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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驳杨绛《漫谈》

作者: 乔治桑 时间: 2016-01-22 阅读: 74次 点赞: 4个 评分: 3.0分

曾无意中在“红楼梦学刊”的微信公众号里,看到杨绛先生的漫谈《红楼梦》,读完此文,我特地找到此刊物的主编,问了作者是否明确是杨绛?他说:“杨绛:漫谈《红楼梦》

摘要:本文作者就杨绛:漫谈《红楼梦》一文,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 曾无意中在“红楼梦学刊”的微信公众号里,看到杨绛先生的漫谈《红楼梦》,读完此文,我特地找到此刊物的主编,问了作者是否明确是杨绛?他说:“杨绛:漫谈《红楼梦》的这篇杂文,于2010年发表于《当代》2010年第4期。”因为都是国家权威性杂志,想必发刊也都是很严谨的。此文若真是出自杨绛先生的手笔,就未免令人大跌眼镜了。
   这篇漫谈杂文,有明显的硬伤,很多说法都经不住推敲,似乎缺乏一个知名学者做文章所具备的严谨性。我就下面几点,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杨绛原文节选: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人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杨老先生所给出的,黛玉初进荣国府时的年龄,是至少十三岁的大家小姐。她的这个推断,是根据黛玉的言谈举止判定的。黛玉乃名门之秀,父族既是钟鼎之家,又是书香世族,林如海又是靠科举探花入的仕途。母族也是世袭公侯的贵族名门,其家庭教育及各种礼仪教导,黛玉自然是烂熟于心。以言谈举止来推断年龄,显然是过于主观臆断。对于黛玉的年龄,曹公在作品第二回交代得很清楚:“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堪堪又过了一载,贾氏夫人一疾而终……”文本中可以看出,黛玉是六岁丧母。按大清律,父母亡故者需守制三年,最短也不得少于三个月。虽说林如海意欲令女守制,但贾母已经派人来接黛玉,其守丧尽哀不可能是三年,只能是三个月。守孝三个月,加上一路劳顿,也要耗时一两个月,由此推断,黛玉初进贾府时的年龄最多七岁。而非杨老先生所说的,是十二、三岁。
   贾母有个著名的碧纱橱,百家讲坛的马瑞芳教授,曾经就这个碧纱橱还写过一篇《贾母的碧纱橱里藏着个大秘密》的文章,文中内容大概是说,只有贾母极为看重的人才,有资格入住她的碧纱橱。黛玉来了以后,贾母便直接安排黛玉住在碧纱橱内了,橱外住着宝玉,并没有同睡一床之说。宝玉大黛玉一岁,两个七八岁的儿童,每人除了自幼的乳母和贴身丫鬟外,各自都配有四个教引嬷嬷。就连宝玉睡觉,也是由丫鬟拍着睡的,一个世袭大族,规矩也是严格的,不可能有什么人都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道理。
  
   杨绛原文节选: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
  
   杨老先生给出的这段关于黛玉相貌的描述,不知是参照了《红楼梦》的哪个版本?关于这段描写,素来争议颇多。各个版本也各不相同,暂列举几版:
   甲戌本: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庚辰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多情杏眼。
   已卯本: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笑非笑含露目。
   蒙府本: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俊目。
   列藏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现在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通行本,都是采用了甲戌本中的“两湾似蹙非蹙籠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甲戌本中的原是:一双似口非口口口口(此处内容待定),后周老先生远赴苏联,看到藏于列宁格勒的古抄本,才有答案揭晓,在这个版本里,原句是: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这样描写,能更贴切地表现出,黛玉丧母离家的悲伤心情,现今已经被大多数人普遍接受。
   甲戌本和已卯本的描述都不太合景,一个年幼丧母离家之人,怎么可能有“似喜非喜”“似笑非笑”的眼睛?何喜之有?笑的又是什么?杨老先生学富五车,专研项目颇多,想必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翻阅别的版本,她所指出曹公的这个所谓的败笔,其实并非真实的原作。名学者所言,通常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老先生没有做更深的考证,便贸然下此结论,似有不妥。
  
   杨绛原文节选: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黛玉的出身,无疑是十分高贵的,家父是巡盐御史,管理盐务,是个肥差,只有皇帝的亲信,才能担此要职。有这样的一个有钱有势的家庭背景,为何要默默无言?受人冷淡?黛玉在贾府中的待遇和地位,与宝玉不相上下。又是林如海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拥有丰厚的家族遗产。文本的第十四回,贾琏的侍从昭儿来报,林老爷过世了,打发他回来报信,讨老太太示下,并要带几件大毛的衣服去。“草蛇灰线”是曹雪芹大师惯用的创作手法,在这里,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报信和带衣服,都不是重要的,不会巴巴地大老远赶了数月的路程,回来请个安、拿几件衣服。重要的是,要请示老太太,如何处理林家的遗产事宜。在第七十二回里,贾琏道:“将来得罪人之处不少,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这句“再发个三二百万财”颇有深意,“再”字表明贾琏以前发过一笔横财,三二百万的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按清代初期的银价折合,可达现今的近1.5亿元。贾琏在贾府所经手的财务,最大的一件,就是参与了省亲别墅的建造核算,所耗款项大约是两亿多。如果单靠这项工程,他是私吞不了这么大一笔巨款的,必是贾琏从黛玉的遗产中做了手脚的。也由此可见,黛玉所继承的遗产有多庞大。所以,黛玉在贾府并不是靠人施舍生活的,此其一。曹雪芹对人物的塑造,可谓妙笔生花,人物的性格特征,通过主人公的对话,来展示给读者,短短的一句话,使黛玉的的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灵动而饱满,作者这一“背面敷粉”的高超创作技巧,得到了很多名家的极高赞誉,此其二。杨老先生或许解读得有些匆忙,一时的疏忽也是有的。
   杨老先生还认为,按黛玉的身份,她在贾府寄人篱下,受人冷淡,所以,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这种说法着实叫我诧异!黛玉在贾府的地位之高,不言自明。熟读文本的读者,大约都能记得,但凡别人有点什么差池,总喜欢往黛玉身上推,黛玉俨然成了他们的挡箭牌!甚至连凤姐和宝玉都干过这种事。为何要推给黛玉呢?是因为黛玉好欺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他们知道,任凭什么事,到了黛玉这里,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倒不是因为黛玉有什么高明的手段,能从容地处理这些事情,而是黛玉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后台,即贾府的董事长贾母。贾母对黛玉的疼爱,是众所周知的,贾母入宫离府时,临行之际,还特别对薛姨妈千叮呤万嘱咐,千万要照顾好黛玉。由此可见,贾母对黛玉,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有这样背景的黛玉,在人人都有“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的贾府,何人敢去冷落她?即便是在当代的职场,如此没有眼力见的人,恐怕也是寥若星辰。至于暗下垂泪一说,我纵观全书,发现黛玉的每一次暗自垂泪,都是因为思念父母,或与宝玉紧密相关。绛珠草化幻女身入世,本就是为着报答神瑛侍者来还泪的,那从春流到夏,从夏流至冬,终于以流尽了今生之泪,报答了他前世的甘露灌溉之恩。黛玉何曾为不相干的人,暗下过多少眼泪?
   杨绛先生用“尖酸刻毒”四个字来形容黛玉,就未免令人齿寒了。尖酸用来形容小姑娘使使小性子倒也罢了,刻毒二字却又从何谈起?就因为称刘姥姥是个“母蝗虫”?在黛玉的生活环境里,像刘姥姥这样的乡下老太婆,是她从没接触过的。她是大家的小姐,所受到的素质教育,于她所见到的刘姥姥,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无异于看到了西洋镜。她与刘姥姥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黛玉只是一个封建大家族的贵族小姐,不是一个贫苦的革命者,她不会具有任何革命意识。说她不知道怜老恤贫就冤枉她了。她也是经常一大把一大把地抓钱,赏给送东西跑腿的下人的。且无任何命案在身,“刻毒”二字,实在是用不到她身上去。
  
   杨绛原文节选: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作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杨绛先生认为,香菱不知道自己的年龄,是曹公的又一个败笔。这样说,就有些贻笑大方了!曹公在作品的第一回,就已经明确的写出香菱的年龄,“……只有一女,乳名唤作英莲,年方三岁。”同年被人拐卖他乡。一个三岁的幼儿,如何就记事了?莫非是天才不成?试问杨老先生,就是在今日,又有多少人能清楚地记得自己三岁时的境况?如此也算是败笔,我辈实难苟同。如果只是为了要找败笔,来反衬高鹗的后四十回精彩,大可不必如此涂鸦,这样反衬出的,并不是高鹗的精彩,而是杨绛先生的不智了。
  
   杨绛原文节选: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
  
   不知道杨绛先生是如何明了曹公的心意的,以致说:“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吾意!”曹公的原意,在文本的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中已经点明。后续作者高鹗没有按曹公的意思续作,写出黛玉焚稿断痴情这一章回。绛珠仙草以毕生之泪,回报神瑛侍者甘露灌溉之恩,既是报恩,必然无怨无悔。不知道高鹗为何要在黛玉死前,让她知道他娶了宝钗。以致让黛玉临死前,还要心怀怨恨,焚稿断情。把黛玉的报恩之情,用可嫁性来衡量,那黛玉一生的泪水,岂不付之东流?曹公若是真的能看到这段后续之作,不知道是要拍案叫绝呢?还是要捶胸顿足?
  
   杨绛原文节选:苏州织造衙门,是我母校振华女校的校址。园里有两座高三丈、阔二丈的天然太湖石。一座瑞云峰,透骨灵珑;一座鹰峰,层峦迭嶂,都是帝王家方有,而臣民家不可能得到的奇石。苏州织造府,当是雍正或是康熙皇帝驻驿之地。所以有这等奇石。
  
   杨绛先生的母校,是现在的苏州市第十中学本部,仍保留有“苏州织造署”的大门。园内确实有一座“瑞云峰”的太湖石。此石被誉为“妍巧甲于江南”。关于此石的来历,是源于北宋时期,宋徽宗酷爱奇石,不顾内忧外患,民不聊生,仍命各地寻找奇石,运往京城,时称“花石纲”。此石在运送的途中,恰逢靖康之耻前夕,宋徽宗看看不是头,随即宣布让位与宋钦宗,新皇即位,即命所有运输途中的花岗石,全部就地停止。此石因此就留在了苏州。苏州织造掌门人李煦,与康熙是奶兄弟,李煦的母亲是康熙的奶妈。因此,李煦也是康熙的亲信之一,管理两淮盐务。可谓权势熏天,此石落入苏州织造府,就成了情理中的事了。以此推断这是康熙的驻跸之地,就有些武断了。史料记载,康熙第五次下江南,在苏州织造府的西侧,另建造了行宫,历二百余年,爓朗高骧,万民瞻仰,后于咸丰年间毁于战火。所以,不管是哪个皇帝来,都是住在行宫中,并没有住在苏州织造府内。看来,杨绛先生对于自己母校的历史知之甚少。但凡大家,必有大作为,大都不拘小节,杨绛先生是做大事之人,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了。
   此文一出,必会遭遇杨绛老先生的崇拜者拍砖。认为我一无名小辈,对大家之作说三道四,所为有不恭敬之嫌。在此,我要申明,我非常敬重杨老先生。但是,敬重不等于盲从,既然文章是公开发表,就会给读者带来一定的启迪。对于《红楼梦》的解读,观点感受可以各有不同,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年龄、历史都是不容猜测和假设的,这样做也是不严谨的。如果因为是大家之作,即便有错也不能说、不敢说,又何来百家争鸣?中国的文坛,岂不成了一言堂?曹雪芹是我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一部《红楼梦》令国人痴迷了几百年,而且这种状态,还会一直延续下去。这部著作是国人的骄傲,伟大领袖毛主席甚至赞誉《红楼梦》是我国的第五大发明。即便如此,杨老通过自己的解读,也一样在指出这部著作所存在的败笔,也是因为这本不是她的主攻课题,存在误差也在所难免。但是,她的这种不盲从的精神,是值得尊敬的。如果她的文章出现瑕疵,大家都缄口不言,误导了不了解《红楼梦》的读者,这不仅是对杨老先生最大的不恭,亦是杨老先生最不愿意看到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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