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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人,爱我的人

作者: 王大虫 时间: 2012-10-08 阅读: 6174次 点赞: 365个 评分: 3.0分

在客车上,我遇到了多年没有音讯的他。他是我年轻时的恋人,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看上去还是那么精神,帅帅的,让人冲动。  他坐在我前排座位上,向我问了句,你

在客车上,我遇到了多年没有音讯的他。他是我年轻时的恋人,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看上去还是那么精神,帅帅的,让人冲动。
   他坐在我前排座位上,向我问了句,你也去市里?然后又点了点头,就直直地坐着一动不动了。别看他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他的内心和我一样,像孙大圣进了海底龙王宫,闹翻了。我俩曾经的那些事,像播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眼前回放。
   我心说,你就别装了,转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说说话。多年没见了,你真的把我忘了吗?我有点伤感,鼻头酸酸的。这男人的心啊,就像三九寒天野地里的石头,又硬又冰凉,没一点情分没一点温热。或许自己真得老了,没有了吸引力。但就算我没了青春红颜,看在当年的那份情义上,也不至于这么绝情吧!我们今生虽然没有牵手的“缘”,但也有相识的“分”啊!
   那时,他在石油井场上看油井,离我家很近,自然而然成了很熟很熟的人。熟得瞧着对方的影子都是高兴的。
   有时我背着一大捆荞麦,从那山坡上呼哧呼哧地往上爬时,他会不失时机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帮我背上去;有时我挑着一担水,哼哧哼哧地往家挣命时,他仿佛从天而降似得站在我的面前,帮我挑回家,直到把我家那大水缸挑得满满的,才依依不舍地离去;有时我拉着一架子车粪,扑哧扑哧的往地里扯时,他突然现身在我后边,帮我推起来。他就是这样有心无口的人,平时木讷不爱说话,心里却明镜似得亮堂。
   他对我这般好,我也不能无义的那般。做了好吃的,我偷偷地给他送去。有时为了不引起家人的注意,常常把我那份饭菜送去了。他端着我送的饭菜,笑得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憨态样至今都难忘。他来到我家,我把家中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做着给他吃。他也像我家中的一个成员,做这做那。家人也很喜欢他。
   只要他在我家,我就有做不完的活,干不完的劲。我总喜欢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屁股花扭得那个欢,我自己觉得都不正常。每一步的踏动声都是为他响的。有时若能相视一笑,或搭上一言,那种美妙的滋味怕只有少女的情怀才能体验到。看似我一心在做事,心眼却全在他的身上。他从头至脚没有我不喜欢的地方,就像喜欢我身体的上下一样。
   我去他那间铁皮小屋,时间最长的一次是跟爷爷去的。爷爷不知在那边做什么,我就在他的小屋里呆了有半个小时。我们说了好多好多的话,都是些无用的废话。你吃了吗?你的床咋这么窄?你一个人住在这荒山野岭不害怕吗?你想家人吗?等等等没话找话的废话。后来慢慢地明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是用一大堆的废话慢慢地搭建起来的。
   我们没有牵过手,我们没有热烈地拥吻过,我们更没有深层次的想法。淡淡的,纯洁的。看似兄弟姐妹,看似同学亲友。平常的心对待着平常的点点滴滴。正因为这种平常,两颗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久而久之,两颗心像两面镜子一样对照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方最完美的一面永远映在其中。我们没有天高的海誓。我们没有地厚的山盟;我们没有说过脸红心跳的“我爱你,你爱我”的肉麻话。但他送我的一把木梳子其中的含义尽在不言中;我送他的一双鞋垫,每一针每一线都代表着我的心,我的思念。
   后来,老爸为我相了对象。头扁、眼眯缝的一个男孩。留着茶壶盖的头型,头更扁了,眼更小了。我一眼都不想瞧。我的无声就是反抗。我去找了他。
   我说我相对象了。他好长时间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在地上划来划去,最后他像个霜打茄子,轻轻地说,我祝福你们。
   当时我就恨他,非常的恨。恨他不问我许多许多的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定亲?为什么我不等他?为什么……可是他没有问,没有问啊!
   我走出这个我念我想的铁皮小屋,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地流下来。我的天塌了,我的心碎了,我的整个世界都碎了。
   老爸的话就是圣旨,违抗者斩。他决定的事谁也别想去更改,谁也别想去翻案,一家子人唯他是命。老爸的暴躁脾气是出了名的,连村里的同辈兄弟们都啃不倒的硬骨头,事事也要让他三分。我们姊妹仨个,老爸若不在,就像跑出笼子的小鸟,这个枝头唱罢,那个枝头又唱起;老爸若在,就像见了猫的老鼠,早早地溜进自己的黑洞了,默默地趴着,一动不敢动。
   老爸是个大厨,吃饭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软饭,一看爷爷奶奶喜欢吃的米儿饭,搅团,番瓜片片……等等就来气。也许那个年代吃得多了,现在都反胃。是这样的饭,我们姊妹仨谁都不敢给老爸端去,害怕揍,这个差事只能是妈妈的。老爸会抓起饭碗像法师投掷五雷碗似的,砸向妈妈。
   我就是顶着这样的压力去问他的,希望他给我一点勇气,哪怕一点点,我都会争取的,我都会抗命的。他没有,他一点都没有啊!
   我结婚那天,他也来了。后来他吃了没有,他是何时走的?我一概不知。我把我锁在房子里,一遍一遍地回忆,一遍一遍地流泪。整个上午都在抽泣。没人理解我,没人支持我,好想大声大声地哭一场。内心压抑得快憋不住了,大口大口地喘气,胸口要爆炸了似得胀痛。桌上有两个半瓶白酒,全部灌了下去。从不沾酒的我,烧得鼻子眼泪四溢,差点闭过气去。房转床动,腿软得打弯,顺势趴在床上。酒壮怂人胆,我放大悲声地哭起来。
   我的房子没人能叫开,我的哭声没人能阻住。我哭得房子都在流泪,院中客人都住了声,止了步。老爸一脚就蹬开了:“你要死要活自己看着办,活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
   只有老天懂我,陪着我哭了一白天,一晚上。
   我的青春,我的爱情,我的一切一切交给了一个我不爱的男人。这个男人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我回娘家,他跟着。我住上一个月,他陪我两个十五天。他打工,必须带上我,还不让我出去做事,好好地养在家。有好吃的先尽我,重活他全做了。做饭,洗衣,拖地,他下班后经常做。在娘家累惯了的身子,一下闲适起来,真有点不得劲。
   有一天他下班回来,他说他做饭。那种铁桶做的炉子,火点了半个小时才点着,整个房子都被烟灌满了,呛得人都没处蹲。我肚子里更来气了:你个窝囊废,火都点不着,还养我一辈子!
   饭做熟后,我不想吃了。他说:“我也不吃了,你不吃我也饿着,几时你想吃了,我再吃。”
   那一阵子,我心软了,对眼前的男人重新审视。细观之,是个不错的男人,还蛮可爱的,不是我想象得那么讨厌。
   他的臂弯给了我无尽的温暖,他宽阔的胸部给了我踏实的安全感,他无微的体贴给了我最大的幸福。我慢慢地认识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爱我的男人,把我当心肝宝贝的男人。说句笑话,他若出差了,没有他的臂弯做枕,没有他宽阔的胸部靠背,我还真得睡不着,总觉得不安全,不踏实。通常迷迷糊糊地一会儿惊醒了,一会儿惊醒了。他出差几天,我得失眠几天,得憔悴几天,得失魂落魄几天。
   我做了手术,他给我梳头,给我喂饭,给我穿衣。另外,他还要照顾孩子,喂奶、洗尿布……现在,他的好我都能想起来。这算不算我已经爱上他了,我不知道。但这个我不爱的男人,我已经离不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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