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们
作者: 明晴儿
时间: 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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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锋说他喜欢我的脖子……他的声音像一根悬空的细线飘渺无依,而他身上分明正散发着一丝淡淡的幽香,沁入我的呼吸,缎带一样缠绕着我的肉体和精神……我知道
(一)
锋说他喜欢我的脖子……他的声音像一根悬空的细线飘渺无依,而他身上分明正散发着一丝淡淡的幽香,沁入我的呼吸,缎带一样缠绕着我的肉体和精神……我知道我是离不开他了——离不开他那闪烁着青春光泽的胴体……然而我在极力挣扎,犹如溺水的人抓到一块浮木,我再次见到锋。
“我喜欢你的脖子……白皙光滑,富有弹性,玉柱一般……不,不,比玉柱手感好……”锋睡眼迷离地再次强调说,我忽然感到害怕,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的梦:
我躺在床上被锋双手捏紧了脖子,他拖着我僵硬的身体,在空荡荡的室内徘徊着不知所措……我醒来时一身冷汗,待知是一场梦后,稍稍松了口气。
我在晨光熹微中,蹑手蹑脚地收拾东西,乘室友们还在梦乡中,匆匆地将大包小包的日用品塞进旅行袋,便往出租屋走去。
锋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愿意和我合租房子呢?我怎么就那么爽快地答应了?是为了惩罚杰吗?
对杰暗恋了两年,经历了两年欲死欲活的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在这学业即将完成的日子里,想到要与杰分开,真的肝肠寸断,真的精神几近崩溃,然而杰的沉默让我终于有了报复的欲望。我不是就比你大十几岁吗?看我一定能找到小我十几岁的帅哥。当长得像极了巩汉林的会计笑眯了眼睛说,你俩干脆合租房子还省钱呢,我当时愣了愣,随后竟然同意了。
那天晚上,锋推着车子在前边走,我在后边扶着装着被子的塑料编织袋,迎面撞见了杰。借着暗淡的月光,我注意到杰与班上的几位男生一块儿在校园附近的林荫小路上散步。他忽然看见了我们,愣了愣神,走远了,还不时地扭头往后看。我低下头,装着没看见他,随后我看看锋高挑的身影,内心深处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随着时光的流逝,杰的身影犹如冬天的最后一片树叶,在我心中慢慢落下,我的眼睛被锋的微笑填满……
“我喜欢你的脖子!”锋突然坐起来,抓起床头柜上的酒瓶,咕嘟嘟地喝了起来,我惊呼着从他手里抢过瓶子,“宝贝,不要这样嘛!”我小声地安慰他。
“我喜欢你的脖子!”他的手向我伸来,我尽力躲闪,但终于被他死死地捏住了。
“别这样,宝贝!”我一边哀求,一边在极力挣脱他的手……
(二)
天好热,室内闷罐似的让人难受,楼顶却出奇地凉快。锋习惯每晚吃过饭后到顶楼乘凉。那天晚上我特意用六神沐浴露洗遍全身,然后穿上粉红色碎花棉布睡衣,往身上洒点商场做特价时买的驱蚊香水,往嘴里喷了一下安利薄荷型口腔清新喷雾剂,便兴致勃勃地往顶楼走去。
月光淡淡地洒在楼顶上,我顺着破旧的竹木梯子,颤颤巍巍地向上爬,内心恐惧着是否会摔下去,但我的腿仍固执地往前迈,锋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着我这块封尘已久的铁块,他那散发着青春气息的身体在召唤我,当然还有他的温柔。
锋看见我吃惊地笑了笑,“哎,杜老师,你怎么也上来啦?”他说。
我就势坐在锋为乘凉特意铺在地上的草席上,故作轻松地说了声“屋里太热”。
锋俊俏的脸在朦胧的月光下显得愈加白皙,他的皮肤细腻光滑,似女人的肌肤,他的唇红得似涂了胭脂,只有嘴唇上稀疏的胡茬,使我意思到他和我的区别。
与锋在一起,我的心平静如水,血脉舒缓,血压平稳,他就像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河,给我带来的是安谧和闲适;而不像杰,每当见到他时,他是瀑布,让我眩晕,令我激动,更使我不敢接近。杰是一堆熊熊燃烧的大火,我怕稍有不慎,便被烧成灰烬;所以,两年的暗恋,我们竟然没能单独在一起谈过一次话,平素在班里上课时,也是坐得若即若离,用目光和心灵去猜测。锋是暖气片,丝丝的温暖传来,总能引起我触摸的冲动。
那晚我和锋谈得很投机,他向我谈了小时候的故事,那些故事都很有趣,他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他的牙齿很白,在月光下像贝壳一样美丽,我忽然有一种想用自己的舌头触摸他牙齿的冲动,但我终于忍住了。他说了很多我都没记住,唯一有印象的是他说家里穷,还说自己身体很虚,夜晚睡觉常出虚汗。
我心疼地看着锋,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十三岁的大男孩,一种母爱的情绪油然而生,我情不自禁地挨近他,把手放在他的腰上,他稍稍愣了一下,随后小心地把身子向外挪了挪。
那晚我们谈到夜深,仍意犹未尽,后来,我不停地打哈欠,便顺势躺倒在席子上。锋迟疑了一会儿,后来也躺下去。
那是条单人席子,我们必须背靠背挤着,才不致让自己的身体落到地上。半夜里,我的手很自然地搂着他的腰,他也自然地把手搭在我肩头。
没有心跳,没有激动,一切就如平静湖水,没有皱折,不见波纹。
但我体内的欲望却是干旱得即将枯萎的花朵,急需雨露的滋润。我抓住锋,就像一个从沙漠中归来的人见到了一口井。
我更像一个成熟老练的大姐姐,带着锋,一步步向人生的某个警戒线跨越。
在昏昏欲睡的月光下,当一个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身体和一个青春男性的身体接触的刹那间,随之快感而来的是头顶上掠过的一声乌鸦的鸣叫……
(三)
杰竟然也搬到离我所租的房子不远的地方居住。他不时地通过美了解我的信息,美也不时地把杰的想法告诉我。美说杰的感情内向,但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杰在这两年当中拒绝了无数个年轻女孩的追求,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我此时被锋的身体所诱惑,已无暇旁顾了。
当杰有一天,亲眼见到我坐在锋的自行车后架上,并体贴地为锋打着伞时,他终于不辞而别了。
我竟然有一种被释放的感觉。
“我喜欢你的脖子!”锋醉眼迷离地一边说,一边再次伸手向我抓来。我胆战心惊地哀求着,大脑中迅速闪过生命即将完结的可怕画面,“求求你别这样,你还年轻,好日子还在后头,可别因我毁了啊!”
“我要和你死在一起!”锋哈哈地怪笑着继续说,“你不是曾经用‘跳楼’来威胁我吗?”
美不走该多好!我为什么要让美走呢?
美听说我和锋两人合租了两室一厅的房子,便主动要求和我们住一起。那时两年的进修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大多数同学都将回到各自的家乡,能留在省城的寥寥无几,离愁别绪犹如冬日的大雾整日萦绕在我的心头,久久不散。作为同学的美能和我住在一起,既可以为我目前的经济拮据(刚找到工作)平摊房租的压力,还可以为我减轻一点“天下没有不散筵席的感触”。我当即答应了。
锋见有美女同住,便欣然搬到客厅,把卧室让给美。
美在省电视台的一个栏目组拉广告,每天早晨她起床后,总会脱去头天晚上穿的睡衣,换上漂亮时尚的衣服。她在脸上仔细地化完彩妆后,整个人便更加亮眼了。这时我便庆幸锋床前的帘子,挡住了他的视线。
其实我的担忧是多余的。那时美正和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有一些感情上的缠绕。每天夜晚,当我从梦中醒来时,总会听到美在隔壁卧室打电话的声音,她的声音温柔似棉,悦耳动听,极具磁性。那间或夹杂着孩子气的声音传来,我便明白了我确实比她大十三岁。
我惊讶于美不但人长得漂亮,竟然还有这么动听的声音。可是不久这种快乐的声音就被泪打湿了。
美发现那个男人原来已有了女朋友,那是个比美还小的女孩。他们已相处了两年了。女孩见到美,以敌视的眼光看她,那眼光中仿佛喷出火来,要把美烧灭。美说她受不了那种眼光,况且她并没下定决心和他有结果。
女孩一次以从八层楼跳下威胁男人,男人终于歉疚地劝美回家教学,并说条件成熟后他会慎重地去见美的父母。美经过一夜的流泪和失眠之后,决定忘掉那个男人。
回家一个月后,再次来了的美变得沉默寡言了。有段时间她神情恍惚,每晚睡觉前她总向我说,她妈催她找对象呢,说她已二十四啦,该找对象啦……我耐心地听着,一边劝她。当美再次有意无意地提到她和锋同龄时,我皱了皱眉,内心产生厌烦的情绪。
我们的谈话一定被住在隔壁客厅的锋听见了。我心里酸溜溜的——是的,他们年貌相当,一个帅哥,一个美女,多般配啊!
我为什么不成全他俩?我为什么要让美搬走?
“我喜欢你的脖子,”锋在睡梦中喃喃地说。我抚摸着他俊气的脸,他光滑白皙的身子,有一种依恋在心头盘旋……
(四)
某一天我接到富的电话,富的声音成熟洪亮,充满成功男人的自信。下班后,他开着自己的奔驰轿车来接我。我们在一家很有特色的海鲜城落座。富点了这家酒店的几个特色海鲜菜招待我——那时我在的那家私人承包的小杂志的主编已几个月没给员工发工资了(尽管每月500元人民币刚过这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线),我这个编辑每天都在为明天的早餐发愁。
富见我情绪有些低落,便不停地说笑话,来调节气氛。他掏出手机,孩子般地为我拍照,他玩笑着说要把我定格在手机里,好随身携带。我装着不懂他的意思,只顾低头吃饭。
结账时服务员报出380元的数字,我吃惊地抬起头,富却微笑着从皮夹里掏出400元钱,连说便宜便宜,不用找了。
400元是我平常一个月的开销,而这顿两人的饭就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花去了我720个小时的消费,看来人与人的时间是多么不等值——这样想着,我便觉得身旁的富,忽然高大起来。
富自然地喊着我的小名——小枚。他说,小枚,你说什么叫爱情,——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脑中却浮现着十多年前二十来岁的富在夏日炎炎的烈日下,在我父亲手下的一个预制场的空场里,一条粗大的麻绳勒在他的光脊梁上,他弯腰低头,两手用力地抓住绳子,使劲地向前拉着一块沉重的预制板,他身上的汗凝成一个个滚圆的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父亲说富高中辍学后便从省城来到这里当临时工,父亲还说富年纪虽轻,但干活卖力,为人实在。
富中午在我们家搭伙,每顿饭,母亲总要特意为他准备几个馒头,因为他是北方人,不习惯吃米饭。
富偶尔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但20世纪80年代,作为“天子骄子”大学生的我和一个临时工之间的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个时代不可逾越的鸿沟。我虽然也注意到他长得高高大大,挺拔壮实,但在心里却在遗憾着他未读大学……
小枚你说什么是爱情,富娴熟地驾着车,自信地两眼平视前方,他再次提起这个敏感的话题。
“噢,爱情……是一种……化学变化,”我斟酌着句子说,“记得我看过的某本书里说,某些男女接触时,身体中会产生一种叫多巴胺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使人产生相思、心跳、眩晕、依恋等等爱情综合症。过去人们不知道,把它神圣化,其实它很简单,据说多吃巧克力就可产生多巴胺,所以有些媒体建议失恋者多吃巧克力……”
“不,我认为爱情还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亲情。”富突然把车停在路旁,我发现已回到我单位大门口。
这是一座浓缩了东西方古典意蕴的恢宏建筑,粉红色的瓷砖墙壁、乳白色的木制钢化玻璃门窗、深灰色的坡形玉石房顶给人带来高贵典雅的视觉效应,特别是一楼大厅两边的墙上老子、庄子、李白、杜甫等古代先贤和鲁迅、郭沫若、茅盾、冰心等现代大师的巨幅石雕像,把人们引领到一种浓郁的文化气息中。
我所打工的杂志社就在这里的四楼租了两间房办公,办公室豪华气派,什么真皮沙发、老板桌、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应有尽有,这种豪华满足了人的某些虚荣心,所以即使几个月不发工资,我们六个人还在尽力支撑着。
坐在我对面的锋见我一脸微醉的样子,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便又低头看书,我得意地拿出抽屉里的小镜子,搔首弄姿地打量自己的脸,——镜中的我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白皙的肤色,如果不是眼角淡淡的鱼尾纹和眼神掩饰不住的憔悴,谁能相信我已进中年。
锋站起来,倒了一杯茶,放在我面前,然后缓步走到前边的电脑桌前,开始工作。
他身上穿的廉价的T恤和褪了色的牛仔裤以及脚上发暗的人造革皮鞋,使我再次想起富脚上锃亮的老人头皮鞋,身上别致的夏奈尔衬衫,华贵的ALEXBRUNI休闲裤,尽管这样,我奇怪自己尽然没有轻看锋,而是对他产生深深的同情。
那天晚上下班后,我冒着借钱的风险,特意去丹尼斯量贩为锋买了一件华伦天奴短袖衬衣,一条老爷车休闲裤,一双康奈皮鞋。
晚上回去时,见锋懒洋洋地躺在自己那张由两条长凳子支的木板床上闭目而卧,而美在卧室里戴着耳塞听着歌曲。
美见我回来,笑盈盈地迎上来,附在我耳边小声说,“枚姐,锋见你没回来很失望,他来回上下楼跑了几趟,看你的自行车在楼下没。我几次发现,他回来后,看到你的车子就很高兴,没见你的车子就很失望……枚姐,锋依恋你呢!”看见美心无城府的样子,我笑笑说,“没啥,他把我当大姐呢。”
美和我说完话,扭头回到自己的卧室,关好门,随后便听到她手机发出的悦耳动听的恰恰舞曲,那种声音停顿之后,接着便是她和某人通电话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