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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场蓝冰雨

作者: 雪伶珊 时间: 2013-09-05 阅读: 2084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在青春的那些年华里,那里有漫天的星光,星星在做着五彩斑斓的梦。月亮有时是红色的冷漠,有时是蓝色的空灵。那些有关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故事,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蓝冰雨

摘要:小说描写了一个家境贫寒、个性鲜明、美丽上进的知识女孩“我”在一家肉食品加工厂工作,邂逅了一个家世良好的俊帅稳重的男孩子“枫”,两个有情人在青春时光里美好的初恋故事。后因小城里“门当户对”的传统婚姻流行风的影响,"我"最终选择了放弃这段感情,最后失去了这场初恋情缘。在青春的那些年华里,那里有漫天的星光,星星在做着五彩斑斓的梦。月亮有时是红色的冷漠,有时是蓝色的空灵。那些有关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故事,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蓝冰雨里,融化成千年的冰冻琥珀,若干年后,仍然闪烁着琉璃般的纯净之光,散播在岁月的指尖。一直阳光着、伤感着、美丽着。 在青春的那些年华里,那里有漫天的星光,星星在做着五彩斑斓的梦。月亮有时是红色的冷漠,有时是蓝色的空灵。那些有关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故事,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蓝冰雨里,融化成千年的冰冻琥珀,若干年后,仍然闪烁着琉璃般的纯净之光,散播在岁月的指尖。一直阳光着、伤感着、美丽着。
   —前记。
   在小城的街里,有一个很大的肉食品加工厂,当时是民营企业。厂长是法人代表,工人都是周边十里八村的男女无业小青年居多。厂里有三排厂房,前面是三层的办公大楼,中间两层是生产车间,后院是一排平房,做检金科、检质科等部门的办公室。
   后院门卫值班的是一个经常叼着旱烟卷个子矮小的胖老头儿,我们都称他于大爷。家里有一个傻儿子,老伴儿长年瘫在床上,由另一个到了年纪还没成家的儿子照顾着。他们家和厂长是邻居,厂长见他们的生活贫寒而可怜,就让于大爷来厂里的后院门卫值班,厂里供吃供住,每月给的工资也够家里几口人简单糊口了。于大爷心地特别善良,见了人总是乐呵呵的。他知道我刚出校门不久,经常对我说:“孩子,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认真,别去在意名利那些虚无累人的东西,和她们勾心斗角的,不值!人这一辈子,善良正直,快快乐乐的生活比什么都强。”从那时起,这位老人那颗慈悲的心给我留下了兰花一样的馨香。刚进厂的时候,我所在的车间是在办公室的二楼,同室的还有一位像妈妈年纪大小的车间主任和比我大五岁的年轻副主任。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我们都是每天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规规矩矩的像现在站在五星级饭店门口的迎宾员,各做各的事情,没有那些闲散浪漫生活发生。老主任经常挂在嘴边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少说话,多做事。”我的办公桌处在她们俩儿的中间,表面上的职位是个会计。几百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发放由我来做,有时兼职检质、写生产预算、夜班进出库核算,前面办公楼的有些文秘材料也会找我来写,渐渐的就变成了厂里的“杂家”。我想那时是因为太年轻吧,如何的繁忙都不会出现任何的问题把我难住或打倒,年轻的激情恰是无法阻挡的前进的车轮。
   春天来了,后院里的那棵大柳树绿的一片诗意盎然,春燕在头顶时时地徘徊鸣叫。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春天,希望的短暂的季节里,我顺利的升职了,后院的工作很清闲,新职位是数据监查员,每天只要核算两三个小时就完成了。这些数据核对的准确性也代表着每一个部门的财政收入支出等情况,所以不是厂里非常值得信任的人是不能做得来的。办公楼每天送报表的是一个个子修长,面色英俊的男孩子,他叫枫,比我大一岁,用“玉树临风”这个词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厂长之所以委派他这样重要的工作,不只因为他的学历和我一样高,而且人品也非常好。爸爸是街里商业厅的领导,妈妈是镇政府秘书处的处长。那时候,每天上下班开着私家车的除了厂长就是他了,多么骄傲的一个男孩子。
   1997年的春天真是美得让人窒息,春风暖暖的,阳光每天金子一样射进玻璃窗子。厂里的人前院后院忙着的,闲着的都显得那样迷人而风情。和枫接触的日子越来越多,他的身上有着一种超凡脱俗的东西,是清风从眼前拂过,带着哲学般的诗情画意。还是月光洒下来的一瞬,清辉灼灼。夏日里着一件白衬衣,军绿色的裤子。走起路来,好看的眼睛明媚的闪着,惹得厂里的女孩子不忍不多看他几眼。那时我是个书迷,文艺得很。每天空闲的时间捧着一本小说或一本杂志在办公室里看。在阳光很充足的夏天,也会把椅子搬到院子里,在那棵柳树下看,成了后院一道特别的风景。而大多看的书都是他借给我的,来源于他父亲的书房。他也时不时参与了我的风景,天长日久,厂里的人都以为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郎才女貌,最完美的组合。可是我知道,时间停止在那时,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充其量也就是纯洁的友谊而已。虽然我的办公室空间是和其它科室是独立开来的,大家也知道厂里为什么会给我这样好的一个工作环境。进厂之前,我原想去省城的卫生学校读书的,学的是护士科。表哥已经为我打点好了一切,就在开学的前三天,正值厂里来村子“招兵买马”,厂里邀请我进厂工作。那时的家里多么需要钱啊,现在一提到钱总是觉得俗气,而这个世界上最离不开的就是这个俗气的东西。妈妈不明不白的生病了,姐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妹妹还在上学,靠着家里的那二亩地就干等着挨饿吧。看着爸爸一筹莫展的愁容,心如海水,翻来覆去,潮涨潮落。自己都快十八岁了,人活着不能只为了自己。就这样我想都没想,开学之前就上班了,省下了三千元的学费,还了表哥的借债,剩下将近一千,家里顿时充裕多了。从那时起,我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大人了,应该为家里做点什么了,现实的生活是多么重要!其他的事情都没有现实生活重要。从此我骑着一辆花了一百二十元在街里买的海蓝色白山牌自行车,穿过一条长满白杨树的林荫小路,再走过一条十多里的柏油大路,然后就一直到了工厂。
   枫变了,不知不觉地变了另外一个人,每天和我一样早早的来到工厂,有时甚至在路上会不期而遇。在我的办公室,他会找些合理的理由坐上一个小时再回办公大楼。上夜班的时候,有时会轻声地问:“小珊,今天你爸爸还来接你吗?”如果我说:“今天不能了。”他就惊喜的像个孩子,露出羞涩温馨的笑容,“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如果我答:“不用啦!我自己敢回。”他就变得很失落的样子。门卫的于大爷看出了几分端倪,就笑着对我说:“小珊,听话,就让他送送你吧?一个女孩子,半路上万一遇见个坏人什么的,吓一跳都犯不着啊!要真是遇上了,让你家里人怎么办啊?”我心里当然明白,如果答应了会意味着什么?他那样的优秀,那样的好看,家里条件那样好,(小城里那时很讲究门当户对)他是一个骄傲的王子,我是一名卑微的灰姑娘。怎么会这样?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卑微之花在那一刻突然盛开,“不好,真的不好!我还是自己回家吧?我骑车快,不会有事的。”自行车冲出后院大门的时候,心里还是没有底气的,天已经黑下来了,街上偶尔有几盏小灯昏昏暗暗的闪闪烁烁,过了这一段路就是黑漆漆的一片,大叶子白杨哗啦啦的响着,前面的路鬼魅的很。如果他在身边做我的护花使者就好了,李克勤的这首《护花使者》当时他唱的多好听啊!这是为什么?一路上带着恐惧,白天里他好看的身影不停地在心里徘徊,好像听见他还在说:“小珊,等等我!别走那样快好不好?”我是在逃吗?当爱情来了的时候,心里怎么会这么乱?这么疼?然后又仿佛看见了再一次走进了他家的情景,宽敞豪华的客厅里,茶几上放着那时我见也没见过的水果和各种小点心。我端然而紧张的坐在他家黑色的皮沙发上,他剥了一个荔枝递给我,我却没有吃。很快的,从书房里走出一个姿态稳重、端庄的中年妇女,和我热情的打招呼:“小珊来了,真是个好看文雅的女孩子,难怪枫儿回家总是夸你。”我笑了一下说:“阿姨好!”就这样我们很投机地说来说去,当说到了妈妈的病和家里的情况。她长叹一声:“村子里的女孩子就是顾家,会惦着家里的一切,一个对自己未来一点希望都没有的家忘记它也没有什么?你看我们街里的女孩子,个个都不管家,家里还得照顾她们呢?”我的心突然好像被开水烫了一下,痛成一团。不!我的妈妈,以前日夜为我们姐弟四个操劳的妈妈,无论她现在是如何的样子,我都不会抛弃她!不会!永远都不会!你这个有钱有势的女人怎么会明白真正的生活和生命的艰难和坎坷?你的所谓的所有的优势不能毁掉我年轻的尊严,绝对不能!跑出枫的家的时候,狂风呼呼地刮着,我已经听不见后面追来的枫在呼喊什么?我的眼泪刷刷地流着,瞬间湿了白色的衣衫,变得那么凉,那么冷。想着想着就到家了,妈妈已经安详的睡着了,爸爸在一边守着桌子上已经凉掉的饭菜打盹。
   我从此不再让枫在我的工作区域里多停留一分钟,工作交接完了我锁上门就出去。接触的空间越来越少,不久,听同事说枫和她母亲吵了一架,并让她来给我道歉。那个总是高高在上的女人始终都没有来,尽管他和颜悦色的父亲来看了我一次,我的心那时已经有了门第的伤疤和距离感。光阴象带着翅膀的天使,飞的真快,转眼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二十岁了。进了前面的办公楼,做了厂长的助理。于大爷开玩笑说:“从中间到后院再走到前楼的孩子,厂里也只有你一个了。”每天和枫离得更近了,甚至彼此的呼吸都会听得见,同在一个办公室,每天看见他修长的身影在眼前晃来晃去,比法语还要动听的语言接待着来厂里参观考察、订货的人,魔咒一样深深的吸引了我年轻的心。枫越来越关注我的生活,每天上班我都会发现我的办公桌都有被擦过的痕迹,电话线上都会无形间贴上一个小笑脸。桌子上的闲书越来越多,席慕容的诗集,三毛的散文集,也有李克勤的唱片,那首当时人人都爱听的《红日》,他比唱《护花使者》还要好听。这是一个全身充满魔力的男孩子,我想如果谁嫁给了他,一定会很幸福的。秋日里,厂里检修机器,放了三天假,他从父亲那里要来了两张音乐会的门票,其中有我最喜欢的歌曲,这是多少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啊!街里的文化馆,人山人海,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来看这样的音乐会。第一个出场的就是我想了很多年想看的《梅兰梅兰我爱你》的歌曲,女孩子个子小小的,带着媚气甜美的声音轻轻的唱着。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半个芙蓉面。枫低声说:“小珊,喜欢吗?”这还用问,这个女孩子犹如兰花一样招人迷,陷入爱情深潭的人,痴傻而矫情,明知喜欢的不得了还要一问再问,我记得当时我答了一句:“太喜欢了!”他就把手臂伸开轻轻地揽住了我的腰。从那一刻起,我们真的恋爱了,“山绝色,花倾城”,一切尽在不言中,青春的爱情短暂而美好。每天都是春花秋月,诗情画意。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有时会咳出血丝来,爸爸决定把她送到省城的医院救治。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了爸爸,还预支了一年一万块的工资。到了医院,医生给妈妈作了全面的检查,结果还好,说妈妈是积劳成疾,小城的医院医疗技术差,没有及时治疗,以至于肺部肿胀,气管严重发炎造成的,只要在医院细心调养一个月就会好多的。这是一个多么幸运的消息,那一天我回到家里,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第二天枫也告诉我,他的妈妈已经调到县城的组织部工作了,他也会调到镇里担任镇长的助理,厂里的工作就交给我一个人去做了。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多大多深的预谋,小城里当时很流行现在的这句烂俗语:“豪门深似海。”可惜枫还蒙在鼓里。我能说出来吗?不能,那不是我的性格、我的本质、我的作为。我只是一个简单内敛,渴望幸福和平静生活的女孩子。能够拥有爱情,拥有简单纯真孩子一样的感情就足够了。枫依旧每天上班偶尔向我的办公室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或者下班开车来厂里找我,一切顺理成章,风平浪静。
   2000年的冬天,寒气漫天飞舞,雪花冷精灵一般呼啸着席卷了北国的山川大地。厂里派我到大连华鑫集团学习进修,一想到枫,我还是真的舍不得。我认定了枫,那个有时对着我坏笑的男孩子,那个好看而温柔的善解人意的男孩子,那个曾经唱着动听歌曲在我身边独自表演的男孩子。有点傻,有点帅,有点真。觉得这一生,这一世只要有他就够了,这就是我最完美的初恋和终恋。回来的时候春天又来了,后院那棵大垂柳已经鲜脆欲滴,还是那样保留着原来的风采。三年前我在树下和一个男孩子曾经在那里翻看着同一本诗集,唱着同一首歌,胡乱编着同一个故事。走到门口我就觉得气氛不对,于大爷对我说:“小珊,你要坚强啊!你看看我,这些年来,大爷不也挺过来了吗?你是个好孩子,天涯何处无芳草?”当时听了于大爷的话,我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了,这意味着发生了什么?最怕什么来,它偏偏一定要来!真是太快了!我的大脑在一瞬间一片空白,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是在厂里的医务室,房间里是白到令人发冷的墙和床单。枫坐在我的身边,他告诉了我一切。他已经定亲了,就在我回来的一个星期之前,是镇长家的那个又肥又艳的千金。他的妈妈也顺利的坐上了副县长的宝座,多亏了镇长的直系亲属高官的提拔。枫沉默着,房间里如此的窒息,过了很久,他突然扑了上来,把我瘦弱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他的怀里,哽咽着说:“小珊,我们私奔吧!等木已成舟我们再回来!我们到桂林,我姑姑那里,她是个好人,会收留我们的。那里八月的桂花美极了,一树一树的桂花,风动香满城。我们住在那里,或者以后永远都不回来了!”想象着那一场密不透风的私奔是多么要命的决绝,当时不是没有那个胆量,可是妈妈怎么办?家里怎么办?他们真的很需要我啊!想到这里,我突然推开了他,一字一句的说:“亲爱的,谢谢你这么爱我,请原谅我的自私。你走吧!永远都不要回来!到城里去,到你妈妈身边去!”“不!小珊!我不走!小珊!你怎么这么狠心不要我了呢?”正在僵持着,这时门开了,医生走了进来。那个有蓝色月亮的迷人的多情的春夜,我没有去找枫,他也没有找到我,我知道,木已成舟的事情还是那句话,我不会去做,也不符合我的性格。我要妈妈,他也不能没有妈妈。当时的我就是这样天真的想着一遍一遍。再见了,我的爱人!再见,我的初恋!
   枫结婚的那一天,天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雨,阳光丽日下,大颗大颗的雨滴冰块一样落下来,蓝蓝的闪着晶亮冰冷的光芒。好似神话故事里的蓝冰雨,瞬间凝固了所有青春过往里的一切爱和悲伤。当时我正在省城的路上向回赶,不早不晚,恰巧遇上了这场雨。也看见神情憔悴的枫,我曾经深爱过的男孩子挽着那个穿着一身辣红喜装,同那个肥艳的女子一起上了婚车,我的眼泪也似蓝冰雨一样瞬间成河、成冰。光阴辗转,十年过去了,日子无忧,岁月静好。生活本来就是一出戏,那时的戏中主角是我和枫,配角是我们身边相关的人。我失去了枫,也失去了我最初的爱情。在青春的梦里,无论戏演的好与坏,对与错,都如风一样吹远了,留下的只是多年以后那段偶尔让人心里微微一疼一酸的时光。
   一日去读毕飞宇《一九七五年的春节》,里面有这样一段话:“冰冻能将世界串联起来,因为冰,世界将四通八达。冰应该得到推广和普及,人类最理想的世界就是到处充满了冰。”也许那是七十年代的逆风破浪?我想如果有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冰都变成了蓝色的冰,或者有一天它们真的融化了,会不会是爱人曾经凝固的蓝色眼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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