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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许我一世繁华

作者: 洛漾熙 时间: 2012-11-16 阅读: 60次 点赞: 26个 评分: 2.0分

隔岸观火,遇见一场烟花的绚烂。  许我一世繁华的背后的光环,却在瞬间的花火里埋葬。  ——序    【1】    潮湿的土地,适合所有记忆疯狂滋

隔岸观火,遇见一场烟花的绚烂。
   许我一世繁华的背后的光环,却在瞬间的花火里埋葬。
   ——序
  
   【1】
  
   潮湿的土地,适合所有记忆疯狂滋长,而且滋生的速度成倍成倍的增长。
   南方的小都市,亚热带季风,站在荒芜的草原里,看着放在手心里的花瓣,随风飘落,对着阳光直视,任眼泪流下来。
   慢慢的蹲下来,直到保持平躺的姿势,蔚蓝的天空一望无垠,我心中的碧海蓝天,还是有限的,始终装不下其他的人。时间是悲伤的终结者,荒漠的草原还是没有人入住在里面。安静到一败涂地。
   我是这个小岛的守护者,用尽毕生的爱去守护着。
   张信哲唱过:爱如潮水我将你推,紧紧跟随。
   如果爱情是潮水,那我便是那一只随波逐流的扁舟,在波涛汹涌的世界里,找寻着温度,找寻着属于自己的落脚点。
  
   【2】
  
   盛世繁华,在这个利欲熏心的社会,我总算知道了,越是甜言蜜语的男子,越是花心。懂的这个道理是时候已经是一年半之后的时间了。
   方羽已经离开了我,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过一段新的生活了。
   我是个小资的女人,一直都是,从来没有任何的改变。
   小资,是我需要的状态,我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更好的文字。
   我所赚取的金钱,都不过是想要让自己的物质生活过的好一些而已。
   我是曹茗雅,喜欢流浪,父母离异,我独居,二十四岁,但心境如四十岁一样的苍老。
   写字是宣泄寂寞的方式,我通过贩卖文字来赚取金钱。
   这在别人的眼中,也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职业。
   我经常夜不归家,酗酒,抽烟,脏话常挂在嘴边,叛逆期还尝试过割腕自杀,但最后还是被救了回来。
   抚养我长大的是我的姨母。姨母是个基督徒,只要有空她都会把我带到教堂去听别人诵读《圣经》,她认为耶稣是可以拯救她自己的。
   在她的耳目濡染之下,我也开始走向信仰。但我信仰的不是耶稣,是那些可以真正拯救我出深渊的人。
   我隐隐约约记得,我曾看到过一个教堂。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圆形拱顶,内部运用了大量的大理石堆砌而成,配着有浓郁彩色的彩画和雕塑。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开始知道了,那些教堂,整个装潢的设计,都融入了时代与人文气息的关系。而这些宗教理念,影响着这样的一座教堂的神圣性。做礼拜的教徒总是虔诚的。虔诚,是对宗教的尊敬。
   但我由衷的讨厌那些套着宗教光环但又做不到真正救赎的人。这种人是相当虚伪的。
   我可以无视他人的存在,我行我素,
   我混迹江湖的时候,他妈的,你还在你妈的肚子里呢。
   这是我对方羽说的第一句话。
   貌似对所有事情的第一印象总是最深刻的。
   他把我抱入怀里,我听着他的呼吸声,感受到体肤间的温暖。
   我甚至知道,自己的依恋在这一刻得到了替补性的补偿。
   就像是当方羽出现在我的眼中的时候,我就记住了他的模样。
  
   【3】
  
   在我还没出道以前,我是在一家网络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文章的,虽然没有任何可观的稿费,但我图个快活。别无其他。
   每天都会有上千的点击率,我看着那些点击率,总是微笑着。耐心着回复着任何一个回帖的人。
   我写言情悲剧居多。我所经历的事情远远比不上他们。也许我的读者会说,雅是个悲剧终结者。
   但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的悲剧终结者还在等待。付诸漫长的等待,是一次不归路。
   我的潜意识一直在作祟,任何事物在经历了无数次的伤痛与颓败以后,归于尘土是最终的命运。
   结局,不是由我掌握的,而是那些小说的人物自己的命运。
   我记得有个回帖人问过我:雅,你是个让人疼痛到心疼的孩子。
   我对着屏幕,有些伤感的滋味涌上来。
   我去冲了一杯普洱茶,回来刷新网页的时候,便看到她的回帖。一大串的文字,但都说到我的心坎去了。
   她在上面写着:
   雅,悲剧渲染的气氛固然是好的。你有没有想过,悲剧到头来,还是让人纠结的。我不希望你不要像他们一样,成为一种伤痛的灰色主调,在璀璨的生命面前。灰色地带谁都有的,那些灰色地带通通都会被阳光消灭。安好,雅,阳光照射进窗户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又是新的一天了。
   落款是猫。其实,我并不认识她,但能够这样用心体会我写的字,也未必不算是幸福。
   我捧着茶,慢慢的喝着,然后放下来,一个字一个字的回复着她。
   猫:
   谢谢你的留言。愿你安好。
   能够引起共鸣的人并不多,悲剧的气氛很多时候都是真实的。经历的多少并不能成为悲剧结局最后的决定因素。
   小说就是一部小电影,黑白的影片,错综复杂的剧情,动人的旋律。能够带给你什么样的情感,那务必是最为真实的。就像是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故事,堪称为经典或是美幻绝伦的,也许在多年以后,沉淀入大海以后,还是会让人回忆起来。
   午夜时分,独自依然看着这样的回帖,我很温暖。
   猫,你要知道,有些事情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我还是愿你能够幸福,远离悲伤。
   地铁,在开动的时候,我们便知道了时光的列车上不会等待任何的人。
   我看了看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00:50。
   快接近凌晨一点了,但我没有睡意,只得从抽屉里拿出那一颗安眠药。有的时候,安眠药也不起任何的作用。
   似乎写字的人都会犯失眠。精神紊乱,神经衰弱。这些疾病在我看来,都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无力去抵抗太多的寂寞,整个世界的黑影与我为伴的时候,我才知道,黑夜占据心脏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的温度的。笼罩的是一整片的黑暗,乌漆抹黑。
   手机刚好在那个时候提示缺电,我只得插上USB的线,充电。
   最后,我还是抵抗不住,爬上床窝着被子睡觉。
   每个夜晚睡觉我都会莫名流泪,直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枕巾总是湿的。
   我常在半夜的时候醒来,然后点燃一根七星的烟,放在嘴里抽着。等烟的火光熄灭了,我便接着继续睡。
   时间已经是深夜一点多了,手机的电早已充好。我拔出线,放好,把手机放回枕边。
   然后昏昏睡去直到明天期待中的天明。
   当我刚再次入睡的时候,手机的背景灯亮了起来,我轻揉着眼睛,吃力的看着它。
   一条新信息,是萧晓发来给我的。
   萧晓是我的好友,只是在三年前,因为留学的关系,去到了美国。
   我看着她给我发来的信息。
   信息上面写着:茗雅,我又回来了。
   三年了,我忘记不了这里的一切,哈,当然还有你。
   茗雅,外国的月光并不比中国圆,我怀恋这里的月光,皎洁的月亮洒向大地的时候,是一片宁静。
   晨曦的露珠凝聚在荷叶上的时候,是唯美而又妖娆的。只是阳光出来了,露珠便蒸发干净了。眼泪也会被风蒸发的。
   我看着信息,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这到底是不是萧晓?
   我直接拿起电话,拨通她的号码。
   茗雅,我在火车上。透过电话,我可以听到呼啸而过的火车声。
   萧晓,你个死女人,终于肯回来了。我暗暗的骂她,她的呼吸声有些急促。
   我明天早上就会到。你准备好为我接风尘吧。
   她的要求也蛮无理,但无奈是好友,也只能应着。
   哦。好,你到再给我电话好了。我挂掉了电话,把手机调向震动状态。
   我看了看屏幕的时间:凌晨五点三十分。
   我再也没有任何的睡意了,便起来去洗澡间里用冷水洗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是如此的憔悴。毫无生机可言。
   我紧握着拳头,对自己说,茗雅,你丫要加油。我顿时感觉到自己的信心到底是多么的大。
   付出,并不一定有任何的收获。若不付出,就更别谈其他的收获了。
   两者之间,是正比还是反比倒是也看个人而已。
  
   【4】
  
   萧晓在翌日的八点钟给我打了电话,我去到了火车站接她。
   她一件休闲的T恤,一条低腰牛仔裤,一双安踏的板鞋。
   我上前去接她,她变得成熟了,也变得更知性了。她拖着行李向我走来,我跑过去跟她拥抱起来。
   晓,你可回来了。我抱着她说。
   她涂着碧蓝色的眼影,粉红的唇蜜涂在单薄的嘴唇上。
   我们去吃快餐吧。肯德基,麦当劳都可以。萧晓跟我提议。
   你是不是受了外国影响,都爱吃这些了呢。我问。
   她笑了笑,拉着我的手说,走吧。
   走了很久,我随她走到了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她放下包袱,对我说。
   你先坐吧。我去排队。我安静的坐着,快餐店的客人不算很多,但每一个客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这样的客人,在这样的氛围里吃一顿饭,洋溢的是满脸的幸福和细细的小暧昧。
   不到一会儿,萧晓把食物端上了桌面。坐了下来。
   吃吧,别客气。她说。
   我大口的喝着可乐。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说:
   晓,你怎么就突然回来了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茗雅,没什么的,我只是想要回来看看你而已。
   萧晓的话中有话,我知道,感受是永远也不会骗人的。但我没有拆穿她。
   吃完了,我们结了帐离开。
   萧晓,如果有事,可以跟我商量。在离开肯德基的时候,我对她说。
   没事。你不用担心我的。
   我们一直就这样走路回去。我把萧晓安置到一家旅馆里,我以为她会问我为什么不让她住我家。
   把她安置好以后,我打的回家。
   挂在墙上的老钟告诉我,现在是午夜的一点正。钟摆的声响早已过了,我用冷水洗了把脸,吃了一颗安眠药便睡去了。
   正当我准备睡的时候,收到了萧晓的信息。
   茗雅,我这次回来其实是想要看看你。我明天就回去了,机票再来的时候已经买好了。你不用来送我。
   我妈在三年前的大冬天死去了,是割腕,我看着她的血一直蔓延到身体的每个部分上。
   我在那一年开始,跟一个男人同居。他对我很好,我甚至怀疑过,这样的幸福真的是盼望的。虽然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不会在乎。只要对我好就成。我跟他夜夜极度缠绵,要么看碟,要么吃饭,睡觉,这样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半。
   等到他离开我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了,他给我一笔钱,要我离开他。茗雅,我是个现实的人,见钱眼开,但,这并不能证明我有错。今天我看到你过得不错,我便可以离开了,也许,这是人生中的一种错过,我认命,茗雅,念安。
   我看着那一条信息,流下泪。萧晓,这又何必呢。
   萧晓离开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随她去吧,这个世界这么的大,总有落脚的地方的。
   我依然继续着我泡论坛的生活。发一下自认为小资的文字。
   没日没夜的写字,这样的女子总归是寂寞一族,只是无法摆脱,这能怨谁。
   随后的岁月里,我都与萧晓没有任何的联系了。
  
   【5】
  
   方羽是一家编辑的总裁,我跟他相遇在网络上。
   那天我像以往一样的打开QQ,蓦然发现有人加我,验证信息是:你是我需要找的写手。
   我通过了他的验证,等我加到他的时候,他的头像变成了灰色了。我给他留言,你好。
   滴滴…的信息声传来,我打开查看。
   他说,你好,我是一家网络杂志的编辑,想找你约稿。
   这是我第一次有人找上我约稿,我回复他,噢,好,你们需要什么稿子。
   倾城之恋,最好是围绕痴情女子展开的。我相信你能写好。
   他对我蛮有信心的样子,我答应了他,便问:我写,请问需要多少字。
   八千——一万五。他回复我。
   稿费多少?算字数么?我问他。
   恩,一般用了的话,一千字50。你自己慢慢算吧。呵。
   什么时候要?我发过去问他。
   下个月月末。也就是30号前,恩,还有什么问题吗?
   好,没问题。你怎么称呼。
   方羽,他告诉我。
   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头像再次变得灰色的了。也许是隐身的状态了吧。
   我从那天起便开始着手构思,从构思到真正下笔,用了我整整一周的时间。
   我希望我能够写出一个好的故事,即便是悲剧,能够引起共鸣的,便算成功。
   其实我写的故事,蓝本便是萧晓的经历,她的经历足以能够让我写一篇短篇小说,但我从中也掺夹着自己对于爱情的一点感悟。
   整篇文章,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我记得的句子不多,唯一记住的是:
   繁花之后的归土,是因为情感在心中萌芽了,生根以后的记忆会随着白色飘落的花瓣里埋葬。一并归于泥土。
   我在一个晚上上网的时候把稿子发给了方羽。
   我给他留言说,方羽,这个故事,也许有些悲惨,若能够用上,我自然开心,若不符合贵刊的用稿,便也就罢了。
   留完言,我没有再去理会后续的事。我继续去平时的那个论坛里发一些帖子。论坛的人气似乎大不如前,我仍然选择停留,很多事情都没有原因,也许是依恋的缘故。
   我在不断的寻找可以让我停靠的地方而已。
   正当我准备退出QQ关上电脑的时候,滴滴的消息声又响起了,是方羽发过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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