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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就使用他 ——棱镜感悟二则

作者: 棱镜 时间: 2015-12-13 阅读: 132次 点赞: 7个 评分: 2.0分

一、爱他就使用他  一个在国外工作的孩子,和他的母亲约定好每个周六在网上视频。孩子如果有事耽误,会给母亲在平板电脑上发送个邮件告知。  那天,孩子上网的

一、爱他就使用他
   一个在国外工作的孩子,和他的母亲约定好每个周六在网上视频。孩子如果有事耽误,会给母亲在平板电脑上发送个邮件告知。
   那天,孩子上网的时间晚了些,他的母亲已经到客厅看电视去了。他的父亲就和孩子聊了起来。两个男人比较干巴些,除了问问那边的天气,问问工作身体情况后,他想到最近妻子因为使用了一种“经络治疗仪”,腿能走路了,可以独自走到公园、银行和菜市场了,更可喜的是居然能独自到图书馆去看书和借书了,这可是她很久前想做而不敢想的。几个月前这都得用轮椅的,他想把这个高兴的事情让孩子也知道。他说:这个治疗仪当初是买产品时赠送的,现在觉得很对路子,每天都要在午休的时候用到。只是插头一只脚松动了,恐怕用不多久会坏的,现在网上这类产品多的很,坏了再说。
   孩子要看看东西,他母亲拿给他看了看。
   几天后,孩子在平板电脑上发个信息说给我们买了一个新的。
   我和妻子说:“我使用了儿子一次,你以后找机会学会使用孩子吧。”
   一个人有被需求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有了尊重和自重,他会感到自己的价值,自己对那个人很重要,不是无足轻重的,可有可无的,这能在不自觉中提升他的责任心。
   如果说:妻子也会不时地让孩子从国外带回点朋友需要的“纳豆”什么的,或者孩子也会主动地想到给母亲买些诸如木质的首饰盒、羽绒背心、T恤什么的,这还不叫使用,这是按章办事,最多只是一种义务,搁在其他人身上也一样做的很好。
   有些孩子深知孝敬和赡养的义务,也给父母买了大房子安居,或者请来保姆服伺,这是义务。义务是有律法规定的,起码也是公序良俗的。然而责任就不同,你给了父母大房子,可是少了联络;你和父母见了面,也只顾自己手机聊天;就是和他们说说话也是自说自话,忘了他们听不清,忘了父母的身体在衰弱。
   能认真地做到这些,知道父母的需求和快乐所在,才是责任。孝敬和赡养的义务做到了,不代表父母就真的幸福快乐了,还得有责任让他们“快乐起来”,这“让父母快乐”就是责任。
   责任是没有律法条文规定的,只有自己从内向外地激发,修为和素养的提升后,自觉地加在自己身上的一个“枷”。使用就是引导和启发他的责任心,使用他的心智而不是物质,启发而不是通知。
   使用你的孩子,不是要他为你花钱,为你买房,也不是为你办这办那,这都是义务,不言而喻的,有什么条件办到什么程度,有协约和默契的,不消说的。而使用是引导启发他自觉地责任、把它当作自己的事情。让他能自觉地去做“让父母快乐”的事,不遗余力。
   使用孩子这件事都知道在国外做得很好,三岁自己穿衣,即使错了也让他自己重来,大人不去帮忙,四、五岁会送垃圾,系鞋带,六岁自己要学会整理自己的房间和玩具,七、八岁就要能清理卫生间。十岁就会收拾花园,帮着购物……
   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居然在突发的情况下帮着母亲接生。这都不是义务,但从小让他知道自己的责任。很小的孩子就会说:“妈妈,我会保护你。”他当然没有这样的义务,而是他觉得是自己的责任。
   使用有很多好处,俗话说:“能者多劳,劳者多能”,就体现了经常使用能增加能力的道理。如同我们身上的器官,都知道“用进废退”的规律。
   使用不一定指的是物质的关怀,也许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有的时候,“有为”是义务,“无为”是责任。我们父母有劳保和退休金,自从孩子第一次拿工资,就没有要过他的一份钱,让他自己管理。
   孩子特懂事,在外面谈朋友,直到结婚,组织家庭,也坚决不要我们的一分钱,媳妇也是一样的。这种“无为”胜“有为”。是双方都能理解和默契的责任所在,这不是义务,是责任。让他明白:被需要是最起码的人际关系,知道这点对他日后很有用处。
   如果说当初孩子有了工作后仍在家吃饭的那段时间里,我曾提出过“付伙食费”是义务的话,后来,物价涨了以后,孩子居然会想到自觉地多给一百元,这就是责任。
   所以,使用你的孩子,教他学会自觉地有责任感的“让父母快乐”。而使用也更使他体会到自己的重要和价值。更乐意投身到“助人为乐”中去做一个时代和众人喜欢爱戴而尊重的人。
  
   二、爱与不爱,不要埋怨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的不公平,但细想起来,倒觉得其实”爱“还是挺公平的,它不予此,就会予彼,没有让人绝望到走头无路,山穷水尽之时,也不会让你众揽群芳,独占花魁,一个人偷着乐。
   因为在爱里面,说到底,只能是身体的给予,和身体的接受,爱是不存在得到,也不存在失去……
   当你觉得失去时,只是因为你忘掉了你曾经也得到过,也把他(她)占有过,甚至也消魂蚀骨、刻骨铭心过,这些得到如果还不能满足你的内心需求,是否太贪了,即便分手,当然有分手的理由。
   有一首诗是这么写道:“我爱你,但别以为这就是上天的缘定,如果有一天,出现一个人,比你更强更好一点,或许我会爱上他而不是你。”这首诗咋听起来有问题,始乱终弃,善变的爱。其实不然,许多夫妻结合后,一方自强不息,勤勉上进,另一方则消极享受,不思进取,最后只好分道扬镖。我们的邻居就是这样分手的。这能怪谁呢,应该说是:一个往前行,一个在原地,才渐行渐远。只能怪你不去珍惜把握,把这么好的爱失去,不能全都怪爱不公平。
   但是,如果你爱上一个并不爱你的,这也没关系,《卡门》里不是也唱到:“爱情像是天上飞的鸟,你不爱我,我倒要爱你,我要是爱上了你,你可要当心……”是的,爱真是如此的公平,每一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你不爱我,并不妨碍我去爱你,爱你跟你没关系,那只是我愿意。
   所以爱情失去后,不要以为自己被玩弄,被欺骗,其实哪个男人不会骗?又有哪个女人不是被男人的花言巧语而骗来的?甚至心甘情愿的被骗一辈子?骗只是为了爱,被骗也是为了爱,多么公平。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能甜言蜜语,怜花惜玉,又古怪精灵地去骗她,有什么不好?能被一个巧舌如簧、又能赞美欣赏的男人骗一辈子有什么不好?
   不要把自己当作怨妇,“他欺骗了我,又一笑而过……”为什么会欺骗你?在他欺骗你的那段时间里你从来没有幸福快乐过?没有过爱情的甜蜜,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脑筋坏了也只好怪自己。其实,是你的跑不走,不是你的留不住,压根他原本就不该是你的,要强留没留住,像个怨妇。
   要是你坦然面对,照着镜子对自己说:“他不是我的,趁早放走他算了,过去的只当回忆,我还年轻,应该学会放弃,一笑而过。”对了,一笑而过的应该是你。有一种爱只能回忆,有一种爱就叫放弃,你爱他就放弃吧。你依然有爱的权利,依然有被爱的理由,爱就这么公平。甚至有一种永远不会失恋的爱,就叫“暗恋”,每一个人都有权去尝试,也不失为一份美好的眷念。
   到底是爱上一个“爱你的”,还是爱上一个“你爱的”更重要,这也很公平,“爱你的”可遇不可求,一定要珍惜,不能伤害,可能会幸福,“你爱的”得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去把他“骗”到手,可能很痛苦,但甘甜也许在后头。
   爱情就是这么公平,不管你是爱着别人,还是被别人爱着的,个中滋味都如五味瓶,五味杂陈,样样都有,谁也逃不过。
   在成功的爱里,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这是一则几何级的公式,在失败的爱里,你的付出也许付诸东流,但你得到的可能是更宝贵的财富,使你成熟,享用终生,彩虹总在风雨后,成熟会在失意时,还没有一个是养尊处优、四平八稳的成功和成熟的人。
   我们现在都不会再去看那种只有“好人”,“坏人”两种人的电影了,好人也有人性的缺陷,坏人也善良可爱的优点,这才是五彩缤纷、人间万象的世界,爱在其中穿梭而行。
   只要你不泄气,只要你心中始终有爱,就会觉得:其实、爱还是蛮公平的,也许,当两个人慢慢变老的时候,这一切才能体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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