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 >爱情是生命里最绚烂的幻觉

爱情是生命里最绚烂的幻觉

作者: 遇见 时间: 2013-06-15 阅读: 3232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一)    在云南,我认识了阿莫和小为。  回忆起半年前的那次云南之旅,我连先到丽江还是大理都弄不分明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云南的云,那些变化莫测

摘要:我又去了趟丽江,找到了林森的墓地。坐在他的身边,我用“情人心”点了根七星,火光闪过,一缕清烟从指尖处袅袅升起,凝成了我所有的哀愁和相思。原来爱情就像香烟,以最绚烂的姿势燃烧出如梦的幻境。林森,我爱你。恍惚中,我又回到了丽江的那个夜晚,林森抱着醉熏熏的我,他的身上有股好闻的烟草味。 (一 )
  
   在云南,我认识了阿莫和小为。
   回忆起半年前的那次云南之旅,我连先到丽江还是大理都弄不分明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云南的云,那些变化莫测、令人心悸、只想一头钻进去舒舒服服地做个美梦的云。这些精灵时而飘逸、时而浓厚、时而闲散、时而放纵,不停地摆着Poss。在洱海的豪华轮渡上,在冰清玉洁的玉龙雪山下,在繁花乱眼的世博园,我的数码相机始终舍不得放弃对云的依恋,2G的内存,一半交给了蓝天和白云。
   其实,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没钱没地位,我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写字,那点可怜的工资多半给了“鑫鑫书屋”的老板。这样跟团旅行,于我来说实在太过奢侈。
   云凯打电话说,暑假不回来,那边的学习太紧。
   云凯是我交往了六年的男朋友,说是六年,其实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日子还不到两年。中师毕业后,我考进了云凯任教的学校教书,然后与他牵了手。一年后,云凯自考去了省城读本科,三年的相思只能靠假期的狂欢来回味。等他学成归来,我们的父母开始拟订我们的婚事,我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摆脱可耻的孤独,再也不用面对同行看怪物样的眼神了。偎在云凯的怀抱里,我一遍又一遍地规划着美好的明天,憧憬着幸福的未来。可是,云凯却嗫嚅地对我说:“我想考研,能不能,缓一缓。”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男儿志在四方,我不想成为他的牵绊。此后半年,云凯考起了英语专业的研究生,去了更远的上海。他发来的手机短信,对我来说陌生的像外太空。只有借助字典,我才能从那些字母的组合中扑捉到一丝他对我的眷念。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了距离,但我,不想改变。
   云凯说:“你应该出去走走,整天呆在学校里,人会变傻的,要学会善用假期,感受外面的精彩。”
   我说:“好,放暑假了我就去旅行,可是去那儿呢?”我以为云凯会热烈地邀请我去他那儿,做一个红袖添香的陪读。云凯说不能回来,我恨不得马上飞去他的身边,潜意识里,我渴望云凯说一句来我这吧。
   但是,云凯却说:“云南吧,我一个同学是那儿的,听说还不错。”
   上海到云南,隔了十万八千里吧,云凯的回答太让人失望,我预备脱口而出的“好”字又硬生生地吞了回去,心被撑满了,涨得好难受。隐隐地,我觉得我与云凯间好象出了点什么问题。
   好吧,就云南。
   既然不能很近,那就更远吧。于是,我去了趟云南,并认识了小为、阿莫。
  
   (二 )
  
   我们这个旅游团人不多,除了我、小为、阿莫,还有个三口之家及四个老人。
   在火车上,小为从包里拿出五香瓜子,请我们吃。
   我们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熟悉起来。原来,小为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策划。最近,她接了个洗发水的Case,想把卖点定位在原始的风情上,具体操作中却始终难尽人意。于是,她把希望寄托在了传说中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西南边陲——云南。
   阿莫自称是生意人,裹在铜臭里久了要出来透透气。这些年来,她走了很多地方,长城、西湖、桂林,到过的地方越多,越觉得自己浅陋。于是,她把旅游制成了工作计划中的一部分。
   我不过是个第一次跟团旅游的普通小学教师,没什么好介绍的,便只对她们报了报自己的名字——冉儿。
   慢慢地,我面前的瓜子壳堆高了。这期间,我一直在听阿莫和小为聊天。她们说,“好运来”的饭菜最经济、“蓝调”的咖啡最好喝、自然堂的护肤品很好用、“魅丽”洗脸较划算……后来,小为还提到一家叫“玫瑰女人”的服装店,说那里的服装很时尚、很有个性,价钱也不贵,还说她身上穿得T恤就是在那儿买的。阿莫笑了,说她早就认出来了,那家店是她开的,喜欢的话就一定要再去光顾。
   原来阿莫是开服装店的,怪不得她那么会打扮,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她,宝蓝色的欧版西裤,白色镶蕾丝花边的短袖衬衫,乌黑的长发很随意的在脑后绾成一个髻,干净利落;再对比性地看了看小为,窄脚休闲裤、豆绿色的T恤、长发飘飘青春飞扬;再看看自己,长年不变的素色小西装,给人的印象除了古板还是古板吧,我们仨年纪差不多,想来她们要比我讨人喜欢的多。
   夜很快降临了,洗漱完毕后,我们各自躺在了属于自己的铺位上。对面有个老人在与他下铺的人商量,说自己腿脚不方便,能不能换个位置。我说,我与你换吧,然后收拾东西去了对面的上铺。
   火车上空调开得很大,很舒服。换个位置,对我来说没什么改变,但老人却在一个劲得夸我心好。其实位置就这样,只有对特别的人才会显得特别重要。很多时候我们都想占一个好位置,却忽略了位置的作用以及位置可能给人带来的变化。如同此刻睡在上铺,虽然爬上去是麻烦了些,但我不也因此享受了更多的凉爽么?
   一夜无话,明天醒来,我们将在云南。
  
   (三)
  
   好象是在民族村,又好象是世博园,跟在导游后面“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赶路,走马观花地转悠,前面的风景都是过眼云烟,还来不及收藏又已经换了方向。以民俗为主的云南旅游,对我这样出身少数民族聚集地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些刻意的民族装扮、训练有素的民族歌舞,不过是博游人欢心的筹码而已。资本只有在流动中才会产生效益,云南人很明白这个规律,加大旅游业的开发,带动市场经济,目的只有一个,掏空外地人的口袋,富民强省。
   我懒得听导游灌输什么民间民俗,金花、阿朋的称呼我也懒得记。真要了解那些的话,我还不如上网查查,恐怕还深刻些。我想小为一定也很失望,这里根本没有她想象中的原始风情,花草树木亦真亦假难辩真伪,竹楼树屋只供欣赏不能住人,小桥流水放生红鲤全是为了帮助商家发财。
   我的相机又一次对准了湛蓝的天空,这里没有人为造景,薄薄的云甩着水袖,挥洒出一串串恬淡的音符。是诗人的灵感牵动了云儿柔软的内心,还是画家的写意触发了云儿对宿命的认可?我甚至想,那些云儿就是云凯,我在千里之外依然可以看着他。就不知那些云儿是否明白,它们的存在竟然停止了我看风景的眼神。
   我还在仰头沉思,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小为来了,手里拿着张快照,上面保留了一个她与大象雕塑的合影,小为搞怪的表情与大象凝重的身形互成对比,趣味盎然。照片的角落,我举着相机,超然的对准天空。没想到我在寻景的过程中,竟然也成了别人背后的风景。
   “想什么呢?这个给你,20块。”小为笑嘻嘻地把双手抱在胸前,右手掌摊开,食指一个劲地勾,仿佛如此便能刺激我掏钱的速度。
   我知道小为的意思,却故意装着不知道,从口袋里掏了20块钱放在她的掌心。
   “去,谁真跟你要钱了啊。”小为边说边拉过我的手,把20元钱塞了进来,“出门玩就该痛快些,怎么老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啊。”
   我说:“我想结婚了。”
   “结婚做什么,找个男人给他洗衣做饭啊。”小为一副十分不解的模样看着我说。
   我摇了摇头,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阿莫呢?”我问。
   “她啊,在潇洒咯,有了目标连姐妹都不要了。”小为气嘟嘟地回答,想必是一个人玩得无趣了。小为口里的“目标”是我们在昆明的导游,一个帅气的男生。因为他说话比较风趣,又见多识广,整团人都喜欢与他瞎掰。阿莫也不例外,反复地张冠李戴一些去过和没去过的名胜,帅导游的眼光就这样被她吸引过去了。要说阿莫和帅导游会有什么,打死我都不信。
   事实上,我错了。
   站得太久,我的脚有点发酸,何况只是看云,趴在车窗同样可以。在这个理由的支持下,我拉着小为的手回到了旅游车。当时,阿莫与帅导游正在接吻。
   此后,我们就婚姻爱情这个话题进行了一番长达数千米的辩论。坐在旅游车的最后面,我们旁若无人。结不结婚也成了一个哈姆雷特似的疑问,永远没有正确答案。
  
   (四)
  
   黑夜隐藏了丽江白天的纯朴,浓浓艳艳的彩灯把它扮成了一个华丽的贵妇。导游说,丽江的夜最真实。不去酒吧一条街寻找那里的文化,也算是白来了一趟丽江。歌声、笑声、啤酒、狂欢、河灯、垂柳,要一瓶30度的百威,你可以隔岸对歌,也可以慢舞放纵。在暮色深处聆听,霓虹闪烁处消遣,丽江绝对是单身者的天堂。
   “又不是要你放纵,去看看也好啊。” 导游的话果然极具煽动力,我碍不过小为和阿莫的软磨硬泡,跟在她们后面走进了樱花屋。这里的男男女女们,无拘无束,眼睛里缀满了渴望。在这个新鲜的城市里,我终于见识了一种另类的情调和靡然的风情。也许吧,在合适的温度下,褪掉虚伪的外衣,人都有这种寻求自由的本能。
   因为这里是丽江,便注定了不会平常。诱惑和欲望被白天的做作酵得太久,空气里每一个分子都在诉说着暧昧,原来丽江的夜还可以用来堕落。
   要了杯大理产的风花雪月啤,我们临河而坐。看着水面不时飘过的莲花灯,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了。
   “通常一个人来丽江,有百分之七十是为了疗伤,百分之三十是想遭遇艳遇,你是那一种?”回过头,我看见一个剪着平头皮肤黝黑的男子,阿莫和小为早已不知去向。
   “我啊,是来看故事的。”在丽江,不用太过拘束,要不,会被人笑话的,我谨记阿莫的交代。
   “我叫林森。”他朝我伸出手。
   “冉儿。”报了自己的名字,我扭过身继续看莲花灯。
   林森继续发问:“你是那里人?”“做什么工作?”“喜欢旅游吗?”“云南好不好玩?”
   我一个也不想回答了,看他还有继续提问的架势,我不耐烦地回了句:“你查户口啊。”
   林森接腔:“不好意思,我是警察,工作习惯。”
   我冷笑,这玩笑也开得太俗了点,既然他想当户警,我就干脆满足他好了,“我是地球人,我的工作就是品尝天下的美酒,云南连个养眼的帅哥都没有,不好玩。”
   林森讪笑,掏了盒烟出来:“来一根?”
   “酒啊,笨!”
   “一件啤酒。”林森回头对服务员说。
   我还怕了不成,一口气,我把杯子喝了个底朝天。
   “厉害!”林森笑笑。
   “小意思。”我故做豪迈,此情此景容不得我乖乖女的真面目。
   “那么,继续?”林森用牙齿又咬开一瓶啤酒的瓶盖,递给我。
   “Cheers。”举瓶痛饮,我不去管林森有何表情,放纵只为掩饰内心的不安。
   醉眼朦胧中,我数不清面前到底有几个空酒瓶,原来酒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管自己到底是谁。这一晚过得很惬意,也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变得灵牙利齿了,与林森一直说话,全没有初次见面的尴尬。晕乎乎地,我想我把林森当成了云凯,还靠在他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差不多要睡着了。林森也沉默了,不再说话,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这样呆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些烟味儿把我们都快淹没了。
   一阵“轰轰”的响声,夜空中盛开了一朵朵绚烂的烟花。我惊醒过来,揉了揉朦胧的眼睛,惊呼:“好美啊!”“今天的确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今天什么日子?”“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林森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串玉兰花说: “送给你。”“为什么是玉兰?”“没什么,不喜欢可以不要,反正明天它就枯萎了。”“为什么不要。”说完,我抢过玉兰挂在了衣服的扣子上。
   一场烟花寂灭了,夜空继续黢黑、深邃,无可预知下一场烟花又将起于何时。搬过林森的头,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送我回去。”林森掐灭了烟,搂紧我,在我的鼻尖上用力地吻了一下,问:“去哪?”我报了宾馆的名字,然后在林森的照顾下回了宾馆。再然后,我被林森抱上床,睡着了。
   我醒来时,枕边留有一串枯萎的玉兰。小为趴在我的床边,正大声地叫我名字。阿莫把自己放在一堆精致的瓶子里,精心地描画着。昨天,我们身上都演绎过什么样的故事,谁都没问。心照不宣,因为这里是丽江。
   旅程结束时,我、小为、阿莫相互留了电话和地址,也许我们都希望这段缘分可以长久一些。
  
   (五)
  
   从云南回来,我在电话里欢天喜地地对云凯描述云南的云、丽江的夜,他并不在乎我诉说时激动的心情,也不关心我是否在看云的同时想到了他,而是一再地追问我丽江有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说没有,根本就没什么印象,那天喝醉了,便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云凯又问我为什么会喝醉?我不想骗他,就说认识了一个人。云凯酸酸地说,是个男的吧。我说是。然后他挂断了电话,不容我解释。我突然变得很心虚,一个贤良的女人是不应该与陌生男人一起喝酒、聊天的。于是,我费了好大的劲解释,才让云凯勉强答应不再计较。
   过了一个月,小为打电话来,说好久不见了,大家一起吃个饭吧。到了约定的地点,阿莫还没来,我们打电话给她,她说生意忙,马上就到。我与小为商议了一下,饭菜打包直接去了阿莫开得服装店。
   “玫瑰女人”装点的很雅致,玻璃橱窗里两个仿真模特,身穿流行的韩版服装摆出妩媚的姿态,抬着头骄傲地向外界宣布,这里是女人的天下。我跟在小为的后面走了进去,一个穿着制服的小姑娘在门口弯着腰说:“欢迎光临,请随便看。”我问店员:“阿莫呢?”“老板在楼上。”“我们可以上去?”我征寻那个店员的意见。“这个……”见店员吞吞吐吐的样子,小为马上接口说:“我们是她朋友,这样吧,你叫她下来。”店员还是没动。小为看她为难的样子,说:“算了,算了,我自己叫吧。”然后掏出电话,喊:“阿莫,阿莫,我在你店里,快给我下来。”过了好一阵,才见阿莫与一个穿西装的高个子男人慢慢地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一见我们,她就埋怨:“死相,不是说了一会儿就去的吗?”小为说:“还一会,你看看时间,差不多过两小时了,再等下去,铁树都开花了。”“我又不是故意的。”阿莫边说边走到镜子边把头发拢了拢。那个高个子男人对阿莫说:“我先走了。”阿莫朝他挥了挥手。然后找了张椅子坐下,掏了盒七星出来,在我们两面前一晃,“要不要?随便坐。”见我们都摇头之后,她自己给自己点上了。

顶一下
(1)
%
0.0
评分
踩一下
(1)
%
爱情是生命里最绚烂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