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回归
作者: 昭平阿志
时间: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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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八年,已经习惯于城市里的繁华和热闹。对于我来说,城市里那些高分贝的喧闹都是一种享受。我害怕那种死寂般沉静的环境。譬如我的家乡。
我在这个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八年,已经习惯于城市里的繁华和热闹。对于我来说,城市里那些高分贝的喧闹都是一种享受。我害怕那种死寂般沉静的环境。譬如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山区,贫穷和死寂般的沉静让我觉得提起他们都是一种羞辱。住的还是那破旧的吊脚楼,点的还是那煤油灯,我之所以八年都没有回过家,那是因为害怕走那好几个小时的山路,山路狭小而崎岖,直走到你的脚磨起血泡,看看远在山洼里的山寨,好似还在天边。
城里的美丽繁华和我老家比,好比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这是我在城里的学校毕业后誓死都不愿意回去的主要原因。要是我没有见识过城市的繁华也就罢了,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远离地狱的念头,可问题是我见识到了天堂的美丽,并且还在天堂里生活了三年。尽管潘峒再三请求我跟他回去,最后甚至还流下了他那不轻弹的眼泪,我还是不为所动。
说起我和潘峒的感情,这让我很伤感。
我俩属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一对儿。本来我计算好了要和他一起在繁华的城市里开拓我们美好的未来。可那个傻蛋他不愿意,他说:我们学的是农业,城里没有用武之地,一定要我跟他回地狱去发展。我说,算了吧,如果地狱能变成天堂我就跟你回去。说完挣脱了他拉着的我的手。并把他的话当作了耳边吹过的风儿,刚从他的嘴巴说出,就打着旋儿溜过了好几条大街。
结果他义无返顾地走了。给我们两小无猜的恋情划上了句号。
我心里憋屈得很!但转念一想:走就走吧,反正三条腿的蛤蟆找不着,两条腿的男人有的是。凭我的姿色跟条件,随便在城市里找一个,然后把家安家在城里。不比回去住土掉渣的吊脚楼强?
看着潘峒远去的背影,我狠狠地朝他的背影碎了一口。算是和过去做了彻底告别。
二
一年以后,我爱上了同事葛玉明!这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我却高兴不起来,甚至还有种羞辱感。这羞辱感来自葛玉明,他并没有爱上我。也就是说,我对葛玉明的感情尚且处于单相思的阶段。按照我的个性,我应该对葛玉明表白。可我难于启齿。并不是因为我羞涩,都什么年代了,女追男早已司空见惯。问题在于人家葛玉明是一个有妇之夫。这让我的感情不得不停留在那个见不得阳光的阶段。
葛玉明那画得棒极了的钢笔画、通畅而犀利的文风以及那磁性的男中音。是这座美丽的城市里第一个征服我的人。本来我不应该对一个有妇之夫存在有任何幻想,但我还是很固执地幻想起我和葛玉明的爱情。并且还找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那就是葛玉明虽然才华横溢,但生活过得很凄惶。我多方探询过,对于他现在的一切生活状况都了如指掌。
葛玉明和妻子黄菲菲都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又都是高才生,却得不到重用。双双被分在了一个偏僻的乡下。毫无用武之地,于是葛玉明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而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过一翻思想挣扎之后,葛玉明准备远离他的手术刀,搞文学创作,因为他瞄准了大凡有点能写的人都得到了重用。仅仅经过一年的努力,葛玉明就被借调到了市报社工作。
按说,葛玉明的生活应该美好灿烂起来,可偏偏他妻子黄菲菲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她在城市里纸醉金迷的生活里迷失了方向,在一个身家百万的富翁面前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做了金钱的奴隶。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也就是在还没有认识葛玉明之前的事情,至于出了什么事情,这是我磨了我们办公室里的李大姐很久她才神秘地告诉我的。她神秘地告诉了我事情的大致经过。一位香港的富翁,因为一个小手术住进了黄菲菲所在的医院。黄菲菲凭着那出色的医术、还有美艳的外表把这个身家百万的迷得灵魂出壳。总想方设法接近黄菲菲。把黄菲菲当成了尤物,那别出心裁的追求方式浪漫而新潮。几个回合下来,黄菲菲就招架不住了。我问用了什么样的追求方式?李大姐扯了一下我的胳膊把我拉得更近了一些。对我说,电影才有的方式呗。比如说他会在黄菲菲下班的路上把黄菲菲拦在路边,递给她一束娇艳的玫瑰。再比如他还会开着他的宝马车载着黄菲菲到美丽的姑婆山去游玩。
这强大的爱情攻势大大地满足了黄菲菲的虚荣心。她坐在豪华的车里想着葛玉明的寒酸,心里的天平不由得发生了偏差。结果在一个泣血的黄昏里,黄菲菲给葛玉明留下了一张二十万的支票,一张“不用找我,我决定离开你”的字条就失踪了。这给葛玉明的打击不小,一连好几天都没有来上班。
这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葛玉明应该成全妻子,默认妻子的背叛。可没有想到的是:葛玉明还没有回过神来,黄菲菲就给他打来了电话。叫葛玉明迅速给她汇一万块钱。葛玉明不明白怎么回事问她怎么了?黄菲菲没有说话就失声痛哭起来!她说她被人骗了,要葛玉明赶快到银行把那二十万的支票兑了,给她汇钱去,因为她连回来的路费都没有了。葛玉明也没有多想,就跑去银行去取钱,没有想到支票里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
我一直以为葛玉明迟早会离婚的。我不相信葛玉明这么一个有着阳刚之气的五尺男儿会如此轻易地原谅她的背叛。为了赢娶爱情,我宁愿等待,尽管这个等待是漫长的。
三
这一年,全国上下都在取消一些报纸杂志的出版,我们市报也在取消之列。这让我感到恐慌,那就将预示着我将再次失业,更要命的是我要和葛玉明分开了,我那还没有明朗的爱情梦想也将随之粉碎。
报纸要停办,几个月来整个报社都浸淫在沉闷的空气里,所有的人都沉默着。都在尽力掩饰着自己的不安。
圣诞节的前几天,主编说召集大家开会,对大家说,报纸要取消了,所有的弟兄都辛辛苦苦地跟我这么多年,以后也许没有机会共事了,这最后的几天就去旅游一次吧!
虽然大家心里的阴影愈来愈浓,但听主编这么一说,会议室里顿时有了难得的轻松。我想,他们当然可以轻松的,他们大不了回原单位上班,大不了不拿报社所发的丰厚的奖金。工资照样不会少拿。只有像我这样的聘任记者,才会面临着失业。我郁闷,无奈!哪有心情去旅游呢?
但我不想失去和葛玉明在一起的机会。
到桂林那一天,天空中正飘着小雨,住下以后,我没跟大部队,我独自一人踌躇在桂林的街头,尽力地排挤着内心的阴霾。
葛玉明找我来了。他来到象山公园,找到了瑟瑟发抖的我。他不由分说就跑过来搂住了我,嘴里喃喃地说:“我的傻女孩,你这样我好心疼啊!”
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葛玉明用手抱紧了我有点急促地说:“其实我一直都在关注着你,不许你这么作践自己,跟我回去吧”
我在葛玉明的怀里哭得一塌糊涂。
葛玉明为我擦拭着泪水,一边把脸凑近来寻找着我抽噎着的嘴唇。
葛玉明拥着我回到旅店,我乖乖地走进了他的房间。任由他温柔地为我脱去了已经淋湿的衣裤,任由他把我横抱起来把我浸入浴缸中。他轻轻地搓柔着我的背,眼睛里的柔情似水。我伸出手来,把他紧紧地箍住了。
他帮我擦干身子,把我放在床上,抚摩着我的乳尖,嘴里喃喃的说:“小兰,我知道你对我的感情,你知道吗?我也是爱你的啊!”
他吻遍了我的全身,最后才把手向我的最隐秘的地方伸去,当我慢慢地把双腿打开,想着和心爱的人融为一体时。他忽然就停止了动作,他久久地凝视着我,对我说:“小兰,你如此纯洁,我要是这样要了你,这对你是不公平的,你等着我,有一天我一定娶你。”葛玉明无比坚定地放开了我。
四
桂林一游,让我把内心的阴霾驱散殆尽。我重新燃起了对爱情的企盼。
回来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看见葛玉明。这个绝情的人,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报社不再出报,很多人都回了原单位上班。葛玉明原来是从乡下调进来的,这就预示着他要继续回到乡下去。
这让我的心又提了起来!焦灼而无奈!
最后的日子来了,这天,我在报社里收拾了东西,准备回我的临时住所——记者楼去。(我之所以说是临时住所,是因为报社不复存在,我也该搬走了,想当初,主编为了让我们安心工作,特别租了一栋楼房供我们这些没有家的年轻记者住,所以名叫记者楼)我正在把属于我的东西拣好,放到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纸箱里去。同事小雨走过来对我说:“小兰,主编叫你过去”。我想也许是要给我发点奖金之类的东西吧?说实在话,我在报社工作了好几个年头,虽然并不是正式职员,可我也为这个报社尽了力。这会要走,我还真希望给我发点钱。尽管我知道主编他的心情现在肯定糟糕到了极点。
我走进主编办公室。主编正在整理书桌。样子落魄得很,胡子拉渣的,和平时西装革履的他判若两人。我心里一惊!这才想起我从桂林回来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或许他还在为能不能挽回报社做最后地努力吧!无论怎样,到了今天这个结局,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了。
我敲了敲开着的门,“进来吧!”主编的声音沙哑,我立刻就感觉到了一种不安。
“请坐!”主编对我的热情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要知道,他是我们的头,对我们从来都是颐指气使。平时见了他我都是老鼠见了猫般赶紧开溜,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让他抓住把柄开涮,甚至把我开除出去。
我怯怯地坐沙发上,面对着主编。没有想到他竟然走了过来,坐在我身边。我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他对我说:“小兰,对不起,我让你失业了,你知道,我已经尽力了!”说着拉起了我的手,我感到他有点激动。他继续说:“你知道吗?我当初也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穷孩子。记得你来应聘的那天吗?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让你留下来?”
我疑惑地看着主编,心里想:难道当初聘用我不是因为我曾经有过几篇发表的豆腐块?而是因为我和他有过相同的经历?
我抬起头来,我看到了一双欲哭的眼睛。
“小兰,这是我大半生的心血啊!”说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我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个大我二十岁的男人,情不自禁地为他擦着泪水。
就在这时候,葛玉明来了,他看着我们点了点头,什么也没有说,拔腿就走了。
天知道他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出现了呢?
五
因为报社不复存在,意味着没有人为我的小窝付租金。没有人付租金就意味着我得尽快搬离。这对于一个月就领几百块薪水的我来说是最大的困难。更何况我已经再次失业。
开始以为,凭着我做了好几年记者的经历,找个工作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偏偏事与愿违,一连去了二十家大大小小的公司,都碰了壁。这让我心灰意冷。
在我走了两个礼拜之后,我不想再跑,我决定自己做老板。
我为我这个决定兴奋不已!
记得在校读书时的一个班会上,主持人潘峒问大家毕业以后最想干什么?我的声音最响亮,我说:“我要当老板!”这引来全班同学的一阵哄笑。因为全班人都知道我和潘峒的关系。同学们取笑我,问我:“要是当不了老板呢?”我不甘示弱,又答:“当老板娘!”接下来的日子,大家就改口叫潘峒“老板”了,而把我叫“老板娘”了。潘峒没有反对的意思。反而还乐颠颠的。
想到这里,我顾自笑了。心想那时候是那样幼稚,但又是那么快乐,这种快乐总会让我在一个个下雨的黄昏里想起潘峒,想起他古铜色的脸,还有那曾经属于我的结实的胸膛,他曾经是很多同龄女孩的白马王子。想着这些我有些莫名地失落。我想:他早已娶妻生子了吧?在那个地狱似的的故乡里还好吗?
我和家乡的唯一联系就是往家里寄一些钱,给他们报平安。可这种事情并不多做,一个聘任记者的薪水并没有让我过上富足的生活。记得最近一次给家里寄钱好象是半年以前的事了。那一次,我特意在汇款单留言里写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我说想知道家里的一些近况,希望哥哥能给我在电话里说说。我知道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哥哥要打个电话得走几个钟头山路,哥哥哪有这样的闲心?
六
房东老太婆是一个比较厉害的角色,对我下了通牒,希望我在春节前搬走,我这才看看旁边的同事,他们一个个的都搬走了,在进门口的地方,老太太又贴出了招租广告。因为又有新的单位要租她的房子,我就成了障碍。
为了能早日搬走,这一天,我一早就上街找门面,只要看见门口贴有转让字样的,不论新旧,我都进去看看。傻乎乎地走了太半天,又累又饿一无所获。
午饭时间早过了,我已经饥肠辘辘。这才走进了一家快餐店。
我就这样碰见了堂姐。虽然十几年没有见过堂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能一眼认出堂姐是有原因的。小时候为了她我还光荣地负过伤呢?那是七十年代末的事了。那时候堂姐还是一个花季年华的少女,刚刚工农兵大学毕业回来,在一所中学任教。7岁的我刚上小学一年级。那天我从学校回来竟然看到堂姐后面跟着一个解放军。解放军是我在书本上看到过的形象,真正的解放军一出现在我的眼前,就把我给乐坏了,忙把书包一丢,就上伯父家报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