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
作者: 陈然
时间: 201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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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戴晓慧,多年来一直珍藏着一样东西。那东西不一定是古董但收藏起来绝对比古董更麻烦。她把它小心地藏在自己的体内,东躲西闪着,紧紧抱住自
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戴晓慧,多年来一直珍藏着一样东西。那东西不一定是古董但收藏起来绝对比古董更麻烦。她把它小心地藏在自己的体内,东躲西闪着,紧紧抱住自己的身体,从中学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从研究生到研究员,经历了重重险阻,直到遇上师范大学的教师于无声。
戴晓慧收到第一封情书,是在读初二的时候。作为三好学生的戴晓慧,她毫不犹豫地把它交给了班主任。那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男生。坐在戴晓慧后面,从不说话。成绩中上游。有时和戴晓慧狭路相逢,他总是低着头疾步走过,甚至小跑起来。他不看她,或不认识她。而且他特别爱脸红。像把一张纸放在水里,马上被洇湿了。戴晓慧觉得他特别好玩。男生特别好玩。那时,晚上宿舍里熄了灯,大家都在黑暗中说男生的坏话。这个说,×××,讨厌死了。那个说,××,不就是期中考了个第一嘛,有什么了不得的。谁说谁的坏话,基本上都是有规律的。如果有一天这规律被打乱,那宿舍里一定有人闹矛盾。戴晓慧不知说谁的坏话好,因为她是这学期才转学过来的,许多男生她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看她们说得热闹,于是她也脱口而出,说了他。她说,我觉得高文典跟个女生差不多,看到人就脸红。后来她就经常说他。或许是因为这一点,她对他渐渐注意起来了。她不可能天天说他脸红。她必须还要说点别的。后来她发现他除了爱脸红,还喜欢在课本上画古代人像,一律戴着钢盔,长长的胡子。她说他喜欢在古代人的脸上栽胡子,想必,那古代人也是爱脸红的,不然胡须怎么跑出来那么多?看起来,他还有点不合群,总是一个人站在人群之外,郁郁寡欢的样子。很少看到他和别的男生一起大闹大笑。她回过头去,装做看教室后面的黑板报。她看到他的眼睛像两只敏感小鹿一样很快跳走了。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比如她扔掉不要的桅子花,老是被人捡起来重新放在桌边上。她抽屉里的风油精好像有人动过。那时她们女生比较时髦的一样东西就是风油精,既防止上课打瞌睡,又可当香水用。教室和女生宿舍里永远飘着一股或淡或浓的风油精的香味。有时候,她不小心做错了的作业会被人改了过来。还有一件事是,别的女生在走上座位的时候,总会受到后排桌子的故意挤压,有的女生甚至因上不了座位急哭了,只有她没有这样。每当她要上座位的时候,坐在她后面的高文典总是有意空出一条很宽的走廊让她过去,即使他的同桌想捣鬼他也不肯配合。为此他还受到了他们的嘲笑和排斥。上劳动课的时候,他总是趁人不注意帮她做一点什么,不但别人没发现,就是她自己也几乎没发现,因为他还是低着头,眼睛并不看她。他做的最勇敢的事情是,有一次在食堂排队打饭,离得不远,他们都去晚了,篾筐里饭越来越少,可还有人不断插队,他急了,用力把那些同学拨开,她正在纳闷,他对她说,拿来!他把她的饭盒抢了过去。他一共打了两份。这让她少女的心新鲜而奇怪地动了一下,但晚上他在宿舍里又变成了:那个高文典,还挺会插队的。最近,接连几门功课测验,成绩出来后,老师说,有一个同学的进步很大。他就是高文典。他的成绩紧跟在她后面,有的甚至还超过了她,这让她既生气又对他充满好感。她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再努力,把他远远抛在身后。
正是在这时候,她忽然发现了夹在她语文课本里的那张纸条。她一拿起书就觉得不太对头。打开,果然有一张折成之字形的纸条,像一只小鸟那样从里面飞了出来。她心里不禁涌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像是有人动了她衣服上的拉链,她的脸忽然红了。她看了看左右的同学,忙把那只小鸟抓在手心里,在后来上课的时间里,她任它不停地啄着她的手心。她根本没心思听课。她想是谁写的呢?她希望是高文典写的。如果是别人写的,她会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但高文典的则不。他会在上面写什么呢?×××同学,通过这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你,因为你,我的学习有了明显的进步……让我们为实现人生的理想、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共同奋斗、共同努力吧!据说,男生写给女生的纸条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她的心扑扑地跳个不停。她希望快点下课,好找个没人的地方把纸条看一遍。她已经想好,最好是装做拿作业本,到宿舍里去看。如果装做上厕所去看,是不太好的。但如果宿舍里有人怎么办呢?她想还是到教学楼后面的大树下去看,不,也会被人发现的,经常有几个男生站在窗子前对外面指指划划。要不,她还拿一本书在手里,这样他们就不会看得那么清楚,如果他们在上面起哄,笑她假认真假积极,她也只好由他们去了。她正在左右权衡,忽然听班主任吴老师说,这个问题,能回答的同学请举手。她听到刷的一片举手的声音。她不知道老师提的是什么问题,但大家都举了手,她不举手老师一定会觉得奇怪。于是她也赶忙举起了手。看来有时候举手反而可以掩饰。可是等她举手之后,才发现她举的正是抓着纸条的那只手。想换一只手或把纸条转移已经来不及了。她举的不是手而是一只拳头。老师很快顺着她的神色发现了她的拳头。老师说,戴晓慧你的手里是什么?于是她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报告老师,有人给我写了一张纸条。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班主任吴老师当众念了纸条的内容和下面的落款。戴晓慧没听清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但那个名字她听清楚了,正是高文典。其实高文典写了什么也许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个男生给女生写纸条这个行为本身。它被视为本学期全班乃至全校最严重的政教事件之一被通报批评。在通报上,高文典的名字又黑又大地钉在那里,她则被称为“某女生”。后来她才发现,“某女生”并不能掩护她,反而使她更明显地暴露出来。从此她开始被部分男生揶揄地称为“某女生”。他们经常对她指桑骂槐含沙射影。为了摆脱这一点,她惟有更加认真地学习。除了认真地学习,她别无他法。她不再在宿舍里那些黑暗的晚上提起高文典或其他任何男生的名字。她暗暗观察到,高文典的头低得更厉害了。在后来的考试成绩排名表上,他的名字离她的越来越远,直至有一天,像流星一样完全从排名表花名册还有其他名单上滑落了下去,消失不见了。
再回过头去看黑板报,看到教室里有了一个空位子。
她经常回头去看黑板报。
高中三年,她收到的男生的纸条越来越多。由于升到了不同的学校,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她是“某女生”了。她对他们视而不见。她微微仰着头,从他们面前昂然走过。因此她被称为“冷血动物”或“冰雪美人”。他们越是这样,她越觉得他们的无聊。男生的无聊让她对他们产生了失望。面对他们偷偷夹在她书里或直接塞到她抽屉里乃至手上的白色小鸟,她不再惊慌失措。她有的是冷静地处理它们的办法。她当着他们的面把它撕碎。她望着他们,手与纸条发出撕裂的绵长的响声。她看到他们的脸在变色。由明亮到灰暗。由浅到深。然后她轻轻一吹,鸟的羽毛纷纷散落。她还可以看也不看,直接把它送到教室的垃圾篓。她不知道是谁写的,也不想知道。由于它保存完好,随时会有人捡起来窥视,所以,马上就见一个男生直奔垃圾篓,手在里面一捋,然后塞进裤袋,转过头来对她怒目而视。这时她就开心地笑了起来。其他发现了苗头的人也笑了起来。
如果要她说出高中时特别有印象的男孩,她一定说不出。
但如果老师要调查学生的思想动态,想知道班里哪些同学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一定不能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哪怕老师有明显的证据,比如看到她刚刚撕了一张纸条什么的。面对老师的再三追问,她一言不发。老师对她的拒绝毫无办法。
这就是她的高中三年。成绩优秀,性格沉默,冷淡。
她压抑的情感,在大二的时候完全像火山那样爆发了出来。那是本系的一个男孩。叫霍兴东。高高的个子,天然卷曲的头发,下巴向前延伸,有些像普希金。而且,他也写诗,是学校春光文学社的成员。
她的研究文学完全是出于偶然。她读大学的时候是一个活跃的年代,有人在攻读外语准备考研,天天跑英语角。有人在研究经商,参加大学生创业协会。有人爱好写作,参加文学社。没有其他任何志向的,也要去做个球迷,谈谈欧洲联赛、世界杯或NBA什么的。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到教室里去拿一本书,忽然碰上了同班的女生李金嗓,后者说,她正要去参加一个××文学研究会,问她去不去。李金嗓说有著名的外校学者×××来讲课,很有意思的。她正有些闲得发慌,就跟着去了。后来稀里糊涂地听课,稀里糊涂地开会,稀里糊涂地发言,稀里糊涂地得到了赞扬,于是就稀里糊涂地写文章、研究起文学来了。虽然她读的是中文系,但中文系的大部分学生都在研究社交(包括约会)和彩票。硬着头皮读名著的,是因为要考研。老师也不怎么赞成他们去搞写作(当然,特别有才华的除外),但希望每一个人都搞点学术研究。
所以霍兴东并不是老师十分喜欢的那类学生。个别老师甚至说他是在慢性自杀。才华这个东西哪像晾在那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十分清楚?即使有时候它们互相遮住了,也不妨把它们拉开来看看。才华这个东西许多人没法看清楚,再说它还有个具体体现和成长的过程,如果能肯定一个人的才华那更能否定一个人的才华。才华更像运气。霍兴东有着才子所特有的优点和缺点。但它们都很清澈,像是水底的鹅卵石。他的清澈像一个孩子。正是这清澈吸引了她。她想赤脚在那些鹅卵石上走着。或把它们掏出来看看。她曾经珍藏着许多鹅卵石。那是她第一次去一个湖边的时候。它们在水边圆润优美,她对它们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她不停地捡啊捡啊,直到她再也不能多捡一粒为止。
霍兴东对情感有着惊人的敏感。他像一个饥饿的婴儿,很快捕捉住了她母性的目光。所以他的爱情一开始便带有俄狄浦斯王的味道(他的诗歌里,也经常出现一个“王”字)。在她面前,他的确像一个孩子。只有孩子才那么天真无邪。孩子更惹人爱怜。跟他在一起,她像是在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某种东西。它透明易碎,有些像玻璃,又有些像瓷器。他容易受伤害。如果受了伤,他会像一只兔子,眼睛红红的。但她对他的爱又是歇斯底里的。霍兴东的永远是那么清澈而忧伤的眼睛,吸盘一样把她牢牢吸住。跟蚂蟥似的。这就是她当时对爱情的感受。她对爱情上了瘾。她渴望蚂蟥来吮吸她。从外面看,她还是冷静而克制的,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内心的疯狂。她热爱他的诗歌,热爱他的优点和缺点,热爱他的一切。
事情来得很突然。那天晚上,他们像往常一样在湖边公园里约会。月光透过树梢洒了进来,像薄薄的衣衫。他突然把她摁倒在地上。他的呼吸很急促。她感觉他有些陌生。他动手扯她的衣服。她问你干什么,霍兴东不说话。他的手像蟒蛇似的已经窜到了她的腰上。她害怕起来说你是谁?你是霍兴东吗?你怎么不说话?你为什么要扯我的衣服?霍兴东说了一句粗话,这句粗话完全打碎了他作为一个婴儿的形象,而露出男人的狰狞面孔。她想他怎么能这么没有礼貌地侵犯她的身体呢?他到底是爱她还是爱她的身体?假如是爱她的身体那也完全可以爱上别的身体,身体和身体是没有区别的,就好像这块糖和那块糖没有区别一样。如果他当时碰上的是别人,那他现在想扯开的是别人的衣服。这种想像让她感到恶心。既然如此,她就不能让他扯开她的衣服。她像蚌壳一样紧紧地把自己抱住,使他对她毫无办法。有几次,他甚至想用更卑鄙的手段,她只好也用上了指尖和寒光闪闪的牙齿(后来他曾在一首诗中心有余悸地写道:爱情/终于露出了指尖/和寒光闪闪的牙齿)。他滚鞍落马,捂着脸像不认识她似的,瞪眼望着她。
接下来的几次约会,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着身体和衣服进行的。一方想让对方的身体和衣服脱离,一方则极力反对这种脱离。每次争执,他们都归结为一个问题:你爱不爱我?一个说,如果你爱我,你就应该把一切都给我。一个说,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就不应该只在乎那件事。他们在书上、报刊杂志上、生活中多方寻找答案,但答案也没有确定的答案,有的倾向这边,有的倾向那边。随着争辩次数的增加,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激烈。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答案,那就是:你不爱我!
既然明确了这一点,他们几乎同时想到的是,分手。
戴晓慧越来越认为异性和她谈恋爱,首先需要的是她的身体。这让她不寒而栗。对于严肃而坚贞的爱情来说,身体肯定不是那么重要的。不然和任何人都能产生爱情。这样的爱情不是爱情。她一向认为爱情是惟一的。人又不是从车间的流水线上批量生产出来的,这个人和那个人是有严格区别的,即使如《圣经》上所说,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成的,那么,这根肋骨也并不适合每一个人。正因为这种不适,生活中的许多男女才会那么痛苦,她们被错误地安装在跟她们毫不相干的身体上。因此她越来越顽固地守着她的观念,只有先在灵魂上对上了号,才能完全打开自己的身体。她把这一点定在和对方举行神圣的仪式之后。这样才是完美的。这本身也是一种仪式。她喜欢这种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