得正果。
【岁月已成完事】
牵着一个人的手,便以为可以到永远。可是那种爱情毕竟是属于少数人,大多人的爱情,总是要经过伤痛心碎的磨练才能修得正果。
毕竟爱情和婚姻并不能等同的。
我们都只是游在红尘上的鱼儿,或许并不甘心安于一个温暖的角落,于是向往了自由,向往美丽的天空,蔚蓝的大海。
“你说我相亲怎么老是失败呢?”
去年回家过年的时候,村头河边枯萎的柳条在冰冷的风中摇啊摇,东村下了新年的第一场雪,老王跟大伙喝酒的时候总会冒出这句话,也许岁月真的是催人变老的苦药,老王虽然没有老,但是每当这时他的脸上总会皱起深深的纹。
“老王啊,隔壁村的刘二嫂都成妈了,你说你咋个后悔?”
呵呵。老王只是这样笑笑之后继续喝酒,众人的笑闹只是如一场风拂过上头的天空,外面的雨还是一直下着,没有尽头,就像老王的相亲之路。岁月会让人变得更加孤单,也会让人变得更加成熟。老王喝了一口酒后看着外面说,永远不要说那句话,感觉不会再爱了,那是白痴才会说的。
老王就像是被困在鱼缸里的鱼儿,时常仰望天空,蓝色的,可是却总是接近不了一点点,甚至有时候跳出水面也要谨慎再谨慎,生怕一不小心就蹦出水缸外。老王的老娘笃笃着拐杖来了,见到这一幕老王赶紧苦笑着向大伙致以无奈的歉意,然后起身跟着他老娘回家。
这个年龄的人,差不多都成家立业了,老王一个人打着光棍,还有东村的王二麻,还有隔壁村的郭大飞和他一样,搭成了妥妥的三大光王。但是老王和他们不一样的,王二麻是满脸麻子,没有女人跟他,郭大飞套进刘琳嫂的话说,这边几个村最大的猪都要被他压扁,自然也没有女人愿意跟一个比自己家还大的人,于是就这样过着。但是老王可是年轻有为的,也长得堂堂亮亮,只是他被困在村子里,谁叫他家里只有他一棵独苗,双亲年衰老迈,或病在身,老王只能守着一个鱼塘在家看着双亲。百善孝为先。
虽然现在的年轻人大都跑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闯荡,但是也会有回来的时候,就再也不适应老王以这个农村套字生活,更谈不上感情,见面聚会的时候也就寒暄两句,然后各回各家。偶尔也回去相亲,人家问老王你工作是什么?老王会回答:“个体经商!”可是等到人家了解到老王守着一个两三百的鱼塘卖着几条罗非鱼的经商后,那个脸本来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立马变得老王欠人家八百块钱似的,第二天老王怎么发信息怎么打电话都没有回复。
隔壁村离刘二嫂家不远处的李寡妇想嫁给老王,人家年仅三十岁,依然风韵犹存,婀娜多姿,风华不减当年,但是老王妈摔着拐杖扔在鱼塘里,哭着喊着要是老王敢娶个寡妇回家马上去跳鱼塘,吓得老王再三发誓,老王妈才慢悠悠的回家继续喝茶。
所以老王经常在自己家池塘边建了一个小亭子,方向朝着西方,大多数时间老王总是拿着鱼钩依卧在亭子里钓鱼,钓多了,把鱼放回去继续钓,直到那条傻鱼真的来吃被钓上了,老王拿回去给猫吃。再后来老王钓着钓着,就会发呆地看着夕阳落下的方向,偶尔会失神傻笑,非洲鱼在下面猛拉也拉不回他飞去神游的意识。
【陪你青春不悔】
老王也有过恋爱的,特幸福那种,死人羡慕活人嫉妒半死半活的那种。
那些年,正好是大三的毕业前夕,学校社团举办一个假面舞会,老王正在撸英雄联盟的时候,打的是皮城女警,这就是老王喜欢的范儿。后来被寝室长以老王三天不洗衣服导致没衣服穿被困在寝室不得出门为威逼,以今晚明晚请老王吃夜宵为利诱,于是老王只能在百般不情愿中不舍离开他的皮城女警,拿着上面写着李小东的邀请函和面具去参加假面舞会。到了舞会老王才发现,自己在这舞会上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做什么,只能窝在一个角落喝酒,而且他想凭他那只学过两个礼拜的舞步,怕是三步有两步会踩到舞伴的脚。
正当老王在喝着红酒想着他的梦中皮城女警的时候,旁边一个柔弱的声音响起,吓得老王差点把手中的酒杯扔出去。待老王看清楚对方之后,老王惊住了,前面姑娘娇小的身躯,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留着微卷的长发……这不是自己正在想的“皮城女警”吗?老王不由的喃喃了一句“我的皮城女警”,然后不由分说马上邀请人家跳舞,在整个舞蹈中,老王特别认真,一次都没踩到人家,只是自己被自己差点绊倒了无数次,逗得人家姑娘笑颜如花。
跳了几支舞蹈之后,老王渐渐了解到姑娘的一些信息。组织这场假面舞会的是学校舞蹈协会,而姑娘是协会的一员,看到老王一个人傻楞地在角落里喝闷酒,姑娘本着作为协会的一员和全员参与的活动宗旨,非常负责的去邀请老王参加到活动中,只是没想到被老王的热情反客为主,更不知道老王把她当成了自己的“皮城女警”。姑娘芳名慕容菁,如果她再拿着一把枪,戴着一顶帽子,那该有多么完美啊!舞会结束后,老王在回去的路上这样想着。
回去后老王非常感谢寝室长李小东,结果反被李小东以给机会为由敲诈了三天夜宵,但是老王竟然也心甘情愿地答应了。三个礼拜后,老王成功的牵着慕容菁的手来到李小东坐的夜宵摊前,嘚瑟的喊,老板,来两手猪鞭。然后认真的对李小东说,这个是慰劳你感谢你的。
老王寝室里的人都知道,老王再也不撸啊撸了,即使达到了黄金级的排位也不打了,电脑似乎把能量全部注进老王的身体里,每天都充满了活力,那一段时光,叫青春,非常美好那种。
老王重拾起床底的吉他,去琴行接好那三根断了三个月的吉他弦,于是重操旧业组起了乐队。在老王认识英雄联盟里的皮城女警之前,老王一直是校园地下乐队的一支乐队队长,只是后来人走了一些加上皮城女警而落下不完而已。所以老王现在弹起吉他完全无压力,伴随着老王压着低沉的嗓音,狂乱的吼着那一首首深情的歌曲。一首汪峰的《春天里》飘荡在空旷的足球场上,旁边坐着慕容菁,平静而微笑地看着老王投入的神情,深情地卖场。
如果人生是一本翻不完的书,那么爱情一定会写在首页,并且爱情的故事烙印在字里行间。而青春是永远不会褪色的光泽,在月光下隐隐闪亮,而女人则是书中的精灵,你永远不知道她是在哪页书上停留,然后你会急不可耐地去探索。于是老王很勤奋地去上课了,身边的朋友很奇怪老王的转变,后来知道这是慕容菁的要求,不能旷课不能逃课,于是老王只能很勤快的去上课,不时摇头叹道“书中自有颜如玉”。
爱情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只是两个人在一起,便把整个世界全都颠倒了过来。老王离开了英雄联盟里的皮城女警后很久的一天,他突然问道,什么是爱情?同寝室的基友不能回答,准备考研的寝室长李小东回答不了,即使是留着红色的鸡冠头型的班长也回答不了,于是老王只好去找哲学系的导师陈教授,老王去的时候陈教授在做实验,于是老王只好给陈教授打下手,一连三天老王都呆在实验室里,很多人都找不到他,慕容菁也找不到,后来从李小东等人口中得知,老王去找答案去了,爱情是什么的答案。
老王在陈教授那里找不到答案。在实验做完的时候,老王向陈教授提出了疑问,只是迎来一阵暴怒。爱什么情,爱就是爱,情就是情,做实验就是爱情。陈教授是这样向老王吼着的,于是老王只好悻悻溜回去了。老王想这老头虽然是教授,可是现在都还是光棍,自己真是吃错药了竟然来问他。倒霉!
于是老王顶着一副愁眉苦脸回来,可是一切都变了。老王三天不洗澡散发出来的难闻的气味,自己养的花草没有人照顾而枯萎了,电脑上散布着一层层微尘,寝室里再也没有人玩游戏,即使学渣级别的小胖也不再玩最喜爱的“地下城与勇士”。老王愣呆了眼,幸好这时候寝室里的伙伴正好回来,一个个经过站在门口呆住的老王只是看了一眼就回到自己桌面。老王觉得这世界真的变了,变得最大的不是他,是身边的人。老王突然想起了慕容菁,自己好像有几个秋季没有找过她了,于是拿出手机,可是手机早就已经没有电自动关机。这时候老王突然觉得,自己找慕容菁的想法已经没有那么强烈。
接下来老王终于知道李小东他们的改变,现在已经是期末,他们正在做实习准备,出去实习也相当于一脚迈入毕业的门槛了,所以这几天大家都忙着毕业照毕业设计以及聚会之类的,自然受到即将分别的忧伤气氛所影响。
老王还是去找了慕容菁。那个晚上漫天星光,六月的夜晚,风显得异常清爽。老王约慕容菁来到学校最高的楼顶天台上。看着偶尔飞过的流星,享受夜风的抚摸,可是老王的心并没有这么宁静和清爽。然后老王背对着家的方向,望向夕阳落下的方向。老王不说话,慕容菁也沉默。好久,老王打破了沉默,问道: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我们不就是爱情吗?
天上的星星真美丽。
但我不是天上的星星遥不可及,我在你身边。我是你的皮城女警啊!
曾经我以为,爱情就是简单的两个人在一起,可是教授提醒了我,爱情并不是这样的。
教授说什么了?
他说,对于他来说,做实验就是爱情。因为他离不开实验,他爱实验,我能想象得到他离开实验后会变成怎样。或许是绝望,或许是失去了灵魂。
可是那又怎样,我不是那间冰冷的实验室。我是你的皮城女警啊!
可是我并不是真的爱皮城女警。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
为什么?
因为是离开英雄联盟的皮城女警很久了,到现在竟然没有什么眷恋。
为什么?
因为,那时候的我只是爱上喜欢一个人的感情罢了。我爱的并不是那个人。
毕业之后呢?
我会去西藏,据说那里是离这片星空最近的地方。
我呢?
你还是你,愿你安好!我会记得你,这段爱情,陪你青春不悔。
【择一村守老,遇一人白首】
老王孤身去了西藏,偶尔会想起那个如六月的星空一样美丽耀眼的名慕容菁的女孩。西藏的晚上有点冷,于是老王喜欢上了喝酒,却再也不会爱上一个人,在那里早出晚归,偶尔去牧场看看牛羊。令老王欣喜的是,这里的太阳落山很晚,大多是八点半左右在会看到夕阳,那时候很美,在高原雪山之上,似乎是诗人的故乡,老王学会了给雪山高原写诗,学会了给牛羊写诗,只是却再也不会给一个女孩写诗。
对于老王来说,就算是把自己全村的财产加起来怕是也比不上人家一年的收入,如果爱情只是单纯的两个人在一起,这算什么鬼爱情。最后老王悻悻地想到,自己也不是村长啊。
门当户对,不是必要。
只是需要那么一点点面包。
择一城终老。但是老王只有一个自己还不是村长的村子。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那只是童话里才有的,至少在老王笔下的故事里不会发生而已。
老王在高原上呆了一年,皮肤染成了一种健康的铜黄色。
在毕业晚会的时候老王认识了邻村的刘美,在聚会上刘美含情脉脉的看着老王,就在人们以为老王要追刘美的时候,老王的家乡发生了雨灾,想起家里只有年迈的双亲,老王毅然的离开了城市,回到了那个小村子。父母情况好的话,偶尔会出去走一阵,去过海边,或者高山,也去过大城市,还有一些遥远的小山村。
再过了几年,老王回到村子,却知道了刘美和邻村的卫东好上了,不久他们就结婚了,只是再次见面他们都没有谈起在毕业那年曾经生起的情愫还没有萌发就被扼杀了。
择一村守着父母老去,看着自己的青春淡去,于是老王觉得终于该找个女人了。那些年一起走过风雨的人儿,如今都已经成家立业。如果,那年老王还守着慕容菁或者在聚会后不回到村子的话,或许不用在池塘边钓鱼了。只是没有如果,择一村守老,百善孝为先。
鱼竿上的铃铛啦啦的想起来,老王从睡梦中惊醒,于是迅速的拉起鱼竿,这条鱼还蛮大的,老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起来,甚至鱼竿都断了。鱼上岸后,老王才发现,这条鱼并不是罗非鱼,是一条不是自己养的鱼,非常大。老王猜想一定是自己还在西藏那年家乡发生雨灾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过来的,看着这条身上刻满岁月的老鱼,于是老王决定把他扔回池塘,继续让它不自由的游着,困在这座池塘。
它只是被那些年的大雨冲刷而来,青春不悔,只是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