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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回家

作者: 一季倾城 时间: 2015-12-07 阅读: 172次 点赞: 47个 评分: 2.0分

我叫倾城,是自己的笔名,愚意是做个魅力的人,我喜欢写字,尤其是那种能成句、能成为意味深长的文字。有时候,很用心的写,写出来后,自己都能感动的哭,有时候也乱写

我叫倾城,是自己的笔名,愚意是做个魅力的人,我喜欢写字,尤其是那种能成句、能成为意味深长的文字。有时候,很用心的写,写出来后,自己都能感动的哭,有时候也乱写,想啥写啥,肆无忌惮,喜欢这种存在的方式,一种自由放松的思想,不被羁绊的放飞感觉。
   我也酷爱旅行,如果有一天,你在车站或山脚下,遇到了一个身穿休闲装,头发有些零乱的、还背着大大的双肩包的女子,清冷又有些无奈,请试着叫我一声倾城,我会给你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对你说,请带我回家。
   夏季,站在浓密的梧桐下面,阳光从枝叶中跌落下来,在群群的肩膀上四处迸裂。群群是我从七岁的时候认识的女孩,我是她生命里唯一的朋友,唯一能用心听她倾诉的人。她说:“她再也无力上初中了,所以,她只能缀学在家,帮着大人干活了。”早来的忧郁笼罩着她的双目,像夏季的浓云,也像初冬的路边那珠调零的野菊花。
   记忆像带子,倒在了初识群群的那会。那是个寒冷的冬季,静默的村庄突然多了一堆人,这堆人围着一户人家嚷嚷不休,有拿钱的,有数钱的,更奇妙的是,一个中年妇女,拖着很溥的单鞋,露着红红的脚指,她操着浓重的外乡音,叽哩咕噜艰难的与人沟通,她的身边跟着俩个幼小的女孩儿,穿着溥溥的衣衫,大的和我一样掉了两颗牙齿,睁大眼睛惶恐的看着许多的陌生人,小的拉着她母亲的衣襟,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就像我拉着母亲的衣襟说:“冷,回家。”母亲抱起我,往家的方向走,当我回头的时候,看见那俩个陌生女孩儿正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我读不懂的内容。
   原来是人贩子,从四川拐来的母女三人,卖给了我们村子里一个光棍汉,他们因为穷,所以弟兄俩全单着,没有人帮他们拉红线,也没有哪家姑娘做他们的媳妇,所以,只能另僻捷径,安抚孤独的生命。
   群群比我勤快,她可以帮大人干好多事儿,干的活,都像我母亲干的。烧猪食,因为矮,她踩在木凳上用铲子翻动红芋渣熬至的猪食,再用铁桶拎到猪圈,一飘一飘给猎喂食。一有空,就去地里割草喂牛,一筐一筐往家里弄。
   只是上学的时候,她经常迟到,因为要把猪牛安顿好,也就过了她上课时间。老师严声训斥她:“下次不许迟到了。”
   她想准时上课,丢下饭碗同我一起就去上学,不再焦急等她干完活计,我高兴手舞足蹈,拉着她的手兴高采烈的走。突然,一声刺耳的声音传来,“我看你跑,猪还没喂,你就想走。”她的继父凶神恶煞的拿着荆条,使劲的抽在她的身上,荆条的形壮完好的印在群群的身上,只是变成了红色。她不敢哭出来,滚了几颗大滴的眼泪又回到厨房。她的母亲,一个双眼混沌又思维迟钝的女人,只要能吃饱穿暖,什么都成不了她的在意。
   群群的母亲与她的继父又生了三个女儿,说是与继父生的,而其中有个妹妹长的却像她继父的哥哥,很多个晚上,她继父不在家,她的母亲就在大伯的床上,赤身裸体,大伯像个狗,张开嘴巴在她母亲身上嗅个不停,她妈妈发出了“痛苦”的声音,那声音,就像她被继父抽打时而发出的同样声音。群群躲在角落里,拳头紧握,眼中喷火,她想拿起刀,砍死让母亲痛苦的男人,可是,一会儿,她发现母亲却开心的笑了,那个叫他大伯的男人在她母亲松驰的乳房上拱了又拱,眼睛迷成了缝。
   梧桐树开始落叶,又到了开学的时节,群群沮丧的说:“继父不让她读书。”她目光呆滞的盯向前方,脖子上有一处清晰的伤疤,是当初她的继父用通红的火剪所烙,身上被抽打的斑痕累累,短短的头发乱蓬蓬的,短小的衣服遮不住肚脐眼,盖不住脚脖子,瘦小蜡黄的脸,布满过早的忧郁。群群说:“这里不是我的家,我的家要做好长好长的列车才能到,我爸爸在那里,我想爸爸。”然后,群群一边大哭,一边喊着爸爸。
   我在爸爸面前哭着说:“群群不上学了,我就自己去上学了,我没有伙伴了。”
   爸爸来到群群继父的家,与他商量:“群群还小,得让她读书,再说,她的成绩一直很好,大有前途。”她继父满脸不耐烦的说:“你看,家里这么多小孩得养,哪有闲钱供她读书,饭能吃饱就不错了。”
   爸爸说:“好吧,群群的学费我来出。”
   群群很幸运,遇到了我的好爸爸,她总算读完了小学。
   我进入中学的那一天,群群站在梧桐树下,泪如雨下。
   群群常说:“我能和你一样就好了,不干活,不挨打,还能上学。”我成了群群羡慕的人。
   我在看书,群群却挎着一筐草吃力的往回挪着,好多次,我抬头,却看见群群在痴痴的看着我手中的书,夕阳正在下沉,我在屋旁边读书,群群从我身边静静的走过。
   时光对我来说,就像一颗糖,甜甜的从身边走过。而时光对群群来说,像什么呢?
   也许像她身上的伤痕,像她眼中的忧郁。
   我顺利进入高中后,却得知群群定好了婆家。不久后,群群出嫁。
   日子悄无声息的过去,周未我回家意外的碰到了群群,她仍是一副疲惫不堪的倦容,看来她的婚姻只是另外一种煎熬。她逃出了继父的魔掌,却又掉进另一个虎口,丈夫的拳脚并不亚于继父的力量,群群的心凉透了。她问母亲:“四川的家在哪里?”
   她目不识丁的母亲,含糊不清的说,好像是那里,又好像不是那里。最后一句,我也弄不清了。
   群群突然就告诉我,她要远行,去找一个温暖的家。我说:“如果找不到呢?”“我就一直找下去。”她坚定的说着。
   群群果然消失不见了,像空气一样。
   只是,我常常在校园里收到她的来信,她说:“外面的世界很美,可以穿很美的衣服,吃很美的佳肴,如果可以,你也可以出来旅行。”信封上残留着陌生城市的味道,还有群群那颗热情的心。
   真是奇怪,她的母亲不曾一次的向我问起关于群群的任何消失,愚昧无知的女人是多么的可恨!而没让我失望的是群群的亲妹妹,她不知所措的站在我面前,问:“姐姐在哪里?”这个可怜的女孩子,甚至不如姐姐的命运,姐姐至少还读过书,她一堂课都没上过,尚未成人时,继父就把她嫁给了一个傻子,因为,傻子的父母给了很多财礼,她继父笑呵呵的把她给嫁了。
   我继续我的学业,预备考好的大学,父母总是不吝啬给我零用钱,我是他们的明珠,又有着优异成绩,他们的心血全部的注入我这里,我攒着零用钱,为一个梦想做准备。
   暑假,我一身休闲装扮,背着大大的双肩包,穿上厚厚的运动鞋,我开始了人生第一次远行,追寻一个有群群的那座城市。
   到达厦门的火车站,群群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超出我的想像,出落得特别漂亮,脸上涂着淡淡的妆,笑起来格外的温暖,长裙得体的包裹着她的身躯,凹凸分明,但不经意的一瞬,眼角总闪过一丝疲惫。来自身上的不光有香味,还有一种烟草的味道。
   晚上,透过窗子看见一个较为隐闭的楼房墙角处,有位老人,正用心的拉着二胡,面前放着一个不锈钢碗,里面装着稀疏的几枚硬币,老人闭着眼,让人误认为,他沉浸于音乐里,其实,他是个瞎子,他拉着《二泉映月》,一种忧伤如水缓缓流动。群群眼睛里布满泪水,她拉着我走出了门,来到老人的面前,一张红色的钞票放在了老人面前的不锈钢碗里。
   群群说:“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人很多。”我说:“你也可怜,为什么给他那么多的钱。”
   群群苦笑的说:“我现在赚钱不难。”我问:“你在哪里高就啊!”
   零点,群群换了身亮丽性感的紧身裙子,嘴巴上抹上鲜艳的口红,因为过重,我总想到电影里“吸血鬼”的嘴巴。她对我说:“你睡觉,我出去工作。”
   出于对她神秘感的好奇,我尾随她身后,走出长长的巷口,在一个转弯处,她走进一处歌厅,歌厅俩字周围的霓虹灯,闪着暧昧的光晕,仿佛叙说着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伤心。我紧追到包厢,透过门缝,我看见了打扮得光彩夺目的群群,她被一个男人拉到怀里,男人的手在她身上恣意游走,群群嘻笑着卖弄着风骚。
   陪女,一座城市的污点,多少女人为它堕落,没有灵魂的美丽,闪着刺眼的光芒,像光芒万丈的深渊,不小心踏进去,再也很难回来。
   我对群群大声的训斥:“为什么做这一行,各行各业多的是,为什么选择这个见不得人的行业。”
   她先是一楞,便很快回过神来,轻描淡写的说:“为这事啊!”
   “一个人,不能行尸走肉,不能这样作践自己,天地很大,总能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地方,干净的生活,你这叫什么,自甘堕落。”
   我用一套在书本里学的词语无比高尚的教训着在生活中摸爬滚打的群群,像极了神圣的教徒。
   群群被激怒了,像座小火山,顷刻爆发。眼睛里即刻出现了刺骨寒冷的光芒,掺杂着生活深处的绝望与无能为力的无奈,她吼道:“我就脏,专陪男人睡觉,多少男人在我身上龇牙咧嘴的寻求快乐,我就是沉沦,我在沉沦中找寻快乐,醉生梦死,清醒的时候,满心都是疼痛,我就是喝酒抽烟陪男人睡觉,这是一种活着的方式,你永远不懂,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又不能死掉的人,我们是两种世界,我无法走进你的世界,你也无法体会我的生活。我不配做你的朋友,你回吧!”
   我走进她,紧紧的抱住她颤抖的肩膀,她倒在我的怀里软绵无力,“对不起,对不起,作为朋友,我无法拯救你的生活。”
   我继续学习考试,向着理想冲刺,群群是我空闲时的一个忧郁,我想写一篇篇长长的文字,题目为《我的朋友,群群》。多少语言,多少感受,多少无奈,出现在文字里,写来极其顺畅,完稿后,被一家文学网站出版,同时,我把这篇文字寄给了群群。
   不久后,我收到一封信,群群说:“感谢你把我当作朋友,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听你的,改变活着的方式,找个爱自己的人,成家,生孩子,过平淡的生活。谢谢你,我亲爱的朋友。”
   信纸上,有水湿过的痕迹,我想一定是群群的泪水,我把它举起来,对着阳光,希望阳光晒干那点点滴滴的潮湿,恢复原有样子,没有污点。
   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恰好,群群也远道归来,只是,她不再光彩照人,而是骨瘦嶙峋,我关切的问她,她凄迷的回答:“宫颈癌,晚期。”回来看看妈妈和妹妹。没有痛苦,嘴角还带着笑容。“你知道吗?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被继父强暴了。”她说了一个惊天秘密。
   生活真的这么黑暗吗?我百思不解。
   她说:“我死了都不想死在继父的家里,它是我的噩梦”。
   在一个北风卷着落叶的时刻,有人在一条干涸的沟里发现了群群。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里面衬着紫色的毛衣,是她喜爱的颜色,一条蓝色的瘦身牛仔,脚穿着一双低跟的黑色皮鞋,她静静的躺在枯黄色的干草地上,像一片凋零的玫瑰花瓣,深红透着死亡的气味,她已经淹淹一息,对前来放声痛哭的妹妹说:“带我回家,把我送回家。”
   想起群群说:“她要干干净净的死去,到阴朝地府,做个干净的鬼。”于是,她很干净的死去,像寒冷的天空,干净得带一点淡淡的蓝。
   妹妹凭着她母亲的零星记忆,捧着姐姐的骨灰踏向了四川的列车,只是谁也不知道,她们是否找到家了。而她的妹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她们回到久别的故乡,老父亲捧着离别二十年的女儿骨灰,嚎啕大哭,哭尽一世的沧桑。睡着的人终于回到了家,回到了父亲的身边。
   我笑了,也醒了,原来在梦中,我看到了群群姐妹俩回到了幸福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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