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
作者: 掌上明珠
时间: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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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这里说的春风,是想象中的春风,是诗歌与散文中用优美词汇形容的春风,不是宁夏的春风。众所周知,宁夏的春天刮得是沙尘暴,黄沙漫卷,肆无忌惮。每当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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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说的春风,是想象中的春风,是诗歌与散文中用优美词汇形容的春风,不是宁夏的春风。众所周知,宁夏的春天刮得是沙尘暴,黄沙漫卷,肆无忌惮。每当看见刮沙尘暴,我就觉得世界末日快来了。
而他,怎么会是世界末日。如果真的有世界末日,只要想起他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那就真的如一缕春风吹过,凉爽,惬意,像杨柳纤细的手臂轻轻拂过。
2
阴历三月十五是牛首山庙会,我急匆匆赶回中宁帮妹还愿。N年前,妹怀王乔乔,我跟着马户去牛首山玩,想起有孕在身的她,虔诚地跪在菩萨面前为她祈福。本想着第二年再来还愿,谁知一拖再拖,拖到今日。如今,她马上又要生二胎了,还愿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毕竟,骗谁也不敢骗菩萨。
大清早起床,跟着三姨跑东跑西地买绸缎被面,买鞭炮,买香,马不停蹄。好不容易挨到吃早点,我用手机登录QQ,一条消息留在那里:走了吗?
是他发的。
之前,我们见了一面。
从西安回来,我先在中宁下车,然后跟着朋友去采访。忙完采访,满世界找他,因为有事。好像每次只有有事的时候,我才会想起他。而且还是理直气壮的,志在必得的。
他在中宁开了三家电脑店。我在西安时,父亲打电话说想买台电脑,我脑子里的搜索引擎第一时间搜索到他,我对父亲说:好的,等我回去了带你去买。
于是,我开始找他。
我没有他的手机号码,即便偶尔打过,也从来不存。
我有他的QQ号,但我们很少聊天。他永远在线。我永远隐身。
我在QQ上给他留言,他没有回复。我找其他朋友要他的手机号,却一时都联系不到。
我开始窝火。
我不知道谁赋予我这么大的权力,这么多年了,唯独对他,总是可以这么不讲理。
一小时后,我翻看手机,一个未接。
我回过去。我说:喂!你好?
对方停顿了一秒,说:你好!
我:请问你找谁?
对方停顿两秒:额,我找你!
我:请问你是谁啊?
对方停顿三秒:额……额……
我大叫一声:啊,是你啊?天啊,我竟然没有听出你的声音。
对方大笑。
我心里暗暗骂自己蠢。这么有磁性的声音,我竟然没有听出来。其实,也不怪我。我们毕竟又有好多年没说过话了。
我开门见山:找你有事。
他:啥事?
我:我想买台电脑,有吗?
他:有啊!
我:你店在哪呢,我过去找你!
他:你在哪呢?
我:我在政务大厅。
他:好,你等着。
电话挂了。我和他之间就是这样,有事说事,不用客套,不用拐弯抹角,不用打伏笔。
电话刚装进包里,他就进来了。身材有些发胖,脸上早已找不出当年青涩的模样。走路的姿势却没变,整个身子摇啊摇的。他看了我一眼,脸上绷着笑。这是他见我的一贯态度,我早已经习惯了。
坐进他的车里,我笑:你好好开啊,万一出个啥事,咱俩半辈子的清白就毁了。
他思索两秒,大笑:乌鸦嘴!
我一听也觉得不吉利,忙敲车子前面的木壳,嘴里吐着气:呸呸呸!
我们一起大笑。
我一直记得,他曾说过,他媳妇视我为第一情敌,而马户,对他,也是耿耿于怀。
最终电脑没有买成。我没有给他回复,他也没问我。
或许,他也早已习惯了,我欠他太多的回复。
3
之后,我赶回银川给女儿过生日。我以为我们这次的会面就到此为止了。
但是,我看见了他的信息。
我不知道怎么回复。我觉得还是吃拉面比较重要,于是我一心一意地吃我的牛肉拉面。吃了面,喝了汤,急匆匆地赶车,颠颠簸簸地坐车,气喘吁吁地上山,善男信女般地拜佛,摇摇摆摆地下山,吃佛赐的香蕉和馒头,喝山下的粉汤,再走路,再坐车。直到车子开动,我才想起他的信息来。
我回复:没呢!有事吗?
他:请你吃饭!
我:我请你!
到县城后,给他打电话,我说:除了吃饭,我还想去一个地方。
他问我:去哪?
我:长山湖!
他:是天湖吧?
我笑:好像!
他:好!
就是这样,总是这样,他对我,有求必应。
天湖离县城很远,开车得半小时。几年前,我和刘铁子去过,大冬天,我们去天湖看雪。白茫茫一片。当时,我们都为工作郁闷。于是,我们蹲在结了冰的湖边写心愿,用干枯的树枝挖坑,把心愿埋在那里。好像这样,就能帮我们摆脱工作的压力和烦闷。我们曾约定,以后再去天湖,看不一样的风景,找我们曾经埋下的心愿。
离开了家乡,不知为什么,我不只一次想起天湖。或许,那里曾留下我们青春的迷茫。或许,我只是想看看春夏交替的天湖。
一路上,我们并没有多少话,一直在听歌。网上有段子说,真正的朋友,就是彼此不说话,也不会感觉尴尬。我们偶尔说几句话,我们并不尴尬。
天湖还没有对外开放,大门紧锁着,有植树的工人坐在门口。他把车子停在外面,我们一起翻过矮矮的铁门,跳了进去,心情一下大好,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春天的天湖真的很美。湖面澄清,一阵风吹来,有微微的波纹荡起。湖边是芦苇荡,枯黄枯黄的,远远望去,有一种意境美。
我们下了小路,一直走到湖边,土麭麭的,踩上去,软绵绵的,有虫子飞起来,蚊子都像是变异了,又大又恐怖。
湖中央有天鹅,野鸭子,还有几只叫不上名字的鸟。我想起了我和刘铁子写心愿的事。我从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笑着对他说:我们写心愿吧,写好了埋起来。
他惊叫:这么幼稚!
我:咋幼稚啊,多玩好啊!九把刀也写过。
我不再管他,蹲在湖边认真地写自己的心愿,写好了,把本子递给他,他不接,笑着看我:我不会写!
我瞪他:我不信你没心愿!
他: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老婆和儿子能过得好!
我大叫:这就是心愿啊,把这个写上,才会实现啊!
他被逼不过,只好接过本子耐下性子写心愿,我捡了一根树枝挖坑。
他边写边说: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年前。
我一愣,问他:我们认识二十年了吗?
他笑:你以为?!
4
被他一说,我仔细算了一下,我们认识真的二十年了。
那时,我初三,他也初三。他就坐在我后面,每天话多得像猪食。早晚上自习,我都要回头敲他的桌子,让他闭嘴。他压根不理睬我。
他喜欢听各种流行歌,杰克逊的,王杰的,BEYOND的,而我,也喜欢,慢慢地,我的话也开始像猪食一样多。
那时,我的作文开始在班里冒尖,每次作文课,老师都会念我的作文。而他,从来嗤之以鼻。他问我看过什么书,我说了一些,他狂妄的大笑:你说的那些,我从来不看。
我压住心里的火气,问他:那你看啥?
他轻描淡写地说:我只看世界名著。
天知道,那时我听都没听过还有世界名著一说。
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一本《简爱》,他说,看看吧,你肯定喜欢。
被他说中了,我真的喜欢。十四岁的我,从来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看的小说,我深深地被简爱迷住,我觉得自己就是简爱,一个自卑又自尊的姑娘,一个善良又多情的女孩。
因为太喜欢了,那本书我一直没舍得还他,而他竟然也没再提起。后来,他去我家玩,在我屋里看到那本书,问也不问,好像,那本书本来就是我的。有一次,我不好意思地提起,他也只是笑笑,并没有打算要回的意思。我也就更加理直气壮地留下了。
我也去过他家,他屋里全是书,世界名著都全了,《红与黑》、《基督山伯爵》、《嘉莉妹妹》等等。从那时起,我也开始买书,买世界名著。可以说,是他开启了我的文学之门,或者,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一个更美丽的文字世界。
有一次,我神经性头疼犯了,在家睡了一天,他去找我,陪我聊天,他说:我希望你是中国第一个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
我那时压根不知道诺贝尔奖是个什么东东,听他那么说,感觉很牛,就问他:我能行吗?
他立马说:咋不行?
他在我们班向来以狂妄出名,班里的男生女生都不喜欢他。觉得他轻狂,自大,目中无人。今天想来,或许有点像陆小凤的味道。
所以,我只是笑笑,觉得他只是在安慰我,或者和我开玩笑。
如今,莫言已成了名副其实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而我依旧前行在路上。但是,他的那句话,在无形中,却也成为催我奋进的一条鞭子,虽然抽得温柔,却一点都不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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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并没有想过要和他成为好朋友。约定做一辈子好朋友的是班里的另一个男生。那时甚至也有些讨厌他,觉得他娘娘腔。走路还一摇一摆的,像只大鹅。
高一分班,我在一班,他在二班。两个班挨着,每天下课,都能看见他趴在四楼的栏杆上。我们那时,流行借书。今天语文书没拿,明天物理书没拿,一班的问二班借,二班的问一班借。反正,四个班上课的是同一个老师,怎么借都行。
我也老是忘记拿书。每次借书,先想到的总是他。
他总是屁颠屁颠地跑进去,拿一本书出来,笑眯嘻嘻地给我。我拿了书就走,多余的话也不说一句。
6
开始和他说话,是爸妈离婚的时候。
我整个人被电击了,好像自己的城堡在瞬间垮塌。每天上课,听着听着就会不由自主的流下眼泪。但又不知道给谁说。也有几个要好的女同学,但总张不开嘴。
某天下课,我一个人趴在栏杆上发呆。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在我旁边。我们什么也没说,都默默地站着。
好久,好久,我说:放学后等我么,给你说件事。
他说:好!
放学了,他一直背对着我,站在我们班门口的栏杆前。我却犹豫着不敢出去,不知道对他说心事对不对。最终,我还是出去了。
我:给你说件事。
他:好!
我: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
他:说吧!
我:………….我爸我妈离婚了!
停顿半响。
他:我还以为啥事,这根本就没啥!
那句“没啥”,让我的心一下子放下来。我以为他会笑话我,会看不起我。那时,离婚还是很罕见的,在一个小县城,无疑会闹得沸沸扬扬。其实,我是害怕,害怕别人异样的眼神,害怕自己变得更孤单。
而他说“没啥”。一瞬间,我也觉得自己的担心与忧伤都是多余的,我也觉得没啥了。
但是我又有些生气,我都成了没爹的孩子了,他还说“没啥”。
我:我爸我妈都离婚了,你竟然说没啥!
他:大人要离婚,我们能左右吗?
他问得我张口结舌。我又不生气了。于是,我转身,说:好了,说完了,回家!
他跟在后面:这就说完了?!
7
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真正的龙飞凤舞。
夏天的一个中午,他来班里找我,我出去。
他说:给你看个东西。
他从怀里小心的掏出一个白绢手帕,打开,上面是他用钢笔誊写的陆游的一首诗: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实话实说,写得真漂亮。
他笑嘻嘻的问我:怎么样?
我假装不屑:就那样!
他:我打算送给我女朋友!
我吃惊:你有女朋友了?
他:早就有了,你不知道吗?
我把手帕还给他,说:挺好的,快送去吧!
其实,一直没好意思跟他说,我很喜欢那个手帕,超希望他能送给我。可惜,最终,那个手帕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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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分文理科班,他选了理科,我选了文科。教室也从楼上搬到平房。
我们偶尔也见面。周末无聊的时候,我也会去找他。他总是不在。他妈妈超级温柔,说话轻声细语,我们总站在门口聊很长时间的天。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看得出,他妈妈很疼爱他。
我每次找过他,他都会再来我家找我,问我有啥事。
有屁事。
我就是无聊。
9
每年开学,报名第一天,巧得很,我们都会在校园碰见。
我骑一辆红色行车车,他骑一辆黑色的。
我说:溜一圈么!
他说:好!
其实,也没地方好去。我们就骑车去黄河大桥。一路上,晃晃悠悠地踩着脚蹬子,看看路边的庄稼。大多时候是我说他听。我给他讲假期看了什么电视,看了什么书,听了什么好歌。我喜欢的男主角,歌星,他一般都嗤之以鼻。而他说出他喜欢的人来,我又会大声斥责。
有一年演《倚天屠龙记》,他说他喜欢纪晓芙。而我,正喜欢赵敏。我心想,我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
到了黄河大桥,我们会趴在栏杆上唱歌。
他唱歌超好听。李克勤的《护花使者》,成龙的《给我一片天》,百听不厌。我也唱歌给他听,他从来不夸我,沉默地听着,好像我是唱给我自己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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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他也带我出去玩过一次。溜旱冰。唯一的一次。
那时我正胖,根本不敢迈脚。
他抓着我的手,带我一步一步地往前滑。溜了好多圈,我一跤都没摔。有史以来,创了我溜旱冰最好的记录。
呵呵,想起来好笑,那好像也是我们唯一一次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