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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胡思 ——世上没有爱与不爱,只有需要与被需要。

作者: 洗衣白粉 时间: 2013-01-21 阅读: 4566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午夜胡思  1  每一个下雨的阴冷夜晚,我都会在睡梦中惊醒。左脚脚踝处钻入骨头里的刺痛像曼陀罗蛇,每逢此时就紧紧地缠上我的身子,垂死的蛇头里的毒信子流出

摘要:我记住了你的话,沈欢都。 午夜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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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下雨的阴冷夜晚,我都会在睡梦中惊醒。左脚脚踝处钻入骨头里的刺痛像曼陀罗蛇,每逢此时就紧紧地缠上我的身子,垂死的蛇头里的毒信子流出哈喇似乌紫的毒液,我因为撞击而留下后遗的左踝骨,被毒液无孔不入地渗进。
   好多晚,痛,痛得我恨不得拿把锯子锯下肿的像萝卜一样的左脚。但我又怕,怕痛,怕锯不断,怕成为残疾。我抚摸着依然发紫浮肿的脚,稍一不慎,就触及神经,疼得我连连倒吸凉气。
   我下床,单脚跳着到房间墙角搂起四个热水壶,我把四个热水壶的水都倒出来,堪堪够在盆里盖住脚背。水不多,不过还好足够烫,我弯腰缩脚,把盆子的外沿向里倾斜,再把脚放下,热水漫过脚踝,一股温润舒爽先袭向脚,再顺着神经脉络往上,往上,汇集在胸口,暖暖的。
   我的脚伤是为了救一个女人而受的伤,我爱的女人。最后她还是走了,我倒是希望她像小说里写得那样爱上了别人而离开我,可惜不是,是因为没有救成功,客车还是碾过了……算了,不想了,都过去两年九个月。我揉搓着脚踝,肿痛感慢慢消退。痛感像能量一样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我相信阴雨天脚踝的痛只是我心中被遗忘的痛,在这一天,借着霉气重重地勾引又聚集了起来,可恶地想让我记起三十三个月前那个下着毛毛雨挠磨人心的夜晚发生的惨剧。现在脚踝上的痛虽然消退了,但它所勾起的回忆像一场噩梦折磨着我。悔恨,很悔恨。
   水很快失去了温度。但其实它还是有温度的,就像无论多么冷血的人都有一颗滚烫的心在搏动一样,温度只是人们给它的一个定义,一个框架而已,这都是相对而言的。对于魔鬼,邪恶的人也算不上邪恶了,而对于伪善的人,魔鬼都会感到害怕。相对而言,虽然这水还有四五十度,足以烫死雪人,但是对于一个人类已不足以满足需要了。西西伯利亚寒流挤进窄小的宿舍,毫不留情地带走热水的温热,但其实根据热量传递的理论,不是寒冷带走热,而是热传递向了冷。用理科生的思维去思考人生,无疑是一件无趣又令人蛋疼的事情。这时我又想不懂是什么令我在高中由文科转去理科的,或许就是因为想离自己喜欢的人更近。最后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活得好好的。
   都是什么人生。
   带着几分怒火,我把半温不热的水从宿舍窗口一泻下去。今天水落地的声音与平常很不一样,是水太少了?很快,楼下传来一阵歇斯底里的怒骂。
   “谁这么丧尽天良啊?”我由于一下子的疑惑,这么晚了谁还在男生宿舍楼下?这么一想,忘了把收回拿着还在滴水的盆的手,被那个倒霉的人看到了。“等着,七楼。”
   我看看表,凌晨三点多了。他被水淋了不回家莫不是还要上来讨个说法?这种明知道说不通还要讨个说法的傻瓜现在真的越来越多了。我不喜欢乱惹麻烦,但是麻烦上门我也是不会畏惧的。甚至的,由于生活的无趣,使得我对麻烦反而生出一丝期待,一点点兴奋。
   我穿得不多,风刮过略微有些打颤,现在我披上一件大衣坐在床上盖着腿等他上来。
   被我淋到的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大学里三更半夜不归宿的人。是一个打DotA的屌丝男吧?因为开黑的时候太菜被队友赶了出来买宵夜的人。至于怎么菜,要么就是送的像对方的ATM一样,养肥了对面的大哥,对方大哥家财万贯,一身神装,冲入敌阵中大开杀戒八面威风,直接拆爆泉水了;要么就是大好局面之下自高自大出了两把圣剑,深陷敌阵死无葬身之地,反而被敌人捡了两把圣剑兴高采烈地绝地反击,像西楚霸王项羽一样大展英雄气概。总之是一个菜而被队友抛弃的队友。抑或是一个高富帅?三更半夜一定是和女友打过炮回来的吧?不过和女友打炮应该就不会回来了,直接过夜不就好了,再说女友也不会让他回来不是。那就是和炮友了。现在大学约炮也不是什么鲜见的事。该不会是在酒吧里把哪个小学妹灌醉了,然后占了人家的身子就半夜偷摸跑开溜吧?特安啊特安,你怎么尽把人家高富帅往坏处想呢?对对,仇富心理是不健康心理。往好处想想,一个人三点了还不在家,往好处想,他一定是去捐款了,为了不让人知道他做好事,做好事不留名,对,他一定是去捐款了。这么一想我都觉得不现实了,那么他不会真是鬼吧?丫的,别自己吓自己。是什么鬼呢?索命鬼,吊死鬼,不是屌丝鬼,胆小鬼,应该不是胆小鬼,这么晚了胆小鬼哪敢出来晃悠。那就是胆大鬼,大胆的鬼,胆大包天的鬼。千万别是色鬼。莫不是真有鬼?不不不,没有的,人死了以前给个棺材装着埋起来,自然成了灰,现在更加快——一把火把你烧成灰,再放进一个小盒子里。就什么都不剩了。嘿嘿,唯物主义最有魅力的一环就是这个。当这世上少了能制约于人之上的某种东西后,在没有旁人,天衣无缝的作案环境下,一些性本恶的人又从何而来一种敬畏,无所畏,哪还有什么所谓呢?对吧?咦,他怎么还不上来,实在可疑,对了,根据理性分析,这个时间点,鬼鬼地猫在宿舍楼下的一定不是好人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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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该是一个,一个小偷。对,小偷。最近宿舍里老是丢东西,我还丢了两件——好吧,我承认那不能算是件,其实我丢了两条ck底裤,几百块呢,还以为是风吹的,原来是有小偷,刚才他莫不是虚张声势要来找我算账,其实他做贼心虚早就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妈了个巴子!我暗骂一句,就要无功而去地追出去。还未穿鞋,门口就冒出一团黑影。
   披头散发,头发还滴着不知是雨水还是洗脚水,被背这个巨大的旅行包,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这造型在大晚上的着实吓了我一跳。
   “你——是人是鬼?”
   他不做声,头向我歪了一下。感觉像螳螂。
   “喂,你——说你呢!你是人?还是鬼?”
   他冲我点了点头,对我笑了笑。我不知道他在肯定我的哪一句话,又或是对我的长相表示满意。我有点怕他的眼神。
   “草,是鬼你也吱一声啊!”我色厉内茬。
   “吱。”丫的真的吱了一声,还好,不然我就要崩溃了,只要是个人,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有什么事?”我明知故问。
   “你自己清楚,我不想说。”他的语气异常冷静,反而让我有点慌。
   “好,我把水倒你头上了,爽不爽?”
   “爽。”他看着我,看得我毛骨悚然“爽得让我想杀了你。”
   “你开玩笑!”我感到他目光像刀片一样扫过我的身体,我觉得我像被庖丁顶上的香菇肥牛,他在找哪里好下刀。这种目光,我很久以前见过,那是一个毒枭,是我亲哥。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不是一个大放厥词的傻逼。我哥也是这样,说想杀人,却不会真的杀,当他真想杀人的时候,都是一言不发的。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会把自己杀心放在嘴上说的人。
   “我没有开玩笑,我只是想想而已。”他的眼光归于平淡“但刚刚我确实这么想过。”
   “为什么改变主意了?”我顺口就问,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他要是一下觉得这个改变他想杀我的契机理由不够充分的话,会不会又改变主意。
   “刚刚我上来的时候摔倒了,看——”他凑上来,拨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露出一块青色的肿包“刚撞的,撞完我就不想找你麻烦了。”我注意到他长得很漂亮,整张脸没有一丝岁月的痕迹——这是文艺的说法,其实就是他脸上没有青春痘留下的印子,白的像饭堂的大白馒头。
   “你叫什么名字?”
   “沈欢都。”
   “靠,这么难听。”
   他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今晚斩获不少吧?”我调侃,“偷了些什么?”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包里,”我指指那个大旅行包“都是偷的吧?”
   他笑了,“你觉得我是小偷?”他打开那个大旅行包,各种牌子的避孕套弹出来,散落一地,“你见过人偷这个?你这人真有意思,我喜欢你的幽默感。”
   去你妈的,我还有意思,我还叫有幽默感?你个奇葩半夜背着几千个套子到处乱跑是闹哪样啊?
   “那你是干嘛的?”这下我真摸不透他的来历了,不是DotA男,看他样子也不像捐款的高富帅(长得是挺帅的,可是那一麻袋套子怎么解释。捐款送的纪念品不成?)
   “我,是一个小贩,专门贩避孕套。”
   “为什么?”
   “为什么?”看他一脸茫然的表情,我知道他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为了宇宙的和平,为了人间的温暖,为了热恋中的男女,为了挨千刀的负心汉,你是负心汉吗?”他突然问我。
   “不,不是。”我心虚地说。
   “为了欲火焚身的强奸犯,为了……”
   “好了好了。”我打断他,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沈,欢,都。”
   “特安。”
   他看着我,笑了,不知为何,他笑得很有一股媚态。“你的名字也很难听呢?”
   我也笑了,我这还叫难听?我哥叫特毒,弟叫特色。我恨我爸给我们起这个名字,让我们三兄弟一个坏人,一个好人,一个——不是人。
   “我为什么会被你淋到,因为我在楼下约了一个同伙见面。约了十二点,等了丫的。不好意思,等了他三个小时都没来,我不耐烦刚准备走你一盆水就下来了。”沈欢都看了看我。
   我有点同情这个勤工俭学有礼节的大学生,抱歉地笑了笑。
   “有很多东西可以卖,为什么要卖,”我看了看一地的避孕套,“人口稳定装置。”我对自己把避孕套这个词用上这每一个文艺范的词感到沾沾自喜。
   “人口稳定装置?是避孕套吧,你这人真虚伪。我说了我和人有约在先,我自己不卖。我是小贩,只贩不卖。”
   后来我知道他所说的贩是白送的意思。
   “理性分析,你为了一个人在大冷天等了三个小时。我不信你没有利益可图。”
   “赚的都归他。”
   “你什么都不拿。”我用他平淡的语气接了他的话,表示我对此十分不屑的不相信。
   “分文不取,成本我出。”
   我看着他的眼睛。这超出我对于人类的认知了。我看人眼睛一向是十分的准,偶尔失手,是因为他戴了眼镜。沈欢都没戴眼镜,但我从他眼中看到无限纯真,看到社会未来的希望。除非他戴了隐形眼镜,不然,他就没撒谎。
   “不一定是得到钱,别的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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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都犹豫了一下,“或许就是他曾经给我的爱吧?我也不知道。”
   听到这话,很多龌蹉恐怖的色情传说涌入我的脑中,这丫搞基!
   “你搞基啊?”
   “什么?”沈欢都一脸疑惑。
   我发现自己是草率了,忙问:“和你接头的是男是女?”
   “男的啊,你以为我是女同啊?”
   我暗道,靠,我以为你是男同。“你丫是女的。”
   “性别很重要吗?”沈欢都面有愠色。然后凑近我,用极具侵略性的眼神看着我。
   “对我而言,没有区别。”我连忙摆手。仔细地从女性角度看沈欢都,还是十分美丽的,又那么吃苦耐劳,很像从前那个她。但沈欢都比她痴情,专情,这也是我和她分开的原因。
   “是不是觉得我很痴情?”
   “是。”
   “我漂亮吗?”
   “不丑。”
   “而且很有魅力。”
   “算有。”
   “喜欢我吗?”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这么问。
   “这——”
   “喜欢就喜欢,讨厌就讨厌,有什么不能说的,虚伪。”
   我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
   “喜…….”
   “算了,骗人的话就不必说了。有没有一种这样的女孩就算完美了的感觉。”
   “有。”我飞快地思考这是不是她在勾引我。
   “但你还是不打算追我?即使你没有女朋友,也不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性变态。”
   “不打算。”
   “其实这是一种病。明明想要又不敢放下自己的身份,那本毫无价值的身份,无力地,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愿放下,不愿失去,不愿打破现有生活的规律,且不论这规律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合理不合理。反而还自居高大,自作聪明,整日思考人生,反省世界,整的自己跟上帝似的,思考人类本性多么丑恶,又发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终日碌碌无为。这就是你们——男人。”
   “啪啪啪。”我听她这番尖刻言论,暗自赞叹,不由鼓起掌来。
   “谢谢,我喜欢听肉与肉碰撞的声音,包括鼓掌,但我就是不懂,你怎么像个婊子一样,被操了还那么高兴。”
   “我听出你是骂我了。我不光喜欢听好的,还喜欢真。你说的很真,所以我鼓掌。”
   “算了,你要不要买一个人口稳定装置?”她学着我的口吻说。
   “不用了,我又没有女人……”说到这,我发现她笑吟吟的看着我。
   对了,沈欢都是个女人。
   “我是女人,怎么了,要不要来一个装置?”
   “你以为我爱上你了?沈欢都。”我皱眉道,然后坐回床上,盖上被子。
   “世界上根本没有爱与不爱,只有需要与被需要。当需要男人时,女人就去找一个同样需要女人的男人,这就是情爱。当一个人需要被需要时,他就会找一个人,这就是恋爱。而婚姻,就是长期卖淫。所以谁都别说自己出生好,谁不是婊子养的?因此当有人因为被说成是婊子养的时候的愤怒,就是一种真相告白后的恼羞成怒而已。”
   “随你怎么说,我要睡觉了。”
   “就像现在的我,又累又困,又冷又饿,衣服湿冷难耐,在这个极度需要温暖的时候,罪恶的根源却推辞说不关他的事。我——”沈欢都委屈的说。我这才发现她浑身湿透了在颤颤发抖。
   我能感到她时不时瞟来的幽怨眼光。
   “你不怕就上来吧,这间宿舍就我一个人,也没有别的被子了。”
   沈欢都毫不犹豫地就在我面前褪下所有衣物。我则暗叹她刚刚不是还很委屈的吗?怎么现在就一脸得逞了的笑意。
   月光很和适宜的照进来,沈欢都的身子和月光融为一体。而我很邪恶地觉得这是月亮贪图女色,但是古时不是有闭月的传说吗?
   不待我想,沈欢都就钻进我的被窝。顿时,被子里像多了一块玉,颤颤发抖的玉。我时不时会碰到沈欢都冰凉柔软的肌肤。而她一直没说话,我也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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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阳光刺射在我眼上把我弄醒的时候,沈欢都和那个大旅行包都不见了,我想我一定是做了个梦。
   迎着阳光走出宿舍,我感到脚上的疼痛已经没有了。
   我想这场梦真切的,应该记录下来。我揉了揉眼角,这时我发现我的食指上套着一个粉红色的人口稳定装置,上面用娟秀的字迹写道:特安,我不需要你了。
   我轻轻地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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