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一段,如莲光阴
作者: 圣域寒运
时间: 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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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叫北颜。许北颜。 一个明媚而忧伤的男子。喜欢在秋日暖暖的阳光中点燃一堆枯树叶,贪婪地闻那淡淡的榛果的味道。亦喜欢在冬日落雪
摘要:恩雅,这辈子我许北颜注定是负了你,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给你一世,如莲光阴。
一
我叫北颜。许北颜。
一个明媚而忧伤的男子。喜欢在秋日暖暖的阳光中点燃一堆枯树叶,贪婪地闻那淡淡的榛果的味道。亦喜欢在冬日落雪的午后,一个人静静地点燃一支烟,靠着窗户,看着漫无边际的雪花,茫然无措地飘落,很是仓皇。喜欢乐器,但只玩吉他。我不喜欢钢琴,太典雅。不喜欢小提琴,太贵族。不喜欢萨格斯,太小资。吉他,落满旧光阴的味道,是一个人的海枯石烂。很喜欢那个背着一把吉他闯荡世界的男歌手,喜欢他饱经沧桑嘶哑的歌声。喜欢他抽万宝路的烟,抽出了一片颓废和桀骜。
我要做一个吉他手。很小的时候,我便这么对自己说。
高三毕业,第一次违逆了父亲的意思,报了音乐学院。付出的代价是,他从此便不再给我一分钱。
当年,为了钱,他抛弃了我的母亲,那个拿命爱他的女人。在他另娶新欢的那天晚上,她用锋利的水果刀在自己的腕上雕刻一朵唯美的血花。
如今,为了钱,他又一次做得恩断义绝,对他唯一的儿子。
我用母亲留给我的遗产供自己读了四年的音乐学院,毕业后,又和东东、无奕合开了一家音乐室。在这座城市尚还算繁华的路段。
东东是一个鼓手。无奕喜欢玩贝斯,都是那种边缘化的乐器。
无奕有一辆二手的吉普。我们时常醉醺醺地驾着它飞奔在午夜空旷的东大街上。
很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向阳的合欢树下,弹着吉他,唱着自己喜欢的歌。
许北颜,你真是一个矫情的,男子。一点也不阳光,一点也不。
恩雅总是这么说我,她还说我常常无病呻吟,有点像,不,简直就是林黛玉。
忘了说,恩雅是我的朋友,唯一放在心里,打算一辈子和她好的朋友。我们两个是上初二时认识的。那时,我们都还很青春,泛着嚣张的底色。
恩雅是那种很外放型的女孩,一点都不懂得矜持,也不会撒娇。总是喜欢穿宽松的休闲服,一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一个颜色斑驳的背包。像个风尘仆仆的行者,穿行于大街小巷之中。我揶揄她是个女屌丝,她也不反驳,只是摆一个酷酷的pose,朝我丢过来一个媚眼,相当魅惑。我敢保证,如果不是我们太熟,她那个狐媚的表情绝对会将我斩于马下。她很挑食。每次我们去吃大排档,她总是拿双筷子在碗里划拉来划拉去,最后一定会在桌子上堆一个小山丘出来。通常,周围会有一圈目光阴森森狼样盯着我们,每当这个时刻,我就有种想把自己活埋在这座“山”里的冲动。
她瘦得有些让人惨不忍睹。167cm的个子,却只有50公斤不到。脖颈下,两条锁骨明显地突兀着,很瘆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很性感。 她的衣服永远是黑白两色的,很分明,绝不拖泥带水,她说。我就喜欢简单的生活。或者黑,或者白,多清晰啊。
我一直觉得她是一个很粗线条的女孩子,从我见她第一眼,我就很固执地有这种直觉。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可以笨到那种境界。她总是说话会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或者自己的左脚绊倒了自己的右脚。亦或者,一坐公交车,必定会睡觉,必定错过车站,最后,很沮丧地往回走。我一直疑心她上辈子是一只树獭,懒懒地活在苍郁的松林里,不争日月,守着自己小小的家,守着与另外一只懒懒的小树獭的简单的爱情。
初二那年,我随父母迁居到这座繁华的城市,来到这所以盛产清华北大苗子而闻名的学校。然后,就认识了恩雅,风一样不羁而洒脱的女子。
许北颜,你不是一个乖孩子。她歪着头坏坏地看着我笑。
我不置可否。我觉得自己的确算不上是个好人。
我也不是!她冲我扮了个鬼脸,自己却先笑了。
高考那年,我们收敛了一切焦躁和轻狂,踏踏实实地读了一年书。父亲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然后娶莲婼,一个出生名门的千金名媛,她父亲和我父亲是商场多年的老朋友。我们两个是被指腹为婚的,所以从小就很刻意地被经常带去一起参加一些聚会,彼此也很熟悉。但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一点都没有。我不喜欢吃一片薯片,需要七口的淑女,她让我想到了中世纪法国的那些被养在金丝笼里的贵妇人。所以,当父亲告诉我,希望我可以和莲婼将两家人合为一家人时,我拒绝得很干脆。
好,给你一年,如果考不上大学,你必须听我的。他冷冷的语调,让我疑心我是个野种。
好,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以后请你不要再出现在我的世界。我亦是冷漠地对他说。
我看到他脸上的肌肉在抽搐,眼里蓄满了怒火。
我的心里,有种报复后的快感。
为了彻底摆脱那个家,十八岁那年,我第一尝试变成一个好孩子。我拼了命地读书,到校外上各种补习班,以期偿还之前欠下的青春债。
恩雅一直和我一起。她说,许北颜,你毁了我当坏小孩的梦想,所以,你要对我负责任哦。
我一直认为,她是在跟我开玩笑。
二
后来,我考上了音乐学院。恩雅,发挥失常,只上了一个二本的财经学院。
让人唯一开心的事情是,音乐学院和财经学院只隔了一条马路。
许北颜,让我们继续为祸人间吧!她笑得相当霸气。
后来,我认识了东东和无奕,又把他们介绍给了恩雅。很多时候,你会看到我们四个人啸叫着骑着单车从校园里横冲直撞,惹是生非。
大三那年,我们打算骑行去西藏。恩雅像极了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央求我们带着她。我们一致觉得带着她就等于带着一包定时炸弹,说不定那天炸得我们灰飞烟灭的。
青藏高原,情况特殊,不是一般人可以征服得了的,何况还是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弱女子。
可是,恩雅认定的事情,是不会转弯的,哪怕头破血流。
我们先把车子托运到西宁,然后乘火车到达西宁,再骑着车子穿越青藏线开始我们的逐梦之旅。一开始,尚算顺利,可是三天后,恩雅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发烧40度。
我们只好放弃了原定计划,护送她回来。
这件事,一直让我们耿耿于怀。恩雅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帮我们清洗全部的臭袜子和运动鞋,还兼任厨娘的角色。
恩雅总是义正言辞地批评我们三个欺凌弱小,虐待妇女同志。
很享受在暖暖的午后,吃完恩雅精心平烹制的意大利面,我们幸福地憧憬着未来。这时候,东东总是很感慨地看着还在厨房忙碌着为我们煮咖啡的恩雅,然后大声说,恩雅,恩雅,你可真是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啊!
通常情况下,系着围裙,左手拿洗洁精右手拿清洁球的恩雅,会很恶狠狠地朝我们飚过来一句杀伤力五颗星的话,姐们我最拿手的就是——喂猪!
喂猪就喂猪吧,做一头猪也没什么不好的嘛!好歹也算是衣食无忧,吃喝不愁么!看到我们三个这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恩雅瞬间就成了绿巨人,其状惨烈无比。
其实,恩雅真的是很不错的女孩子,从不矫情,从不。和她在一起,我会无比的放松,这是我在其他人那里从未有过的体验。所以,我骄傲而孤单的青春里,只有恩雅穿行其中的痕迹。
东东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友,在一起厮混了二十几年。我一直想不通两个在一起二十几年的人,怎么会不烦对方。这二十多年里,英俊倜傥的东东为了她一直守身如玉。在东东的眼里,那个叫晴欢的女人,是他一辈子必须用命去守护的女神。我们一度为他神圣的节操观而感慨,恨不能为他立一个牌坊。
我们都以为,东东和晴欢是月老用钢筋绳系在一起的铁定的两口子,结婚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哪里知道,大学才毕业没几天,那个口口声声要和东东演绎一场地老天荒的女人,转眼间坐在了别的男人宝马车的副驾驶座上。
她用坦陈到让人感动的语调告诉东东,我不爱你了。东东还很傻很天真,当初,你不是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吗!晴欢便妩媚地莞尔一笑,当初爱是真的,现在不爱,也是真的。
东东在晴欢走后,沉沦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要剃光头去庙里了却残生。后来,头发的确是剃光了,但却无论如何也没有那个勇气走出红尘。哥们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姑娘了。这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台词。
他沉沦的那段时日,我和无奕都很惋惜,这样一个天才的鼓手就这么废了,居然还是为了一个薄情寡性的女人。
在借酒浇愁了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东东不知道怎么就突然灵魂开窍了。他对我们俩说,哥们想明白了,哥们不是输给了那个老男人,哥们是输给了钱!从今天开始,哥们要拼命赚钱,赚多多的钱,让他们跪在地上求哥们,哥们还不带搭理。
我和无奕对视一眼,眼底是掩饰不住的兴奋。知道犯二,就说明这厮正常了。
果然,第二天,东东王者归来。
说说无奕吧,这个风一样神秘的男子。喜欢背着一把贝斯走在冬日落寞的街道,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喜欢抽薄荷味的香烟,喜欢让蜷曲的刘海深深地遮住忧伤的眼眸。当初,就是被他那一眼看不到底的忧郁气息所吸引,才会走进他,他亦然。和我们在一起,他总是很安静,静得常常让人忽略了他的存在。他从来不说他的家庭,不说他的曾经,我们曾私底下猜测,他或许是一个私生子。东东说,该是那种牵扯进豪门恩怨的私生子,剧情很狗血的那种。但是,我们谁也没有勇气去问他,他眼里透出的那种寒光,会毙我们于无形。相处许久,也没见他身边有女孩子围绕,以他的条件,信手拈来几个姑娘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真得没有。我从没见过他对除恩雅以外的其他女子笑过。其实,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像秋日里清冽的阳光,干净,透明。
后来,我们心照不宣地发现一个秘密,他总是对长相妖娆的男子笑,笑得一脸风情。也会弹很英伦的曲子给他们听。
了然于胸,但是,谁也不点破。
三
我的故事,很老套,老套到你随便翻开一本烂俗的小说,都可以看到相似的情节。寡情的父亲一朝富贵便糟糠之妻即下堂,就在那个可怜的女人走投无路自寻短见之夜,他却枕在别的女人怀里开始他富贵温柔乡的美梦。我不知道他的梦里是否出现过母亲倒在血泊中的惨象,我却是夜夜重复着那个场景。惊醒后,断然不敢再入睡,拥着被子瑟瑟发抖,一直惊恐到天明。那时候,不是不恨,不是不想手起刀落,手刃了那个给了我生命却夺走了我一生幸福的男人。到底,年少力薄,未曾付出行动。十八岁那年,忽然醒得,杀人诛心。我要他也尝尝被背叛的滋味,要他身心俱虐,郁郁寡欢。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让他饱尝噬骨疼痛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他当年心心念念费尽心机娶回家的女人。
通过这么多年的冷眼旁观,我发觉,他们之间其实也并不像示于人前那般和谐。那个叫素沅的女人,我从未看到她真正开心地笑过。我隐约听父亲的司机老周说过,那个女人嫁给父亲,其实是名利场的一次权谋交易。她的父亲,一个唯利是图的商贾,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和同样不择手段的我的父亲沆瀣一气。在商言商,为了利益最大化,也为了最直接地制衡彼此,联姻无疑是最有效的方式。所以,为了钱,他们硬生生逼死了一个良善的女人,又毁了另外一个无辜的女人。
她亦是一个清雅隽秀的女子,只大我六岁。我曾亲眼看见她手捧纳兰性德的词,读得浑然忘我。她亦练得一手好茶道。每每父亲带了商业伙伴来家里,总是不无炫耀地让她当众表演茶道,然后很享受地看着众人看她时流露的恨不相逢未嫁时的眼神。
她虽然心性寡欢,不喜言语,但对我,却很是和善。她在我回家后,必会亲手为我泡一壶上好的庐山云雾,与我品茗。她说从未给他人泡过这种茶,连你的父亲亦然。这种茶是极典雅的,若非清心寡欲之人,断品不出它的好。你的父亲,怎么会懂?言语间,暗嘲涌起。我很欣赏她的这种坦率,亦很同情她。虽然衣食无忧,但到底所托非爱恋之人,如何挨过这漫漫光阴!
她问我,可曾读过纳兰词。我言说略微看了些。她的眼里放出异彩,纳兰词很多人不大喜欢,嫌过于痴缠,不似男人胸怀。可是,谁又知道,真性情未必不是大丈夫。单单是他对妻子的一往情深就是这世间薄情男人无法比拟的。我最喜他那句,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那份洒然,岂是凡夫俗子所能参悟的。
我生出几分对她的钦佩,光是这番感悟,足以证明她绝非俗类。只是可惜,她取代了我母亲的位置,否则,我们或许会成为知己也不尽然。
我始终对她保持若即若离的态度。她请我便去,喝完转身就走,绝不枝蔓。
我随父亲,叫她,素沅。
尽管父亲为此大为光火,斥责我没有教养。我便横着眼眉冷对,我本来就是有娘生没娘教的!一语击中软肋,他便沉默不语,阴鸷着脸拂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