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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村野人

作者: 陈集益 时间: 2013-05-15 阅读: 5106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1,蛮娃的由来  在我的家乡,一直流传着野人之谜。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常听人说深山里有野人出没。这绝非耸人听闻,因为那时候,每年都有村民近距离突遇野人。有

1,蛮娃的由来
   在我的家乡,一直流传着野人之谜。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常听人说深山里有野人出没。这绝非耸人听闻,因为那时候,每年都有村民近距离突遇野人。有的是上山干活时看见的,有的是翻跃山岭到邻县走亲戚时遇到的,有的是晚上走夜路迎面撞上的。因为经常遇到,就经常有人讲起。
   不瞒你说,我小时候最害怕的是两样东西,一是野人,二是鬼魂。总的说来我不太相信世上真的有鬼,鬼虽然很吓人,终究没有人捉到过,山上的野人则不同,据母亲说,她小时候还吃过野人肉呢。尽管她现在一点也想不起野人肉是什么味道(大概跟野猪肉差不多吧),但我始终觉得,从吴村出发,不停地往深山里走,一直走到金华县与龙游县和遂昌县交界的地方,在这片原始森林里的确有野人存在的。以前有,现在仍然有。关于那里的野人,我在后文中将会提到的。现在,我想先写一写我的堂哥。因为我堂哥——一个被人唤作“蛮娃”的人——按村里人的说法,是婶婶进山遭野人劫持,逃回来后生下的野人的后代。关于我堂哥的这段不凡的来历,在吴村妇孺皆知。
   那是1965年的一天,我伯伯奉命到海拔1600米的乌牛山烧木炭,乌牛山离吴村较远,那里山势险峻,到处都是浓密的杂木,将它烧成木炭卖给供销社再合适不过。每隔一些日子,婶婶就要上山给伯伯送大米和菜,顺便给丈夫做些缝补浆洗的活。一天,婶婶从山上回来晚了,走着走着,突感耳边生风,一只红毛怪物将她打晕,然后抱起她飞跑。不知翻过多少险峰大山,最后抱着她跳进一个悬崖峭壁上的深邃洞穴。婶婶渐渐清醒过来,看清红毛怪物原来是一个野人。
   白天,野人外出寻食,临走时,他便搬来一块巨石堵在洞口。晚上,野人抱着婶婶睡觉。那一年,婶婶三十二岁,已经是二个孩子的妈妈了。婶婶思念孩子,惧怕野人,她挣扎反抗,哭泣哀求,无奈巨石堵死了她的出路,野人又力大无比不通人性,婶婶在山洞好比在地狱饱受摧残。一次野人从外面回来,手中拿着一根木棍,大概是他打野兽时用的,婶婶将它藏了起来。第二天野人外出后,婶婶用这根木棍终于撬开石头,这才衣衫褴褛地逃回了家。
   第二年,婶婶生下一个像猴子一样怪模怪样的胎儿,他刚一落地,就满屋子乱跑,嘴里发出“哑!哑!哑!”的怪叫声,伯伯举起锄头要砸死他,被婶婶抱住了。婶婶哀求说,孩子再丑,好歹也是一条命啊!丑陋也罢,漂亮也罢,他能来世上一遭,就该把他养大。伯伯说,你养吧养吧,这个孽障总有一天咬死你!你没见他刚出娘胎就长着牙!婶婶却不管,就像喂养正常的孩子那样喂养他。婶婶的乳头常常被咬破,鲜血直流。
   我的祖父陈甬玉那时还健在。祖父年幼时念过私塾,粗通文墨,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包括孙儿辈都是他取的名。可是,他迟迟不愿为这个新生儿取名,并且不允许跟他的姓。上户口的时候,婶婶给她的儿子取名“张有福”,婶婶姓“张”,希望她的这个儿子将来不要受苦,有“福”享。结果当然不是这样。在陈家,包括我在内的孙儿辈都姓“陈”,名字的第一个字是祖宗事先排好的,即“集”字辈,比如我哥叫“陈集军”,我叫“陈集一”。这个辈份中只有堂哥一人姓“张”,并且没有按祖宗的规矩取名,这似乎预示着他的命运注定要与我们有所不同。
   据说,堂哥年幼时全身长毛的,稀稀疏疏的毛,有说颜色棕红的,有说土黄的,只有手心脚心的毛是黑色的,而且很粗,像鬃刷一样硬。当他受到惊吓或生气时,他身上的毛会像斗鸡脖子上的羽毛那样奓起来,连村里最凶的狗都不敢近前。堂哥初来人世的那段日子,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参观”他的长相,尽管我伯伯不给来者好脸色,婶婶抱着堂哥东躲西藏,来看的人照旧络绎不绝。因为许多人是从外村特地跑来的,没有亲眼见到堂哥,他绝不愿意。
   四岁以后,也不知是堂哥从小喝人奶的缘故,还是婶婶暗地里将毛拔了,褪了毛的堂哥像人的地方才多了起来。尽管这样,他的生活习性依然像猿的地方多。他到五岁不会说话,只能喊出几种简单的吼吼声,也不会拿筷子,因为他只用手抓饭吃。他一年四季不穿衣服,冰天雪地照样浑身赤裸。不知道是不分冷暖,还是不习惯用衣服遮羞、御寒。总之,他的指尖似爪,总把穿在他身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的被子撕得粉碎。
   堂哥六、七岁时,他的野性愈加明显,听母亲说,他特别喜好爬梯子,爬门口的树,像猴子一样敏捷,上上下下,钻来钻去,有时还爬到屋顶上去,叫都叫不下来。这时伯伯会被他气得失去理智,拿棍子从楼窗探出身子捅他,堂哥不但不逃,还头朝下倒挂下来,“嘿嘿”笑个不停。那时还是生产队年代,逢到农忙季节大人都要到生产队挣工分,婶婶将堂哥带到田间地头让他一个人玩泥巴。没想到眨眼工夫,堂哥就蹿到什么灌木丛里去,或者跑到树林里去,捉蜥蜴或者蚂蚁吃。等到歇工的时候,伯伯一家满田垄寻找堂哥,成了一道风景。
   可以这样说,堂哥虽是有户籍的人,可他跟山上的野人实在差不了多少。当我记事时,堂哥十来岁了,我印象之深是他总在老屋的天井上空呆着。我的曾祖父陈独拳曾是村里的地主,尽管这个“败家子”在解放前跑到金华杭州等地把祖上的田产挥霍一空,差一点成了贫农,但他留下的老屋天井很大,在环绕天井的阁楼之间,大人们为我的堂哥架了一些毛竹。不知事出何因,此时的堂哥失去自由了,被一根长长的铁链拴住脚踝,就在上面生活。
   想想看,那时我还小,每次看见头顶的堂哥要么颇有敌意地注视我们的一举一动,要么在吱嘎作响的毛竹架上疯了一样腾跳,发出“哑!哑!哑!”的叫唤,我是多么害怕!我把他当成了真正的野人,以为他是大人们从山上捉下来的,我对他充满了好奇。我经常躲在下面观察他。
   堂哥最大的特点是头比正常人小,脑颅低,额头窄,整个脸就像仰着似的向后倾;他的体势总是半蹲着,半弯着腰,肩好似耸着(说到这一点,我本人的头就很小,背也有点儿驼,只是我向母亲证实过,我并非野人之子)。另外,堂哥的两条胳膊长得出奇,站立时也能垂到膝盖以下。他的头顶还有三道当时还不是很明显的纵向隆起,它们就像被刀砍过留下的疤瘌,当他用力咀嚼食物的时候它们会牵动起来。
   堂哥在毛竹架上晃晃悠悠,似乎已经习惯了在高处,从来没有见他掉下来过。大概他整天呆在毛竹架上也有些无聊,我看见他一会啃啃这个,一会儿咬咬那个,把天井四周柱子上的清代雕刻啃得缺胳膊断腿。有一次,他竟然逮住了一只耗子,那个高兴呀!将耗子抓在手上玩弄了半天也不舍得吃。结果,耗子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堂哥的肩膀肿了起来,随后发炎了,从来没有生过病的堂哥第一次变得安静了,躺在毛竹架上奄奄一息。婶婶要去叫赤脚医生,伯伯将她喝住了。你让他活在这个世上,是让他活受罪啊!
   那一回,大家以为堂哥要死了,把他从天井抬到了阁楼上。尽管大家都不喜欢甚至讨厌他,可是谁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死,大家走到阁楼上,探着身子看他,安慰哭泣的婶婶说一些虚伪的话。堂哥的身边堆满了吃的东西。那是我最近距离地看清他,他躺在低处的样子跟蹲在头顶的样子是不一样的,我至今没有忘记那个溃烂的伤口,就像开在V形锁骨上的鲜花一朵,他惊恐、无助地看着我们,似乎不相信我们对他这样友好。
   那一天,我还趁他不备摸了摸他的脚。我发现他的脚板生着茧,脚背上长着黑毛(而不是脚底),五根脚趾头是握着一样的,有一股酸酸的臭味。
   过了一些天,堂哥的伤口却不治而愈。他一骨碌爬起来,把堆在他身边的食品吃个精光,再也不愿回到毛竹架上去。伯伯拿着铰链追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虽然制服了他。然而好景不长,转眼三、五年之后,堂哥仿佛一夜间长大了。此时,不论是铰链还是伯伯的拳头,都不再有力气遏制住堂哥青春期的躁动,搭在天井上方的毛竹架散了。一时间,赤身裸体的堂哥在吴村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游荡,一天到晚在林子里闲逛,你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可是他自己每天玩得挺开心,似乎是要把失去的自由找寻回来。堂哥引起了村里人的恐慌。
   这是再自然不过的,堂哥已经快要成年了,在某种伟大的自然力的作用下,他的两腿根长出了浓密的卷毛,生殖器也胀大了,看见女人,会毫不掩饰地站住,脸部的肌肉扯动着,眼睛里射出直勾勾的目光,就像随时会猛扑过去。除此之外,倒没什么,就是呼吸很重,下面那东西很不雅观地挺立着,羞得姑娘或妇女四处逃跑。她们的丈夫或兄长见了,要打死他,他连抓带咬,像狗那样露出两排尖利的牙齿,力气之大,非一般人所能敌。
   那时的吴村不像现在这样开放,堂哥对女性的粗野、放肆激起了公愤。最后,由大队支书出面开了一个会议,组织了一大帮青壮年,手持棍棒、米箩,向堂哥靠近。堂哥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危险,他及时地逃脱了!堂哥爬山、过沟坎如履平地,人们围追堵截,终于将他追至一棵大树上,他在上面呆了一天两夜,人们想尽一切办法都不能把他赶下来,最后民兵连长借来一杆猎枪,用铅弹打他的小腿肚,蹲在树杈上的堂哥才被迫滑下树,被大伙捆了起来,关进村外一闲置的石头小屋里。
   堂哥被铰链终日捆住手脚,精神上受到很大压抑,他在石屋里咆哮,发怒,用拳头擂门板,后来他就安静了。不论白天黑夜,当我们从他的小屋门前经过,总能看见门缝里闪烁着一双呆滞吓人的眼睛。有时候,他也会在里面突然叫唤起来,如同鬼哭狼嚎,不知道是过于孤单寂寞,还是野性的偶尔发作,让人不寒而栗。
   堂哥这一关就关了八、九年。
   2,哥哥的致富梦
   时间说快也真是快的,就在张有福被关起来的这些年,我陈集一,哥哥陈集军,另外两个堂哥陈集宝、陈集财,均在时间的哺育里长出了结实的肌肉,生长了力气。我们就像夏天的植物一样生机勃勃。
   其时,我已高中毕业,在家里等着高考分数下来。大概是从小对堂哥充满好奇吧,我在学校听《生物》课时格外认真,对人的起源多少有些了解,我知道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可是《生物》课本上并没有提到野人(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不把野人写进去)。在我看来,野人是一种既有别于六百多万年前的古猿,又有别于现代类人猿的生物,野人才是我们的祖先……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盼着高考分数早日下来,盼着考进大学,将来毕业后能从事野人研究或与之相关的职业。然而不幸的是,我落榜了。我哭了好几天。我知道,家里没钱供我去复读,我的人生将会是另一副样子。
   我在家务农一年,然后,又跟人到外地去打工。我在广东受尽了屈辱。有一个老板,潮州那边的,他怕老婆怕得跟狗一样,可是对待工人就像一匹狼,他每天想着办法殴打工人。我被他打过两次,第三个月我逃走了,给一个湖北籍的老板加工地沟油卖。通俗地讲,地沟油可分为两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这两类油我们都加工。直到有一天深夜,我掀开马路边的一个井盖,像一只老鼠那样探身下去,我的头一阵晕眩,我一头栽了进去……
   想到这一切,我觉得宁愿在家里饿死也比给别人当牛当马强。可是,我又怕回去遭到父亲谩骂。父亲陈洪仁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他宁愿把儿子推入火坑也不愿被人说没出息。因为在我的家乡,谁要是在家里务农谁就是没出息的,好比一块打不出工具的废铁。每一次过年回家,父亲总说,路是要靠自己去闯出来,就像你大哥,不管是考大学还是考公务员,都是他自己闯出来的,你就是死也要给我死在外面!父亲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他想像着南方的街道上黄金遍地。
   不过,我的兄长陈集军,的确为父亲争了光。他大学刚毕业,就分配在县里,是一个技术员,他不满足,进厂一年又去考公务员,在他把我从广东召回来的那一年,已经是镇上的一个小小干部。我跟我哥比起来,更是成了一块烂铁。可是,他为什么要把我从广东召回来呢?在火车上,我一遍遍地读着他写给我的信,信很短,只有三言两语:吾弟集一,今明后三年,我将回吴村挂职扶贫,请你及早回来,助我一臂之力……
   这似乎不是理由,我能帮他什么?我想象着陈集军一定受处分了,或者得了重病,就要死了,在死之前他很想见我最后一面……这么想着,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我不顾家父对我的忠告,连夜去买了火车票,我很想及早见到哥哥。可是我在火车上熬了一天一夜,匆匆赶回家,躺在床上的却是我父亲。
   家父是被我哥回吴村挂职的事气得。据母亲说,哥哥没有跟家里商量就回来了,并且还要在吴村呆上三年,父亲一时愣在桌子前,他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你、你是犯了生活错误,还是……父亲没有说完就倒在了桌下,把刚刚吃下去的饭菜都吐了出来。父亲差一点死过去了。我哥呢,却不听劝阻,第二天就做了吴村的挂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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