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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为邻

作者: 星绫 时间: 2013-03-06 阅读: 4017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时光荏苒,清甜而苦涩的年华,转眼便不复存在;站在岁月之外,我依然愿意,与你为邻。  ——题记  【叶晓】  新邻桌是这个学期从文科班调过来的学生,我们

时光荏苒,清甜而苦涩的年华,转眼便不复存在;站在岁月之外,我依然愿意,与你为邻。
   ——题记
   【叶晓】
   新邻桌是这个学期从文科班调过来的学生,我们还没有说上几句话,谈不上了解。不过,这个小调整,让我每天上学似乎变得更有价值,并且是除读书以外的另一种意味。
   视线常常会不经意地扫过他,我发誓这绝对不是故意的,只是位置造就的巧合。从我的角度看,刚好是他侧面的轮廓,那么好的弧线优雅地躲藏在轻垂的额发之间,若有若无,影影绰绰。
   午饭时间,我和他偶尔会端着餐盘擦肩而过。这家伙还蛮偏食的,竟然跟我一样,超爱吃牛肉。
   他常常会对着窗外,皱着眉头发呆。那种与众不同的苍白忧伤使我好奇。
   这些细枝末节让我感到吃惊,我似乎有点想过头,一定是念书念傻了。
   晚自习终于结束。高三啊,好不容易才一天。我一边琢磨着一边收拾书包。
   怎么好像少了点什么?仔细再摸,我的钱包呢?这不是真的吧?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在里面了,我可承受不起这刺激。
   顾不得同学们都陆续离开教室,我把书包里的东西通通倒在桌面上,乱翻了一把。怎么还是没有?我跌坐在座位上,心脏都快要停止了,眼泪焦急得哗啦就流了出来。
   “叶晓同学,东西不见了?”有人进入我的视线。是谁还在?
   “恩。”我一边回答一边抬头。是他,逆光的角度看他的表情很柔和。
   “是不是这个?”他拿着一个钱包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刚才在桌底捡到的。”
   “啊?”粉色可爱的小钱包,正是我的。真是惊喜,失而复得的感觉涌上心头,“谢谢你。”
   当我伸手的时候他却缩手了:“不用客气,还给你当然没问题,但是你至少给我两百块钱当报酬吧?”
   “什么?”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我目瞪口呆,“你……你好过去抢啊你!”
   他把钱包收进口袋:“听你口气,你是拒绝咯?”
   “什么拒绝?那明明就是我的钱包,物归原主很应该吧?”刚刚我还一度为他拾金不昧的行为而对他心怀感激之情,结果不到三秒钟就被当头棒喝了,我怎么这么笨,竟然把一个敲诈犯当恩人。日积月累的好印象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他耸耸肩:“我可不会勉强你哦!”
   我气得脑袋快要爆炸了:“你这流氓、人渣、败类,快把钱包还我。那是我的。”
   “女孩子斯文一点,不要激动。好歹是我的邻桌,要注意形象。随便骂人可是极没素质的行为。”
   “没素质?一个敲诈犯说受害者没素质,真可笑。”
   “那实在太可惜了。”看我没有任何妥协的意思,他转身扬长而去。
   “喂……喂……程朗,你给我站住!”我大叫,他不理,想冲上去拉住他,可是看看桌面上乱七八糟的一堆,总不能放着不管。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桌面上的东西都扫到书包里,匆匆追出校门。四处张望,赫然看到他已经上了一辆公车,还透过玻璃窗邪恶地微笑着向我挥手。
   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公车上的他,搀扶老人上车时的动作和为孕妇让位时的表情,都让我觉得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但是现在,这个乘人之危的拆白党,我怎么可以轻易放过他?我一定要追到他。
   公车已经离开站台,幸好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的,司机从倒后镜看到我追得这么辛苦,也就停车开门给我上去了。
   【程朗】
   用肚皮想也知道,根本追不上。可是看到她不要命的跑,我还是有点于心不忍。
   眼前的她似乎跟以往的感觉有点落差。面目清秀,性情温和,逢人会有懵懂的微笑,像一只极须保护的小绵羊。而这种感觉在下一秒将会被一扫而空。
   传闻她的家庭富足阔绰,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使我的潜意识已经被刻上了“不可能成为朋友”的烙印。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成为邻桌的第一天,便在午餐时间看到她的餐盘里满布牛肉。第二天、第三天……没有变化。自此,我放弃了只有青菜白饭的习惯,奢侈地吃着凉瓜牛肉、菜花牛肉、青豆牛肉、红烧牛肉、咖喱牛肉……
   来不及考虑后果,我便像被下了迷药一样说了一句:“司机,后面好像还有同学要上车。”
   话音刚落,我开始后悔了,而且是无比后悔。
   她上气不接下气地上了车,当司机示意该投币的时候,她指着我大声喊:“司机,他偷了我的钱包。”
   我该预料到这后果,都怪自己在不恰当的时候同情心发作,真是活该。司机看向我,车上的乘客也窃窃私语。
   我现在的脸色一定难看得发青,但是我必须沉住气:“谁偷了你的钱包?你不要含血喷人。”
   “就在你的口袋里。是一个粉色的钱包,上面还有米奇的图案。”她的语气十分铿锵有力,似乎正义的一方就该有理直气壮的资格。
   “好,有种。”我抓起她的手冲下车,拉着她跑回学校,直到无路可走才停下来。
   “你想干什么?”她借着空隙把我的手甩开,“快把钱包还给我。”
   我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如果我不还呢?”
   她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说话都在发抖:“快……快把钱包……还我。”
   “不要。”我把她堆到墙边,故意把脸凑得更近。
   看来真的把她吓疯了,她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和勇气,闭着眼睛就是一拳:“你这个混蛋。”
   我躲避不及,鼻子痛得要命,血腥味实在难闻。
   “流血了……”她脸色突变,双脚开始发软,身体缓缓往下滑。
   幸好学校医务室的窗没有关上,我爬窗进去,再从里面开门。
   不得不佩服她,挥拳的时候就像老虎一样凶猛有力,转个眼却见血即晕。只怪我不够狠心,看到她昏迷不醒竟然觉得有点内疚,不然的话一定把她丢下,好让我早点回家睡觉。
   没敢开灯,怕被值班人员发现。通过路灯射进来的微弱光线,我洗了把脸。
   学校空荡荡,没有一点声音,这种死寂的感觉让人极为不自在。看着睡在保健床上的她,才发现她的长发有多黑,衬在白色的被单上十分扎眼。原来,这是我第一次认真注视她,尽管她每天都坐在我旁边长达十小时。
   【叶晓】
   醒来的时候只剩我一个人。
   一定是被我打到脑袋翻转或者是良心发现,他把钱包留在了枕边。
   看看时间,快回家吧,父母一定担心死了。
   自敲诈事件后,我每天回到学校都会自然而然地先给他一个憎恨的眼神。少女情怀真是害人不浅,尤其是那天回家被父母痛骂一顿后,我对他的怨恨倍增。
   而他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依然神态自若有说有笑,有时候心情好还会凑过来笑着跟我打招呼。真是可恶又可气。
   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讨厌。
   例如,体育课上我把膝盖摔得瘀伤一大块,学校医务室竟然连跌打酒都没有,午饭后却见桌面上无缘无故出现了一瓶铁打酒。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是他,因为那天,他消失了一个中午。
   例如,那个亮起红色警告的下雨天,他把他的雨伞硬塞给我,只丢下一句话:“下雨季节都不备好雨伞,一点都不像女孩子。”然后冒着大雨冲上公车。看着他的背影,有股酸涩的暖流涌上心头。
   例如,因值日而最后一个离开的晚上,我倒霉地遇到了一帮不良少年,是他冲出来牵起我的手奋力逃跑,才有脱险的机会。他不知道,他牵着我的手牵得好紧,也许就这一次,便足以让我喜欢上他手掌的温度。
   似乎从此,我的视线里再也不能缺少他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他没来上学。
   一天、两天、三天……
   我忍不住向其他同学打听:“程朗怎么这几天都没来上学?”
   同学们不是摇摇头就是摊摊手。
   终于从老师那得到了答案,他的母亲病危,家里没钱治病。父亲呢?一个烂赌成性的人,除了把家里的钱输光,留下的只有一屁股债。
   我突然明白,敲诈行为的背后,原来有着令人心痛的缘由。
   这是从老师那得到的地址。市区中早已没有了这么泥泞的路,拐了一个又一个弯,仿佛到了异世界,令人惶恐。一路经过的楼房,保守估计也有五六十年楼龄,外墙颜色像时下流行的扎染效果,黄白灰黑褐混在一起,有石灰大块大块脱落的痕迹,还有一些似脱非脱地悬在半空。
   二零四号,是这里了。我敲着已经有点变形的木门,没有人。
   一连几天,我都吃了闭门羹,想找人问一下,但是等了大半天都没有几个人经过,难得有人经过,却不认识他。
   程朗,到底去哪里了?
   他的突然消失如此彻底,完全找不到痕迹。我陷入了惊慌失措,旁边的位置空空的,我的心也是空空的。
   找不到,就忘了吧,我曾这么想。
   可是,我不得不恐怖的发现,程朗,已经成为一个不可磨灭的种子播种在我的心里,并且以不可替代的姿态牢牢地开满了花,把我团团包围。
   【程朗】
   远远看到我家门前有个人影。
   这个宿舍区已经越来越人烟稀少,陈旧得几乎可以纳入危房的范围,能搬的都搬走了。
   是她,真有同学爱。我出神地看着她的背影。
   很久才走到她身后:“又丢东西了?”
   她抬头,紧接着下一秒,眼泪在脸上汇成河流。
   “怎么了?”看到她哭,我有点手足无措,犹豫地伸出手,按着她的双肩。
   她哭得更厉害了。她的眼泪在半昏暗的柔和光线下,宛如一只抓向心脏的手,捏得我心碎。她的肩膀传出的冰冷像渗了毒,透过我的双手流进我的血液,刺痛着我的灵魂。
   手,不由自主地从按着她的双肩缓缓变作拥抱。
   “我……没事。”她努力使自己平静,但我听得到那控制不住的颤抖,“我以为我再也无法见到你了。”
   我斟酌着安慰:“这不是又见面了吗?”
   “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呢?”
   这是我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轻轻推开她,挤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妈妈去世了,以后我一个人吃饱,全家就不会饿了。”
   她好像早已预料,眼神里没有惊讶,只有心痛:“别这么说。”
   “没事,别担心。只是这租来的房子我住不下去,大学也读不起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回老家吧,妈妈的老家。妈妈临走前帮我找好工作,我会到一家饭店当服务生,那里有宿舍。生活基本是没问题的。”
   她呆呆地看着我,把我看得心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心慌,也许是怕她难过和不舍,也许是怕她看穿我彻骨的痛。
   “我读书一向不怎么好,现在也没有上大学的命。”我掏出一支钢笔,这是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送给你。上了大学好好用它。”
   我没有告诉她离开的日期。
   当我坐上火车,独自告别这个城市时,难言的悲伤铺天盖地而来,把我淹没得无法呼吸。
   似一场涅槃,时间和环境改变了我。我再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开始变得成熟,开始有人注意,开始有女生跟我要电话号码,同时,也开始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不会为了一个女生而心神恍惚。
   唯有叶晓,她是这么的特别,那是我少年时光里唯一挥之不去的遗憾,在我所有年华的记忆里,似乎只有叶晓一个人。
   三年了,我们一直有书信来往,但内容都很简单,我写乡村的古老斑驳,她写校园的各种风景。尽管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叙述,但这已经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在一次信中提到,她快毕业了,父亲为她找到了当地一家最好的电视台当编辑。
   我该替她高兴的,但为什么我竟会有失落的感觉。曾想努力做点什么,但发现都是徒劳,当我好不容易追上一步,她已经向前跑了十步,我的进步显得那么渺小。
   家里放着一张地图,上面有红笔勾勒着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城市、山脉、河流,交错纵横。一条条红色的曲线像在嘲笑我的奢想和无能为力。
   天南地北,我怎么可以幻想有一天,她会明白我的存在。
   【叶晓】
   一次,和一个朋友聊天,我说,我曾经那样爱过一个男生。
   朋友笑得肚子痛:“你啊,真要命。爱他就告诉他!”
   对,我应该好好的说一次爱,不管结果如何。
   我在抽屉里拿出那支被视为珍宝的钢笔,这是第一次用它,一笔一划地在这封信上描绘我的真心。
   把信投进信箱的一刻,突然觉得释怀。迎面扑来的阳光,照得我眼睛生疼,众目睽睽之下,我放肆地喊出他的名字。
   走在街上,遇到好听的CD,好看的书,好玩的东西,我都会一一买下来,然后寄给他。想象着这些东西陪伴着他入睡,心里就开心。
   可是,当那封信和这些物品因为无人签收而被一一退回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他又消失了。
   我要去找他,地址是唯一的线索。只是饭店老板说,他已经辞职离开了,目的地无人知晓。
   这一次,我彻彻底底地把程朗弄丢了。
   我开始我的编辑生涯,策划、采访、拍片、剪辑,忙碌而快乐。
   如此的,一年翻过一年。
   有一个同行,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天天送花,热情邀约。只是,我无法为之所动,我全部的感情好像在很早之前已经被挥霍一空,现在剩下的只是没有灵魂的空壳,虽然生活如常,但爱恨情仇,离我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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