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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若再开非故树

作者: 陆千寻 时间: 2013-02-03 阅读: 6341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我要怎么才能忘记他呢,我要怎么才能忘记那个初夏,那个紫藤花爬满篱笆的初夏啊。    1  那是2002年的初夏,我们系新转来一个男生。  那是个怎样

我要怎么才能忘记他呢,我要怎么才能忘记那个初夏,那个紫藤花爬满篱笆的初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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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2002年的初夏,我们系新转来一个男生。
   那是个怎样的男生呢?胖胖的,留着长发,穿摇滚风格的马甲背心,一条屁股上和膝盖上各打一个补丁的牛仔裤,一双铆钉的大皮靴,怪模怪样的打扮,可是很有性格。看惯了中文系男生的黑框眼镜和娘里娘气的女生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发出了一声惊叹:“他实在是太酷了!”
   老师让他作自我介绍,他挠了挠头,然后说:“我姓骆,名彬。你们可以叫我骆驼。”所有的女生都很给面子的笑了,所有男生都很不屑的看他。他并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吊儿郎当的站在讲台上。然后老师让他找位置坐下。
   那时候系里为了方便点名,让我们坐在固定位置上。我只觉得身边人影一闪,骆驼就这样成了我的同桌。我冲他友好的笑笑,可是他并不搭理我,自己一个人低着头摆弄起了他的手机。
   他上课的时候并不听讲。不是睡觉,就是抱着手机玩游戏,可是一个学期下来,他的成绩居然不错。于是我知道了,他是那种很聪明的可以不用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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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女生寝室的座谈会的内容里一般都会有他。
   她们都说,骆驼以前是化学系的,可是因为他有色盲症,分不清氯化铜和高锰酸钾,没有办法只好转的系。我觉得他很可怜,一个人分不清蓝天白云,分不清红花和绿草,那是一件多么可怜又可悲的事情,那么这个世界在他眼里,是不是都是模模糊糊的混沌一片呢。于是我很轻易的就原谅了他的无礼和冷漠。
   她们还说,其实他很有才华,自己组建了一个摇滚乐队,他是乐队里的吉他手,会唱很多好听的歌呢。
   渐渐的他开始逃课,可是他很有办法,每次都不会让老师发觉。有一次,我感冒了,一个劲的咳嗽和打喷嚏。他抬头默默的看了我两眼,然后低下头继续玩他的破手机。后半堂课的时候,他又成功的逃掉了。快放学的时候,我开始发烧,该死的病毒烧得我浑身软绵绵的像被人抽了线的木偶娃娃。我没有力气,只能趴在课桌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有人拍我肩膀,我努力抬起头,是骆驼。他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他说:“你傻呦,都这么烫了,还在这里上啥子课?!”他的普通话里夹带着四川口音,我觉得真好听,我咧嘴冲他笑了,他叹了一口气,然后伸出手来,是四个白加黑药丸,他说:“给,快吃了,我给你从校医院拿的。”
   那些药我最终也没有吃到,因为我被烧晕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校医院的床上打上了点滴,骆驼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玩着手机。我说:“骆驼,是你把我送来的吗?”,他转过头来,仔细的打量了我一会,然后说:“你可真重!”我立马反唇相讥:“再重也重不过你!”然后我们都笑了。
   过了一会,我问他:“听说你分不清颜色?”他神秘的笑了,然后靠近我的耳朵:“你想听真话吗?”他呼出的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热热的,痒痒的,我的脸变得通红,他接着说:“其实我是装的,因为我实在是不喜欢化学系。”说完自顾自的大笑起来,像一只朗朗作响的自鸣钟。我愣了一下,也跟着笑了。
   那天的阳光不错,学校小花园里的紫藤花开的正好,竟然顺着花架爬到墙上,在窗户边静静的绽放,输进我静脉里的药水似乎起了作用,我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再次醒过来,已是两天后了,那次的感冒真的很重,我父母给我转了院,又治了很长时间才治好。
   我回到学校,却意外的在食堂前公告栏上看见了学校对骆驼的处分,上面说他旷课,违纪,情节恶劣,学校决定开除他。
   我回宿舍的时候,在宿舍门口看见了他,他依然吊儿郎当的靠在墙上,看见我过来,站直身子,他说:“你好了?”我说:“我好了。”他却自嘲的笑了:“可是,我要走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突然走过来狠狠的抱了我一下,然后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抱着我的时候,他说:“我们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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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那年,在迎新晚会上,我又看见了骆驼,听说他又考上了音乐系。我知道,他其实根本不喜欢化学和中文,他喜欢音乐,朋克,摇滚,以及所有被正常的人们看起来不学无术的东西。
   他似乎比以前更桀骜不驯了,他把头发都剃光了,脖子上纹了两把交叉的刀,穿一件没有袖子的衬衫式马甲,敞着怀,露出圆滚滚的大肚子,牛仔裤的双膝破了大洞,那样奇特又个性的装束。可是他唱的歌却那么好听,整个校园都疯狂了。
   他胖胖的手灵活的拨动着琴弦,他就像一个来自童话中的男人。
   在台上,他看见我了,他停下来,对着话筒大喊我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所有人都转过头看着我。这让我觉得有点刺激,同时也很害怕,因为我在父母同学眼中一直都是一个乖乖女,我是不可能和这样的人谈恋爱的。
   看我不动,他从台上走下来,走到我跟前,我有些不耐烦的对他说:“你叫我干嘛?”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很丰富,有惊讶,有愤怒,有受伤,还有一丝软弱,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那样的神情。
   他说:“你真的不知道?”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那好,对不起,我喊错人了。”
   然后我就走了,我不敢再去看完那场晚会,我怕我会哭出来。
   后来,我有了男朋友,他也有了女朋友。再后来,我和男朋友分了手,然后我毕业了,工作了,渐渐地就失去了关于骆驼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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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已悠悠晃到了2012年,我依然独身一人,我的父母急的要命,天天到处给我找合适的小伙子做我的相亲对象。
   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相亲生涯,直到我再次遇见骆驼。
   我简直认不出他来,他瘦了很多,理了一个小平头,戴一个黑框眼镜,穿一身板正的西装,衬衣的领子还是特意熨过的笔挺。我不敢相信,以前那个落拓不羁的少年竟然变成了现在这样的工工整整。
   我说:“骆驼,你真的是骆驼吗?”他笑了。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他有点醉了,他说:“以前的我是不是很令人讨厌啊?”我不置可否的笑了。他自顾自的说:“那时我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没想到却让你讨厌了,真对不起啊。”
   我拍拍他的肩,我说:“我原谅你。”他抬起头,眼神有些迷离,他说:“你还愿意吗?”我想了很久,但是我还是摇了摇头。
   那天我们都喝多了,分别之前,他说:“我可以再抱你一下吗?”我点点头,他走过来,抱了抱我,然后走进了暗夜里。
   我站在酒吧门口,一直看着他离开,他的身影在黑夜里看起来有些落寞。我想过了今天,他终于可以放下那段爱情,终于可以忘记曾经暗恋的那个女孩了,从明天开始,他将是一个全新的人,他会遇到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孩,然后开始一段干干净净的恋爱,他将全心全意的爱着那个人,他会得到幸福。
   而我呢,我应该怎样将他忘记呢,我应该怎么去忘记那个初夏,那个紫藤花开的热烈的初夏啊。看着那个光头男孩期盼的双眼,我多想跑上前去,拉住他,告诉他,我愿意,我愿意一辈子都和他在一起啊。
   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像现在这样看着他从我面前一步步离开,越走越远。
   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骆驼,那年的高烧,因为校医院的耽搁,烧坏了我的耳朵,从那天开始,我要靠着助听器来过完我的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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