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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作者: 风儿飞扬天下 时间: 2014-02-28 阅读: 2720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棉花和我是一个村的。  棉花的母亲是个疯疯癫癫的外乡女人,挺着个大肚子流浪到本村,在刘二拐子家的棉花地里生了个女孩儿,正好遇到到地里给棉花地施肥的刘二拐子

棉花和我是一个村的。
   棉花的母亲是个疯疯癫癫的外乡女人,挺着个大肚子流浪到本村,在刘二拐子家的棉花地里生了个女孩儿,正好遇到到地里给棉花地施肥的刘二拐子,当时婴儿和疯女人就像两个泥猴,浑身是血水和泥水,被心善的刘二拐子带回家,细心照顾。因孩子出生在棉花地,就取名叫了棉花。
   刘二拐子学名叫刘二山,因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残疾,右腿比左腿短几公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刘二拐子因此得名。刘二山因腿脚不好,三十多了也没娶上媳妇。但刘二山是个心地善良、厚道、肯干、踏实的男人,每天拖着残疾的身子往返在家与地里之间。每年的收成除养活父母和自己外,还有些剩余。棉花的母亲因为疯疯癫癫,说不清原籍是哪,姓什么叫什么,问什么都是一无所知,更说不清孩子的父亲是谁,经大队上报批准,村里给上了户口,做了刘二山的媳妇。棉花娘除了疯癫之外,没有别的毛病。她长得眉清目秀,身材匀称,面若桃花,深得刘二山及家人的喜爱。棉花从小懂事乖巧,聪明伶俐,被刘二山视为掌上明珠。在爷爷奶奶眼里,那可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啊。
   棉花家和我家离的较近,我们又是同龄人,从小我们形同姐妹,一块上学、放学;一块去野外打猪草、挖野菜;一同到溪边戏水、钓鱼;一同到山上采蘑菇、摘野果。村前村后,山上山下,都留下了我和棉花的足迹。
   记得在我们10岁那年的夏末秋初的季节里,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和棉花因贪采山上的野果,走出了比平时要远好几倍的路程,一直到天快黑了,才挎着满满的一篮野果往回走。结果还未下山,天就彻底的黑了。我和棉花手牵着手,像个没头的苍蝇乱闯,又饿又累,根本辨不清方向,结果迷了路。天又黑,路又不好走,我不小心崴了脚,疼的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流个不停。棉花像个小大人一样,找个避风的地方,扶我坐下来,用双手拥住我瑟瑟发抖的身子,安慰我说:“不怕,有我呢,家人会找到我们的。”
   山上的夜晚很冷,小风一吹,小小的身子被冻得透心凉,我和棉花抱在一起,相互取暖,但还是冻得我们浑身打颤。那些黑暗中的树枝,被风吹的东摇西摆,像妖魔鬼怪一样张牙舞爪,好像要向我们扑来,吓得我俩大气都不敢出。在漫长的等待中,从山下传来了手电筒的亮光,和时断时续的喊声,“棉花,风儿,你们在哪?”我和棉花喜出望外,兴奋的站起来,挥动着胳膊,用吃奶的劲喊着:“我们在这儿里,快来救救我们啊。”亮光越来越近,终于看清了,那是棉花的继父刘二山,只见刘二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一把抱住棉花,然后突然的放开手,围着棉花转了一圈,眼睛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努力地看着棉花的全身,急切地问:“你没受伤吧?”棉花说:“我没有受伤,只是风儿的脚崴了。”“那就好,那就好。”刘二山嘴里应着,慌忙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棉花的身上,又一把将棉花搂进怀里。看着父女俩的亲密劲,真有点吃醋。让我没想到的是,腿脚有毛病的刘二山竟然是第一个跑到山上,并找到我们的。他把腿脚好使的父亲和二叔远远地落在了后边。从而更能看出,棉花在他心目中的份量有多重了。刘二山用手电在空中晃了几晃,我知道,他是给其它来寻找的亲人一个找到我们的信息
   刘二山对棉花视如己出,对疯老婆照顾的无微不至。虽谈不上锦衣玉食,但也会让棉花母女衣食无忧。刘二山虽有劳动能力,但毕竟身有残疾,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又多了棉花母女俩,勉强渡日。棉花勉勉强强读到高中毕业,见继父实在是无能力供她读书了,懂事的棉花主动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外出打工了。其实棉花的成绩在班上总是前三名,不上大学,实在可惜。不过,棉花没有怨天尤人,她笑着说:“知识,不一定非要在学校里学,在社会上更能学到真本领。”
   五年后,棉花衣锦还乡,本来就漂亮的脸蛋,更加丰满,更加成熟,宛若一朵出水的芙蓉,成了一位俏丽佳人,简直赛过貂蝉,胜过西施。村民们无不对她啧啧称赞,一个小女子出去五年就能衣锦还乡,也不枉继父刘二山这些年对棉花母女的照顾。其实,棉花从小表现出来的就比同龄人成熟,她有思想,有主见,善于动手动脑,懂事,勤劳,深得众乡邻的喜爱。这次外出,刚开始只是从最底层的小工人做起,不到两年,棉花就显露出经商的头脑,一跃升为经理,把个小厂经营的有声有色。老总对棉花很是赏识,年薪一年比一年高。棉花出去的这几年,想母亲,也想继父,更想年迈的爷爷奶奶,只是因路途遥远,才回来两三次。这次回家,给爷爷奶奶买了好多的衣服和食品,喜得爷爷奶奶紧抓着棉花的手,再也不敢放开,好象一放手,棉花就又像天边的云飞了一样。棉花给继父刘二山的惊喜就是不再出去了,要留下来照顾年迈的爷爷奶奶和父母,这让继父刘二山受宠若惊,用那双带着厚厚老蚕的手使劲地擦着控制不住的泪水。这些年,棉花娘在刘二山的细心照顾下,已不再像当年疯癫了,能料理家务,和乡邻聊天,也是有问必答,只是总说想不起她到本村以前的事情。只因刘二山对棉花娘的疼爱,舍不得让棉花娘受风吹日晒之苦。经过这几年的滋养,棉花娘出落的十分标志,丰韵十足。其实棉花娘早在几年前就恢复了理智,只是她不想提起当年的旧事,于是佯装得了遗忘症为由,从不和任何人提以前的事。
   棉花回家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弄清自己的身世。原来棉花在外打工期间,她的老总得了重病,双肾衰竭,并且是极稀有的血型,RH阴性A型血,俗称熊猫血。因为老总对手下的工人特别好,在老总需要换肾的时候,工人踊跃参与,结果全公司2000多名工人中,只有棉花和老板是同种血型。当老总看到棉花的时候,就想起了自己当年的女友(棉花长得酷似母亲),是那么的相像,如果不是年龄的差异,还真以为棉花就是当年的女友。经过进一步血型化验,棉花和老总的血型完全一致,血中的6个点完全对应。老总奇怪,棉花也奇怪。于是,棉花决定回乡弄清自己的身世。当棉花娘听棉花说到他的老板姓什么叫什么,老家在哪,年龄多大等具体情况后,棉花娘泪眼婆娑,道出了隐藏在内心二十多年的秘密。
   原来,棉花娘当年就是老总的女友,因棉花娘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老总的父母坚决反对,硬是逼走了棉花娘。当时,棉花娘父母双亡,又觉得无脸回乡,无处可去,就远走他乡。两个月后,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棉花娘就又回走想告诉男友,结果正碰上男友娶了父母指定的年轻漂亮的有钱有地位的人家的女儿,于是棉花娘受到精神上的严重打击,再加上连日的劳累,又忧虑过渡,精神一日不如一日,于是后来成了疯癫的女人。2000多里的路程,棉花娘是靠步行一步一步走到我村的,她沿路乞讨,受尽了苦,也受尽了人间磨难,靠好心人的帮助才活了下来,幸好遇到了老实善良的刘二山收留,如今才活出个人样来。如今听女儿说见到了当年的男友,也就是棉花的亲生父亲,悲感交集。如果不是棉花有幸遇到了亲生父亲,如果不是当年的男友得了重病,棉花娘是不会说出真相的。其实,棉花娘离开男友后,男友发了疯似的找棉花娘,找了两个来月没有找到,才顺从父母结了婚。棉花的亲生父亲很仁义,很忠诚,他只是不知道他还有个亲生的女儿。如果知道,宁可去死,也不会结婚的。其实,棉花自小就知道自己不是刘二山亲生的,是小时候一个小伙伴因考不过棉花,想气着棉花才说出来的。懂事的棉花没有问任何人,而是将这作为秘密,藏在了心里。真相大白,刘二山及父母每天忐忑不安,棉花娘整天心神不宁,郁郁寡欢。棉花也心事重重,坐卧不安。
   几天后,棉花走了。刘二山就像失去了珍宝一样,无精打采,每天都到村口张望。一个月后,棉花又回来了,依旧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棉花告诉刘二山,以后永远不走了,这就是她永远的家。
   后来,棉花到县城开了一个小店,又在县城买了一座小洋楼,里里外外装修一新,时令电器样样齐全,一家人搬进了新居,爷爷奶奶乐得整天合不拢嘴,爸爸刘二山乐得每天眼睛眯成一条缝,出来进去嘴里唱着歌儿。棉花娘也是乐不可支,一大家人过起了幸福的日子。
   再后来,听女伴说,棉花的腹部有一处长长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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