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土 八 ——隐秘的情缘
作者: 夏日雨荷
时间: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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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隐秘的情缘 暮色黑沉,凉风带着微微咸湿的空气,通过崔宝文的鼻孔,送进他肺部,一呼一吸之间,就充溢着一股浓浓的大海的味道。 此刻,
第八章 隐秘的情缘
暮色黑沉,凉风带着微微咸湿的空气,通过崔宝文的鼻孔,送进他肺部,一呼一吸之间,就充溢着一股浓浓的大海的味道。
此刻,他就斜躺在靠近海边的一座小土坡上,头枕着左胳膊,眼睛透过茫茫的夜色,望向北方,望向什么都看不到的北方。
而他的思绪里,却有着明媚的阳光。
阳光里,一位身形窈窕的女子,正带着春风一样的微笑,向着他款款走来。她穿着白色的对襟小褂,黑色短裙,过膝的白色长袜。规整的小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圆口布鞋。轻袅荡漾的春风里,她走来了,一条粗黑的长辫子在醉人的风中摇摆,就这么款款地走来。
其实,她并不是走向他。那是他们国高与女校联欢时,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看到她的第一眼,崔宝文仿佛遭了雷击,浑身都失去了知觉。
而后,他打听到她的名字:吴妙莲。真是名副其实,只有那样清纯的女子,才配拥有这样一个曼妙的名字。
妙莲,美丽漂亮的莲花,亭亭玉立于清流之中。
费了好多周折之后,崔宝文终于认识了吴妙莲。
像许多善于怀春的少男少女一样,他们很快就相爱了。朝雨昏晴,在通往两所学校的小路上,曾经印下他们数不清牵手相挽的足迹;记下他们数不清的爱的蜜语跟海誓山盟……那段时光于崔宝文而言,甜得如蜜,蜜得流油。
眼前的天地,都是玫瑰色的。每天的睡梦里,都会因快乐而笑醒。无论行走坐卧,都会有芬芳而斑斓的花瓣雨,在他的身边飘洒,飘洒……
是的,花瓣雨!爱,就像是一场无法预料的花瓣雨,猝不及防地降落到他的身上。
那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一颗心,跟身体的所有细胞,都被快乐填充,像一只注满水的杯子,幸福满溢……
可是,这美好的日子,仅仅维持了半年,他心爱的人儿就生了病。
开始的时候,她只是说,头疼。那会儿是晌午的时候,刚刚吃过午饭,他们在通往两校之间的小路上相约,散步。听她说头疼,他就赶紧伸手去摸她光洁的额头,并不发热。他不放心,劝她去医院。她笑,说,哪有那么严重,一会儿就好了。说着话,她人就摇摇欲倒。
他慌忙扶住她,而她的脸色已经白如金纸。他抱起她就往医院跑。
去了医院,将妙莲交到医生的手里,等在病房门外的他,还在想:一定没事的,一定没事的!可就在他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那美丽的女子,就像风雨中的蓓蕾,骤然凋零。
看着躺在医院病床上,那具不会说,不会笑的冰冷尸体,崔宝文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整个人都僵了,他也不会说,不会笑了,像个活着的死人。
可他尚存的思维,却在大声呼喊: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但这个念头无论怎样固执,都改变不了事实。
只是那段虚幻的快乐,徒然在他的胸口上,留下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那段日子,妙莲的身影,总是在他的眼前盘旋不去。
他曾想到过死,死了就可以追随妙莲而去。可是,当他拿起绳子,在宿舍的房梁上打了一个死结,将要把自己的脖颈套进去的时候,他忽然害怕了。
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看着同学在操场嬉笑的身影,他忽而意识到,死了,这一切都再也看不到了。阳光、空气、鲜花,还有自己满腹的“抱负”……他曾经希望,有一天学成之后,回到家乡,开办一所学校。哦,对了,他还想要做一位县长,为民谋福利。
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亡,就是沉入到无边无际的、沉寂的黑暗里了……死亡之后,是否能够见到妙莲,都已是个未知……这些念头,让他在那一瞬间怯懦地败下阵来。
后来的日子,他曾经努力试图忘记妙莲,忘记她的身影,忘记她的一颦一笑……但是,没用。妙莲的影子常常在他因为某事开心之际,蓦然站在他的面前,让他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他常疑心,妙莲的灵魂一直在跟着他,在他开心的时候,就会心生嗔恨地现身在他的眼前……忘不掉妙莲,却又贪着生的安乐,这种矛盾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心里纠结,折磨着他的神经.就是在这样没有尽头的煎熬里,崔宝文终于在某一天,身心崩溃。
书籍里的字一个都看不下去了,只好打起背包回到乡下的老家。
老家的一切还是老样子,太阳天天东边升西边落,流花河水依旧缓缓而温柔地流动,还有哥嫂对他还是那么关心关怀……
可是,他却不喜欢,他不喜欢家里的伙计们天天在田里劳动,不喜欢他们光着黑黢黢的脚丫子,蹲在堂屋高桌旁的春凳子上,用粗糙皴裂的手,捧着大海碗呼噜呼噜喝粥的样子;他不喜欢看见那些穷苦的乡民,每日连粥都喝不饱,却还整日乐哈哈的样子。有时,在炎夏的夜晚,这些连衣帽都穿不周全的人,甚至还会跳几场蹦蹦戏,自娱自乐:“小老妈我在上房,用目观瞧……”
那样粗鄙的戏词儿,居然会让他们开心一晚上。如果不是有嘴角挡着,他们大笑时节,只怕嘴巴会一直咧到耳根吧?他们怎么会那么高兴呢?
他甚至不喜欢哥嫂,觉得他们对自己的关心都是虚假的。
但是,纵使不喜欢,他也无处可逃,他只能像一只被打断了脊梁的癞皮狗,蜷缩在这块被文人称作“故乡”的地方苟延残喘。
虽然,他痴情,但他更害怕死亡。可活着,妙莲的身影,就会时不时地来到他的身边,那种有影无形的虚幻,只会让他的心流出痛楚的血液……为了麻痹自己,他学会了吸食鸦片。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在那种腾云驾雾、羽化飞升的享受里,他忘记了妙莲,以及生活里的种种不如意。
知道他抽了大烟,哥哥崔宝善曾动手打过他,甚至还要操持着给他娶一房媳妇。但他拒绝了,依旧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他在流花河边看到月莲。那活脱脱就是另一个妙莲啊!
他不相信,这世间会有这样的事?小时候的月莲,就是一个拖着鼻涕的黄毛丫头。
崔宝文从来都没想到,那样一个小黄毛,居然长成美人儿,一个与妙莲一模一样的美人!那一刻,他就动了娶她的心思。
他知道,月莲曾经跟林家订过娃娃亲,但三年前,两家在一场争吵之后已经退掉亲事了。虽说,自己比月莲大了十几岁,但以自己的身家,也不算辱没她了……可事情的结局却是始料未及,他没想到这样一位柔弱的山野村姑,居然会做出如此激烈的举动……此刻,他知道自己的哥哥一定坐在上屋的八仙桌旁,怒气冲冲地等待着他。
想到哥哥撅着花白的山羊胡子,生气的模样,心里不觉一阵快意。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从退学回来,他就看不得别人快乐的样子,他希望每个人都不痛快,都痛苦!
至于,为什么要把地契送到沈家,他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为妙莲做的一件事了。无论那女子是妙莲,还是妙莲的替身,只要她能够有一块安息之地,于他就算无愧了。想到此,他觉得自己纷乱忧郁的思绪似乎理清了,心里平静了许多。
人生事不过如此,何必较真?他微翘嘴角,做出一个自嘲的表情。这些日子,因为一直都在忙碌着迎娶月莲的事,好久都没有去花船的那里了!
花船,想到这个名字,浑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被点燃了,沸腾地燃烧着,膨胀着,让他恨不得即刻把那女人压在身下……因为只有在这个女人的身上,才可以将埋存在心里的,以及每个细胞中的愤懑与哀伤,肆无忌惮地喷射、发泄出来……
崔宝文回到家里的时候,都已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沈家正在举行丧事的最后一个仪式:出殡。行走在早晨清新的空气里,崔宝文可以听见北山响起的稀稀拉拉的爆竹声。
心里对沈春禄不禁小小地嘲笑了一下:以沈春禄那般吝啬的人,居然还会放爆竹,实在是难得呢。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个妙莲或者说是月莲,总算有了一个安息之地了。月圆花落之时,自己也有个凭吊之处了。
心念至此,他瘦削苍白的脸颊,涌上一抹潮红,脚下的步子一下子加快了。
回到家里,刚走进院子,伙计就七嘴八舌小声地告诉他:“二先生,快进去吧,东家等了你一早上了。”
崔宝文点点头,刚进上院,就从敞开的屋门口,看见大哥崔宝善叼了一根旱烟袋,坐在深褐色的八仙桌旁。桌子上,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三摞银元。
崔宝文心里暗自佩服沈春禄的精明,同时,他也能够感受到大哥此刻的心情。
事实上,崔宝善几乎一夜都没睡,为了那五亩地,他直到现在都感到肉疼。在流花岛,一个小家庭要过上富足的日子,除了勤勉,第二个法宝就是节俭。
只有做到近乎吝啬的节俭,才能把不多的几个铜板攒成一块大洋,这样一点点集腋成裘,一点点打磨出日子的亮色。
崔宝善就是这样过日子的。而他的这一做派是从父母那儿继承的。那时的流花岛几乎可以用荒无人烟来形容。
方圆近百里的陆地上,只散住着三五户的居民。
崔家人凭着一身力气,垦荒栽树,渐渐拥有了属于自己天地。父母去世的早,崔宝善早早就成了崔家的当家人。
后来,外地人渐渐聚集,尤其是这几年,逃荒过来的山东人最多。已成了这儿首富的崔宝善,开始雇佣那些身无分文的流民,为自己耕作。
这一做法,让他以很小的代价,去收获成倍的利润,让他的日子越发地富裕。可他依旧节俭,节俭已经成了他的一种生存习惯,一种嗜好了。
而日子富裕了,出门走动勤了,眼界也大了,崔宝善意识到,做一个富人是不够的,手里还要有权,才能护卫拥有的财富。
那个时候,岛外已经是民国了。可岛里的人,还在数着宣统的日子。他花了钱,让镇上的朋友,给自己买了一个村长的名头,负责在岛里征收赋税。本来,他还希翼弄个镇长县长什么的当当。可因为他一个大字都不识,“朋友”便不肯出力。这让他很是懊恼,回家来,就把弟弟崔宝文送进了学堂。
他总是跟弟弟念道:“有权有钱,崔家才能兴旺,传世永久。所以,你将来最不济也要当个县长,明白吗?”
那时,文静清俊的崔宝文是喜欢读书的,那时他的理想就是学成后,回来办个学校,让蒙昧的流花岛人都读书识字,懂礼仪、知廉耻!可哥哥希望他当县长之后,他就有了另一个理想:当县长!
不过,最终让崔宝善很失望。读书,不但没有让弟弟出人头地,反而让他成了一个废人。
现在,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弟弟,原本是青春年少,风流翩翩的斯文人,这会儿却是尪痹异常,满身颓废。不觉一阵懊丧,既心疼无故丢失的土地,又齿冷弟弟的不争气。
本来是攒了一肚子的怒气,到了这会儿,却什么都懒得说了。但他心里还是有点搞不懂,崔宝文为什么要把土地卖给沈家,而且只要了一百五十个大洋。那可是五亩地啊!
沈春禄那老小子,昨傍晚就把钱送过来,而且还是打发伙计来送的,自己都没有露面。一想到这情形,他的火气就抑制不住地冒出来。
“你说,干嘛要卖地?谁让你卖的?”
崔宝文咧咧嘴角,说:“月莲跟我订过婚,我想让她有块地方!”
“可人家根本就不愿意嫁你!不然,会跟那个林远杰冒着大雨连夜出逃吗?”
“那我不管!反正,她是我未过门的媳妇!”
“真真是被你气死了!”崔宝善拿着长烟袋,指点着弟弟,“好,就算你重情,可卖地这么大的事,你总该跟我跟你嫂子知会儿一声吧?”
“哥,你忘了,这个家不是我当吗?不会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主吧?那我当这个家还有什么意思?”崔宝文眼神直盯盯地瞪视着哥哥。
“我……”崔宝善被弟弟这句话一下子给噎住了。
原来,在流花岛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就是家里的主事者,必须是长辈。长辈不在了,要按由长及幼的顺序继承。而这规矩里的细则还有一条,兄弟群住的情形下,当家人应该从未婚者选择。因为未婚,没有牵累,行为处事就会公平。
当然,这是大家想当然的想法,究竟是不是会做到真正的公平,就不得而知了。
当初,崔宝文从学校逃回家来时,不明就里的崔宝善觉得无论如何,弟弟也是村里除了曹先生,唯一识文断字的人了,又没有成家,所以就按着规矩,让弟弟做了当家人。
但,那也只是名义上的。崔宝文回来之后,除了抽大烟、嫖女人,几乎就没管过家事。家里的大事小情,依旧是崔宝善掌管。
可没想到,崔宝文就当了这一次家,就平白地送出了五亩地。虽说,收到了一百五十块大洋,但在崔宝善的心里,那就是平白送人,亏大发了。
可是,崔宝文的一句诘问,就让他无话可说。是啊,崔家的当家人就是崔宝文,崔二先生啊!当家人的事,谁又管得了呢?
当下,崔宝文看见哥哥脸色赤红,张口结舌的模样,心里有些不忍,浅笑着道:“哥,昨晚在花船那儿,累毁了,我得去躺躺了!”说着,径直转身,向后院走去。
崔家的房屋格局跟沈家的一样,也是两进的院子。崔宝善住前院的正房。两边的厢房是伙计们的住处,大门两侧是牲口圈跟放杂物的柴房。
每天早晨天刚一放亮,崔宝善就站在正房门口的石阶上,慢条斯理地叫:“天亮了,该吃饭下地了。”
厢房的伙计们,便稀哩呼噜地走出来,在院子的井里拔出水来,胡乱地抹把脸,崔宝善的老婆廖氏已经将稀粥咸菜摆放在堂屋正中的高桌上,伙计们进了屋,端起饭碗,一阵风卷残云之后,抹抹嘴唇,按照崔宝善的吩咐各自拎着镰刀镢头下地去了。
二先生崔宝文刚回来时,是住在正房的西屋。可早上大哥的吆喝声及伙计们的嘈杂声,常常会将他从睡梦中吵醒。所以,没住几天,他就自己要求搬到后院去住了。后院很清静,特符合他那种懒散的不求进取的生活习惯。每天想躺多久就躺多久,没人打扰 。这会子,他就想躺下来,好好睡一觉。
“你,你这是败家!”崔宝善在他的身后大叫着,“崔家早晚败在你的手里!”
崔宝文被大哥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来,看见大哥站在房门口,颌下的一小撮灰白的山羊胡子,微微颤抖着。样子有点滑稽,不觉耸了一下肩膀,道:“大哥,共和了,你的小辫子早该剪了!”说着,自顾下了台阶,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混账,真是混账!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崔宝善气得跺脚,继而寻思,还真是的,这小子读了书,怎么反而更混蛋了!哎哟,真是可惜了我花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