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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

作者: 朱山坡 时间: 2013-05-24 阅读: 2744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简单地说罢。那天下午我要在6点前赶到孟菲斯大酒店参加前妻的婚礼。开始,我十分高兴,未经王凡允许便借了他的一套像样的衣服,但套在自己身上并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简单地说罢。那天下午我要在6点前赶到孟菲斯大酒店参加前妻的婚礼。开始,我十分高兴,未经王凡允许便借了他的一套像样的衣服,但套在自己身上并不很合身,松松垮垮的。后来,觉得前妻把婚礼的地点设得太远了,有些泄气,心里还有些怏怏不快。但认真一想,觉得是自己不对。酒店就在市中心,我住在浦口,如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一样,是我离她远了。南京的浦口不是上海的浦东,城乡结合部,虽然人口不少,但还很显得荒凉,密集农舍夹杂着零星矮楼,像家乡的县城。我一直客居在一间有猪圈的农舍里,整天要给鸡狗让路,这是前妻知道的。
   中午过后,把锅里最后的一勺子剩粥吃了,我就出发。我是这样想的,反正闲暇,又久不出门,好不容易才过一趟长江大桥,花在路上的时间就多留一点吧。事实上是,我身上的银两并不多。这样说吧,翻箱倒柜了,就只有四元钱。这还不是我最窘迫的时候,最穷的时候好几天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半夜里到房东厨房偷吃剩饭剩菜,房东佯装不知道,还故意把饭菜摆放在显眼位置,有时还躲在窗外偷听我狼吞虎咽的声音。这四块钱仅够坐两趟公共汽车,一去一回。我没有更多的钱了,我甚至不愿意把如此稀缺的钱花在公交车上。然而,路途毕竟远了一些,又是参加前妻的婚宴,事情非一般重要,想了想,最后我还是决定把最后的四元钱花出去。
   公交司机是世界上最麻木不仁的人。我错过了三趟139路车。但不完全是司机的错。
   第一趟司机等了我一会,是我跑得慢了一些,因为王凡的耐克运动鞋太宽大,像两个淘气的孩子,老是要从我的脚挣脱出去,我得时时提防它们。也许是司机等得不耐烦,也许是车上的利益既得者不耐烦,反正是有人不耐烦了,我刚跑到车门要往里拱的时候,车门关死了。我看到了车门上的内裤广告,红色的内裤散发着骚臭。不是司机不让我上车,而是只穿着比基尼内裤的女模特,一个与此无关的女人赤裸裸地拒绝了我。
   第二趟,完全不是司机的问题,是车上的人太多挤不上去,一个老瞎子挡住了车门,狠狠地往后蹬了我一脚,厉声地说,难道你眼瞎了没看见车上塞满了人?我被他踢中了裆部偏下的位置,一阵酸痛,他还要再踹我一脚,我无法躲闪,只好退下来。我站在那里吃力地琢磨着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竟惹怒了老瞎子,他喋喋不休的骂我了,肯定是一路骂着直到他下车,车上的人都听到了,只是我听不到。因为车开走了。我想,一个老瞎子骂就骂吧,他又认不出我是谁,骂也白骂。
   第三趟,车上没有什么人,司机有足够的耐心等着我上车,车门就在我面前敞开着,只要一抬脚就能上车,它会把我一直带到孟菲斯大酒店。但我没有上车,对司机摆摆手,然后指着自己的双腿向他解释:我喜欢走路。车开走后,我又向那些疑惑的候车客解释说,腿生来就是用来走路的,你不让它们走路,它们就会变慵懒,娇生惯养,总有一天会背叛你,逼你用手走路。但他们显然不相信我的话,车门一打开都拼命往上挤,好像往天堂赶似的。
   其实我也不喜欢过度使用双腿。主要是过去的艰苦岁月已经透支了它们。它们是无辜的。在并不遥远的过去,我有过一次赤脚的长途跋涉。从上海到南京,钱不够,只到了常州就下了车,然后走路到南京,不到一半路程的时候鞋已经烂掉,鞋底跑了,到南京已经是后半夜,大街上空荡荡的,三只流浪狗在高大坚固的古城墙脚下打架,一盏盏路灯像临死人的眼睛灯忽明忽暗。天亮的时候才找到了王凡。王凡从我的身上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我把脚让他看。我的双脚血淋淋的,血肉粘连。王凡说,你赤着脚来南京,到最后一定也是赤着脚离开,因为你是一个呆子。那时候王凡也过得狼狈不堪,甚至拿不出钱来为我买一双鞋。但他说的话真歹毒。后来我把这个冒失的故事告诉过前妻的,她没有感动,只是觉得我有点执拗。她答应嫁给我的那天,房东家的猫产下了三只崽,梧桐树像今天这样长出了嫩芽。结婚一年,注意,仅用了一年时间,便证明王凡的话是对的,我真的是一个呆子,不配拥有女人,穷困潦倒,债台高筑,生活一塌糊涂。前妻说,在你决定把我卖掉之前我们离婚吧。我才突然意识到,我连累了一个人,罪该万死。因此,我们离婚了。离婚那天,前妻一点也不开心,说明她跟我离婚绝对不是因为有了外遇,或者说不爱我了。反而我有点兴奋,因为我不用再管一个女人的温饱和她的前途命运。我对她说,我怎么办?前妻以为我会关心她问她今后怎么办,看得出来她有些失望了:
   “王凡说得对,你赤脚来到这里,就赤着脚离开。正如你不适合我一样,你不适合南京。”
   再次证明我是一个呆子的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适合不适合的问题。那天我才开始认真论证了。最后的结论正是如此。南京就像王凡的鞋子,太宽大,不适合我。我已经决定了,明天就离开南京,但今天必须给前妻一个面子,参加她的婚礼,为她祝福,用她的话说,要让她嫁得安心,嫁得愉快,嫁得体面。既然我于她还有如此功效,我就必须为她做好最后一件事情。
   我叼起一根烟。烟是在西装的内兜里摸到的,只有一根,早已经发霉,白色的卷纸布满星星点点的黄斑,烟嘴上似乎还残留着王凡的涎液的味道。我漫不经心地往前走,休闲得像只流浪猫。在车流和人流中,谁也不知道我要去孟菲斯大酒店,更没有谁知道我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在许多人看来,参加前妻的婚礼是多么丢脸的事情。但我无所谓。真的无所谓。何必呢?不过我还是东张西望,生怕有认识我的人过来跟我打招呼,关心我安慰我并刨根问底地想知道我的前妻为什么要离我而去。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N遍,当然,我还是愿意再次回答他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步伐不是很快。一些小商贩并不知道我囊中羞涩,缠着我买他们的打火机、盗版碟、劣质丝袜、沾满灰尘的青枣、五块钱一张的南京地图和可以搞腐败的假发票。我礼貌地向他们摇摇头或摆摆手。但头摇累了手也摆累了,也无法摆脱绵延不绝的纠缠。我忍无可忍,动口了。
   “你们别烦我,老子今天什么也不需要。”
   小贩终于看穿我赤贫如洗似的,一窝蜂散开,却有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肩膀:“就是你了。”
   我以为得罪了哪个小贩,被赖上了。回头一看,是刚才上车的那个老瞎子。
   “你下车了?”我说。他改揪住我的衣领了,好像要撕裂它。无所谓,衣服是王凡的,但他把我的脖子弄疼了。
   “你偷了我的钱包!你竟敢偷我的钱包!”老瞎子气呼呼地说。看那无辜的样子,听那铿锵的语气,即使他说他是我爹人们也相信。
   我怎么会偷你的钱包?惊讶之余,我奋力争辩,我是小偷吗?我像吗?我他妈的什么都像就不像小偷,小偷有我这么落寞?
   老瞎子说,你上车的时候挤在我的身后,故意堵住门口……
   “那是因为我也想上车,但我听从你的劝告不上了,你是大爷我惹不起。”
   “是因为你得手了,不过小样的,你倒霉了!栽到了我的手里……不怕告诉你,我年轻的时候也干过这行,那时候我的眼睛还没瞎,谁也别想占我的便宜——但我没你缺德,连瞎子也偷。”
   “我没偷,我不乘车并不代表我偷……”
   “你是心虚了,不乘车改走路了……”
   “我……觉得我的时间比我的钱包充裕,我突然喜欢走路——你懂得一首歌叫《走路去孟菲斯》吗?我就要去孟菲斯。”
   “即使你逃到海飞丝(应该不是地名而是一种洗衣发水的名称)我也能抓到你——大热天的穿着西装……你身上的臭味把我引来了,你逃不掉的。”
   瞎子的鼻子就是他的眼睛。环顾四周,没有人穿西服,我忘记看天气预报,想不到今天的气温比昨天温暖那么多。
   “我听得出你说话的声音,一嘴盐城口音,你怎么能自己人偷自己人的钱包?”
   老瞎子也是盐城的。两个盐城人在南京街头闹乱子丢的是两个城市的脸。我要挣脱他。但他抓得比警察还紧。很快,旁边便围了一大堆人,他们理所当然地站在老瞎子的一边,七嘴八舌地谴责我,年轻人,如果你拿了别人的钱包就还给他吧,一个瞎子挺不容易的……得到那么多的同情,老瞎子脸上的表情由愤怒转为伤心,竟呼呼地哭了,眼泪从干枯的眼眶里渗漏出来。此时,一个年轻人,粗壮,脖子右侧有一道弧线刀巴,脖子有点歪,有点像鹅脖子,我姑且称他鹅脖子吧,路见不平,挺身而出,推了一把我的头,充满正义和挑衅地说,小子,把钱包还给他,否则我拧下你的尿壶。尿壶自然就是脑袋瓜子。拧掉就拧掉吧无所谓的,但我确实没偷老瞎子的钱包。我把所有的口袋翻出来,除了四枚一元硬币外什么也没有。为了防止四枚硬币相互打架发出悦耳的响声,我把它们分别放在四个口袋里,现在它们像四个兄弟重新团聚了。我摊开双手。鹅脖子在我身上自上而下反复摸了N遍,一无所得,对老瞎子说,他身上没有你的钱包。老瞎子不相信,亲自摸了一遍。老瞎子的手粗糙得像刨子,把我的身体刨了一通,甚至连我的裤裆也捏了一把。为了我的清白,这一切我都忍了。
   “他肯定是把我的钱包转移了。”老瞎子说,“他还有同伙。”
   鹅脖子一把卡住我的脖子,并且越来越紧,我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也有一道崭新的刀巴,轻轻一拧,脖子就会掉了。
   “你有没有同伙?”鹅脖子问我。
   我说没有,在南京我只有两个熟人,一个是王凡,去年死了,我身上穿的都是他的,明天要还给他,弄脏了他会怪罪我,这小子活着的时候比鬼还吝惜;另一个是我的前妻,今天嫁给别人了,我去参加她的婚礼。
   鹅脖子拧我脖子的手松开了,意外地露出同情的表情,你说的是真的?我说不骗你。鸭脖子凑近我的耳朵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老婆也跟别人跑了。我揽着他的脖子说,兄弟!老瞎子说,我们不要相信他,他骗人。鹅脖子对老瞎子说,你的钱包真不是他偷的……老瞎子却依然认定是我偷的。围观的人群从开始的一边倒变成了两大阵营,他们为了正义据理力争,上百颗同情心在这一刻互相厮杀。鹅脖子成为最终的裁决者,他把我和老瞎子拉到一起说,这样吧。
   我身上仅有的四个硬币被鹅脖子拿走,送到了老瞎子的手上。鹅脖子说:“老头,你的损失已经降低到最低限度——我估计,你的钱包里也没几个钱”。又对我说,“兄弟,即使冤枉,你也只损失四元钱而已,但你了却了一件麻烦事,人生在世麻烦事太多,了却一件是一件。”
   最后,刀巴对着我和老瞎子说:“公道吧?”
   老瞎子晃动着手中的硬币,发出叮当叮当的声响,那是表示满意。我呢,花钱消灾,算了。众人觉得鹅脖子处理得很公道,赞扬了一番,然后散去。鹅脖子走远了,还不时回头看看我,似乎担心我反悔从老瞎子手里抢回那四枚硬币。我向他做了几遍让他放心的手势,直到一个看不到尽头的地洞将他吞没。老瞎子离开之前还有意无意地缠着我,用一个前辈的口吻喋喋不休地警告我,这一次我们放过你,今后不要再做缺德的事情——年轻的时候,我的眼睛还不瞎,但我没有你缺德,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缺德才瞎的……
   我只想尽快摆脱老瞎子,便在人群里钻了几个弯,还快速穿过马路,回头张望,人流中没有那张苍老的面孔。终于把他甩掉了。但身无分文,我得走路去孟菲斯酒店。看到太阳一路往西,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我从大桥北路上了长江大桥。江水浩渺,水面孤寂。跟我一样走路的人真不多。但快到大桥中央的时候遇上了一个。那里竟也有一个公交车上落点,从那里走来一个人。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迎面朝我走过来。远远看起来像王凡,近看却变成了老瞎子!躲看来是来不及了。
   “你跑得真快。我年轻的时候,眼睛还不瞎,跑得比你更快,警察也追不上。”老瞎子拦在我的面前,“只要我想抓你,你就逃不掉。”
   我瞧了瞧老瞎子的眼睛,眼珠子并不转动。
   “我后悔了。”老瞎子说,“我想了想,刚才还不够公道。”
   他妈的真烦。我说,你要怎么样才算公道?
   “我还要你的身上的西装,别人说我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得换新的了。”老瞎子的衣服并不破破烂烂,只是旧了一点,还有些骚味,但看不出有非换不可的理由。
   我断然拒绝。这是王凡的西装,虽然他死了,但我最终得还给他。
   “即使你把西装给我,我还是亏。”老瞎子扳着指头,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算账。
   你的钱包究竟有多少钱?我要弄清楚摆在面前的窟窿究竟有多大。
   “不知道。”老瞎子说,“……说不清楚。”
   这样看来,我的麻烦远不止于此。对面一个灰色的堡垒旁边站着两个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他们之中,一个是正义的代表,一个是公道的象征,对着我虎视眈眈。
   我突然觉得应该忍辱负重,应该妥协,好吧,我身上的西装可以送给你,但你得让我穿着它参加完我前妻的婚宴,你也得给我前妻一个面子。
   老瞎子高兴得眼睛快要睁开了:“我陪你去一趟孟菲斯酒店……从现在起,你就得爱惜这套西装,包括你脚下的皮鞋,它们将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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