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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东杨晓升 时间: 2013-04-30 阅读: 1256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他同她原本并不相识,是她的一则征婚广告将他俩连起来的。  她已三十挂零,被列入“大女”行列已整整五年。她曾渴望找到异性知音,可这太难,就像大海捞针。她索性

他同她原本并不相识,是她的一则征婚广告将他俩连起来的。
   她已三十挂零,被列入“大女”行列已整整五年。她曾渴望找到异性知音,可这太难,就像大海捞针。她索性把心事搁着,一晃便过了无数个春秋,于是,她成了社会瞩目的“大女”,于是,同事催她、家里人督她:“该考虑考虑自己喽!”她心一烦,似也大彻大悟,便下狠心花了二十块钱,托朋友在报上登了征婚启事,“大女 30岁 在本市某大专学校任教。本人不慕虚荣,不图钱财,唯求一真诚正直、勤奋进取的男青年为伴。”她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竟毫不忌讳地直呼“大女”,且撇开了一般人那三船六载的附加条件。不过,她在“真诚正直”下面加了四个黑黑的圆圈,以示强调。
   他虽与她同岁,也属大男。可“男子三十一枝花”,世上人都这么说,他也不知不觉有了这么一种心理优势。因而,自打他那张方形脸渐渐爬上了硬唰唰的络腮胡子之后,他并不太想其他青年男子常想的那种玩意,他怕过早这样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可生活总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规矩。当他从报上看到她那则与众不同的征婚广告之后,他着实有几夜睡不着。早先被他长期压在心底儿的那种玩意儿竟也像复苏的小虫一般蠢蠢欲动,搅得他彻夜难眠。于是,他鼓起勇气,花了整整两个晚上的时间,用言辞恳切的文字,写下了长达八页稿纸的应征信。
   她收到他的信时,就像一位责任心很强的文学编辑从稿堆中挑到一篇极为出色的处女作一般,激动得自个儿在宿舍里转圈圈,心房也发生了七点八级地震。末了,她摊开自己那平时舍不得用、散发着淡淡芬芳味儿的香质信纸,郑重其事地给他回了第一封信。
   他同她便开始鸿雁传情,在信中相识相爱了。信笺将他俩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可他们并未正式见面,只不过是在信中互换了一张四寸见方的生活照,彼此都很满意。
   初恋毕竟令人躁动不安。白天上班,他时不时走神,常常对着窗外那株亭亭玉立的玉兰树发呆,晚上闭上眼睛,想象中的她又恍恍惚惚地来到床前,一睁眼却又躲得无影无踪。他感到自己完完全全地陷入了她为他布下的迷魂阵,这迷魂阵使他变得日益兴奋。他甚至感到自己的心底儿还时不时冒出那种连自己也有些惧怕的野性,以致他有几次慌慌张张地下狠心把这种可怕的东西给撵回去。然而,这种举动,就像老牧人慌乱中勾住脱缰野马的几根鬃毛一般,受惊的野马一声长嘶,撒开四蹄放纵地奔跑起来,连人本身也被拖着跑了。跑着跑着,他自己也不由得变野起来。于是,他率先违约,鼓起勇气在信中提出见面。
   她很快回信,且答应得挺爽快。他高兴得直咂口水,吃饭时差点儿没把饭菜往鼻腔里塞,他预感到幸福将无可辩驳地降落在自己身上。
   他好几天睡不着,翻来覆去地估摸着该以怎样的形式同她见面。
   上班的时候,他趁办公室无人的间隙,猛然扑向主任办公桌,抓起电话机“唰啦啦”拨号,同她约好了见面时间,放下耳机时,他心里竟“突突”乱跳,像打鼓一般,震得他耳膜隐隐作痛。话筒里她那股甜甜的声音,搔得他耳腔痒痒的,一忽儿穿过喉咙,向心灵深处爬去。他的脸红扑扑的,像刚喝过酒。
   星期天。
   他早早起床,提前半小时站到了公园门口。绯红的彩霞透过树梢,多情地搭落在他的肩膀上,地上拉出了他长长的身影。他身着瘦小笔直的蓝色毛涤长裤,白衬衣往里束着,很精神。他手里捧着一把绚丽多采的塑制花束,那是昨天他苦思良久,下决心从市中心工艺百货商店买来的。此刻,缕缕彩霞系挂在花束上,飘飘忽忽的,美极了。
   七点三十分。她如期赴约,款款地从103路公共汽车站那边走来。其实,他并不认识她。可她的倩影在人群中很显眼,他的目光一下给吸了去。她约莫一米六十的个子,黑黑长长的头发向后挽着,使她现出一张白皙而略显红润的瓜子脸。她眼睛不算大,但瞳仁黑黑的,极有神致。她的鼻子很端庄,白净而厚实,整个儿嵌在那张瓜子脸的正中,显得恰到好处。她的嘴唇很薄,上下唇压在一起,呈水波型,这水波定格在她那尖而白嫩的下巴上端,像白萝卜上面的两片嫩叶似的。她上着淡黄色绸质长袖衫,胸口飘着蝴蝶结领带。淡黄色绸质长袖衫束在深蓝色绸质裙子里面,十分精神。她走路的样子很好看:挺胸,仰头,迈步时,右手便极有节奏地摆动,与脚步配合得恰到好处。她的左手前屈,轻轻地勾住了垂挂在左肩上的一个深棕色金边塑料小包,显示出一种典雅和凛不可侵的气质。
   当她从人缝里冒出来,进入他的视野时,他便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直到她一步步旁若无人地走到跟前。
   “您……您姓朱吧?”他截住她,怯生生地问。
   “嗳。”她收住步,抬起头注视他。他发现自己被她装进那黑亮黑亮的瞳孔。
   “我……我姓董。”他说.
   “嗯。”她答。
   他涨红着脸。
   她也涨红着脸。
   他慢慢前行。
   她在后面跟着。
   进入公园,他把花束递给她。她盯他,脸一红,接住了花束。
   两人并肩走着。他向她讲自己的身世,经历,讲家庭经济状况和自己今后的打算。未了,他毫不忌讳地说:“我这人身上毛病不少。”
   “是吗?请举例。”她侧头问,瞳孔里闪着光。
   “比如说,容易冲动,爱抱不平。”
   “真的,能否详细谈谈?”
   “有一次到十三陵植树,规定每人挖坑五个,植树五棵。主任推说局里开会,不能参加。我不信,星期天开啥会哩?我拽来邻居小胖,让他盯主任的梢,并说盯住了奖励十串烤羊肉。小胖不负重托,傍晚便向我告发,说主任带他儿子琳琳上北海去了。我很高兴,‘啪’地将两块钱甩给小胖,让他自个找羊肉串去。说高兴并不确切,其实我当时无言以对,脸一阵红一阵白,像得了冷热症——”
   未等他说完,她便忍俊不禁,右手捂嘴咯咯笑着。
   他自己也笑了。笑毕,他咳嗽一声,一本正经地说:“其实我这样做过分了点,容易得罪领导。”
   她凝视他,笑而不语。初次见面,她觉着他很有趣,可她不明白他为啥无所顾忌,什么都说。她怀疑他不是昨天喝多了酒,就是神经出了毛病。
   日出月落,夜随昼转。打那以后,每逢周日,他和她仍按约见面。
   他仍那样健谈:古今中外,海阔天空,以至人情世态,奇闻轶事,他都信手拈来,娓娓道去,令人神往!
   她仍那么矜持,静心听着,笑而不答,含而不露。
   他俩都喜欢逛街。逛着逛着,便进了百货商场。他给她买连衣裙,她不要,给她买流行夹克,她也拒绝。她父亲病了,他想去看望,她不答应。他灵机一动,把买来的麦乳精,奶粉,还有巧克力、水果罐头什么的装成一袋,偷偷夹进她的自行车架。隔天她竟像扔毒品似的,把那些玩意儿通通给退了回来,扔在他跟前。
   他愕然:不是说,爱需要真诚吗?——这是她信里说的。
   她也愕然:关系还未定呢,干嘛那么殷勤!她的同事谈恋爱,花男友的钱,穿男友给买的衣衫。后来她发现他有些心术不正,想吹。可她穷,还不起花销,只得依了男友。——可不能步她后尘!
   人啊,似乎不结婚就不能将心合二而一!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总是各走各的轨道,他感到悲哀。这样想着,苦了几天,他终于下决心同她分手。
   她有些意外。想着他踽踽远去的背影,她有生以来竟连续三个晚上睡不着……
   她又从众多的应征信中,选择了另一位男性,并主动挂电话同他约好见面时间。
   两人终于见面了。
   他长得牛高马大:一米八十的个子,留着硬唰唰的短发,高鼻、浓眉小眼,眼珠像躲在岩缝中,却咄咄逼人,脸色古黄略黑,脸颊也爬满了络腮胡子。他整个的形象,有点儿像高仓健,她很高兴。
   同样。两人沿着公园里的林荫道,慢慢前行。
   他少言寡语。除了礼节性的寒暄,并不信口开河。他的性格同他的外表一样,像岩石。她觉着他很深沉,男子气十足。初次见面,他给她印象极深。
   尔后,他俩也每星期天见面。
   他仍旧那么沉默,少言寡语。除了谈天气,谈公园里的景色,她几乎难以从他嘴里得到别的什么。她有些急,便想方设法找话题:
   “哎,你……你觉得你的工作怎么样?”
   “就那样。”
   “领导对你好不?”
   “就那样。”
   “你自己觉得生活充实?”
   “就那样。”
   “你觉得我这人怎样?”
   “就那——啊,不!很好、很好。”
   他摇头,苦笑,手不住搔着后脑勺。
   她瞪眼,噘嘴,手狠狠挣脱他。
   两人默默前行。
   商场。柜台。人缝中,她发现一留着八字胡的大个子青年将手伸进一位妇女口袋。她一急,下意识拽他。顺着她的手势,他瞟了一眼,说了声“走吧!,便拉起她的手,若无其事地想往别处挤。
   她一急,惊叫一声:“抓小偷!”那小偷一惊,撒腿便跑。人缝中,一位青年人挺身而出,追踪而去。
   她狠狠甩开他,独自跟了去。
   小偷拚命跑,那青年拚命追。闪人。冲门。跨越交通栏杆。追过马路时,小偷一闪而过,那青年被侧身而来的一辆电车撞倒。
   她一声惊叫。待电车停时,她猛扑过去,发现青年右腿巳被轧断,鲜血染红路面。她第一个蹲下,伸手扶青年的头,旋即惊叫起来:青年正是以前那姓董的“男友”!她差点昏厥过去。待她清醒时,姓董的“男友”已被众人抬走。
   她的男友从后面“吭哧吭哧’地追上来,伸手扶她。她侧头瞟他一眼,狠狠甩开,径自走了。
   医院里。她提着满满一网兜香蕉、苹果、葡萄糖粉,奶粉和蜂王浆,忧心忡忡池推开了病房。姓董的“男友”一见,挣扎着想撑起身体。身边一位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姑娘却猛地将他按住。那姑娘眼眶红红的,眼睑肿得像海绵。姓董的“男友”告诉她,姑娘是他新近结识的朋友。
   她“啊”了一声,浑身一激灵,不自然地笑着,同那姑娘握手。姑娘一脸慈相,一看便知是位柔弱的女子。她直勾勾地看她,怀疑对方是否能经得起这场打击。
   以后,每两天她去医院看他一次。
   过了两月。姓董的“男友”出院,只是从此少了一条右腿。
   又过了两月。姓董的“男友”告诉她,他将同那姑娘结婚。她一听,脑袋像被谁猛击一拳,她感到一阵眩晕。
   回到宿舍。她把数百封应征的求婚信一一找来,一封一封地烧掉。被烧的信,大部分都未曾拆封。末了,她留下那姓董“男友”以前写给她的信,用自己心爱的花手绢包着,再用厚厚的透明塑料袋装起来,小心翼翼地存进自己唯一的那只红色皮箱里。
   打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去找那位高仓健模样的“他”。也再没有想到要找别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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